《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期: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修订议程
(截至2016年4月8日的情况)
I.

参加法案委员会的逾期申请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2)1221/15-16(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6年4月6日发出)

-黃毓民议员于2016年4月5日发出的函件

II.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55分)

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不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先前会议的跟进事项

立法会CB(2)1221/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4月6日发出)

-因应2016年3月2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2)1221/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4月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6年3月21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422/15-16号文件
(于2016年2月26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FHCR1/F/3261/92
(于2016年2月24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4/15-16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2)1051/15-16号文件发出)

-关于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118/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1118/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予修订的相关条文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只限委员参阅)

立法会CB(2)1118/15-16(04)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131/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5日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54/papers/bc54_ppr.htm)

I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55分至11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