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條例草案》委員會

文件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之間的通信/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CB(4)609/16-17(02)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7年2月6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5月9日
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19日
CB(4)669/16-17(01)
• 政府當局為回應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載於立法會CB(4)609/16-17(02)號文件)於2017年3月8日提交的文件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5月9日
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19日
CB(4)966/16-17(02)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7年3月2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2017年5月9日
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19日
CB(4)1086/16-17(01)
• 政府當局為回應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載於立法會CB(4)966/16-17(02)號文件)於2017年5月22日提交的文件
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19日
LS76/16-17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擬備題為"將立法會程序豁除於《道歉條例草案》適用範圍的擬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文件 (隨立法會CB(4)1225/16-17號文件發出) 2017年6月13日*

* 發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