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的4次會議

(a)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上午9時正開始;

(b)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上午11時05分開始;

(c)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2時30分開始;及

(d)第四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4時35分開始。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7-18)24*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以下建議,以便教育局在2017/18學年在教育體系推出優先措施,支援優質教育-

(a)在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在2017-18年度追加撥款22億5,300萬元;以及

(b)把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項下在2017-18年度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06,479,780元,由3,399,891,000元增至3,506,370,780元,以開設199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

(出席人員: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教育局副秘書長/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特殊教育))

(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7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1397/16-17(01)(02)CB(4)1416/16-17(01))

(羅冠聰議員#註釋符號代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決,宣布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並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於2017年7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4))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25/16-17(01))

2.FCR(2017-18)22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2 總目158 - 政府總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927/16-17(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14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126/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143/16-17(01))

3.FCR(2017-18)33@註釋符號代表取代FCR(2017-18)16及FCR(2017-18)23號文件。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及7月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7月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9 屯門醫院手術室大樓擴建計劃
在啟德發展區興建新急症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重建計劃第二期(第一階段)

PWSC(2017-18)6 建造櫻桃街箱形雨水渠旱季截流器
九龍西部及荃灣污水系統改善工程
九龍、沙田及西貢污水幹渠修復工程
觀塘基本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
觀塘污水泵房優化工程

PWSC(2016-17)46 改建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供法律相關組織作辦公地方及相關用途

PWSC(2017-18)7 東涌食水供應系統提升工程
改善濾水廠消毒設施
將軍澳海水化淡廠第一階段設計及建造

(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5日5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7-18)9,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2)1589/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7-18)9,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230/16-17(01))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2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6-17)46)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7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6-17)46)

(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2月27日4月24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7-18)6)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7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項目PWSC(2017-18)6)

4.FCR(2017-18)15*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3 東涌新市鎮擴展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副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離島)/規劃署西貢及離島規劃專員)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1)909/16-17(01)CB(1)910/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5月31日6月7日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190/16-17(01)PWSC192/16-17(01)PWSC223/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5月2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71/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5月3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84/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90/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92/16-17(02))

(劉小麗議員#註釋符號代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決,宣布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並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於2017年6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92/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29/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1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01/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01/16-17(02))

(劉小麗議員#註釋符號代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決,宣布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並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於2017年6月2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23/16-17(08)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227/16-17(01))

5.FCR(2017-18)19*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5月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5月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6-17)45 沙嶺墳場興建骨灰安置所、火葬場及有關設施的土地平整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2/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職系管理及發展)/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土地工程))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6年12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2)761/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20日5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148/16-17(01)及PWSC189/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3月2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17/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24/16-17(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4月7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27/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33/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96/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2日及2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96/16-17(02)FC198/16-17(01))

6.FCR(2017-18)21*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11 中九龍幹線-主要工程

(出席人員: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運輸署助理署長(策劃)/運輸署總工程師(主要公路發展)/奧雅納工程顧問董事)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1191/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21日2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225/16-17(01)PWSC242/16-17(01) (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第5部分),(第6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9部分),(第10部分),(第11部分),(第12部分))

(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2日及26日發出的電腦投影片資料(PWSC218/16-17(01)PWSC225/16-17(03))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18/16-17(02))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25/16-17(02))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4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25/16-17(04) 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7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47/16-17(01))

(意見書)

7.FCR(2017-18)27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8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8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4 為展開油麻地戲院第二期發展而在油麻地巧翔街重置上海街垃圾收集站及露宿者服務單位的工程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2)/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文化)2/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行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行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行政主任(策劃事務)/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2)1343/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6月24日2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PWSC231/16-17(01))

(劉小麗議員#註釋符號代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決,宣布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並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於2017年6月14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3/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18/16-17(04))

(邵家臻議員於2017年6月2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18/16-17(03))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25/16-17(05))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6月2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25/16-17(06))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6月27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31/16-17(01))

8.FCR(2017-18)20*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2017-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因應2017-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由2017年4 月 1 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作下述調整-

(i)把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1.88%,但高層薪金級別內任何薪點的金額均不應低於67,270元;以及

(ii)把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2.94%;

(b)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學校的款項;

(c)相應調整撥付予廉政公署的款項;以及

(d)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機構的款項,但只限於資助額計算公式包括按公務員薪酬調整而變動的因子的資助機構。

(出席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薪酬及假期))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6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意見書)

* 2017年7月1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取代FCR(2017-18)16及FCR(2017-18)23號文件。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決,宣布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並已離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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