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的第十二次會議

議程

I.

通過會議紀要



2017年1月6日舉行的第十一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570/16-17號文件)

II.

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2016年仲裁及調解法例(第三者資助)(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23/16-17號文件)

IV.

將於2017年1月18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提交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9/16-17號報告
(立法會CB(2)572/16-17號文件已於2017年1月11日隨立法會CB(3)269/16-17號文件發出)

(b)議員議案

(i)譚文豪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就《〈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1月12日隨立法會CB(3)276/16-17號文件發出)

(ii)謝偉俊議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7年1月11日隨立法會CB(3)270/16-17號文件發出)

V.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571/16-17號文件)

VI.

發展事務委員會前往東江流域進行職務考察的建議


(立法會CB(1)419/16-17號文件)

VII.

2017年施政報告的辯論安排


(立法會CB(3)268/16-17號文件)

VIII.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