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及《2016年律師執業(修訂)規則》小組委員會

項目符號文件

委員的關注事項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CB(4)327/16-17(01) 香港律師會("律師會")回應委員要求就香港律師彌償基金的財政狀況、律師會成員供款金額、以及律師會已經/將會採取的措施,一方面維持該基金在財政上持續可行,另一方面亦減輕律師會成員對該基金所須承擔的財務責任提交的資料文件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