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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立法會主席年結記者會發言全文(只備中文)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今天(7月14日)在立法會年結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只備中文):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今天簡報會的目的,是向大家匯報今個會期立法會的工作。我簡單匯報完畢後,會回答各位的提問。

 

會議總數/總時數

 

在2016-2017年度會期,立法會共舉行了33次會議,包括3次行政長官答問會,會議總時數為407小時。

 

點算法定人數

 

在本會期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共95次,所用時間(超過)16小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共2次。

 

法案

 

在本會期內,政府一共提交了29項法案,立法會通過了12項,其中7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而5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包括)審議時間最長約71小時的《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餘下17項法案的審議工作將會在下一個會期繼續。21位議員就4項政府法案提出了767項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當中有208項獲准提出。

議員提交了1項私人法案,經修訂後獲得通過。

 

附屬法例

 

在本會期內,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共提交了174項附屬法例,其中156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2項經政府當局修訂後獲得通過。在上述174項附屬法例中,有4位議員就其中2項提出修訂,但被否決。18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將在下一個會期繼續。

 

此外,政府動議了12項議案,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批准或修訂附屬法例,全獲通過;1位議員就其中1項議案提出2項修訂,均被否決。

 

另外,政府動議了1項關乎任命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議案,獲得通過。

 

議員議案

 

在本會期內,議員動議了2項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全獲通過;2項(議案)要求援引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賦予立法會權力,全被否決;2項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譴責議員行為不檢的議案及1項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項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的議案,均被否決。

 

在本會會期內,議員共就30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進行辯論,其中4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1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10項被否決;另有2項因本會會期中止,將於下一個會期(進行)辯論。

 

呈請書

 

今個會期,共有3份呈請書根據《議事規則》第20(1)條向立法會提交,其中2份要求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特別許可

 

立法會就3項根據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提出的請求,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質詢

 

議員一共提出了114項口頭質詢,並就有關口頭質詢提出了584項補充質詢。議員亦提出了447項要求政府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主席裁決

 

立法會主席共發出了46份書面裁決,32份涉及急切口頭質詢,在其餘14份當中,有2份涉及議員宣誓事宜,其他則主要涉及法案的修正案、附屬法例、休會待續議案及程序事宜。



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