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7年2月24日举行的第十六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82/16-17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4/16-17号文件)

(b)2017年2月2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7年3月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0/16-17号文件)

IV.

2017年3月1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2/16-17号文件)

V.

2017年3月13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5/16-17号文件)

VI.

将于2017年3月2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3/16-17号报告
(立法会CB(2)984/16-17号文件已于2017年3月15日随立法会CB(3)404/16-17号文件发出)

(b)质询
(立法会CB(3)399/16-17号文件)

(c)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17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ii)《2017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iii)《旅游业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7(1)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2月23日随立法会CB(3)365/16-17号文件发出)

(e)议员议案

(i)易志明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2017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修订)规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3)395/16-17号文件发出)

(ii)姚思荣议员就"充分发挥本地旅游资源的优势"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3)390/16-17号文件发出)

(iii)姚松炎议员就"确保行政长官选举公正进行"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3)389/16-17号文件发出)

VII.

将于2017年3月2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400/16-17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i)政务司司长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第7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3)397/16-17号文件发出)

(ii)政务司司长根据下列2项条例动议的2项拟议决议案:

-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及

-《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04章)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2月24日随立法会CB(3)372/16-17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43/16-17号文件)

(iii)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23(3)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3)398/16-17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41/16-17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柯创盛议员就"急切改善九龙东公营医疗服务"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3)411/16-17号文件发出)

(ii)郭家麒议员就"促请下任行政长官重启政改"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7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3)410/16-17号文件发出)

VI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17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及《2017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985/16-17号文件)

IX.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983/16-17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