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FCR(2017-18)27A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28日所提出的建議

批准
(點名表決 -
贊成 - 37
反對 - 1
棄權 - 1)

PWSC(2017-18)4
  • 為展開油麻地戲院第二期發展而在油麻地巧翔街重置上海街垃圾收集站及露宿者服務單位的工程
2.FCR(2017-18)202017-18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批准

3.FCR(2017-18)18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6-17)28
  •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加強首長級人員支援,以處理香港在國際間稅務合作方面的政策及立法事宜;以及將稅務局1個總評稅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轉為常額職位,以應付日益繁重的工作量及處理各項與印花稅有關的政策措施
4.FCR(2017-18)30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14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7-18)1
  •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轄下關愛基金秘書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5年,由2017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繼續為基金提供專職首長級人員的支援,確保基金暢順運作
5.FCR(2017-18)32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6月6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6-17)29
  •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4個首長級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 點)、1個政府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2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領導新設立的可持續大嶼辦事處,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及因應成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及重組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各現有拓展處,重新調配署内3個屬首長級薪級第3點、5個屬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13個屬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職位
6.FCR(2017-18)26
26A
貸款基金
新總目「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新分目「貸款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尚未處理

7.FCR(2017-18)17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5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6-17)25
  • 建議開設2個編外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即在食物及衞生局(食物科)開設1 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2年半,以加強首長級人員支援,推行與食物安全有關的各項新政策和立法建議;以及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大約7年,至2024年3月31日止,以掌管新成立的機構及系統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