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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立法會主席年結記者會發言全文(只備中文)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今天(7月13日)在立法會年結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只備中文):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今天簡報會的目的,是向大家匯報今個會期立法會大會的工作。我簡報完畢後,會回答各位的提問。

 

會議次數/總時數

 

在2017-2018年度會期,立法會共舉行了42次會議,會議總時數約520小時。該42次會議包括4次行政長官答問會,以及7次在本年度新增、以"短問短答"形式進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在該11次會議上,行政長官共回答了139項由議員提出的質詢。

 

點算法定人數

 

在本會期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次數共222次,所耗時間超過39小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的次數共2次,損失會議時間約15小時。

 

質詢

 

議員共提出了150項口頭質詢,並就有關口頭質詢提出了719項補充質詢。議員亦提出了499項要求政府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法案

 

在本會期內,政府共提交了23項法案。與此同時,立法會通過了27項法案,較上一會期12項增加超過一倍。在該27項之中,1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11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包括審議時間最長的《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另外,亦通過了較具爭議的法案,包括《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多位議員就9項政府法案,共提出了357項修正案,其中有113項獲准提出,1項獲得通過。

 

議員提交了1項法案,無經修訂後獲得通過。

 

附屬法例

 

在本會期內,政府當局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negative vetting"),共提交了160項附屬法例,其中147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餘下13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將在下一會期繼續。

 

政府議案

 

政府當局動議了15項議案,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positive vetting")批准或修訂附屬法例,全獲通過。

 

此外,政府當局動議了1項政府議案,即"有關推展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的後續工作"議案,獲得通過。政府亦動議了1項關於任命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議案,獲得通過。

 

議員議案

 

在本會期內,議員動議了10項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其中有2項議案獲得通過。

 

3項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譴責議員行為不檢及/或違反誓言的議案,包括1項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已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已完成工作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立法會亦已恢復並完成該議案的辯論,議案最終被否決;1項譴責何君堯議員的議案,由於立法會通過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動議的議案,該議案沒有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及1項譴責許智峯議員的議案,已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3項議案要求援引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賦予立法會權力,全被否決。

 

8項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及(十)項有關傳召證人就某事項作證及提供證據的議案,其中7項被否決及1項因議案沒有完成辯論而失效。

 

在本會期內,議員共就16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進行辯論,其中5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5項被否決,另有2項因本會期中止,將於下一會期進行辯論。此外,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了2項休會待續議案。

 

呈請書

 

共有3份根據《議事規則》第20(1)條向立法會提交的呈請書,其中2份要求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特別許可

 

立法會就1項根據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提出的請求,已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主席裁決及函件

 

立法會主席共發出了41份書面裁決及函件,12份涉及急切口頭質詢,6份涉及法案的修正案、3份涉及附屬法例的決議案、17份有關議案或休會待續議案及3份涉及其他事宜。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