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備註1註釋符號代表於2019年5月24日的會議上,內務委員會同意撤銷於2019年4月12日根據《議事規則》第75(4)條成立《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決定。

項目符號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項目符號 刊憲的法案 (2019年3月29日) 項目符號 法案已撤回 (2019年10月23日) 備註2註釋符號代表保安局局長根據《議事規則》第64(2)條,在恢復二讀辯論時宣布撤回此法案。

項目符號 法律事務部報告 [LS65/18-19]

Bullet 文  件

備註1:於2019年5月24日的會議上,內務委員會同意撤銷於2019年4月12日根據《議事規則》第75(4)條成立《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決定。

備註2:保安局局長根據《議事規則》第64(2)條,在恢復二讀辯論時宣布撤回此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