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下午3時15分(或介乎下午3時至3時15分之間的較早時間)註釋符號代表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前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下午3時開始;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至3時15分之間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隨即開始。
至7時正舉行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8-19)70*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5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1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建議在勞工處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負責與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有關的各項新工作)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5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勞工處處長/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

(人力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11月21日討論此項建議)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於2018年11月21日12月5日討論此項建議,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31/18-19(01)ESC40/18-19(01))

(邵家臻議員於2018年11月2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26/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2月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33/18-19(01))

2.FCR(2018-19)71*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2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33#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75MC屯門第29區西社區健康中心暨安老院舍)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2/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229/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衞生)5/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安老服務)/房屋署總建築師(2)/醫院管理局新界西醫院聯網服務總監(基層及社區醫療))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21/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8日12月1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49/18-19(01)PWSC65/18-19(01))

(張超雄議員於2018年11月2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38/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2月1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49/18-19(02))

(朱凱廸議員於2018年12月11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53/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2月3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65/18-19(02))

(郭家麒議員於2018年12月2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81/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2月3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81/18-19(02))

(張超雄議員於2019年1月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84/18-19(01)) 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1月1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89/18-19(01))

3.FCR(2018-19)72*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38-政府總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資助計劃以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10億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成立資助計劃以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

(出席人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7/地政總署助理署長(專業事務2))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4.FCR(2018-19)73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9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17#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建議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和法律草擬科各開設1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以便能有效應付因該2個科別現有及新開展的工作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律政司政務專員/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律政司副法律草擬專員II/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民事訴訟)/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民事訴訟)2)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5月2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2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5.FCR(2018-19)74 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撥款資助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這項目請各委員一筆批准為數3億6,08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支持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由2018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這4 個年度的有效運作。)

(出席人員: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5)/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教育基建)/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秘書長)

(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2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400/1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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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

* 2019年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註 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前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下午3時開始;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至3時15分之間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隨即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