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下午4時正(或介乎下午3時45分至4時之間的較早時間)註釋符號代表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45分前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下午3 時45 分開始;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45分至4時之間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隨即開始。
至7時正舉行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8-19)91*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2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3#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保安局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入境事務處的1個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職位(一般紀律人員(指揮官級)薪級第2點),以繼續督導免遣返聲請處理工作的全面檢討及加強相關工作)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2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秘書長(3)/保安局助理秘書長(檢討)(1)/入境事務處副處長/入境事務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遣送審理及訴訟))

(保安事務委員會曾在2018年11月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區諾軒議員於2019年1月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43/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2月2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65/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2.FCR(2018-19)92*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2月13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37-863TH蓮麻坑路西段(平原河至坪輋路)擴闊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2 月1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交通事務委員會曾在2018年12月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48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57/18-19(01))

3.FCR(2018-19)93*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2月20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39#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130KA將軍澳入境事務處總部)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2 月2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秘書長(3)/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C)/入境事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管理及支援)/入境事務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策劃)/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1)/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127)

(保安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2月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700/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13日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26/18-19(01)PWSC160/18-19(01))

(張超雄議員於2019年2月1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19/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2月19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26/18-19(02))

4.FCR(2019-20)1*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9-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民政事務局的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 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為監察和協助西九文化區(下稱「西九」)計劃的推行,以及推動落實在西九的綜合地庫和政府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提供持續和專責的支援)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已在2018年6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聯合小組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1)123/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72/18-19(01))

5.FCR(2019-20)2*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2月13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38#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358EP沙田水泉澳1 所設有30間課室的小學)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2 月1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高級教育主任(建校)/建築署副署長/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102/水務署助理署長(市區))

(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2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區諾軒議員於2019年2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09/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4月2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82/18-19(02)))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82/18-19(01))

6.FCR(2019-20)4*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0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32#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173DR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環境局副局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2)/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生物質能管理設施))

(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7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42/18-19(02))

(范國威議員於2018年11月1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2/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1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7/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1月14日28日2019年3月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36/18-19(01)PWSC105/18-19(01)PWSC178/18-19(01))

(許智峯議員於2018年11月2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32/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1月27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36/18-19(02))

7.FCR(2019-20)5*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0#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780CL元朗橫洲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9 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副處長(房屋)/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獸醫師(動物管理)(行動)/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土地徵用組)/房屋署總建築師5/房屋署總土木工程師2/房屋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重建))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6日2018年6月26日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08/17-18(01)CB(1)1221/17-18(01)CB(1)1246/17-18(01))

(房屋事務委員會轄下跟進橫洲發展項目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8年4月25日11月30日2019年2月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36/18-19(02))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3月2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54/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3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6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7日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4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73/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73/18-19(02)))

8.FCR(2019-20)6*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4月9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2-272ES觀塘安達臣道發展區(地盤KT2e)1所設有30間課室的中學)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4 月9 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2月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666/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9日4月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67/18-19(01))

9.FCR(2019-20)7*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3 點),以及把1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以領導新的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藉此推行策略措施和加強在成本監察及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發展局政府工程師(特別職務)/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1)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47/18-19(01)CB(1)465/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2日3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0.FCR(2019-20)8*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7#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把環境局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轉為常額職位,以繼續推進有關推廣可再生能源及電力市場長遠發展的工作)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環境局副局長/環境局副秘書長/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電力研究)/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能源)/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跨境及國際事務))

(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89/18-19(01))

11.FCR(2019-20)9*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8#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的1 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轉為常額職位,以繼續進行扶貧、福利及人口範疇的相關經濟分析和研究)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政府經濟顧問/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首席經濟師(5)/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首席經濟師(4))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2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5日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2.FCR(2019-20)10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天文台
新分目「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
新分目「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香港天文台開立以下2 筆新承擔額-


(a)一筆為數4,8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以及

(b)一筆為數9,0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2/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航空氣象服務)/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氣象預測系統)/ 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雷達及衛星氣象))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3.FCR(2019-20)11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研究基金注資」
新項目「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開立一筆為數200億元的新承擔額,向研究基金注資,以大幅增加並持續為高等教育界提供研究經費,發展本港的科研生態;

(b)理順研究基金內不同款項所賺取投資收入的運用,以更有效地調配資源;以及

(c)開立一筆為數30 億元的新承擔額,設立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為期3 年,讓本地頒授學位院校(包括自資院校)從私營機構及慈善家籌募研發開支和捐款後,向政府申請配對款項,作研究相關用途。)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高等教育)/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副秘書長 (2))

(教育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4.FCR(2019-20)12 總目92—律政司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用以資助非政府機構eBRAM中心籌建網上爭議解決及交易平台的一筆過撥款」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1 億 5,000 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資助非政府機構eBRAM中心籌建網上爭議解決及交易平台。)


(出席人員:律政司政務專員/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師(律政司司長辦公室)/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調解)/eBRAM中心主席(或其代表)/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行政總裁(或其代表))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15.FCR(2019-20)13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4月3 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30#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把下列4個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 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和規劃署的1 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開設2 個編外職位,即地政總署的1 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以及政府產業署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及在政府產業署開設1 個總產業測量師/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4月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1/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5/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3/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北拓展處副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西拓展處副處長/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土地徵用組)/規劃署助理署長(委員會)/政府產業署副署長/政府產業署高級產業經理(租售編配))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2月1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692/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9日4月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88/1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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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45分前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下午3 時45 分開始;若之前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於下午3時45分至4時之間結束,財務委員會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隨即開始。

* 2019年5月3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