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3時15分(或介乎下午
3時至3時15分之間的較早時間)至7時正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FCR(2018-19)70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5日所提出的建議

批准
(點名表決 -
贊成 - 35
反對 - 5
棄權 - 2)

EC(2018-19)16
  • 建議在勞工處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負責與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有關的各項新工作
2.FCR(2018-19)71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2日所提出的建議

批准

PWSC(2018-19)33
  • 屯門第29區西社區健康中心暨安老院舍
3.FCR(2018-19)72總目138-政府總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資助計劃以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


尚未處理
4.FCR(2018-19)7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2月19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8-19)17
  • 建議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和法律草擬科各開設1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以便能有效應付因該2個科別現有及新開展的工作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5.FCR(2018-19)74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撥款資助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