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秘 書 處

Legislative Council Secretariat

新聞稿

石禮謙議員聲明(只備中文)




石禮謙議員指示立法會秘書處今天(5月6日)作出以下嚴正聲明:

 

本人留意到,今天下午約4時30分開始,部分議員聲稱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舉行第三次會議,並選舉主席及副主席。

 

本人澄清,法案委員會已經接納內務委員會作出的指引。根據有關指引,本人獲授權決定法案委員會的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在會議上主持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本人已指示秘書處將原定於今天4時30分舉行的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改於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舉行,屆時才會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法案委員會秘書亦已於今天發出有關通知。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