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a)2020年3月9日(星期一)的會議下午2時30分至7時正舉行;

(b)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的會議下午2時30分至7時正舉行;以及

(c)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的會議上午10時正至下午1時正舉行及下午4時正至7時正舉行。

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9-20)47&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1-土地徵用
總目702-港口及機場發展
總目703-建築物
總目704-渠務
總目705-土木工程
總目706-公路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總目708(部分)-非經常資助金
總目709-水務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總目711-房屋
整體撥款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撥款合共223億5,050萬元,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提供款項,以供2020-21 年 度支用;

(b)就總目703項下分目3101GX的2019-20年度核准撥款額提高1億6,500萬元,即由9 億 4,800萬元增至11億1,300萬元;以及

(c)由2020-21年度開始,修訂總目706項下分目6101TX的涵蓋範圍。)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工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助理秘書長(庫務)(工務)2/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1/地政總署助理署長(專業事務)3/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助理署長(物業事務)/香港警務處總警司(策劃及發展)/香港警務處高級行政主任(策劃及發展)/渠務署副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基建規劃)/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回收網絡)/路政署副署長/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副處長(1)/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2)/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副秘書長 (1)/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教育局總屋宇保養測量師(校舍保養管理)/教育局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校舍保養管理)1/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津貼)/社會福利署總行政主任(策劃)1/水務署署長/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項目及資源管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總系統經理(項目及資源管理)/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25/19-20(01))

(資料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9年11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226/19-20(01))

(當局已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分目項下擬支用2020-2021年度撥款的項目一覽表((PWSC41/19-20(01))(2019年12月4日發出))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20年1月15日22日2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98/19-20(01)PWSC105/19-20(01))

(張超雄議員於2019年12月1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47/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3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72/19-20(01)))

(朱凱廸議員於2020年1月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62/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3日及3月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72/19-20(02)PWSC105/19-20(02)))

(十位議員聯署於2020年1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67/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74/19-20(01)))

(七位議員聯署於2020年1月1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71/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2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77/19-20(02)))

(張超雄議員於2020年1月20日提出的第二批書面問題(PWSC77/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2月1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92/19-20(01)))

(張超雄議員於2020年2月25日提出的第三批書面問題(PWSC102/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06/19-20(01)))

(朱凱廸議員於2020年3月3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15/19-20(01)) 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17/19-20(01)))

(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9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21/19-20(01))

(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1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23/19-20(01))

(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11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25/19-20(01))

2.FCR(2019-20)5A*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註釋符號代表取代文件編號FCR(2019-20)5。為方便參閱,作出修訂的部分以灰色陰影顯示。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0#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780CL元朗橫洲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 月2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處總工程師(房屋工程2)/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房屋工程3)/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 3/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獸醫師(技術事務)/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獸醫師(動物管理)(行動)/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新發展區)/房屋署總建築師 (5)/房屋署總土木工程師 (2) /房屋署房屋事務經理(清拆安置))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08/17-18(01))

(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6月26日29日的聯席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221/17-18(01)CB(1)1246/17-18(01))

(房屋事務委員會轄下跟進橫洲發展項目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8年4月25日11月30日2019年2月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多份補充資料文件)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3月25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154/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3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16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3月27日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87/18-19(01)(02))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4月12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73/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73/18-19(02)))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5月1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84/18-19(02)) 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88/18-19(01)))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5月2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188/18-19(02))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28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88/18-19(03)))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6月1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202/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6月27日提交的資料(FC210/18-19(01)))

(政府當局於2019年12月6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43/19-20(01))

(朱凱廸議員於2019年12月6日提出的書面問題(FC83/19-20(01))及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83/18-19(02)))

(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1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FC126/19-20(01))

3.FCR(2019-20)7*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3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2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 個首席政府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3 點),以及把1 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轉為常額職位,以領導新的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藉此推行策略措施和加強在成本監察及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3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發展局首席政府工程師(項目))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1月2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347/18-19(01)CB(1)465/18-19(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2日3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4.FCR(2019-20)38&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5月14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6#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


175BF搬遷尖沙咀消防局行動支援設施、消防同樂會和其他消防設施至九龍渡華路

754CL西九文化區基礎建設工程第一期

763CL西九文化區綜合地庫-餘下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5 月1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民政事務局工程策劃總監/土木工程拓展署南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南拓展處總工程師(南2)/消防處助理處長(總部)/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策劃組)/建築署副署長 /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 240/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工程)(九龍)/運輸署高級工程師(策略研究)5/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首席工程總監/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工程事務總經理)

(發展事務委員會與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的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4月21日2018年5月11日6月11日2019年1月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123/18-19(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8日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08/18-19(01)PWSC278/18-19(01))

(郭家麒議員、楊岳橋議員、陳淑莊議員及譚文豪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1))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3)))

(郭家麒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2))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4))) 

(黃碧雲議員於2019年5月8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204/18-19(03))及政府當局於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208/18-19(02))

(陳淑莊議員2019年11月26日的來函(FC46/19-20(01))及政府當局2019年12月10日的回覆(FC46/19-20(02)))

5.FCR(2019-20)10*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天文台
新分目「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
新分目「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香港天文台開立以下2 筆新承擔額-


(a)一筆為數4,8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更換大帽山的風暴探測天氣雷達;以及

(b)一筆為數9,000萬元的承擔額,用以購置高性能電腦系統。)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商)2/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航空氣象服務)/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雷達及衛星氣象)/香港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氣象預測系統))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6.FCR(2019-20)25*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5 月7 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8-19)37#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在司法機構開設5 個常額職位,即3 個區域法院法官司法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 13 點),以加強家事法庭的司法人手編制;以及2個公務員職位,即1 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4 點),以掌管新設的策劃及優質服務部,以及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加強對司法機構政務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的首長級人員支援)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5月7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119/18-19(01))

7.FCR(2019-20)21*註釋符號代表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8-19)44#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190GK政府飛行服務隊模擬飛行訓練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9 年4 月2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局長/保安局助理秘書長A1/政府飛行服務隊總機師(訓練及標準)/政府飛行服務隊高級機師(直升機-技術支援)/政府飛行服務隊高級機師(直升機訓練及發展)/建築署總工程策劃經理201/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 2 /建築署高級工程策劃經理229)

(保安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月8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9年4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23/18-19(01))

8.FCR(2019-20)40&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創新及科技基金
總目111-創新及科技
新分目「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62-工業
新分目「注資香港科技園公司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設立資助計劃,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以及


(b)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20 億元,作為給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1)/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創新科技署助理署長(資助計劃)/香港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香港科技園公司首席財務總監/香港科技園公司先進製造產業主管)

(工商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5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9.FCR(2019-20)41&註釋符號代表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


(a)批准改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鼓勵就業的措施及其他措施的建議,並備悉相關措施的推行時間表;

(b)批准按照既定調整機制,由2020年2 月1 日起,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調高3.6%;以及

(c)備悉上文(a)項及(b)項會分別帶來每年額外9 億 6,000 萬元及17 億 6,300 萬元的財政承擔。)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4/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首席行政主任 /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社會福利))

(福利事務委員會曾在2019年11月1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357/19-20(01)CB(2)471/1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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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9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及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20年3月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的項目。

@ 取代文件編號FCR(2019-20)5。為方便參閱,作出修訂的部分以灰色陰影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