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42(CM-41)

立法會

議程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43項附屬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民政事務局局長
2.
教育局局長
3.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4.
發展局局長
5.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IV.
政府議案

1.
根據《刑事案件訟費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
2.
根據《建築物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發展局局長
議案措辭

V.
議員議案

"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案
動議人
麥美娟議員
議案措辭
修正案動議人
田北辰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1年8月2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919/20-21號文件)
出席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1年9月1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2021年第175號
2.
2021年第176號
3.
2021年第177號
4.
2021年第178號
5.
2021年第179號
6.
2021年第180號
7.
2021年第181號
8.
2021年第182號
9.
2021年第183號
10.
2021年第184號
11.
2021年第185號
12.
2021年第186號
13.
2021年第187號
14.
2021年第188號
15.
2021年第189號
16.
2021年第190號
17.
2021年第191號
18.
2021年第192號
19.
2021年第193號
20.
2021年第194號
21.
2021年第195號
22.
2021年第196號
23.
2021年第197號
24.
2021年第198號
25.
2021年第199號
26.
2021年第200號
27.
2021年第201號
28.
2021年第202號
29.
2021年第203號
30.
2021年第204號
31.
2021年第205號
32.
2021年第206號
33.
2021年第207號
34.
2021年第208號
35.
2021年第209號
36.
2021年第210號
37.
2021年第211號
38.
2021年第212號
39.
2021年第213號
40.
2021年第214號
41.
2021年第215號
42.
2021年第216號
43.
2021年第217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21年9月1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麥美娟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
張宇人議員
教育局局長
3
葛珮帆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4
劉國勳議員
發展局局長
5
陳恒鑌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吳永嘉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何君堯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8
陳健波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9
石禮謙議員
發展局局長
10
張國鈞議員
教育局局長
11
姚思榮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鄭泳舜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
蔣麗芸議員
環境局局長
14
柯創盛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5
謝偉俊議員
律政司司長
16
梁美芬議員
保安局局長
17
易志明議員
環境局局長
18
李慧琼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周浩鼎議員
發展局局長
20
盧偉國議員
教育局局長
21
陸頌雄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2
謝偉銓議員
教育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香港重新出發"宣傳計劃

麥美娟議員問:
去年6月,政府經公開招標向一家全球策略及傳訊顧問公司,就"香港重新出發"的主題批出一份公關服務合約。該份合約為期一年,而合約價值約為640萬美元(最終付款額約為570萬美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甄選上述合約的承辦商時的考慮因素為何;在批出該合約前,有否考慮採用其他更節省公帑、又有利於改善本地經濟及就業狀況的方案,例如調派現有公務員或聘用本港公關公司負責有關工作;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最終沒有採納其他方案的原因;
(二)
鑒於上述公司已向政府提交分階段實行的宣傳計劃,以及市場推廣和廣告宣傳策略,有關的詳情為何;及
(三)
上述合約的價值(即640萬美元)與過去3年政府批出的其他宣傳或公關服務合約的價值如何比較;如該合約的價值明顯偏高,政府基於甚麼理據評定該合約是物有所值的?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大學的學生意見調查機制

張宇人議員問:
現時,部分大學設有不記名的學生意見調查機制,以收集學生對課程內容及教學人員授課表現的意見,而所得意見會用於評核教學人員的工作表現。據悉,有學生基於政見分歧或不滿意就某課程所獲評分,在意見調查中給予有關教學人員極低評分以作報復,亦有教學人員因擔心此情況而在給予學生課程評分時盡量降低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各大學的管理層有否接獲教學人員對學生意見調查機制的投訴;如有,投訴的詳情和已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
(二)
是否知悉,過去3年,各大學有否評估該等機制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
會否建議各大學改善該等機制,以消除負面效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與疫情相關的措施

葛珮帆議員問:
涉及Delta變異病毒株的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個案已席捲全球,疫情令人擔憂。就與疫情相關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美國的疫情於上月初大幅反彈,平均每日錄得約10萬宗確診個案,本港亦有多人從美國入境後確診,但政府到上月16日才公布會於4日後調高美國所屬的風險級別,政府用以訂定世界各地風險級別所採用的機制和準則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檢討,以確保適時調整各地所屬的風險級別;
(二)
鑒於截至上月10日,醫院管理局轄下疫苗過敏安全門診診所有逾4 000宗輪候評估是否適宜接種疫苗的個案,更有市民的排期遲至2029年,政府是否知悉該局加快提供評估服務的最新進展;及
(三)
鑒於據報內地當局已批准科興疫苗緊急使用的年齡下限降至3歲,而且不少本地家長表示有意讓其未成年子女接種科興疫苗,政府會否考慮立即下調接種科興疫苗的最低年齡?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廢除逆權管有條文

劉國勳議員問:
根據《時效條例》和相關案例,擅自侵佔私人土地的人(即"逆權管有人")如已持續佔用土地12年或以上,土地擁有人不得提出收回土地的訴訟,而逆權管有人則可向法庭申請成為新的土地擁有人。有評論指出,逆權管有條文原意是促進珍貴的土地資源得以充分利用,但它變相鼓勵竊取土地,因此一直甚具爭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基本法》訂明私有財產權受保護,而任何人搶奪或非法侵吞別人的動產均須負刑責,但侵佔他人土地者卻無須負刑責,而且土地擁有人使用剪斷鎖頭或圍網等方法進入自己的土地卻可能招致刑責,為何侵佔土地者反過來受法律保護,甚至可藉逆權管有條文合法奪取土地擁有人的財產;
(二)
鑒於逆權管有人就算獲法庭裁定為土地的新擁有人,但他一般不能取得有關土地的契據文件,以致發展商不能透過正常土地轉讓手續收購有關土地,政府會否就逆權管有條文對土地發展及市區重建造成的窒礙作出整體評估;及
(三)
鑒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14年就逆權管有發表的報告所提的建議至今未獲實施,以及部分海外司法管轄區近年已廢除逆權管有的法例,政府會否因應時移勢遷,廢除逆權管有條文?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中環往返屯門及荃灣的渡輪服務

陳恒鑌議員問:
有屯門及荃灣的居民指出,該兩區的人口遠高於20年前並且不斷增加,但現有對外交通服務未能滿足需求。他們希望兩條因財務上不可行而於2000年停辦、由中環往返屯門及中環往返荃灣的渡輪航線得以復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吸引營辦商申請營辦上述兩條航線,政府會否仿效現時支援離島渡輪服務營辦商的做法(包括發還船隻檢驗年費、碼頭的電費和水費等開支及購買船隻成本),推出措施支援該兩條航線的營辦商,以減低其財務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新措施增加屯門及荃灣區居民的出行選擇,並減低陸路及鐵路交通的壓力;及
(二)
是否知悉,屬環保能源的可再生能源製氫與現時渡輪使用的柴油在成本效益方面如何比較;如氫更具成本效益,政府會否引入香港,以增加上述兩條航線的財務可行性;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疫情下對企業的支援

吳永嘉議員問:
有商界人士反映,在疫情下,世界各地政府對入境人士實施強制檢疫等防疫措施,嚴重影響他們與生意夥伴的業務往來及拓展商機,而且中小企業普遍遇到融資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向中央爭取設立下述的商務走廊: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人士,如乘搭點到點交通工具往返香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地點以進行公幹,可獲豁免入境強制檢疫;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放寬適用於本地及外來商人的入境檢疫要求,以便利他們的業務運作,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推出更多措施紓緩中小企業在疫情下面對的資金周轉壓力,包括延長將於下月結束的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計劃,以及推出更高貸款額的免息貸款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外判服務

何君堯議員問:
現時,政府以外判方式交由服務承辦商("承辦商")提供多項公共服務,但該等服務的質素不時為人詬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申訴專員公署於2020年10月發表題為《食物環境衞生署對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並在該報告中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有關工作提出多項改善建議,食環署至今已採取的跟進行動及取得的進展為何;
(二)
鑒於政府自2019年4月1日起就以招標批出政府服務合約實施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增加標書評分制度下的技術比重以避免出現價低者得的情況,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及
(三)
鑒於不時有市民投訴政府滅鼠及滅蚊等工作成效不彰,政府有何新措施監察有關承辦商的表現?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對體育發展的支持

陳健波議員問:
香港運動員在剛結束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取得破紀錄佳績。有意見認為,政府應以更大力度在政策、設施及資源上支持體育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向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注資,使香港體育學院("體院")獲得更穩定的財政資源,以培育更多精英運動員;
(二)
有否計劃向現時未獲體院支援的體育項目投放更多資源以協助運動員提升成績,從而增加該等體育項目晉身精英體育項目的機會;
(三)
有何措施吸引更多運動表現優秀的青少年加入全職運動員行列;
(四)
支援退役運動員的現行措施是否適用於退役的殘疾運動員;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過去3年,政府就推進體育普及化所推行的項目的詳情,以及涉及的開支金額為何;未來3年有關項目的詳情及預算開支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譯文)

強制售賣令申請的統計數字

石禮謙議員問:
關於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售賣令("命令")的統計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11年1月1日以來提交的該等申請總數;及
(二)
在第(一)項提及的申請當中,
(i)
獲頒命令的申請宗數,並就每宗個案提供表一所列的資料;
表一
個案編號提交申請的
日期
獲頒命令的
日期
該兩個日期
相隔的月數
    
(ii)
已中止的申請宗數,並就每宗個案提供表二所列的資料;及
表二
個案編號提交申請的
日期
中止申請的
日期
該兩個日期
相隔的月數
    
(iii)
有待處理的申請宗數,並就每宗個案提供表三所列的資料?
表三
個案編號提交申請的日期提交申請至今
已過的月數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各大學的學生會

張國鈞議員問: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評議會")於本年7月7日舉行的會議上通過議案,表示感激一名日前以利刀刺傷一名警員後隨即自殺身亡的男子"對香港的犧牲"和向他"致敬"。香港大學("港大")其後就該事件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評議會的行為,並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關於各大學的學生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大學規程》(《香港大學條例》(第1053章)附表)訂明,紀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兩名由教務長從學生小組中委出的學生,而學生小組由評議會按經界定的位次而委任20名學生組成,政府有否評估港大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有否影響該大學的運作及違反上述規定,因而可能受法律挑戰;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有,是否知悉港大有何應對措施;
(二)
8間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學生會在有關大學的管治架構中的地位、角色及職能;及
(三)
鑒於近年多間大學的學生會幹事會公開發表反對國家及支持港獨,以及煽動暴力和仇恨的言論,政府會否與各間大學的管理層商討,如何確保學生會幹事會的言論和活動合法及合乎社會道德水平?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入境防控疫情措施

姚思榮議員問:
政府於上月2日表示,將以"疫苗氣泡"為基礎,加強對海外抵港人士的入境防控疫情措施(包括在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的安排),以加強外防輸入的抗疫屏障。政府其後於20日進一步收緊有關要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討上述措施有否導致檢疫酒店房間供不應求;如有檢討而結果為有,有何解決方法;
(二)
鑒於政府在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下已多個月禁止從極高風險地區起飛的民航客機着陸香港,以致不少港人滯留在尼泊爾等地方,政府相隔多久會對該等地區作出風險評估,以便適時地撤銷有關安排;及
(三)
鑒於根據最新安排,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的香港居民,必須持有香港政府認可的疫苗接種紀錄方可登機來港,但部分該等地區的有關當局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不獲香港政府認可,以致不少香港居民滯留當地,政府有何措施協助該等居民返港?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少數族裔人士

鄭泳舜議員問:
關於支援少數族裔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在《2018年施政報告》表示,已預留5億元用於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有關撥款現時的承擔額(並按所涉措施列出分項數字)和結餘為何;
(二)
鑒於在"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下,學校會按其錄取的非華語學生數目獲得額外撥款,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間學校獲得該撥款;
(三)
鑒於教育局為提升在職中文科教師教授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專業能力,推行"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專業進修津貼計劃,向修讀相關課程的教師發放津貼,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教師參與該計劃;
(四)
鑒於勞工處於去年11月委聘了兩間非政府機構推行"多元種族就業計劃",透過個案管理方式向少數族裔人士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至今有多少名求職者參加該計劃,以及當中有多少人成功受聘;
(五)
鑒於僱員再培訓局於本年7月推出"特別・愛增值"計劃4,協助失業或就業不足人士提升技能,以自我增值及投身職場,有否評估在該計劃下向少數族裔人士提供課程的種類及數目是否足以應付需求;及
(六)
鑒於社會福利署委託了3間非政府機構設立3支少數族裔外展隊,主動接觸及協助有需要的少數族裔人士與主流福利服務聯繫,過去12個月,(i)每支外展隊的人手及(ii)外展隊接觸了多少名少數族裔人士,以及當中有多少人接受服務,並按所涉服務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對氣候變化

蔣麗芸議員問:
聯合國轄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上月發表的報告中指出,氣候變化範圍廣泛、速度迅速並不斷加劇,而二氧化碳是氣候變化的主要驅動因素。該委員會警告,要穩定氣候,將需要強而有力地、快速地、持續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達到二氧化碳的淨零排放,包括停用燃煤發電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加快本港停用燃煤發電的步伐,包括加快增加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即水力、風力、太陽能及轉廢為能)和核能在本港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進一步在政府建築物及設施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技術,以減少碳排放;若會,詳情(包括有關目標)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綠化城市有助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挑戰,過去10年,本港推行城市綠化的工作進展為何,包括每年平均新增城市綠化面積及其增長率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棄置車輛

柯創盛議員問:
據報,近年公眾泊車位遭棄置車輛長期佔用的問題嚴重。處理棄置車輛的工作分別由香港警務處、地政總署、路政署及運輸署等多個政府部門負責。有不少市民批評,處理棄置車輛的程序需時過長,而且各部門的權責不清,以致有關工作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政府接獲關於公眾泊車位遭棄置車輛長期佔用的投訴宗數;該等投訴當中,(i)已完成處理、(ii)跟進中,以及(iii)未能處理的宗數分別為何,並按所涉車輛種類列出分項數字;
(二)
現時棄置車輛問題嚴重的地點(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如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編訂相關資料;
(三)
過去3年,每年執法部門就處理棄置車輛的問題進行的巡查次數,以及發現棄置車輛的數目;如未能提供有關數字,原因為何;
(四)
鑒於相關政府部門於今年首季在油尖旺區試行以聯合行動操作模式處理棄置車輛問題,成效為何;該模式擴展至其他地區的時間表為何;及
(五)
會否整合各政府部門處理棄置車輛的權責,並把相關工作交由單一政府部門負責;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何實際可行措施進一步提升相關工作的成效?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刑事檢控工作

謝偉俊議員問:
近日,上訴法庭裁定一名已服刑5年的青年就販毒罪定罪所提上訴得直,並在判案書中指出,原審法官曾建議控方為上訴人就同案另一名被告人參與罪行情況錄取口供,並要求由律政司委聘代表控方的大律師向律政司匯報該案件,讓律政司決定是否繼續檢控。控方其後告知法庭,刑事檢控專員經考慮後決定繼續檢控。上訴法庭法官在判案書中批評,控方似乎無多大意願探究真相,而是將追查另一名被告人涉嫌策劃販毒的罪行的機會,換取參與度極低及可能無辜的人被定罪。有評論批評律政司在該案件中責無旁貸。就刑事檢控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上述案件原審期間,律政司司長及刑事檢控專員有否親自聽取或審閱代表控方的大律師的匯報,以及律政司還有哪些官員參與聽取或審閱有關匯報;律政司基於哪些考慮因素和理據決定繼續檢控;及
(二)
有否評估這宗案件是否顯示刑事檢控工作及制度存在嚴重缺陷,以及會否削弱市民對本港法治制度及檢控人員專業水平的信心,令市民憂慮檢控人員得過且過;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梁美芬議員問: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7段,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據悉,有不少身在外地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未能回港。他們擔心因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而基於上述規定喪失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今,入境事務處處長("處長")根據上述規定,決定了多少名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已喪失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二)
當局至今接獲多少宗第(一)項所述人士針對處長的決定的上訴,以及當中上訴得直和失敗的宗數分別為何;及
(三)
對於純粹因疫情而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的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處長會否酌情決定他們仍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廢輪胎

易志明議員問:
據報,有不少在鄉郊地區的廢物回收場堆放大量被棄置的廢輪胎,造成環境及衞生問題。另一方面,政府未有制訂廢輪胎的處理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丟棄的廢輪胎當中,(i)在本地回收再造、(ii)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其外判服務承辦商分別棄置於堆填區,以及(iii)出口作循環再造的廢輪胎的數量及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
是否知悉,現時由廢輪胎循環再造而在本港製成的產品的種類及應用情況;過去3年,每年該等產品的產量和本地使用量分別為何;
(三)
鑒於據報有本地大學研發出新技術,可把大量在本港產生的廢輪胎再造成鋪設道路路面物料,政府會否考慮採用有關物料鋪設道路路面;
(四)
鑒於2013年發表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所載行動時間表顯示,政府會在2016至2018年間研究應否把其他廢物(包括輪胎)納入生產者責任計劃,有關研究的結果為何;及
(五)
有何措施推動各持份者回收及循環再造廢輪胎,以減少棄置在堆填區的廢輪胎數量,並配合推行廢輪胎納入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政策?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康樂及體育設施

李慧琼議員問:
香港代表隊在東京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創出歷史性佳績,掀起全港運動熱潮。然而,有市民指香港的康樂及體育("康體")設施長期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中表明,"鼓勵市民參與康樂活動,並致力確保提供合適的康樂設施,以滿足市民的需要",按區議會分區及康體設施種類劃分的(i)目前政府提供的該等設施的數量,以及(ii)第(i)項所述的數量與按《準則》所訂標準計算需提供的數量的差異(若有的話);有否計劃在康體設施未達標準的地區增設康體設施;若有,詳情為何;有否計劃提升已沿用多年的有關標準,以應付現時的社會需求;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在2022年前展開26個項目,以增加和改善地區的康體設施,各項目的最新進展為何;會否考慮加快推展該等項目的步伐,以期有關項目提早完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研究把現時的舊式體育館及康體中心,重建為現代化的多用途康體大樓,以達至地盡其用的目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在2020-2021學年,參與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的學校數目及其佔學校總數的百分比,以及體育團體租借該等設施的次數為何;有否了解部分學校不參與該計劃的原因;有何新措施鼓勵更多學校和體育團體參與該計劃?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元朗區的房屋發展計劃

周浩鼎議員問:
政府正在元朗區內推展兩項大型房屋發展計劃("發展計劃"):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會提供約61 000個房屋單位,以容納約176 000人,而朗邊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會提供約11 000個單位,可容納約32 000人。該等發展計劃將會大幅增加區內交通服務的需求,亦涉及複雜的收回私人土地問題。故此,有地區人士建議,民政事務總署在地區行政架構中設立一個涵蓋該等發展計劃所在地區的新分區委員會,以便利當區居民代表直接向政府反映居民對該等發展計劃及其他地區事務的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了元朗區議會及鄉議局外,政府曾就該等發展計劃諮詢哪些地區組織,並按發展計劃及地區組織類別列出諮詢結果;
(二)
會否考慮接納上述建議,在元朗區成立一個新的分區委員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屯馬綫洪水橋站的落成日期將由原訂的2024年延至2030年,但該等發展計劃首批居民最早會於2024年入伙,政府在過渡期間會為有關居民提供甚麼交通安排?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

盧偉國議員問:
教育局在本年2月公布的《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以表列形式展示有關國家安全教育("國安教育")的學習內容。有關內容蘊含在不同學習領域/科目,以及在中小學不同階段的學習進程。此外,學校可以透過課堂外的學習活動推行國安教育。學校須於2021-2022學年逐步落實國安教育相關措施,並須由2022-2023學年起全面推行國安教育。然而,一項在本年4至5月進行的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近半受訪學校表示未準備好推行國安教育、在設計課程內容及教材方面遇到困難,以及教師所獲培訓並不足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教育局有否向學校了解,它們在籌備推行國安教育時遇到甚麼困難,並向它們提供所需支援,協助它們順利開展國安教育;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教育局於本年3月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沒有答允向學校發放國安教育支援津貼,僅表示學校可使用其他津貼或向優質教育基金申請撥款,該局會否重新考慮向所有學校發放該項津貼,專款專用,以確保學校有充裕的資源推行國安教育;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教育局會否考慮向中小學撥款,以供增設專責統籌在課堂內外推行國安教育的職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台灣地區及美國的豬肉及相關製品

陸頌雄議員問:
今年1月起,台灣地區當局准許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種)的美國豬肉進口。較早前,有傳媒機構在本地市面抽驗在台灣地區及美國生產的豬肉製品的結果顯示,有7款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超標。據悉,人體長期攝取過量的萊克多巴胺會增加患癌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在進口、批發及零售層面,全面加強抽檢從台灣地區及美國進口的豬肉及相關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非從上述兩地進口的食物製品的原材料,可能包括該兩地生產並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及相關製品,政府會否考慮立法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須列明主要原材料的來源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近期由政府統計處發布的從台灣地區進口香港豬肉及相關製品數量,少於台灣地區當局發布同期該等產品出口香港的數量,有否研究(i)箇中原因,以及(ii)是否涉及走私;如有研究而結果為是,詳情為何及有否跟進;如沒有跟進,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教師認識國情及擁護《基本法》

謝偉銓議員問:
有社會人士指出,部分教師對國民身份認同薄弱,以及對國情不甚了解及存有偏見,因此未能協助學生培養國家觀念、民族感情及國民身份認同。關於教師認識國情及擁護《基本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教育局自上學年起對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及擬晉升教師的培訓提出具體要求,當中核心培訓的內容涵蓋《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有否評估有關培訓的成效,以及研究哪方面的培訓內容需要加強;
(二)
鑒於自上學年起,新入職教師及擬晉升教師的核心培訓包括約4天內地學習團,有關行程的詳情(包括拜訪的教育單位)為何;
(三)
有何計劃增進幼稚園教師對國情的認識;及
(四)
鑒於政府於去年11月表示,正就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排是否適用於資助學校教師進行研究,研究的進展及落實時間表(如適用)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