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議 程
(截至2020年11月5日)
I.

選舉2020-2021年度會期的副主席


(下午2時30分至3時)

II.

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3時至3時05分)

立法會CB(2)89/20-21號文件
(於2020年10月27日經立法會CB(2)90/20-21號文件透過電子郵件發出)

-2020年10月16日會議的紀要

III.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3時05分至3時10分)

立法會CB(2)77/20-21(01)號文件
(於2020年10月23日發出)

-郭家麒議員於2020年10月22日就建議事務委員會討論多個關注事項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2)77/20-21(02)號文件
(於2020年10月23日發出)

-葛珮帆議員於2020年10月22日就建議事務委員會討論一個關注事項發出的函件

IV.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3時10分至3時15分)

立法會CB(2)153/20-21(01)號文件
(於2020年11月5日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53/20-21(02)號文件
(於2020年11月4日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V.

陳恒鑌議員提出在事務委員會轄下委任小組委員會研究改善環境衞生及市容相關事宜的建議


(下午3時15分至3時25分)

立法會CB(2)32/20-21(01)號文件
(於2020年10月16日發出)

-陳恒鑌議員於2020年10月15日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2)153/20-21(03)號文件
(於2020年11月4日發出)

-陳恒鑌議員建議的小組委員會職權範圍、工作計劃及工作時間表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討論此項涉及擬議工務工程計劃的項目。VI.

在元朗洪元路及洪平路交界興建聯用大樓以重置垃圾收集站及設立社區回收中心(3189GK)


(下午3時25分至4時25分)

立法會CB(2)153/20-21(04)號文件
(於2020年11月4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

立法會CB(2)751/19-20(01)號文件
(於2020年3月20日發出)

-元朗區議會環境、氣候變化及漁農業委員會主席因應該委員會在2020年3月9日會議上通過的一項動議,於2020年3月17日發出的函件

立法會CB(2)765/19-20(01)號文件
(中文本於2020年3月26日發出;
英文本於2020年3月31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20年3月25日就元朗區議會環境、氣候變化及漁農業委員會主席於2020年3月17日發出的函件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777/19-20(01)號文件
(於2020年3月27日發出)

-事務委員會秘書於2020年3月27日致元朗區議會環境、氣候變化及漁農業委員會主席的覆函

VII.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討論此項涉及擬議工務工程計劃的項目。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