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2年6月8日

A 2022-17

立法會

議程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項附屬法例及3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環境局局長
4.
林智遠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陳振英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6.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修正案動議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2年5月30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434/2022(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2年6月6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453/2022(01)號文件)

IV.
議員議案

1.
"全面完善本港兒童遊樂設施"議案
動議人
林琳議員
議案措辭
2位修正案動議人
鄧家彪議員及梁文廣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2年6月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446/2022號文件)
出席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
"善用'未來基金'及'香港增長組合',推動產業結構多元化"議案
動議人
洪雯議員
議案措辭
8位修正案動議人
陸頌雄議員、黃英豪議員、易志明議員、吳傑莊議員、黃元山議員、謝偉俊議員、譚岳衡議員及陳祖恒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2年6月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447/2022號文件)
出席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2年6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22年6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黃國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陳仲尼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易志明議員
環境局局長
4
林智遠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陳振英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6
梁文廣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張欣宇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劉國勳議員
發展局局長
9
邱達根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0
吳傑莊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1
劉業強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麥美娟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陳沛良議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4
陳恒鑌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5
陳學鋒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林筱魯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林素蔚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8
狄志遠議員
教育局局長
19
鄧家彪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
周浩鼎議員
發展局局長
21
李梓敬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2
楊永杰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配合國家的規劃發展中醫藥

黃國議員問:
今年3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下稱"《規劃》")明確對中醫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關於配合國家的規劃發展中醫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中醫藥治療的救治數據(包括於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社區治療設施、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以及透過"安老院舍中醫診療服務"接受中醫藥治療的患者人數),以及有否研究該治療方法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政府會否進行詳盡的統計及研究,以配合《規劃》中提升中醫藥在參與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的目標;
(二)
會否參照《規劃》,為本港中醫藥發展訂立指標,包括提升公營醫療系統中中醫人員的比例、增加中醫醫院的床位數目、在公立醫院增設中醫科,以及增加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的數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訂立相關指標以推動中醫藥發展;及
(三)
鑒於《規劃》提出"加強與港澳台地區的中醫藥交流合作",食物及衞生局轄下的中醫藥處有否計劃邀請內地的中醫專家來港與本地的中西醫交流,或與內地著名的中醫醫院在港合辦醫院,以引入內地中西醫結合治療的經驗,從而促進香港的中醫藥發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防範第六波疫情來襲

陳仲尼議員問:
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肆虐本港期間,確診及死亡個案急升。有市民反映,政府各項應對疫情的措施都遠遠落後於形勢;而由於不少國家更選擇與病毒共存,香港必須做好準備,防範第六波疫情來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旅遊、航空及運輸業界人士建議,政府在出入境管制站進行的病毒檢測所採用的醫學標準,應與國家所採用的標準看齊,並且通知海外國家,特區政府僅接納根據此標準發出的PCR核酸檢測報告,政府會否考慮該建議,從嚴把關以減低輸入個案;及
(二)
會否制訂各項計劃及行動以提升及優化現時的防疫系統,從而確保有足夠的措施防範第六波疫情來襲;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電動車退役電池的處理

易志明議員問: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現時已登記的電動車數目已佔總登記車輛百分之三點四,該數目預計會不斷增加。由於電動車電池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因損耗而需要更換,沒有被妥善處理的退役電池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及傷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當局如何處理電動車退役電池(下稱"退役電池"),包括分別有多少獲循環再用及經拆解處理後棄置;
(二)
鑒於退役電池還能儲存電能,而經拆解所得的物料亦有價值,因此據悉有國家開設研究中心,以推動電池循環再用及支援回收電池業,政府對發展回收退役電池業的長遠政策為何;及
(三)
政府會否考慮設立一套電動車電池追蹤系統,讓有關政府部門追蹤電池的去向,從而避免退役電池因處理不當而對環境造成污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臨時合約照顧員

林智遠議員問:
為協助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應對因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而導致的人手短缺情況,社會福利署於今年3月初在本地及內地分別招聘合約期為3個月的臨時合約照顧員,並將部分照顧員派駐不同院舍提供服務,以紓緩院舍的人手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新聘的本地及內地照顧員的人數分別為何;有否續聘已約滿的照顧員,以及有否計劃續聘仍未約滿的照顧員;如有,有關合約期及人數的上限為何;
(二)
鑒於該批照顧員只需接受為期3天的培訓課程便可投入服務,該課程的內容與由僱員再培訓局舉辦長達152小時的"護理員基礎證書"課程有何差異;有否評估,經該兩個課程培訓的照顧員所提供服務的質素有何差別;及
(三)
會否考慮為該批照顧員提供深化培訓課程,以提升其服務質素,從而協助他們在未來轉職為長期僱用的照顧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智方便"平台

陳振英議員問:
政府在2020年年底推出"智方便"平台(下稱"智方便"),並表示會積極推動及支援公私營機構使用該平台,以提供網上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智方便及備有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的登記用户數目分別為何;
(二)
經智方便提供的服務項目和進行的商業交易宗數,以及趨勢為何;有否計劃增加公私營機構使用智方便提供服務項目的數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新加坡政府早於2017年推出名為"SingPass"的數碼身份平台,並將每名公民分散在各政府機構的個人資料整合於名為"MyInfo"的個人資料數據庫,政府會否參考新加坡或其他地區的做法,設立由政府主導營運的個人中央資料數據庫,以進一步便利市民使用公私營機構透過智方便提供的網上服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梁文廣議員問:
現時,在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推行的"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下稱"白居二")下,符合白表資格及獲配額的人士,可在未補價的情況下,在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統稱"居屋單位")的第二市場購買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現時房委會就居屋單位提供的按揭還款保證期(下稱"保證期"),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最長為30年,現時全港居屋單位按剩餘保證期劃分的數目為何;
(二)
鑒於據悉,居屋單位的剩餘保證期會影響白居二下置業人士獲批的按揭貸款年期及負擔能力,而現時不少居屋單位樓齡漸高及剩餘保證期漸減,房委會會否考慮延長居屋單位的保證期;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在今年2月推出的新一期白居二的4 500個配額中,只有一成撥給單身人士,房委會會否考慮調高單身人士的配額,以增加單身申請者購買居屋單位的機會;若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粵港兩地跨界車輛的續牌安排

張欣宇議員問:
據報,受疫情影響,有數千輛粵港兩地跨界車輛滯留內地。由於該等車輛當中有不少的車齡超過6年,登記車主須按照法例規定每年把有關車輛送交指定車輛測試中心檢驗,方可續領車輛牌照;如牌照到期後超過兩年不續期,運輸署會取消有關車輛的登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去年滯留在內地的粵港兩地跨界私家車的數目;
(二)
鑒於政府在去年12月推出"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接受檢驗的安排",以便利合資格跨界車輛的車主在本年6月30日或以前安排有關車輛至本港驗車及辦理續牌手續,政府會否考慮延長該項安排的實施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內地與香港尚未恢復正常通關,政府會否考慮容許滯留內地的粵港兩地跨界私家車在獲香港政府認可的內地車輛測試中心驗車,而登記車主可根據有關結果申請續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土地業權註冊制度

劉國勳議員問:
本會在2004年7月7日制定《土地業權條例》(第585章)("《條例》")。《條例》旨在設立一個以業權註冊紀錄作為註冊土地業權及權益的不可推翻的證據的新制度,以取代現時並無保證業權的契約註冊制度。然而,《條例》至今仍未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當局於2018年6月27日回覆本會議員提出的質詢時表示,會就未達成共識的"兩階段轉換機制"與持份者繼續保持聯繫,並致力就《條例》所需的修訂尋求折衷方案,當局與持份者商討的進展及具體的分歧事項為何,以及計劃何時落實該機制;
(二)
鑒於當局表示,會就"新土地先行"方案(即先行在新土地實施土地業權註冊制度)與主要持份者尋求共識和諮詢《條例》檢討委員會及《條例》督導委員會,然後盡快草擬《土地業權(修訂)條例草案》及提交本會審議,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以及預計何時落實該方案;
(三)
鑒於香港在世界銀行每年發表的《營商環境報告》中的"登記財產"分項指標排名一直較低(例如2019年的排名為53),有否研究,本港排名較低的原因是否與一直採用的契約註冊制度有關;若有研究而結果為是,有否研究實施土地業權註冊制度可否改善本港的營商環境;及
(四)
有否研究,現時在具有普通法背景的海外司法管轄區中,有哪些經濟發展成熟的地區/國家並未採用業權註冊制度?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儲值支付工具儲值額的限制

邱達根議員問:
政府於今年4月7日向合資格市民派發新一輪共5,000元電子消費券。有選擇透過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指出,由於八達通卡設有3,000元儲值額上限,他們需要分多次拍卡才能全數領取消費券,感到十分不便。關於儲值支付工具儲值額的限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根據法例,八達通卡為實體形式儲值支付工具,而該種工具的最高儲值額須不超過3,000元,政府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放寬該種工具的最高儲值額,以便利市民使用該種儲值支付工具,從而促進電子支付平台在本地的發展和應用,同時為香港與內地電子支付平台和系統相互接通作準備;及
(二)
鑒於現時市民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八達通卡時須提供個人資料,政府會否考慮與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商討,分階段放寬對八達通儲值額的限制,即先容許以手機應用程式使用八達通的用户選擇提高儲值額至3,000元以上,再逐步容許使用實體八達通卡的用户提高儲值額,讓市民在使用八達通支付時更具彈性;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有何措施減低因儲值支付工具儲值額設限對市民帶來的影響?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人才的供應

吳傑莊議員問:
根據《2021年IMD世界人才競爭力報告》,香港在"吸引與留住人才"一項的排名由第18位跌至第26位。有評論指出,香港正面對人口急速老化、生育率持續下降、移民潮導致人才流失,以及全球爭奪人才的挑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自疫情爆發以來,有多少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流出香港;如有,該等人士的以下資料:平均年齡、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數,以及具備專業技術的人數;有否政策及計劃挽留相關人才或吸引他們回流香港;
(二)
有否評估,各項輸入海內外人才計劃對推動本地經濟和產業發展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三)
為推動香港發展成為知識型及創科主導的經濟體,政府在未來3年有何計劃從培育、吸引、挽留海內外人才3方面着手,以充實人才庫;會否(i)通過職業訓練及技術專才計劃等措施培育多方面人才、(ii)針對特定行業增加創業及投資基金,以及(iii)提供稅務優惠,以吸引內地和海外人才、企業來到香港發展;及
(四)
鑒於近年有不少港人的子女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接受專業訓練,並獲培育"香港根、中國心、世界觀、大格局"的視野,政府會否設立大灣區學術及專業資歷互認機制,並推出政策向該類專才提供住房福利及生活津貼等,以吸引他們回流香港發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劉業強議員問:
現時,《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不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則只規管涉及使用個人資料的人對人促銷電話。2019年4月,政府就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立法框架建議諮詢本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現時人對人促銷電話的情況,包括(i)平均每天每名市民收到多少個這類電話、(ii)進行促銷的機構所屬行業、(iii)該等機構獲得市民電話號碼等資料的途徑,以及(iv)涉及使用市民個人資料而事前已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的電話的比例;
(二)
鑒於政府自2010年起積極鼓勵打出大部分人對人促銷電話的4個行業(即金融、保險、電訊及促銷中心)的商會訂立及公布其人對人促銷電話實務守則,有否評估該項自我規管措施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就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立法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及
(四)
過去5年,每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向警方轉介了多少宗與在人對人電話促銷活動中使用個人資料相關的投訴,以及當中有關人士被定罪的個案宗數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疫情下病人取藥的安排

麥美娟議員問:
據悉,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未能到診所覆診的病人提供免診取藥的安排,亦有連鎖藥房與醫管局合作為專科門診病人提供免診取藥服務。然而,有病人反映,在免診取藥安排下,病人或代領藥物的家屬仍須親自到診所或藥房取藥,過程中仍然存在感染病毒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醫管局各聯網需要定期覆診的專科門診病人數目,並按專科部門(包括(i)耳鼻喉科、(ii)眼科、(iii)婦科、(iv)內科、(v)骨科、(vi)兒科、(vii)精神科及(viii)外科)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
表一
聯網(i)(ii)(iii)(iv)(v)(vi)(vii)(viii)
         
(二)
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備存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間各聯網的專科門診病人選用免診取藥安排的人次(及其佔需覆診病人人次的百分比),並按專科部門(包括(i)耳鼻喉科、(ii)眼科、(iii)婦科、(iv)內科、(v)骨科、(vi)兒科、(vii)精神科及(viii)外科)以表二列出分項數字;如醫管局未有備存有關數字,原因為何;
表二
聯網(i)(ii)(iii)(iv)(v)(vi)(vii)(viii)
         
(三)
是否知悉,醫管局有何措施,協助因疫情嚴峻而未能依時取藥的病人;及
(四)
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與香港郵政或物流公司合作,在疫情一旦再次爆發時,將藥物直接送至選擇免診取藥的病人家中,以減少病毒傳播風險;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當中有何技術困難?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開設首長級編外職位

陳沛良議員問:
有市民指出,儘管政府在本年4月表示,在本財政年度將繼續維持公務員編制零增長的目標,但政府自本年4月以來已向立法會提交多個開設有時限的首長級編外職位("首長級編外職位")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預計在本財政年度開設、保留及重新開設首長級編外職位的數目及詳情(包括涉及的開支預算)為何;
(二)
首長級編外職位與常額首長級職位的開支比例為何;
(三)
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開設的首長級編外職位的數目,並按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名稱以表列出該等職位的職稱、職級、薪級及職責;有否在開設該等職位後評估有關職位能否達到預期的效用;及
(四)
政府現時是否仍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8條轉授的權力開設首長級編外職位;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營巴士服務

陳恒鑌議員問:
據悉,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市民減少出行導致專營巴士公司的乘客量大幅下降及收入大減,部分專營巴士公司更需調整巴士服務的班次,以減低營運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運輸署在疫情嚴峻期間曾因應實際情況,批准專營巴士公司臨時調整部分巴士路線班次的申請,由2020年疫情爆發至今,運輸署分別批准了5間專營巴士公司調整多少條巴士路線的班次;
(二)
鑒於有市民反映,第五波疫情漸趨平穩,但有不少早前獲批調整班次的巴士路線在繁忙時段仍維持每25至30分鐘的班次,運輸署會否要求有關的專營巴士公司盡快回復有關路線的正常班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城巴有限公司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近年經營出現困難,而政府曾表示會與該兩家公司探討不同方案及建議,以進一步提升它們的營運效益及長遠財政可持續性,有關工作的進展,以及是否已有具體方案?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鐵路災難應變機制

陳學鋒議員問:
港鐵東鐵綫過海段於上月正式通車後,港鐵金鐘站成為一個可供4條鐵路線轉乘的"超級車站"及交匯點。有意見指出,由於該站不時人頭湧湧,而且深度更達到地下約50米,政府有必要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制訂災難應變機制,以保障大批乘客的生命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要求港鐵公司就以下事宜制訂機制:
(i)
在金鐘站發生災難性事故時協助乘客緊急逃生;及
(ii)
定期在金鐘站進行逃生演習,並邀請以下人士參與:經常進出該站的乘客、鄰近該站商業大廈的員工、政府總部的員工,以及有關政府部門人員;
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據悉,香港賽馬會災難防護應變教研中心曾支援政府部門開發虛擬實境以提升培訓效能,政府會否與該中心商討,設計提升政府人員應對鐵路災難能力的培訓,並規定有關的政府人員必須接受該等培訓?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公共屋邨推行的
減廢及回收計劃

林筱魯議員問:
據悉,為響應政府推展多項全民減廢及資源循環的措施,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及濕貨街市的公用地方設置了不同類型的減廢回收設施,例如用以回收膠樽的逆向自動售貨機、智能回收廚餘機、三色環保回收桶,以及玻璃樽回收桶。關於在公共屋邨推行的減廢及回收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房委會在公共屋邨推行了多少個減廢及回收計劃,並按計劃名稱列出每個計劃的以下資料:目標、內容(例如覆蓋率)、每年各類廢物的總回收量、進展和成效,以及往後發展;及
(二)
房委會來年會否推行更多減廢及回收計劃,以及增加設置在公共屋邨的回收設施;如會,詳情(包括目標)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院舍員工防疫抗疫特別津貼

林素蔚議員問:
政府於今年2月推出"院舍員工防疫抗疫特別津貼"("津貼"),向合資格的安老院舍或殘疾人士院舍員工(統稱"院舍員工")發放每人每月2,000元津貼,為期5個月。然而,有院舍員工反映,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月底發出申請津貼的指引,當中所載的申請資格嚴苛,包括申請的院舍員工須每月工作至少14天,以及因染疫及接受強制檢疫或隔離而未能值勤的日子不可計算作工作日數,令不少院舍員工不合資格申領津貼,引起業界不滿。社署隨後於3月初修改指引,容許因上述理由而缺勤的日子計算在內,但14天工作日數的規定維持不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社署至今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對津貼提出的申請,以及已發放的津貼金額,並以表列出有關總數和每月數字;獲批的申請中,分別有多少宗的申請人(i)符合修改指引前所訂的申請資格及(ii)只符合修改指引後所訂的申請資格;
(二)
拒絕第(一)項所述申請的理由為何,以及社署有否設立上訴機制;若有,社署接獲多少宗上訴個案;社署會否酌情處理那些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即屬"連續性合約")的全職院舍員工所提出的申請;及
(三)
社署會否承諾,未來推出類似的措施時,先主動諮詢業界,以避免出現上述需修改申請資格的情況?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內地學生來港升學

狄志遠議員問:
據悉,受疫情影響,很多原本計劃到海外升讀學位課程的內地學生轉往香港等鄰近地區升學。有教育界人士建議,香港應藉着高等教育已發展多年的優勢,吸引更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學生來港升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疫情期間,政府有否針對內地學生來港升讀學位課程的需求而增加學額及調整政策和措施;如否,原因為何;如有,詳情(包括增加的學額)為何,以及有否增加撥款予開辦有關學位課程的教育機構;如有,金額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
有何具體政策及措施,協助來港升學的內地學生融入及認識香港,同時促進內地學生與香港學生的交流與共融?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院舍應對疫情

鄧家彪議員問: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第五波疫情有逾50%死亡個案來自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而且超過95%死亡個案為60歲或以上長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年1月至5月,有多少名(i)安老院舍、(ii)殘疾人士院舍及(iii)其他院舍的院友確診COVID-19,當中死亡的人數及其佔院舍人數的百分比,並按院舍所處的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本年1月至5月,每月香港消防處收到多少次由各類院舍作出的救護車召喚,當中(i)分別涉及多少名需要救治的院友及職員、(ii)有多少人懷疑感染COVID-19,以及(iii)有多少人獲送院接受治療;
(三)
現時各類院舍分別有多少名感染COVID-19後康復的院友;會否向院舍提供額外資源及支援,以協助院舍妥善照顧出現長期後遺症的康復者;會否對院舍引入中醫服務及中成藥協助康復治療,以及會否向院舍發出使用中醫藥的指引和提供支援,以鼓勵院友使用中成藥應對疫情;
(四)
會否為各類院舍院友"打齊三針"制訂具體時間表,並制訂院舍爆發疫情的應變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會否資助院舍使用高效的空氣過濾裝置或技術(例如適用於空調系統的納米殺菌濾網),以進一步提升院舍的防疫能力;及
(六)
會否儲存一定數目的防疫物資、保護裝備及藥物,並為院舍制訂按疫情分級的危機管理機制,包括實行院舍職員閉環式管理及染疫院友社區隔離,以便政府能以中央支援方式協助院舍防控疫情;如會,詳情及儲存物資的數目為何;政府成立的"加強院舍抗疫能力跨部門工作小組"會否在檢視院舍的防疫抗疫工作及能力後擬備及向公眾發表有關報告,讓市民知悉政府會就院舍推出的改善措施?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收回土地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周浩鼎議員問:
為推展元朗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計劃("該項目"),政府於去年3月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張貼收地公告,並表示會妥善處理有關的補償及安置事宜。就收地的補償及安置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向受該項目的收地影響的居民發放補償金的時間表及其他詳情為何;
(二)
該項目的清拆前登記中所登記的受影響住户數目;當中符合獲安置入住公屋資格而目前已獲編配公屋單位的寮屋住户及居民數目;該等已獲編配公屋單位的寮屋居民當中,在其遷出限期(a)之前已取得公屋單位鎖匙並可無縫入住公屋的住户數目,以及(b)之後的(i)1個月內,(ii)1個月以上至2個月、(iii)2個月以上至3個月,以及(iv)3個月以上,才取得公屋單位鎖匙的住户數目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三)
受該項目的收地影響的(a)土地業權人、(b)非擁有業權的寮屋居民及(c)業務經營者當中,目前分別有多少人(i)已獲發放及(ii)未獲發放有關補償金(以表列出);
(四)
就受政府收回新界土地影響的第(三)項所述的3類人士,過去5年,他們等候政府發放補償金的平均時間分別為何,並以表列出分別輪候(i)半年至1年以下、(ii)1年至2年以下,以及(iii)2年或以上的個案數字;及
(五)
過去5年,已接受政府收地補償條件的人士,被拖延發放補償金的原因及其他詳情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擬建的大圍村南道聯用綜合大樓

李梓敬議員問:
政府計劃於大圍村南道大圍遊樂場現址,興建一座聯用綜合大樓,以提供社區設施及公營房屋("該項目"),並預計於2024年展開工程及最快於2030年落成。據悉,有市民強烈要求政府優化該項目的規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該項目諮詢有關地方選區的立法會議員;若有,諮詢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計劃因應該項目實施道路改善措施,以完善周邊的交通配套,並減少該項目會造成的交通影響;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制訂其他相關計劃;
(三)
擬建的聯用綜合大樓所提供的公眾停車場會否為智能停車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有否計劃擴闊現設於大圍明渠平台的5人足球場,以補償因該項目而須拆卸的遊樂場內的足球場;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否計劃在擬建的聯用綜合大樓增設直接連接港鐵大圍站的行人通道,以減少人車爭路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猴痘的預防及治療

楊永杰議員問:
據報,多個國家近月陸續出現猴痘確診病例,而世界衞生組織預期病例會繼續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衞生署有否制訂有關猴痘的診斷指引、隔離安排及通報機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加強監察抵港人士(尤其是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士),例如要求他們在健康申報表上申報有否出現猴痘的病徵及旅遊史,以及在入境時如出現猴痘症狀,須主動通知航空公司職員及出入境管制站的檢疫人員;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何措施安排帶有猴痘病徵的抵港人士入院;
(三)
鑒於據悉,香港目前沒有針對猴痘的疫苗或抗病毒治療的註冊藥劑製品,有何方案治療本港的猴痘患者;
(四)
鑒於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獲得的數據顯示,天花疫苗預防猴痘的有效性高達85%,政府會否採購天花疫苗,以防止猴痘疫情爆發;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據報,華大基因已研製出可在40分鐘得出結果的猴痘病毒核酸檢測試劑,政府有否計劃採購該試劑,以透過快速檢測方法及早發現猴痘感染病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