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2年7月13日

A 2022-23

立法會

議程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1份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議員
文件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2.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3.
教育局局長
4.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6.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修正案動議人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2年7月4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68/2022(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2年7月11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98/2022(01)號文件)

IV.
議員議案

1.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2年第139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李慧琼議員
議案措辭
2.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2年第140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李慧琼議員
議案措辭
3.
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的議案
動議人
李慧琼議員
議案措辭
4.
"加快實踐'健康城市'目標"議案
動議人
謝偉銓議員
議案措辭
3位修正案動議人
郭偉强議員、吳傑莊議員及黃元山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2年6月2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48/2022號文件)
出席官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2年7月13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文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2022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黃俊碩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2年7月13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林新強議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2
陳月明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3
郭玲麗議員
教育局局長
4
林振昇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梁熙議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6
黃英豪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梁文廣議員
房屋局局長
8
周文港議員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9
陳紹雄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0
周浩鼎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1
林健鋒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2
嚴剛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3
邵家輝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葉劉淑儀議員
房屋局局長
15
葛珮帆議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16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7
陳克勤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8
陳沛良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9
狄志遠議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0
謝偉俊議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
21
江玉歡議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22
謝偉銓議員
發展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協作

林新強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新一屆政府要做到良政善治、政策順利推行及有效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問題,各政府部門需要與各社會組織協作,以共同謀發展、謀商機和為民謀幸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現任行政長官在參選時提倡"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本屆政府是否已採用該理念施政;如是,各政府部門與各社會組織如何協作共同推動落實以該理念施政;如否,本屆政府是否仍維持"積極不干預政策";
(二)
政府有否對與社會組織協作的事宜進行相關研究,以配合國家發展和推行與時俱進的改革;如有,詳情為何,包括哪個政府部門負責研究和推行改革;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一項立法建議需要經過漫長的時間及很多資源才能成為法例,現時各政府部門與各社會組織有否制訂協作機制,以有效地落實施行新法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處理都市固體廢物

陳月明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年初公布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下稱"《藍圖》")中訂立長遠目標,在約2035年發展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以無需再依賴堆填區處理都市固體廢物,實現"零廢堆填"。然而,現時本港透過兩個堆填區平均每日處理共11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而《藍圖》下將分別於2025年及2030年代初投入服務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下稱"焚化設施")的第一期及第二期,只可每日合共處理約7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因此,政府現時仍需選址興建第三期焚化設施,以及在過渡期間擴建該等堆填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第三期焚化設施目前仍在選址研究階段,政府如何確保可在2035年實現零廢堆填的目標;會否採取新措施及增加資源,以提早完成第一期和第二期焚化設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第一期和第二期焚化設施有否預留擴建空間以提高廢物處理量;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深圳羅湖區及南山區居民對新界東北堆填區及新界西堆填區怨聲不斷,政府有否計劃重新審視該兩個堆填區的運作,例如押後其擴建計劃,或研究何時可以關閉它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試費

郭玲麗議員問:
政府由2019年開始連續5年推出一次性措施,為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下稱"文憑試")的學校考生代繳考試費。據悉,該項措施廣受學校考生及學校歡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時任教育局副局長在2019年5月31日出席本會財務委員會的會議時表示,當局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運作模式及財務架構進行全面檢討時,會考慮恆常化為參加文憑試的學校考生代繳考試費的建議,並表示教育局預計,當局於檢討進行約兩年後會提出具體建議,以就建議徵詢財務委員會委員及持份者的意見,目標是在其後兩年內完成檢討,有關建議的詳情,以及現時有關工作的進度為何;
(二)
會否考慮優先為有經濟困難的文憑試學校考生(例如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及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的受助人)恆常化代繳考試費;如會,詳情為何;及
(三)
為完成中學免費教育的"最後一里路",政府會否恆常化為文憑試的學校考生(包括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進修的港人子弟學校考生)代繳考試費;如會,詳情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預防僱員在工作時中暑

林振昇議員問:
天文台在2015年至2019年共發出116次酷熱天氣警告,而單是去年的酷熱天氣日數更高達54天,是有紀錄以來最高。另一方面,2013年至2017年在勞工處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有100宗。就預防僱員在工作時中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在勞工處登記的中暑工傷及致命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
鑒於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20年就政府服務承辦商的非技術僱員的待遇和勞工保障的改善措施進行檢討,並在檢討報告中建議,要求承辦商為在夏季進行户外工作的非技術僱員提供以快乾物料製成的制服,以及在招標文件內,加入提供合適的工作編排和供應清涼飲用水的預防中暑措施,作為良好作業指引,有關建議的最新落實情況為何,以及目前共有多少名非技術僱員受惠於該等建議;及
(三)
鑒於廣東省人民政府實施的"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訂明,當氣溫達到攝氏37度以上至39度以下,僱員在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多於6小時,而當氣溫達到39度以上,應停止户外露天工作,當局會否參考相關做法,就僱員在酷熱天氣下於户外工作制定法例,包括把進行由勞工處編製的《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小冊子所載的風險評估列為法定要求,並明確訂明僱員在酷熱天氣下的工作時數限制及休息時間比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香港市民參與國家載人航天工程

梁熙議員問:
據悉,早於2003年國家首位進入太空的航天員訪港時,就有不少本港青少年受薰陶並立志成為航天員。去年6月,國家載人航天工程總設計師表示,歡迎香港市民參與載人航天工程,並已經做好在香港選拔航天員的技術準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讓香港市民參與國家載人航天工程,政府曾否或會否與內地相關部門進行磋商,在香港選拔航天員到內地接受訓練或工作;
(二)
有何政策及措施,讓有志於載人航天工程的本港青少年可早日為這方面的發展作準備,並為他們提供有關協助;及
(三)
鑒於據悉國家的航天員均為軍人,但現時香港市民未能到內地參軍,因此縱使他們是有能力成為航天員的人才,亦未能成為國家航天員,政府會否與內地當局磋商,容許符合條件的本港青少年參軍,讓他們可向航天夢想進發?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宣傳和推廣香港的工作

黃英豪議員問:
據報,政府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之際,透過設於比利時的香港駐布魯塞爾經濟貿易辦事處(下稱"經貿辦"),在布魯塞爾刊登電車廣告慶祝香港回歸祖國。雖然該廣告的內容已獲當地有關的交通公司和廣告外判商通過,但因一批反中國的網民投訴,該廣告最終被電車公司抽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近期,政府其他駐海外的經貿辦在進行有關的慶祝回歸推廣工作時,有否發生類同事件;如有,當局如何跟進事件;
(二)
因應上述事件,政府有否評估未來在宣傳和推廣香港的工作上會遇到的困難,以及會如何解決;及
(三)
有何計劃把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與"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實施的實況,通過設於海外的經貿辦向香港的國際合作夥伴作詳細介紹,以及會否就有關的推廣工作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資助出售房屋的單位面積

梁文廣議員問:
政府由今年年初起,在住宅用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實用面積為26平方米(即約280平方呎)的要求("該要求"),並會將該要求推展至所有政府賣地項目、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由私人發展商進行的發展和重建項目。然而,該要求仍未適用於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將該要求推展至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綠表置居計劃等資助出售房屋的新項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本財政年度及未來3個財政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將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總數,以及當中單位面積少於280平方呎的單位數目及百分比為何;及
(三)
本財政年度及未來3個財政年度,房委會轄下將落成的居屋單位當中,有多少個類似啟德啟欣苑的細單位(即面積介乎186至189平方呎的單位)?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周文港議員問:
香港政府和深圳市政府正共同發展位於落馬洲河套地區、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科園")和"深圳科創園區"組成的"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合作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創科園的第一批次發展下將興建的8座樓宇預計會於2024年年底起分階段落成,有關項目的以下詳情:
(a)
已開始動工的樓宇共有多少棟,以及每一棟樓宇的以下資料:
(i)
已委聘的設計/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名稱;
(ii)
詳細設計,包括樓宇的內部各項設施,以及有關設施是否與原定的設計方案有所不同;若是,詳情及原因為何;
(iii)
建造工程的最新進展,包括預計落成時間表,以及是否與原定的進展有所不同;若是,詳情及原因為何;
(iv)
創科企業最早可於何時進駐樓宇;及
(v)
最新招租安排,包括樓宇相對應的已簽約的企業數目、名稱及所屬行業;未簽約但初步已獲批進駐的企業數目、名稱及所屬行業;洽談中的企業數目、名稱及所屬行業;樓宇擬主要吸引進駐的行業類別和相關企業數目,以及有關進駐條件;
(b)
未開始動工、但現正進行或已完成建造工程招標的樓宇共有多少棟,以及每一棟樓宇的以下資料:
(i)
項目的最新進展;
(ii)
詳細設計,包括樓宇的內部各項設施,以及有關設施是否與原定的設計方案有所不同;若是,詳情及原因為何;
(iii)
預計完成招標和開始動工的時間表,以及是否按原定的計劃如期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iv)
創科企業最早可於何時進駐樓宇;及
(v)
最新招租安排,包括樓宇擬主要吸引進駐的行業類別和相關企業數目,以及有關進駐條件;及
(c)
未開始進行建造工程招標的樓宇共有多少棟,以及每一棟樓宇的以下資料:
(i)
項目的最新進展;
(ii)
預計完成招標和開始動工的時間表,以及是否按原定的計劃如期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iii)
創科企業最早可於何時進駐樓宇;及
(iv)
最新招租安排,包括樓宇擬主要吸引進駐的行業類別和相關企業數目,以及有關進駐條件;
(二)
有何具體計劃及方案,以落實去年公布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聯合政策包》中所載的以下政策:
(i)
境外科技人才便利流動措施;
(ii)
拓寬合作區跨境投融資渠道;
(iii)
支持深圳科創園區內創科企業多渠道赴港融資、支持企業赴港開展併購業務採用香港金融服務;
(iv)
推動合作區深港數據資源合作共享;及
(v)
推進深港在人工智能和數據分析方面的發展和合作,探索促進數據跨境安全流動;及
(三)
鑒於《2021年施政報告》提及,涵蓋創科園的新田科技城,聯同深圳科創園區,將組成佔地約540公頃的合作區,政府有否就有關的住房、交通、醫療、教育等配套設施作出詳細規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廚餘的收集及回收

陳紹雄議員問:
廚餘佔都市固體廢物的一個主要部分,而超過一半的廚餘來自家居,家居廚餘的棄置量近年亦呈上升趨勢。另一方面,政府透過回收基金推出"特邀項目支援住宅樓宇採用智能回收箱技術以收集及回收廚餘"("特邀項目"),以助業界提升回收能力和效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特邀項目的執行情況為何;
(二)
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就特邀項目提出的申請,當局審批的進度緩慢,令業界未能適時配合政府減廢及回收的工作,當局有否檢討有關進度緩慢的原因為何,以及有何改善措施加快審批工作;
(三)
鑒於為特邀項目預留的1億元僅足夠向40宗申請提供資助(以每宗申請的最高資助額為250萬元計算),當局有否計劃對特邀項目增加撥款;及
(四)
鑒於根據《廚餘分類,收集及運送至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1期工作守則》,該中心第1期只接收含有按廚餘重量少於20%的惰性物質(例如食物包裝物料及大型骨頭),當局有否計劃解除有關限制,以增加該中心第1期的廚餘處理量?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周浩鼎議員問:
現時,已移居廣東省及福建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每月可透過"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該兩項計劃")領取高齡津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普通津貼")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高額津貼"),而無須每年返港。該兩項計劃的申請資格,包括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連續居港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自2020年1月1日起,政府因應疫情實施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省及福建省並符合該兩項計劃其他申請資格、但未符合連續居港規定的申請人,獲酌情豁免計算離港日數,該特別安排的最新詳情為何;
(二)
過去兩年,每年在該兩項計劃下申請(i)高齡津貼、(ii)普通津貼及(iii)高額津貼的長者人數分別為何;
(三)
鑒於據悉近年越來越多長者到內地養老,政府會否考慮放寬該兩項計劃的連續居港規定,容許已移居廣東省及福建省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可直接在其居住的省份申請該兩項計劃下的津貼,而無須親自回港辦理申請手續;及
(四)
會否考慮把該兩項計劃的安排延伸至內地其他省份,讓更多合資格香港長者可在內地安享晚年?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小型無人機

林健鋒議員問:
關於小型無人機(一般稱為"航拍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過往屢次發生市民(包括公眾人物)被小型無人機偷拍的事件,政府有何具體措施追蹤及監管闖入限制飛行區及滋擾民居的小型無人機;
(二)
鑒於民航處於去年12月推出小型無人機"進階訓練機構計劃",邀請有興趣的機構和團體參與,為涉及較高風險操作的遙控駕駛員提供進階訓練課程,至今成功申請成為民航處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的名單為何,以及作出有關批准的準則的詳情為何;及
(三)
鑒於公眾對小型無人機訓練的需求日增,政府會否資助公眾接受有關訓練,以及推出官方訓練計劃?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香港與內地職業資格的規則對接

嚴剛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目前香港與內地多個行業的職業資格各成體系、互不銜接,因而妨礙了企業的跨境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運用。隨着國家頒布和實施《十四五規劃綱要》,以及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與內地的跨境業務和人才流動日益增加,而香港與內地職業資格的規則對接日益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香港與內地職業資格的規則對接進行系統性的調研;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設立專項對接小組推動規則對接工作,並盡快推動香港與內地從事證券及基金買賣的金融業從業員的資格互認;及
(三)
會否考慮推出"先行先試"的措施,就部分香港人才短缺的行業與內地有關行業進行職業資格規則對接,包括互認部分職業資格,以及豁免有關從業員部分科目的資格考試?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的財政狀況

邵家輝議員問:
據報,第五屆政府較第四屆政府的開支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相比第四屆政府,第五屆政府在哪3個政策範疇的開支(包括非經常開支及經常開支)錄得最大增幅;
(二)
有否評估,第(一)項涉及的3個政策範疇在開支大為增長的情況下,是否達到預期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評估,上述3個政策範疇的開支大增,會否對現屆政府的財政構成沉重的負擔;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原因為何;如評估結果為會,詳情為何,以及政府有否計劃推出開源節流的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政府可增加稅收來填補大增的開支,有否評估該方案會對中小企業和香港整體的營商環境構成甚麼負面影響?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公屋租户丟空單位的行為

葉劉淑儀議員問:
為盡快截斷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在社區的傳播鏈,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宣布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實施"留在原處所"檢測令,圍封小區以展開圍封強檢行動。據報,政府在多個涉及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屋邨的圍封強檢行動中派員到訪公屋單位要求租户接受強檢,但有不少單位無人應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截至2022年6月30日,政府在涉及公屋屋邨的圍封強檢行動中,未能成功接觸的租户數目和百分比;有否向該等租户作出跟進,以了解他們沒有應門的原因(例如他們是否不願意應門、不能應門、不在港,以及不經常在有關單位居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就上述不經常在公屋單位居住的租户採取跟進行動,包括收回有關單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香港房屋委員會會否組織一支由退休紀律部隊人員組成的特遣隊伍加強巡查各公屋屋邨,以期積極收回被租户丟空的單位,從而釋放這些單位予輪候公屋的市民?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立法禁止侮辱他人的行為

葛珮帆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近年本港發生多宗侮辱他人的事件。有關行為不單踐踏他人的自尊和損害他人的聲譽,更助長社會的霸凌風氣。此外,據悉不少公職人員在履行職務時,其本人及其家人均受到侮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當局可引用哪些法律條文對侮辱(i)他人及(ii)執勤中公職人員的人士提出檢控;過去3年有關的檢控和定罪數字分別為何,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為何;該等被定罪人士當中,是否包括參與2019年暴亂的示威人士;
(二)
有否統計,過去3年有多少名在執勤中的公職人員被侮辱,並按其所屬政府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三)
鑒於政府於去年表示,會研究有關侮辱罪的涵蓋範圍,相關工作的進度為何;會否參考澳門的法例,規定若出言侮辱他人而令其名譽受損,即屬違法,而若侮辱的對象是正在執勤的公職人員,更會犯下"加重侮辱罪";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據報,現時全球有約15個地方制定了針對性的法律條文禁止侮辱執勤中的公職人員,而日本國會更在本年6月加重了侮辱罪及網上誹謗和中傷等行為的刑罰,但香港就有關議題至少已討論逾6年,政府會否盡快就侮辱罪立法,以保護市民免受侮辱霸凌及保護執勤中的公職人員;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在就禁止侮辱他人的行為立法前,政府有何具體措施防止該等行為越趨猖獗的情況,以及會否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疫情下陸路跨境運輸的安排

易志明議員問:
為防控疫情,深圳市人民政府由本年3月14日起,在深圳口岸實施陸路跨境運輸集中接駁的安排。在該等安排下,香港跨境貨車司機入境深圳後,只能在口岸指定的接駁場取貨及卸貨。有物流業界人士表示,該等安排對供港的民生用品和轉口貨物的數量及價格均帶來負面影響,而且導致運輸時間及費用倍增,大大削弱了香港物流業的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年1月至6月,每月透過陸路跨境運輸轉口的空運及海運貨量分別為何;該等數字與過去5年同期的有關數字比較的變幅為何;
(二)
自上述安排實施後,當局有否就陸路跨境運輸時間及費用的改變作出調查,並評估有關改變對本地物流業的影響及對經濟帶來的損失;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要求香港跨境貨車司機接受閉環式管理,並實施在車門貼上封條以確保司機不得隨意下車的措施,以換取內地盡快回復原來的陸路跨境運輸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鼓勵食物捐贈

陳克勤議員問:
據悉,現時有不少非政府機構向商業機構收集過剩或即將過期的食物,然後把仍適宜食用的食物分發給有需要人士。然而,據報受疫情影響,有社福機構在近月獲贈的食物數量減少了七成,而食物銀行亦出現食物供不應求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指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俗稱"垃圾收費")實施後,將增加經濟誘因,鼓勵食物售賣者捐贈過剩食物給食物銀行或慈善機構,或把廚餘分類以供回收,從而獲得豁免垃圾收費,政府有否措施教育食物售賣者做好廚餘分類,以及鼓勵他們捐贈仍適宜食用的過剩食物;
(二)
會否進一步提供誘因(例如稅務優惠)鼓勵食物售賣者向非牟利機構捐贈未能售出但仍適宜食用的過剩食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現時不少海外地區透過綠色應用程式所設立的平台,讓食物售賣者與市民分享或以低價出售過剩食物,當局有否制訂有關的政策及支援措施,以鼓勵本地創科企業研發該等應用程式?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檢獲的走私進口動物

陳沛良議員問:
據報,香港海關及水警於今年5月18日進行的一項聯合反走私行動中,檢獲159隻走私動物。有市民反映,執法機關不時檢獲走私動物,但公眾無法得知政府會如何處理該等動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執法機關共偵破多少宗走私動物案件;有多少名被捕人士被判罪成,以及定罪率為何;及
(二)
公眾現時有否途徑知悉在反走私行動中檢獲動物的安置及處理情況(包括具體流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副司長的角色和責任

狄志遠議員問:
關於本屆政府設立的3名副司長的角色及責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3名司長(即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與其副司長的具體分工及職責分別為何;
(二)
鑒於政務司副司長及財政司副司長會協助其司長督導轄下的政策局,有關分工的詳情為何;
(三)
鑒於政府表示,設立副司長職位是為了強化政府頂層的協調能力,3名副司長如何發揮其協調各政府部門的角色,包括會否就不同的跨部門工作成立小組;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3名副司長之間如何協調;及
(五)
鑒於行政長官在其競選政綱中承諾,會在新一屆政府上任首100天內就指定工作訂立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行政長官會否委派3名副司長進行指定工作,並就該等工作訂立目標及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營牙科服務不足問題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過去3年衞生署累計流失64名牙醫,最新空缺率高達一成六。有資深牙醫指出,近年有私人牙科診所以月薪20萬元招聘牙醫,加上不少政府牙醫退休及移民海外等原因,令政府牙醫流失率高企。最新數據反映,市民輪候在政府牙科診所進行普通檢查,需時12至18個月,而進行"杜牙根"(即根管治療)、補牙等治療,最長竟需輪候39個月。有市民批評,輪候時間過長,不能接受,尤其弱勢基層長者,經濟能力有限,即使有醫療券資助,也無力光顧收費高昂私人牙科診所,變相剝削他們接受治療權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新措施,在政府牙醫數目不斷減少情況下,增加政府牙醫人手,以及縮短市民輪候公營牙科服務時間;
(二)
因應市民輪候公營牙科服務時間過長,會否考慮以"公私營協作"模式,資助病人在私人牙科診所接受治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因應市民對牙科服務需求殷切,有否研究在各區推出流動牙醫車政策;如有研究,結果為何,以及預計每年惠及多少市民;如否,會否立即研究;及
(四)
鑒於有市民批評,目前長者醫療券計劃額度不足支援長者接受私人牙科服務,長者被迫苦苦輪候動輒以年計政府牙科服務,當局會否研究推出長者牙科醫療券可行性,或提供其他資助,以鼓勵長者使用私人牙科服務,減輕公營牙科服務壓力?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對鼠患

江玉歡議員問:
近日,有私人住宅的居民向我投訴,其大廈鼠患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此外,有市民反映,觀塘及何文田等地區的鼠患,已由公共屋邨(例如愛民邨)蔓延至附近商場、海邊、草坪、街道和地盤等。據悉,商業大廈亦有老鼠出沒。就應對鼠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針對海邊、草坪、街道等公眾地方的鼠患問題,政府有否研究新的應對方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立即進行研究;
(二)
針對不同地區及不同處所(例如私人屋苑、公共屋邨和商業大廈)的鼠患問題,政府有否研究新的應對方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立即進行研究;及
(三)
有否計劃推動私人及公共住宅樓宇/處所,全面採取以下防鼠措施:
(i)
在水渠口安裝防鼠網,防止老鼠爬入屋內,以及
(ii)
參考北角模範邨安裝鋼片渠閘的經驗,更換街道(尤其是露天街市附近街道)的渠閘,以阻止老鼠從溝渠口爬出?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界新發展區的基建項目

謝偉銓議員問: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以及行政長官在他的競選政綱中,均提出有關"基建先行"及"創造容量"的規劃原則。然而,不少市民認為,現時政府在新界各新發展區推動的基建項目中,大部分均集中在交通、道路及運輸方面,對承載大量人口所需的其他基建設施卻甚少着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了在新界各新發展區創造容量而正在規劃及興建的排污和供水項目,並按項目名稱以表列出以下資料:最新進度、預計可服務的人口(及是否足以服務有關新發展區的人口),以及為擴充新發展區發展而預留的容量;
(二)
有否檢視,正計劃及興建的基建擴容項目的規模,能否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因應基建先行的原則,政府有何措施加快北部都會區公營和私營基建項目的發展(包括加快落實非交通、道路及運輸基建擴容項目),以達致建屋提速、提量和提效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