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4年6月5日

立法會

議程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3項附屬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狄志遠議員 
(中小學生的精神健康)

教育局局長
2.謝偉銓議員 
(可用作數據中心用途的物業)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3.陳學鋒議員 
(季節性流感)

醫務衞生局局長
4.何敬康議員 
(支援零售企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
5.黎棟國議員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6.葉劉淑儀議員 
(發展島嶼旅遊)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4年第54至67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陳健波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3
2."以新質生產力賦能漁農業發展"議案

動議人:何俊賢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4

3位修正案動議人:姚柏良議員、李鎮強議員及陳月明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5月31日發出的立法會CB(3)439/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
3."積極建設香港成為亞洲醫療創新樞紐"議案

動議人:林順潮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5

2位修正案動議人:陳沛良議員及陳永光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5月31日發出的立法會CB(3)442/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醫務衞生局局長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4年6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錄2
於2024年6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狄志遠議員
中小學生的精神健康
教育局局長
2謝偉銓議員
可用作數據中心用途的物業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3陳學鋒議員
季節性流感
醫務衞生局局長
4何敬康議員
支援零售企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
5黎棟國議員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6葉劉淑儀議員
發展島嶼旅遊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書面質詢
7陳曼琪議員
貓狗的出入境安排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8陸瀚民議員
拓展內地及國際航線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9嚴剛議員
推動穩定幣與虛擬資產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0容海恩議員
電動可移動工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1葛珮帆議員
乳癌篩查先導計劃
醫務衞生局局長
12顏汶羽議員
觀塘區的公營基層醫療服務
醫務衞生局局長
13簡慧敏議員
香港金融發展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李梓敬議員
大埔區非專營巴士的上落客點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5梁熙議員
的士車隊制度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6陳勇議員
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網上資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7梁毓偉議員
促進本地消費市場的發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謝偉俊議員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9吳傑莊議員
網約車服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0洪雯議員
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
房屋局局長
21李浩然議員
民航客機的飛行安全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2陳凱欣議員
監管保健食品
醫務衞生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中小學生的精神健康

狄志遠議員問:
去年,全港中小學向教育局匯報的學生懷疑輕生個案宗數仍然高企,並創過去5年新高。此外,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中心於2022-2023學年收集33萬名到訪中小學生的自我評估問卷,結果顯示百分之一點三的學生在過去12個月內曾試圖輕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為針對學生輕生問題,政府於去年12月在全港中學推行三層應急機制,教育局如何協助學校及早識別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而校外支援網絡隊伍至今接獲轉介個案的宗數及跟進情況為何;有否評估該兩層機制的成效;
(二)
在上述機制下,過去半年有多少名有嚴重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經校長轉介醫院管理局精神科接受服務,以及有關個案的跟進情況為何;及
(三)
鑒於教育局籲請中小學積極參與將在下一個學年推出的《4Rs精神健康約章》,以提升學生的精神健康,在上月截止日期前報名參與該約章的學校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可用作數據中心用途的物業

謝偉銓議員問:
有創新科技及地產業界的人士反映,香港適合用作較高端數據中心的物業,包括可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超算中心的物業,嚴重供不應求,影響相關行業的競爭力及未來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可用作數據中心或超算中心用途物業的需求和供應作出評估;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有何措施確保市場有足夠供應;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2012年推出措施,鼓勵工廈部分改作數據中心用途,但有業界人士認為,現有工廈根本無法改作較高端的數據中心,政府會否檢視有關措施,以及推出新措施鼓勵將整幢工廈拆卸並重建為數據中心或超算中心;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一些建築法規及規劃標準,例如樓層高度及承重、消防、保安、排污,以及泊車位、電梯和廁所數目等要求,可能並不適用於用作數據中心或超算中心用途的物業,當局有否檢討相關的法規及標準;如有,結果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季節性流感

陳學鋒議員問:
據報,季節性流感(下稱"流感")高峰期持續,有呼吸系統科專家預料,本港冬季和夏季流感季節有可能緊接出現,並呼籲高風險群組盡快接種流感疫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涉及兒童感染流感的嚴重個案宗數、死亡個案宗數及死亡率,以及該等兒童曾否接種流感疫苗,並按年齡(即3歲以下、3歲至5歲、6歲至8歲及9歲至11歲)以表列出分項資料;
(二)
鑒於據報有專家指出,在新冠疫情期間出生的兒童對流感病毒的抵抗力較弱,並呼籲有關家長盡快帶兒童接種流感疫苗,而政府的"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建議嬰幼兒童應接種的疫苗種類,政府會否將流感疫苗納入該接種計劃;若會,時間表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有醫師指出,隨着全球暖化,新的流行病肆虐全球的機會越來越高,政府有否定期進行演練,以應對因流感爆發而出現類似新冠疫情的極端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零售企業

何敬康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近期市民的消費習慣及訪港旅客的消費模式轉變,令本港零售業面臨重大挑戰,多個商場均出現商户結業和退租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為轄下物業(包括公眾街市及熟食中心)的商户推出租金寬減等措施,以及與私營商場營運者商討,給予現有商户續租和有利引入新租户進駐的優惠租賃方案,以助力良好的租用率和續租率,維持理想的零售市道;
(二)
鑒於據悉,活化後的中環街市營運情況不俗,為街頭小吃、在地品牌及特色小店等提供營商空間之餘,更在兩年間吸引逾2 600萬人次到訪,當局有否計劃參考相關經驗,以人流較少及有空置情況的公眾街市或商場物業作為活化試點,配合有效的宣傳工作,以吸引市民和海內外旅客慕名光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關政府部門目前有何計劃為本港中小型零售商户提供支援,以協助其渡過目前的零售市道難關,並延續疫情期間防疫抗疫基金對中小型企業的支援力度?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黎棟國議員問:
政府設有"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下稱"配額計劃"),為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提供入住公屋或購買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單位的機會。據悉,配額計劃的申請超額情況嚴重,最新公屋特別配額的申請人數約為有關配額數目的10倍,輪候時間比公屋一般申請者的5.7年更長。另一方面,退休的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因未獲編配公屋單位而未能適時遷出宿舍,大大延長了現職人員輪候宿舍的時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配額計劃下配額不足的影響;如有,結論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預計,未來5年每年配額計劃下的一般配額和特別配額的申請宗數,以及成功獲配住房的比率,並按公屋和居屋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
會否重新考慮在鄰近香港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編配給合資格公務員,以紓緩配額計劃下配額供應嚴重不足的問題?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島嶼旅遊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的離島有着優秀的自然風光、鄉郊風貌、多個古物古蹟及其他傳統節慶活動,具潛力發展島嶼旅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於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重新審視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的規劃,並在本年內完成有關研究,研究工作目前的進展為何,以及預計何時會發表最終研究報告;
(二)
鑒於據悉,由於包括碼頭、道路及流動通訊設施在內的基建設施較為落後,酒店住宿設施亦不足,窒礙了離島旅遊業的發展,政府有否制訂措施,並加強規劃,以加快改善基建配套,鼓勵酒店及度假村等投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有否制訂措施加強宣傳島嶼旅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未來會否制訂有關措施?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貓狗的出入境安排

陳曼琪議員問:
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的規定,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均須植入晶片,而香港所使用的寵物晶片為AVID制式。另一方面,據悉現時內地與海外國家普遍認可ISO制式的寵物晶片,而由於兩種晶片的制式及使用的晶片閱讀器不同,從外地入境香港並植入ISO制式晶片的狗隻須另行植入AVID制式晶片,計劃帶狗隻前往內地的狗主則須為狗隻植入ISO制式晶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方便狗主攜寵物北上內地或移民海外,並促進香港寵物晶片標準國際化,政府有否計劃修改相關規例,以在香港轉用ISO制式晶片;如有,實施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政府於本年3月表示,正探討以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和進行狂犬病抗體滴度檢測等措施,縮短從某些第三組別地區進口貓狗現時最少120天檢疫期的可能性,政府有否就相關研究工作制訂具體時間表;如有,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展,以及預計何時推出有關措施;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拓展內地及國際航線

陸瀚民議員問:
國家早前進一步擴展個人遊計劃至青島市、西安市,以及8個省會城市,令個人遊計劃下的適用城市增至59個。有意見認為,本地航空公司有很大空間拓展該等城市的直航航線及新增航點,而《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肯定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角色定位,香港應該積極拓展更多的內地及國際航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個人遊計劃擴展至青島市及西安市前及後,該兩個市每日平均訪港旅客人數分別為何,並按旅客的旅遊模式(例如自由行或團體旅遊)及乘搭來港的交通工具(例如航機或高鐵)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統計,過去5年,香港拓展的新航線及新航點(包括國際及內地航線)的數目為何;如有,詳情(包括具體航線的往返地點)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是否知悉,航空公司現正部署及商討開展往來香港的新航線為何;政府有否就開拓新航線制訂策略性目標(例如鼓勵航空公司優先開拓往來香港和內地二、三線城市或個人遊計劃適用城市、"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中東國家的航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長遠而言,政府有否規劃及政策措施(例如培訓航空業本地人員(包括機師、飛機維修人員、機場地勤及各種服務人員),以及為航空公司擴充機隊提供貸款及資助),協助航空公司擴充規模及實力,以開拓更多國際及內地新航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穩定幣與虛擬資產的發展

嚴剛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推動穩定幣與虛擬資產在香港的發展,將有助於政府優化向訪港旅客發放電子消費券的措施,以及利用先進科技帶動本地實體經濟發展,而政府也可藉此契機大力發展Web‍ 3.0、區塊鏈、穩定幣與虛擬資產的技術和產業,長遠強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已推出向訪港旅客提供優惠的措施,例如派發夜市消費折扣券,政府會否考慮透過區塊鏈與虛擬資產等相關技術電子化和數碼化相關工作,令旅客在景點、餐廳、酒店或其他零售場所可更便捷地獲取和使用消費券,同時有效降低消費券的發放和管理成本;
(二)
政府會否與相關業界合作,推出建基於穩定幣與虛擬資產技術的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平台;如會,具體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擁有大量金融、Web 3.0產業和互聯網人才,以及規範的金融產業及銜接東西市場的靈活市場機制,政府會否考慮借助有關優勢,進一步推動虛擬數字貨幣交易的創新和發展,以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從而助力國家人民幣數字化和國際化?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動可移動工具

容海恩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6月向本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該文件")表示,計劃在去年下半年開展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修例工作,並盡快向本會提交有關修訂。然而,事隔一年,有關修訂仍未提交本會審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就規管各種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車開展立法工作;如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如何在完成立法工作前加強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會否加強執法,以確保該等工具的使用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二)
有否計劃就各種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相關配置(例如車頭燈及制動系統)訂立相應法例,以作監管;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該文件表示,當局建議首階段開放若干指定的單車徑供相關電動可移動工具使用,哪些單車徑將在首階段開放,以及在下階段開放其他單車徑的時間表為何;及
(四)
有否計劃翻新全港的單車徑,讓所有單車徑能夠符合一般單車及各類電動可移動工具同時使用的安全要求;如有,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乳癌篩查先導計劃

葛珮帆議員問:
政府於2021年推出的"乳癌篩查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於去年9‍月結束。政府隨後表示,正積極籌備推出下一階段的先導計劃,但有關詳情至今仍未公布。有政黨的統計資料顯示,由先導計劃推出至去年3月底,只有5 475名年齡介乎45歲至69歲的婦女獲轉介接受乳房X光造影篩查,佔該年齡組別女性人口的0.34%。然而,乳癌新症連年上升,單是2021年女性乳癌新症個案已達6 400宗。有意見指出,推出下一階段的先導計劃實在刻不容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當局就檢討先導計劃成效的工作進展,以及下一階段先導計劃的籌備進度和相關工作的落實詳情為何;
(二)
政府當局在推行下一階段先導計劃時,會否設立一站式平台發放與先導計劃有關的所有資訊、加入更先進的3D乳房X光造影檢查以提升效率、加強公私營合作以提升服務量,以及加強公眾教育以推動更多婦女進行乳癌篩查;如會,有關工作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在推行下一階段先導計劃時,會否把可獲轉介接受乳房X光造影篩查的資格擴展至涵蓋中高乳癌風險的婦女,並長遠把有關的篩查對象擴展至涵蓋所有年齡超過40歲的婦女,以改善現時乳癌篩查成效欠佳的情況;如會,有關的具體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觀塘區的公營基層醫療服務

顏汶羽議員問:
根據規劃署公布的《人口分布推算2021-2029》報告書,到2029‍年,觀塘區65歲或以上人口為191 800人,屬全港65歲或以上人口最多的地區。另一方面,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九龍東醫院聯網在觀塘區設有4間普通科門診診所及1間社區健康中心。關於觀塘區的公營基層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未來10年,觀塘區普通科門診服務的規劃詳情(包括診所數目、擬建或重建診所的情況、診症名額,以及照顧偶發性疾病患者及長期病患者的工作);
(二)
是否知悉,基督教聯合醫院的擴建計劃何時完成,以及醫管局有否重新檢視聯合醫院在擴建後能否應付不斷增加的服務需求;若有檢視而結果為否,醫管局有否計劃進一步擴建該醫院;
(三)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自去年11月推出以來的以下數字(按全港18區列出):(i)參與該計劃的醫生及市民人數,以及(ii)該等市民中,分別有多少人完成篩查前診症及篩查,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人被診斷為血糖偏高、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而需接受跟進或治療;
(四)
會否就慢病共治計劃推出優化措施,包括鼓勵更多醫生及市民參與該計劃;及
(五)
鑒於現時觀塘區只設有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為區內居民提供健康推廣、諮詢和慢性疾病護理服務,政府於該區設立地區康健中心的時間表及規劃詳情(包括會提供的服務)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金融發展局

簡慧敏議員問:
政府於2013年成立香港金融發展局("金發局"),作為高層次及跨界別的諮詢組織,就如何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的進一步發展,諮詢業界並提出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金發局於2018年9月起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運作,沒有政策執行或法定職能,當局會否考慮將金發局組織為法定機構以賦予其權力及職能,讓其更好地履行使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金發局的職能範圍包括進行政策研究和業界調研,並制訂建議供政府和監管機構參考,2018年至今每年金發局有關工作的以下資料(按範圍以表列出):(i)進行的政策研究和業界調研數目及主題,以及(ii)‍提供政府和監管機構參考的建議數目、獲採納的數目及採用率;
(三)
對於第(二)項所述獲採納的建議,金發局有何機制跟進就研究報告所提建議的落實情況;對於不獲採納的建議,金發局有否備存不獲採納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金發局有否就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進行研究,特別是協助內地企業或資產證券化,讓香港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多方式集資的重要平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金發局有否積極與監管機構和行業團體共同探討金融服務業持續多元發展的機遇和掣肘;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2018年至今,每年金發局為了向內地部門和海外機構推廣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及為香港探索更多發展機遇而舉辦的研討會、路演、外訪及參與國際活動等的次數為何,並按舉辦地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大埔區非專營巴士的上落客點

李梓敬議員問:
據悉,大埔區內許多屋苑都設有屬非專營巴士的居民巴士服務(俗稱"邨巴")。然而,有業界人士表示,有些新屋苑的邨巴無法在港鐵大埔墟站附近上落客,其上落客點被指派至南運路或大埔墟街市附近的位置,而即使獲准使用大埔墟站A2出口外達運道上落客的邨巴,亦因該位置的違泊問題嚴重及使用該路段的車輛極多,而經常無法在該處上落客。此外,不少大埔區屋苑的居民表示,希望邨巴能在大埔中心或大埔超級城設上落客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獲准使用(i)大埔墟站A2出口外達運道、(ii)大埔墟站B出口上落客灣、(iii)運頭街大埔綜合大樓對面,以及(iv)南運路近新達廣場巴士站的停車灣作為上落客點的邨巴和提供僱員服務的非專營巴士(俗稱"廠巴")路線,以及運輸署批准其使用該等上落客點的日期分別為何;
(二)
有否評估,大埔墟站A出口及B出口的上落客點的最高容車量,以及目前該等上落客點是否已出現車輛數目超過容車量的情況;
(三)
鑒於大埔墟站B出口對出有3條設有的士站的行車線,當局有否統計該3條行車線的每日車流量,以及有否研究,將其中一條行車線的部分位置開放予邨巴上落客對大埔區內車流量的影響;
(四)
會否檢討及更改大埔區內邨巴及往來大埔工業邨的廠巴在大埔墟站附近的上落客位置;及
(五)
會否考慮容許邨巴在大埔中心附近上落客,以方便居民前往區內的購物點及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的士車隊制度

梁熙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7月宣布引入的士車隊制度,並計劃發出5個或以下的的士車隊牌照;有興趣人士申請的士車隊牌照的截止時間為上月31日。此外,據報政府期望於今年年中發出牌照,並於一年內推出的士車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共接獲多少個的士車隊牌照的申請;會以甚麼具體標準進行遴選,以及會否考慮加入市民意向作為遴選標準之一;
(二)
有否制訂懲處機制,當車隊違反其經營條件及申請牌照時承諾的服務水平時作出懲處,包括會否收回屢次嚴重犯錯的車隊成員所屬的牌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在的士車隊制度下,車隊持牌人必須提供網約渠道,包括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令乘客需下載多個應用程式或瀏覽多個網站才能比較所有車隊的服務,政府會否要求車隊持牌人統合網約服務,並在運輸署為的士車隊服務開設的專頁上為乘客提供一站式網約服務及點評功能,以提升用户體驗,並促進車隊間的良性競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警方聯同的士業界等於今年4月推出為期3個月的"蘭桂坊的士大使計劃",於指定的士站為乘客提供的士資料卡以在登車前記錄預計車資、的士車牌號碼及目的地等資料,該計劃的成效為何;有否計劃進一步推展該計劃至各區的的士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有否統計,現時本港有多少輛的士提供至少一種電子支付車費的方式,以及其佔全港的士總數的比率;及
(六)
有否考慮以立法方式或修訂的士司機續領牌照的條件,強制非的士車隊的司機需提供至少一種二維碼收取車費的電子支付方式;會否開放"智慧交通基金"予非的士車隊的司機申請安裝支援電子支付的設備,以鼓勵他們增設該等設備,提升服務水平?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網上資訊

陳勇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現時香港市民要了解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政策和資訊,主要通過內地政府營運的"粵港澳大灣區門户網"("門户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營運的粵港澳大灣區專頁("專頁"),以及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營運的"GoGBA一站式平台"("一站式平台"),惟三者未有明確分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與內地政府及貿發局協調該3個網站的內容;如會,(a)會否與內地政府商討,把門户網定位為大灣區政策資料庫,不斷更新內地政府推出與香港市民有關的政策的資訊;(b)專頁的內容會否(i)聚焦香港青年關注的事項,並於門户網選取相關資訊發布至專頁,以及(ii)加入內地政策分析,以助香港青年了解內地政策的發展;及(c)會否參考廣東省江門市政府發布的"港澳居民公共服務指南",建議貿發局與其他大灣區內地市政府合編生活及創業指南,內容包括創業政策重點、孵化器及生活配套等,以加強一站式平台發放實用落地資訊的功能?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本地消費市場的發展

梁毓偉議員問:
據悉,近期前往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數持續上升,其中大部分是到內地城市作一日遊或消費活動,而同時內地旅客是本地旅遊及零售服務的主要客源。關於促進本地消費市場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2個月,每月經各陸路口岸(包括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到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次及增減幅度為何;同期經該等口岸來港的內地旅客人次為何;
(二)
有否統計,過去12個月往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次,並按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
有否進行研究,以了解不同群組的香港居民到內地的鄰近城市作"跨城消費"的原因,以及有關情況對本地消費市場帶來的影響;
(四)
有否進行調研,以了解本地及內地青年的消費喜好及興趣;如有,當局有否根據調研結果舉辦針對青年的盛事活動,以吸引本地及鄰近的內地城市的青年參與,從而促進本地經濟活動;如有,活動數目及詳情為何;
(五)
會否推出優化及促進消費環境的措施,包括設立專責機構協助外地青年來港創業及開店,以締造多元的零售環境及增加消費選擇,以及推出有效期限多於1日的周遊券,以豐富旅客的旅遊體驗,從而鼓勵他們增加留港時間;及
(六)
有否整體規劃以促進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雙向奔赴"及"雙向消費";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盡快制訂?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本港不少單幢大廈及大型屋苑,因應原擬於本年4月1日其後延至8月1日實施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簡稱"垃圾收費"),已大幅上調管理費,加重市民開支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全港有多少大廈及屋苑,已因應垃圾收費率先上調管理費;如有,詳情為何;如沒有,會否從速統計;
(二)
有否預判,一旦政府擱置垃圾收費,多少第(一)項所述大廈及屋苑將會及不會還原管理費至原來水平;
(三)
對被指"顧慮不周"、"搵嚟搞"及擾民(未落實已加重市民負擔)的垃圾收費,當局會否考慮勸諭因應垃圾收費已率先加徵管理費的大廈及屋苑的業主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應適當地下調管理費用;及
(四)
政府會否考慮以適量下調差餉、代繳部分地租或推出其他經濟支援措施,紓緩因垃圾收費招致額外多付管理費的市民的開支負擔?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網約車服務

吳傑莊議員問:
據悉,近年網約車服務在世界各地方興未艾,而市民對"點對點"交通服務有一定需求,導致近年有網約車平台與的士業界構成競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涉及的士及網約車的交通事故、意外、投訴和檢控宗數分別為何,並按月份及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接獲投訴的事項為何;
(二)
有否就網約車服務進行統計;如有,過去3年,每月(i)市民對網約車服務的需求,以及(ii)‍有多少名市民使用網約車服務;有否分析網約車服務的使用率及趨勢,以及市民使用網約車的原因和使用習慣(例如作長途或短途出行);
(三)
有否統計,過去3年,市民使用網約車服務對其他點對點交通服務營辦商的營運構成的影響,包括有否引致的士業的載客量和生意額下降;及
(四)
鑒於政府就2024-2025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當局正研究如何規管網約車平台,並計劃於今年年中就有關規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觀點,以及海外經驗研究所得的考慮要點,與本會議員、業界及其他相關持份者進行溝通及聽取意見,該研究有否包括規管網約車平台的車輛和司機、參考了哪些地區的經驗,以及所得結論為何;會否就規管網約車平台進行公眾諮詢?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

洪雯議員問:
實施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條例》")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根據《條例》,業主必須在租賃期開始後的60天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遞交租賃通知書(即表格AR2),以交代租約內容。然而,有意見認為,《條例》生效至今超過兩年,全港約110 000個劏房單位中,估價署只處理了約30 000份表格AR2,顯示大量業主尚未履行其法律責任。此外,估價署於2023年起提供表格AR3及表格AR4,方便有關劏房租客向估價署查詢其業主遞交表格AR2的情況,並就其業主涉嫌違規行為作出舉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接獲的表格AR3及表格AR4數目分別為何;
(二)
鑒於截至今年3月底,估價署處理了共29 354份表格AR2,當中有多少份表格通過跟進有關的表格AR3及表格AR4後才能收回;
(三)
至今透過表格AR2呈報的劏房單位數目,並按類型(即房間、板間房、天台屋、平台屋、閣樓、床位、太空艙及其他類型)列出分項數字,以及其所佔比率為何;
(四)
鑒於《床位寓所條例》(第447章)適用於居住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出租的單人床位,該條例是否適用於提供12個或以上表格AR2所述的板間房或床位等劏房類別的單位;當局如何監管提供少於12個該等板間房或床位的單位的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和環境衞生;
(五)
鑒於截至今年2月底,估價署共接獲635宗有關劏房租務的投訴,隨着估價署在過去兩年成功檢控違法業主的個案增加,有關的投訴個案宗數有否相應下降;如有,詳情為何;及
(六)
鑒於政府於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銳意取締劣質劏房,但有意見認為,劏房的設備升級後,租金會上升,加重租客的負擔,而床位及板間房的基層租客更首當其衝,估價署有否為此情況進行評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民航客機的飛行安全

李浩然議員問:
據報,近年波音公司("波音")設計製造的客機多次出現事故,亦有外國航空管理機構指波音737 MAX型號及波音787型號客機在質量及設計上存在問題,而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最近更被多國的航空管理機構禁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否禁止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在香港的上空飛行;
(二)
現時有否對海外註冊的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申請來港施加任何額外要求,以及有否向以香港為基地而擁有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的航空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以確保該型號客機的飛行安全;
(三)
有否統計,現時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客機型號的資料;
(四)
有否評估,全面禁止波音787型號或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來港,對香港的航空運力可能造成的影響;及
(五)
有否就波音公司設計製造的機型的質量問題作了解及跟進工作?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監管保健食品

陳凱欣議員問:
據報,早前海外出現食用保健食品後出現腎病及死亡的個案,涉事公司稱相關產品沒有進口香港,但市面上有機會出現平行進口產品(俗稱"水貨")。此外,有意見認為,香港市面上的保健食品分別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中醫藥條例》(第549章)、《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等多項條例監管,並未有完整的監管機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在本年4月24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沒有備存市面上保健食品數目的統計資料,原因為何;有否計劃進行相關的統計工作;
(二)
過去3年,衞生署收到與保健食品相關投訴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作出警告及檢控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三)
過去3年,有否(i)教育市民選購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項,以及(ii)協助保健食品生產商了解相關法例的內容並提升產品質素;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加強有關工作;
(四)
有否考慮全面檢討第231章針對保健食品保健聲稱的相關管制,以確保條例能跟上市場發展,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針對網購、代購、平行進口商店等新興購物方式,政府會推行甚麼工作保障市民及避免其購買到有風險的保健食品;及
(六)
有否考慮制訂保健食品登記制度或類似機制,以釐清生產商及入口商的責任,並方便事故發生時的追查和回收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