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 (会议议程) 2024年1月17日

立法会

议程

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项附属法例及1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杨永杰议员 
(东九龙及启德集体运输系统)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林健锋议员 
(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

房屋局局长
3.容海恩议员 
(确保政府电子系统正常运作)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葛珮帆议员 
(吸引旅客访港的措施)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5.严刚议员 
(推行无感通关)

保安局局长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副局长
6.梁毓伟议员 
(应对呼吸道感染疾病高峰期的措施)

医务卫生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议案
根据《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议案措辞:附录3

IV. 
议员议案
1.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3年第161及162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4
2."积极建设香港成为国际教育枢纽,为香港教育订立一套全面的战略发展蓝图"议案

动议人:邓飞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5

5位修正案动议人
:
黃锦辉议员、吴秋北议员、郭玲丽议员、易志明议员及梁美芬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4年1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36/2024号文件)

出席官员
:教育局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3."加强粵港澳大湾区共同发展"议案

动议人:容海恩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6

4位修正案动议人
:
梁毓伟议员、邱达根议员、简慧敏议员及陈勇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4年1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37/2024号文件)

出席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4年1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2024年除害剂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2024年第4号

其他文件
2.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2024号报告
(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4年1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杨永杰议员
东九龙及启德集体运输系统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林健锋议员
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
房屋局局长
3容海恩议员
确保政府电子系统正常运作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葛珮帆议员
吸引旅客访港的措施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5严刚议员
推行无感通关
保安局局长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副局长
6梁毓伟议员
应对呼吸道感染疾病高峰期的措施
医务卫生局局长
书面质询
7周浩鼎议员
牙齿卫生员
医务卫生局局长
8陈绍雄议员
促进使用电动车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9陈健波议员
强制验窗计划
发展局局长
10黃俊硕议员
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绩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1李梓敬议员
鼓励市民减废回收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12吴秋北议员
向"三无大厦"业主提供支援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13陈学锋议员
大型活动的过关交通安排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14陈振英议员
展城馆
发展局局长
15谢伟铨议员
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6谢伟俊议员
处理在內地社交平台发表的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7黃英豪议员
政府资产的收益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8谭岳衡议员
发展"银发经济"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黎栋国议员
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司法覆核个案
政务司司长
20狄志远议员
鼓励食物捐赠的措施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21陈沛良议员
政府打击卫生黑点计划
政务司副司长
22刘业强议员
避风塘及避风碇泊处的管理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东九龙及启德集体运输系统

杨永杰议员问:
政府在上月公布的《香港主要运输基建发展蓝图》(下称"《蓝图》")中,建议分别在东九龙及启德建造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预计在2034年至2038年落成。然而据报,政府最初建议建造的东九龙线及启德捷运,原本预计分别在2025年及2023年落成。有市民对有关项目"等了十年又十年"感到失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上述东九龙及启德项目属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并已有建议走线,为何仍需要至少10年的时间才能落成;
(二)
会否优先启动启德项目,并尽快研究将其走线接驳至港铁油塘站,以早日满足启德体育园的交通需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有何交通配套满足有关需求;及
(三)
会否在东九龙项目研究覆盖慈云山及竹园的独立走线,以回应黃大仙半山区居民的交通诉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

林健锋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调整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俗称"辣招"),包括把额外印花稅的适用年期由3年缩短至2年、买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百分之十五减至百分之七点五,以及为合资格外来人才的置业印花稅实施"先免后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上述调整自去年10月25日推出至今,对住宅物业成交量和楼价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上述调整推出后,合资格外来人才在港购买首个住宅物业,可向稅务局申请暂免缴付相关印花稅,目前该局收到多少宗相关申请;及
(三)
去年负资产住宅按揭贷款的宗数为何,以及有否评估其对本港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政府会否考虑尽快评估是否应再次"减辣",并就有关安排的时机及力度作出准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确保政府电子系统正常运作

容海恩议员问:
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投票日晚上,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出现故障,以致票站一度暂停投票;而早前政府康体服务预订资讯系统"康体通"亦出现"重复订场"及系统瘫瘓的情况。有意见认为,该等事故反映政府未能确保其电子系统正常运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就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所进行的检查和测试程序为何;会否检讨和改善有关程序,以避免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政府有何新计划确保其电子系统正常运作,包括有何新措施加强网络安全及提升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及
(三)
对于向政府提供电子系统的承办商,现时有否机制就其过失导致的事故施加惩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如何确保承办商提高电子系统的稳定性?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吸引旅客访港的措施

葛珮帆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自去年初內地与香港恢复正常通关后,访港旅客恢复的速度未如预期,加上內地访港旅客旅游体验的模式转变及香港市民北上消费热潮,造成本港消费动力不足,餐饮和零售等行业未出现预期的全面复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为进一步吸引內地的庞大消费者群来港,政府会否与內地有关方面研究开放更多"自由行"城市,以及研究放宽內地访港旅客的购物免稅上限,以加快本地消费市场复苏;
(二)
鉴于据悉,不少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及中东国家的旅客都对来港旅游有很大兴趣,政府会否推出措施,以吸引更多该等国家的旅客来港旅游;及
(三)
鉴于社会上有意见指本港接待旅客的能力仍较为不足,特别是较高昂的住宿费用打击了旅客过夜的意欲,亦偶有因商户招待不周而对本港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的报道,政府有何措施加快提升本港接待旅客的水平和承载力?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推行无感通关

严刚议员问:
据悉,无感通关采用人面识别等生物辨识技术作为自动化通关验证。有意见认为,加快在香港各出入境管制站推行不设闸机检查手续的无感通关,除了能提升通关效率外,亦有助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新一份《施政报告》表示,会与深圳市政府研究以人面识别技术达到无感通关,以便利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研人员进出,有关园区的最新推展进度及时间表,以及有关无感通关的具体安排(包括会否于今年实施有关安排以加快深港创新科技合作);
(二)
有否与深圳当局协商,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推行无感通关;如有,具体安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已登记的合资格香港居民可透过相关二维码及人面识别技术在各出入境管制站设置的"非触式e-道"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手续,政府有否检视有关服务的安全性及可靠度;如有检视而结果为正面,政府会否积极考虑下一步于各出入境管制站(包括机场)推行不设闸机检查手续的无感通关?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应对呼吸道感染疾病高峰期的措施

梁毓伟议员问:
据报,近月呼吸道感染个案数目上升,除常见的流行性感冒及新冠病毒外,鼻病毒、肺炎支原体、腺病毒及呼吸道合胞病毒的感染个案亦告增加,有患者更同时感染3至4种病毒,该情况对儿童及长者健康尤其构成威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6个月,每月各类呼吸道病毒的活跃程度、学校及院舍呈报呼吸道感染疾病爆发的宗数和感染人数、以及因呼吸道感染疾病入住公立医院的数字为何;
(二)
鉴于据悉,截至本月1日,6个月大至未满6岁的儿童及65岁或以上人士两个群组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比率仍未达百分之五十,当局有何措施加强向该等群组推广,以及会否订下接种目标,以降低季节性流感爆发的影响;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呼吸道感染在每年2月至3月进入高峰期,加上今年2月适逢农历新年假期,令呼吸道感染的风险增加,医务卫生局有否向其他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发出指引,协助它们在公共防疫层面预防呼吸道感染大规模爆发及应对有关情况?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牙齿卫生员

周浩鼎议员问:
关于牙齿卫生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在本港登记成为牙齿卫生员的人数为何;
(二)
过去5年,每年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与菲腊牙科医院合办的牙科卫生护理高级文凭课程毕业的人数,以及当中登记成为牙齿卫生员的人数为何;
(三)
当局有否计划修改《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及相关附属法例,以放宽牙齿卫生员须按同时在场工作的注册牙医的指示担当指定工作的规定,让他们可独立进行及处理部分牙科保健的工作(例如洗牙、刮牙及拍摄口腔X光照片),从而腾出牙医人手应付公众对牙科服务的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当局有否计划增加牙齿卫生员的数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促进使用电动车

陈绍雄议员问:
关于促进使用电动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全港私家车和电动车的最新数目,以及电动车数目占全港私家车数目的最新比率为何;过去3年,每年各政策局/政府部门拥有的(i)车辆总数、(ii)电动车数目(及其占车辆总数的比率),以及(iii)混合动力车数目(及其占车辆总数的比率)分别为何(以下表列出);
政策局/
政府部门
年份
(i)
(ii)
(iii)

2021




2022




2023




(二)
鉴于政府就2023-2024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部分政府部门在新购及到期更換政府私家车时未能按环保采购守则转用电动车,主要因为在市场上可提供的电动车型号未能满足有关部门的实际运作需要(例如需随时出勤或行驶较长里数及长时间在外运作等,因而难以有足够时间为电动车充电),政府有何方案解决有关问题,以提高政府部门使用电动车的比例;
(三)
鉴于有意见反映,部分公务员宿舍及政府物业的停车场缺乏电动车充电设施,窒碍公务员使用电动车,政府有否检视相关情况及采取跟进措施(例如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为鼓励更多市民转用电动车,香港房屋委员会会否考虑在辖下的公共停车场为已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的月租泊车位另设申请队伍,让电动车车主优先申请该等泊车位?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强制验窗计划

陈健波议员问:
强制验窗计划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3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送达法定通知,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所有窗户进行订明检验,并负责监督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的订明修葺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窗户从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堕下的事故报告宗数为何;
(二)
过去5年,每年屋宇署共发出多少张验窗通知,以及当中涉及多少幢楼宇,并按楼宇类别(即住用楼宇、商业楼宇、工业楼宇、酒店及其他用途楼宇)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分别占目标涵盖有关楼宇数目的百分比;当局会否推出优化措施以达到有关目标;
(三)
过去5年,每年未获遵从的验窗通知数目、比率及平均逾期时期为何;屋宇署就该等未有遵照验窗通知的业主(i)采取甚么跟进和执管行动及(ii)共提出多少宗检控,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罚为何;及
(四)
会否加强宣传正确使用窗户的方法,以及向市民提供有关妥善维修及保养铝窗的资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绩效

黃俊硕议员问: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23年11月发表《2023香港ESG鉴证最新情况:一个不断演变的领域》研究报告。关于香港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的绩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上述研究报告发现,在1 882间于2022年12月年结的上市公司中,有141间采用ESG外部鉴证,虽然该数目较2021年公会同类研究所得的85间录得明显增幅,但整体采用ESG外部鉴证的上市公司比率仍然只有7.5%,政府有否计划推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要求上市公司采用ESG外部鉴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根据上述研究报告,只有逾15%(即290间)受访上市公司已设立董事会级别的ESG委员会,政府会否责成各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就设立董事会级别的ESG委员会制订时间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公会认为,未有一套广泛采用、具一致性的国际ESG报告准则框架,为鉴证提供者带来挑战,而政府早前表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正考虑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将本地的相关要求,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于2023年6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基准接轨,有关工作的时间表及进展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鼓励市民减废回收

李梓敬议员问:
政府将于本年4月1日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简称"垃圾收费"),征收模式为购买并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标签(适用于无法以指定袋包妥的废物)。然而,据悉许多市民、居民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及私人企业并不清楚有关安排。就鼓励市民减废回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考虑在垃圾收费实施的首6个月向每个住宅单位每月免费派发30个指定袋,以让市民适应收费安排,从而确保有关收费能够顺利实施;
(二)
会否向大厦的相关组织及"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发放额外资源(例如提供指定袋),令该等组织有足够资源协助推广垃圾收费及鼓励市民把废物分类及回收;
(三)
除了预计将于本年第4季投入服务的第12个"绿在区区"回收环保站,当局会否设立更多回收环保站,令废物分类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四)
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政府会否增加市民在绿在区区的设施进行回收而获取的积分,以鼓励他们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及回收;及
(五)
鉴于据悉,早前曾发生多宗涉及将建筑废料或垃圾非法弃置在私人土地、乡郊地区或闲置土地的案件,有意见认为,垃圾收费的实施有可能加剧这种情况,政府有否机制避免这种情况在垃圾收费实施后发生;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就相关违规行为执法和提出起诉?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三无大厦"业主提供支援

吴秋北议员问:
据报,截至2022年12月,香港有2 943幢"三无大厦"。这些大厦沒有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或任何形式的居民组织,亦沒有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因此往往出现卫生、消防和外墙结构问题,以致居民生活环境恶劣,并成为社区隐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涉及三无大厦的大厦管理个案中,有多少经政府介入后(例如由政府为有关楼宇业主进行代办工程)得到解决;
(二)
"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协助了多少幢三无大厦成立法团或恢复其法团的运作;有否评估,该计划就支援三无大厦业主的成效为何;
(三)
"居民联络大使计划"现时有多少名参与者;有否检视该计划的成效(包括能否达到协助联系居民以处理楼宇管理事宜(例如清洁、保安及消防安全)的目的);及
(四)
有否评估,过去半年,"关爱基金—旧楼业主立案法团津贴计划"及市区重建局的"小区复修"先导计划就支援三无大厦业主的成效;政府会否考虑推出更多关于楼宇维修方面的计划以支援他们?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大型活动的过关交通安排

陈学锋议员问:
据报,去年除夕举行"香港跨年倒数"维港烟花音乐汇演("汇演")当日,全日约有20万內地旅客入境。然而,汇演结束后两个通宵运作的口岸和过境交通服务未能消化出境人流,以致有旅客于港铁车站席地而睡,不少旅客感到失望。另一方面,财政司司长上月表示,2024年会举办更多盛事活动吸引旅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举办汇演前,各个有关政策局有否就接待旅客的方案作出规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政府在上述事件后表示,会与內地相关部门商讨,在举行大型活动的日子延长一些铁路口岸的开放时间,政府会否在下月农历新年前推出相关措施;若会,详情为何;
(三)
鉴于政府表示,汇演当日约有2万名旅客选择即日返回內地,政府会否考虑在旅客入境时查询他们的行程安排,透过电子政府概念,让各政策局掌握最新大数据,以更完善地规划交通安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
会否研究,优化举行大型活动当日的交通安排,例如在网上或社交媒体接受预约,让旅客在活动完结后于市区乘搭跨境巴士,或安排广深港高速铁路特别班次前往內地等;
(五)
鉴于据报,去年除夕夜有不少的士展示"暂停载客"标示,另有司机不按表收费,政府会否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安排额外人手(例如非纪律部队的公务员)打击该等情况,以及会否因应大型活动,推出旅客网约的士服务(例如皇岗口岸专线),以便利旅客过关并同时优化的士行业的营商环境;及
(六)
鉴于去年8月大型邮轮抵港时的交通接驳出现混乱,加上汇演当晚事件,政府有否再进行全面评估,预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若有,详情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展城馆

陈振英议员问:
"展城馆"是香港首个以城市规划和大型基建发展为主题的展览馆。为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发展局及规划署于2022年7月至11月在展城馆合办了主题为"继往创未来"的特备展览,当中包括展出收集公众对未来交椅洲人工岛上土地用途意见的展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在展城馆举行的专题展览数目(按主题(即(i)香港主要的规划建议、(ii)香港主要的基建项目及(iii)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列出分项数字),以及该等展览的內容为何;
(二)
过去5年,每年参观展城馆的总人次为何;
(三)
过去5年,每年参与展城馆"学校专题导赏计划"的中学及小学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其参与的学习单元(即"今日香港"及"能源科技与环境")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每次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为何;
(四)
在继往创未来特备展览中,就未来交椅洲人工岛上土地用途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的数目及內容为何;及
(五)
有否计划调整展城馆的展览內容及方向,并引入创新元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谢伟铨议员问:
有市民投诉,多年来受到非法改装车辆行车时所发出的噪音滋扰,并怀疑该等车辆涉及夜间的飙车活动,危害市民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推出措施,以有效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造成噪音滋扰的行为;如有,详情为何;
(二)
鉴于政府在去年5月3日回覆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信件中表示,警方与运输署曾进行多次联合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行动,警方与运输署有否共同检讨该等联合行动的成效;
(三)
会否修订法例,加重非法改装车辆的罚则,以提高阻吓作用;
(四)
会否把经常收到车辆噪音投诉的路段列为"噪音滋扰黑点",以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执法;及
(五)
有否采用新科技(例如由环境保护署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研发的噪音识别系统)进行路边监测,以加强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如否,原因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处理在內地社交平台发表的意见

谢伟俊议员问:
据悉,近年不少內地网民透过社交平台"小红书",发表针对香港的投诉,有內地博主形容"现在喷香港已经是一种政治正确了",相关內容均引来香港特区政府极大回响。例如有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对內地乘客作出不尊重言行,行政长官随即高调回应,指事件"伤害了香港和內地同胞的感情";因应有內地旅客来港期间疑受不礼貌对待,当局随即鼓励业界推广礼貌活动;去年除夕"香港跨年倒数"维港烟花音乐汇演过后,大量內地旅客滞留街头,內地网民批评本港欠缺应急措施,待薄旅客,政府又随即举行跨部门会议制订措施迅速回应。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內地居民言论往往获香港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反观本港不少市民的持续意见,却迟迟未能得到官方同等重视及回应(例如要求在经济低潮时期,停供或政府代供强制性公积金、退稅、"撤辣"、减印花稅、宽免自住物业地租、增加公共牙科服务为基层市民提供根管治疗、镶牙及植牙等私人市场收费高昂的服务等),容易令人产生厚此薄彼,甚至"小红书治港"的观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有否检视,以及以何等准则判断应否及如何处理透过小红书发表针对香港大小事务的意见;
(二)
现时有何政府部门或官员负责监察、收集及处理在內地社交平台所发表关于香港的投诉或意见;及
(三)
政府在制订可能涉及內地人士政策时,会否考虑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发表的意见;政府有何办法及以甚么准则(i)处理该等意见,以及(ii)一旦该等意见与本港主流意见出现分歧时平衡双方利益,以避免市民产生上述不必要观感?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资产的收益

黃英豪议员问:
关于政府资产的收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以下政府非营运基金的资产或项目的净收益金额及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回报率为何(以表列出):

(i)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约75%股权;

(ii)
西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iii)
香港机场管理局;

(iv)
所有政府的收费隧道及桥梁,包括:


(a)
海底隧道;


(b)
东区海底隧道;


(c)
西区海底隧道;


(d)
大老山隧道;


(e)
香港仔隧道;


(f)
狮子山隧道;


(g)
城门隧道;


(h)
将军澳隧道;


(i)
八号干线(九龙段);


(j)
青屿干线(包括青马大桥);及


(k)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

(v)
上环港澳码头和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

(vi)
水务设施;

(vii)
污水处理服务;

(viii)
政府物业(包括停车场的租金/出售收入);

(ix)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

(x)
香港数码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xi)
香港科技园公司;

(xii)
香港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及

(xiii)
市区重建局;
(二)
过去5年,每年以下营运基金固定资产的目标回报率及相关收益的金额为何(以表列出):

(i)
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ii)
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iii)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iv)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营运基金;及

(v)
邮政署营运基金;及
(三)
政府如何处理第(一)及(二)项所述从政府资产所获的收益?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发展"银发经济"

谭岳衡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银发经济顾问小组",就推动涉及乐龄产品及服务的"银发经济"作深入研究并提出发展建议,以把握银发经济的发展潜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探讨,老龄产业发展和有关商业活动的现况为何;
(二)
有否评估,香港在发展银发经济(例如老龄健康、老龄服务、老龄宜居及老龄文化方面产业)的潜力和市场需求为何;及
(三)
在把握发展银发经济机遇的同时,政府如何加强对有关商业活动的监管力度(包括有否计划制订或完善各类与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及规范),以确保长者的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司法覆核个案

黎栋国议员问:
据悉,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司法覆核个案占法庭所接获的司法覆核个案超过九成。有意见认为,这令司法资源承受沉重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各级法院(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原讼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终审庭"))每年处理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案件数量;
(二)
过去3年,原讼庭每年批准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数量;
(三)
过去3年,上诉庭及终审庭每年批准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上诉许可申请数量;
(四)
目前各级法院尚待处理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案件数量;
(五)
过去3年,每年法律援助署("法援署")接获和拒绝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批出的法援证书中,涉及免遣返声请的数目及其所占比率分别为何;获批法律援助的免遣返声请个案中,于各级法院获判胜诉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何;及
(六)
鉴于有意见认为,法援署沒有就处理与免遣返声请有关的司法覆核案件涉及的法律费用开支备存分项数字,令社会无法掌握相关个案所占的司法资源,当局会否考虑就此作出改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鼓励食物捐赠的措施

狄志远议员问:
据报,最近有坊间团体调查指出,估计香港约有100万名基层市民正面对粮食不安全(即沒有足够能力或金钱购买食物等)的风险,但有很多食物业界人士在食物捐赠方面持谨慎态度。他们宁愿将沒有商业价值但仍适宜食用的食物弃置,也不愿冒法律责任风险将有关食物捐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日弃置于堆填区的厨余数量为何,以及有否统计或估计,当中有多少是仍适宜食用的弃置食物;如否,有否计划作出统计或估计;
(二)
有否措施支持或鼓励食物业界捐赠食物;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关措施所涉金额);如否,会否考虑推出相关措施;
(三)
鉴于有弃置大量食物的食物业界人士反映,他们忧虑受惠者的健康可能因食用他们捐赠的食物而受到影响,因而承受民事索偿的风险,以致削弱业界捐赠食物的意欲,政府有否研究引入或修改相关法例,以豁免业界承担涉及捐赠食物的法律责任;
(四)
鉴于有意见指出,食物捐赠者可与有关慈善团体藉协议解决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但亦有意见指《管制免责条款条例》(第71章)令捐赠者无法藉合约免除涉及个人伤亡的法律责任,政府有否研究有关法律爭议;及
(五)
鉴于据报,有慈善团体近日向政府提出由其草拟的《食物捐赠(豁免民事法律责任)条例草案》以作参考,政府是否已审视有关建议;如是,有何跟进行动;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打击卫生黑点计划

陈沛良议员问:
为解决地区环境卫生及街道管理问题,政府于2022年8月中实行"政府打击卫生黑点计划"("该计划"),目标是(i)打击600多个卫生黑点,以及加强清理约4 000个公共地方和危险或弃置招牌;(ii)加大执法力度;及(iii)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该计划实施以来,有关卫生黑点情况的变化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有关资料;
(二)
有否了解,各卫生黑点的问题成因,以及对环境卫生和市容所造成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自该计划实施以来,政府就清理公共地方和危险或弃置招牌的工作详情(包括具体数据及所涉地点);有否评估有关工作过去1年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有否就该计划的整体成效进行评估;如有,详情(包括卫生情况及投诉宗数的变化)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鉴于据悉,该计划在实施一段时间后,部分卫生黑点死灰复燃,当局有何新措施跟进有关情况,以确保该计划的成效能够持续?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避风塘及避风碇泊处的管理

刘业强议员问:
据悉,近年海上游乐船只数量急增,而且大部分该等船只的船主把船只停泊在市区附近的避风塘,令该等避风塘的泊位严重不足。此外,有船主反映,一些在避风塘固定停泊的船只(例如"晒家艇"(即渔民用作生晒海味的船只)、已报废的工程船和趸船,甚至是已损毀的游艇(俗称"死船"))被利用作"霸位",其两侧泊位则出租予游乐船只停泊,以及有船主在避风塘碇泊船只时遭索取泊位报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一年,本港第I至IV类持牌船只的登记数目分别为何;该等数字与2021年及2022年的数字的比较为何;
(二)
过去一年,全港避风塘和避风碇泊处停泊船只的数目为何,并按船只种类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数字与2021年及2022年的数字的比较为何;
(三)
过去5年,海事处打击在避风塘內停泊船只的违法行为的详情,包括(i)巡查次数、(ii)违规个案数目、(iii)违规行为类别、(iv)检控宗数,以及(v)被定罪的个案数目;
(四)
会否持续加强巡查和执法行动,包括研究引入智慧科技执法,以确保避风塘泊位用得其所;及
(五)
会否考虑成立专责部门,统筹避风塘及避风碇泊处的政策及管理,包括重新规划和整理本港所有避风塘泊位、检讨避风塘泊位"先到先得"的运作方式,以及研究收回所有避风塘泊位,再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