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保障夫妻於婚姻決裂後的權益
林琳議員問:
據報,不少準新人透過律師擬訂婚前協議,為一旦離婚涉及的財產分配及權益保障作預先安排,惟根據現行法例,婚前協議不具法律約束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立法以確定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關的法律考量為何;
(二)
會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把一個人的財產分為婚前及婚後財產,而婚前財產不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不少市民透過銀行及信託公司提供的信託服務,保障其在婚姻訴訟中的財產權益,但部分銀行對顧客的最低資產要求為流動資產一百萬美元或非流動資產三百萬美元,部分信託公司對顧客的最低資產要求同樣甚高,政府會否考慮採取措施,為資產未達相關門檻的市民提供類似的資產保障機制,以進一步加強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營機構的監管
黃英豪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近年審計署署長報告書(下稱"報告書")揭示不少公營機構出現管治問題,令人關注政府監管公營機構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有接受政府基金撥款資助的機構申領津貼的安排違反政府指引,審計署署長對此感到詫異,當局會否檢討如何加強對有關機構的監管,以符合公營機構管治指引中有關完善內部監控及匯報和監察機制的要素;
(二)
鑒於據報,審計署未來會更注重對公營機構、基金和社福機構進行審計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詳情為何;有關機構是否包括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接受政府較大筆資助的法定機構;及
(三)
過去5年,應報告書建議需要改善管治的公營機構數目,以及有否了解,該等機構落實相關改善措施平均所需時間為何;會否加強監察公營機構相關工作的進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營房屋項目總承建商拖欠工程費用
梁子穎議員問:
據報,去年多個香港房屋協會(下稱"房協")及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的公營房屋項目因總承建商拖欠分判商工程費用導致相關工程延期甚至停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去年房協因上述情況撤換相關項目的總承建商,有否評估有關項目,以及屬房委會並曾經出現延期或停工的項目,能否如期完成;如能,入伙日期分別為何;如否,入伙時間將分別延遲多少個月;
(二)
政府會否了解及調查,現時房協及房委會正進行的工程項目,有否分判商被拖欠工程費用及工友被拖欠薪金,以及有否措施避免出現相關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房協及房委會在未來如何加強監管工作,確保工程能順利如期進行並避免出現延誤和停工情況,以及會否訂立有效機制,以撤換持續拖欠分判商工程費用導致停工的總承建商;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海運和專業業務的發展
陳學鋒議員問:
中央政府於《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此外,特區政府銳意發展高增值海運和專業業務,包括建立金屬和礦產等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善用"一國兩制"的優點,制訂符合內地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標準的"行業標準",以及會否推動在本港設立合資格的檢測中心,進行與航運業相關的檢驗;若會,檢測中心的服務範疇及推行時間表為何;
(二)
會否甄選有發展潛力的航運轉口產業,例如為第三方木材或舊機電產品進行檢測的產業,以強化香港作為貨物中轉至內地(例如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和廣西)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港口;若會,相關的路線圖為何;及
(三)
除了金屬和礦產等大宗商品交易外,政府會否為上述已甄選的產業提供稅務優惠,以吸引相關海內外企業落户香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香港醫務委員會處理的投訴
陳凱欣議員問:
本會於2018年通過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目的是改善香港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以處理個案積壓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現時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的平均時間,以及在初步偵訊委員會考慮階段及研訊階段的平均處理時間分別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醫委會接獲的投訴個案總數,以及當中召開研訊及裁定投訴成立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並按涉及醫生類別(即私人執業醫生、受聘於醫院管理局的醫生,以及衞生署的醫生)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
過去5年,每年醫委會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中,處理時間為兩年以下、兩年至4年、5年至7年,以及8年或以上的數目分別為何;該等個案中,由投訴人提出投訴至完成所有程序的最短、最長及中位數時間分別為何,以及個案需較長時間處理(即兩年以上)的主要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管理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
陳家珮議員問:
律政司上月發表聲明,正式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龔女士遺產下的慈善信託的受託人。有意見認為,終審法院就該筆逾1,400億元的遺產頒下判決已近10年,加上慈善信託的管理費用高昂卻未能帶來社會效益,受託人應盡早釋出該筆遺產作慈善用途,特別是政府正面臨赤字,需要商界力量協助推動慈善事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自終審法院於2015年頒下判決至今,處理上述慈善信託涉及的管理及法律程序等相關開支為何;
(二)
當局計劃何時公布受託人理事會成員的人選、遺產管理計劃及其他相關資料;及
(三)
如何支援受託人履行職責,包括協助其安排人手及制訂相關開支預算,以便其審批慈善項目、進行募捐,以及按龔女士遺願籌辦"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須留紀錄的罪行
張欣宇議員問:
本港的刑事紀錄由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刑事紀錄科管理的"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集中儲存。根據現時可供查閱的公開資料,"須留紀錄的罪行"列表("該列表")更新至2003年12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警務處自2004年以來有否對該列表進行更新;如有,按更新日期列出新增及刪除的罪行;
(二)
鑒於政府於2016年4月13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警務處將在完成檢討該列表後公開有關資料,有關檢討是否已完成;如已完成,警務處將於何時公開該列表,以及有否考慮定期公開經更新的列表;如未完成,原因為何;
(三)
警務處修訂該列表罪行清單的原則或考量為何;及
(四)
警務處會否定期檢討該列表;如會,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
林素蔚議員問:
勞工處去年5月2日推出經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和實施經優化的工作暑熱警告系統。然而,有工會反映,《指引》及經優化的措施形同虛設(包括依舊有公司未有為員工安排休息時間或有遮蔭的地方小休等),未有幫助僱員預防中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在勞工處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宗數為何;有否檢視,《指引》修訂後,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宗數有否減少;如有檢視而結果為有,詳情為何;如檢視結果為否,有否研究原因為何;
(二)
在《指引》修訂後,當局就僱主沒有做足防暑措施所發出的勸諭或警告次數分別為何;鑒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於去年5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針對刻意不跟從《指引》的僱主,當局會引用《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下的僱主一般責任條款提出檢控,目前相關檢控數目為何;及
(三)
《指引》的具體檢討時間表為何;當局會否考慮循立法方式,強制僱主為員工進行工作地點熱壓力風險評估,以進一步保障僱員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爆竊罪案
陳月明議員問:
有市民反映,鄉郊地區和近郊低密度住宅和商鋪被爆竊的罪案有所增加,臨近歲晚時情況更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爆竊罪案的宗數和破案率,並按全港18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在該等罪案被定罪的人數,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人屬未成年人士及非香港居民;
(二)
2024年全年,香港警務處就預防入屋爆竊而進行的宣傳活動和反爆竊罪案聯合行動的詳情為何,以及該等工作的成效為何;
(三)
2024年全年,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就預防入屋爆竊而進行的宣傳活動的詳情為何;及
(四)
政府會否檢討現行預防爆竊罪行的機制,包括會否考慮安裝包含鏡頭的智慧燈柱,以及資助村公所於鄉村主要出入路口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或其他合適的警報設備,以阻嚇不法分子?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大腸癌篩查計劃
林哲玄議員問:
大腸癌篩查計劃("篩查計劃")自2016年實施,參加者會獲安排進行大便免疫化學測試("FIT")。根據政府去年12月公布的資料,經篩查計劃確診大腸癌人士約六成屬於較早期(即第一及二期)癌症,對比非經篩查計劃確診的約四成為高。另一方面,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網站資料,在所有癌症中,大腸癌發病率從2016年的第一位下降至2022年的第三位,同期大腸癌年齡標準化死亡率也從每10萬人口約14.1人下降至12.7人,顯示篩查計劃有效於較早期發現大腸癌和減低死亡率。然而,有意見認為,及早發現並摘除高危腺瘤才能進一步遏抑大腸癌的發病率,而近年有研究發現,雖然FIT對於大腸癌有頗高的靈敏度和特異度,但對於高危腺瘤的靈敏度僅有25%至34%,低於較新的多靶點糞便基因測試(約42%)及糞便細菌基因檢測(約57%)。此外,亞太胃腸病學會及亞太消化內鏡學會更不建議以FIT用於大腸息肉篩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檢討篩查計劃,並考慮採用FIT以外的其他篩查為參加者進行測試;若有,有關的進度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為大專學生而設的學生資助計劃
管浩鳴議員問:
關於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學資處")管理的各項學生資助計劃(包括(i)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ii)專上學生資助計劃、(iii)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iv)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及(v)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個學年,每年入讀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或公帑資助的認可課程的學生中,成功申請上述學生資助計劃的學生數目、獲取全額資助的學生比例,以及涉及的總金額分別為何;
(二)
過去5個學年,每年上述學生資助計劃的拖欠還款個案(即連續拖欠償還兩期或以上的按季度分期還款/六期或以上的按月分期還款的個案)數目、該等個案的平均拖欠金額,以及拖欠總額和其佔有關計劃批出的貸款總額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三)
過去5個學年,就上述學生資助計劃的拖欠還款個案,每年(i)律政司向貸款人發出訴訟或執行判令前書函的數目、執行押記令、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和扣押債權判令的宗數,以及(ii)學資處把未償還貸款撇帳的個案宗數,以及撇帳總額和其佔總貸款額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四)
會否考慮進一步下調上述學生資助計劃的貸款年利率,並延長貸款的標準還款期,以紓緩貸款人的負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有否對因經濟壓力而無力償還上述學生資助計劃貸款的學生提供進一步的支援措施,包括在合理情況下允許適度延遲還款和進行個人自願安排,以協助他們渡過難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
鑒於有意見認為,學生拖欠上述計劃貸款有持續上升趨勢,可能與其理財不善有關,政府會否增撥資源在學校加強理財教育,以協助學生做好財務規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陳沛良議員問:
政府自2023年11月13日起推出為期3年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該計劃"),資助45歲或以上未被確診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壓的香港居民,在私營醫療市場接受糖尿病及高血壓篩查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該計劃推出以來,參加者的以下資料:(i)參加者數目及其性別、年齡和所屬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分布,以及當中(ii)已完成糖尿病及高血壓篩查、(iii)被診斷為血糖偏高、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壓並已進入治療階段及(iv)獲其家庭醫生安排透過雙向轉介機制到醫院管理局接受屬一次性質的內科專科諮詢的參加者數目分別為何;
(二)
自該計劃推出以來,參與的家庭醫生及家庭醫生服務點("服務點")的以下資料:(i)家庭醫生數目、(ii)服務點的數目和地區分布,以及(iii)可為市民配對診所內的醫生並直接登記參加該計劃的家庭醫生和服務點數目;
(三)
鑒於據悉,在該計劃下,政府建議家庭醫生在治療階段每次只收取參加者150元的診症共付額,政府有否統計,現時收取(i)150元或以下及(ii)超過150元診症共付額的家庭醫生和服務點的數目和比例分別為何,以及最高的診症共付額為何;
(四)
鑒於據悉,部分地區參與該計劃的家庭醫生及服務點數目和參加者數目的比例不均,導致市民要跨區就醫或放棄參與該計劃,政府有否措施令資源分配更加合理,包括鼓勵更多家庭醫生和服務點參與該計劃;
(五)
鑒於醫務衞生局於今年1月20日公布,該計劃在全港增設超過40個服務地點,為參加者提供地區康健網絡專屬護士診所及專職醫療服務,至今有多少名參加者接受該等新增服務,並按服務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有否計劃進一步在全港18區增設服務地點;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本年內擴大該計劃至血脂檢查,有關的具體落實時間和工作進度為何;會否進一步將該計劃擴展至涵蓋其他檢查和疾病,例如膽固醇檢查和骨質疏鬆症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
該計劃推出至今,各項服務表現指標是否符合政府預期;政府會如何加強宣傳,以吸引更多目標市民參與該計劃?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動輪椅
陳仲尼議員問:
據悉,近年越來越多殘疾人士及行動不便的長者選擇使用電動輪椅,以替代傳統手推輪椅。然而,據報去年7月,一名電動輪椅使用者與電單車相撞,引起公眾對電動輪椅安全問題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警方(i)向電動輪椅使用者作出勸諭及(ii)因電動輪椅使用者違反交通規例而作出檢控的個案宗數,以及作出該等勸諭和檢控的原因分別為何;
(二)
鑒於消費者委員會早前建議政府加強對電動輪椅使用的規管,包括限制其行駛的最高速度,以及要求使用者購買保險等,政府會否依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針對電動輪椅在室外行駛的使用制訂相關規則(例如電動輪椅的改裝限制、載重要求、保險規定、防火安全標準、禁止載客規定,以及最高時速上限等),以保障電動輪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若會,具體細節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許多地區行人路狹窄,電動輪椅使用者容易與行人因爭路而發生衝突,相關政府部門會否在未來新市鎮及新發展區的道路規劃和建設中,增設供電動輪椅使用者使用的無障礙設施;若會,具體細節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善用過海隧道收費設施騰出的空間
陳振英議員問:
為實施"易通行"不停車繳費服務,路政署正拆除三條過海隧道("三隧")的收費亭、收費島及收費廣場上蓋,以及調整行車線安排。就善用過海隧道收費設施騰出的空間,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悉,三隧的收費亭、收費島及收費廣場上蓋的拆除工程已基本完成,但三隧附近路面仍有不少水馬和作道路工程用途的"雪糕筒"未移除,致使車輛出入隧道時需要減速,影響交通的流暢,而政府在去年11月13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涉及三隧的相關拆除工程預計在今年第二季才能完成,餘下工程的複雜性為何,以及政府有否研究提前完成相關工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2023年10月18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拆卸所有人手收費亭後,三隧預計可騰空合共約23 000平方米的土地面積,除了用於加設或改善現有巴士站及增加緩衝區外,政府有否考慮美化各條隧道的入口,以打造3條優美的城市風景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三隧設有不少廣告位,政府有否研究藉此機會改造該等廣告位以提供數碼廣告顯示屏、立體式廣告顯示屏及投影式廣告顯示屏等,從而吸引更多廣告客户為政府增加收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
梁美芬議員問:
關於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合辦的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研修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如何評估研修班在促進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交流方面的實際成效,包括有否具體的評估指標或數據支持;
(二)
參與研修班的內地法官對香港普通法制度學習的具體回饋為何;政府會否定期蒐集並公開這些回饋,以提高研修班的透明度;及
(三)
政府會否考慮在未來的法律人才培訓計劃擴大參與對象的範圍至包括其他地區的法官或法律專業人士;如會,有否評估,這樣的做法將如何提升香港法律制度在國際社會中的影響力?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
陳曼琪議員問:
政府於2016年推出總承擔額為2億元的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支援計劃"),旨在資助由業界主導的非牟利項目,以加強本港專業服務行業與境外同業的交流和合作、推動相關宣傳活動,以及提高本港專業服務水平和對外競爭力。此外,政府在支援計劃下預留5,000萬元,成立專業人士參與活動津貼計劃("津貼計劃"),資助香港主要專業團體在疫情穩定後參與由政府和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的相關活動,以加強向外推廣香港的競爭優勢和專業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21年8月至去年11月,支援計劃下主計劃的以下資料:(i)獲批資助及(ii)不獲批核的項目數目、(iii)受惠機構數目、(iv)獲批項目的平均資助額,以及(v)受惠行業及其比例;
(二)
鑒於根據政府於2016年7月8日提交本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支援計劃的2億元撥款可供該計劃運作至2021-2022年度左右,支援計劃推出至今,獲批項目涉及的資助總額為何,以及政府有否重新評估該筆撥款可維持支援計劃運作至何時;
(三)
津貼計劃自推出以來的以下資料:(i)獲批准的申請宗數、(ii)批出的津貼總額,以及(iii)受惠人數;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發揮獨特優勢的幾個行業之一,政府有否統計法律界機構申請支援計劃資助的數目及所佔比例,以及分析其申請原因;該等申請獲批的最高及最低的資助金額分別為何;
(五)
有否檢視,政府於2023年3月全面撤銷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後,支援計劃的申請數目是否已恢復疫情前的平均水平;若是,詳情為何;若否,有否研究原因為何;及
(六)
除了於去年12月1日發出新聞公報宣傳支援計劃接受新一輪申請外,政府有否就支援計劃制訂其他推廣計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盡快制訂相關計劃?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網上誹謗及欺凌行為
周文港議員問:
2023年9月,內地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意見》"),旨在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公民權益和網絡秩序。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借鑒有關經驗,完善相關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涉嫌在互聯網上散播不當資訊或發表不當言論(包括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中的保障資料原則,以及觸犯刑事恐嚇、勒索或誹謗等罪行)而被追究及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案件的類別列出每宗案件的案情;
(二)
鑒於據報,政府已完成處理虛假信息的顧問研究,當局有否檢視現行法例是否足以打擊網絡世界的虛假信息、誹謗及欺凌行為;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
鑒於《意見》強調,"要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並在特定情形下(例如針對未成年人及殘疾人實施的網絡暴力,以及組織"水軍"及"打手"等實施網絡暴力)"依法從重處罰",當局會否參考以上原則以檢視及更新現有法例,尤其是針對一些公開或私下發表並非建基於事實的言論及旨在進行惡意攻擊行動的互聯網用户,並加入條文,讓受害人可循法律途徑向發布誹謗言論的相關用户或服務供應商追討損失,以更有針對性的方式打擊網上誹謗及欺凌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李梓敬議員問:
據報,近年涉及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個案持續上升,當中不少涉及隱瞞境外資產或收入,情況令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政府接獲涉及詐騙綜援的舉報和確立有詐騙成分的個案數目,以及成功追討的多領款項金額為何;該等確立有詐騙成分的個案中,涉及隱瞞境外資產或收入的個案數目比例為何;
(二)
有否評估,現時社會福利署6隊特別調查隊伍的120名人員,是否足夠應付大量的舉報個案,以及有否計劃增加調查人手及提升調查技術;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政府有否採用科技(例如人工智能或大數據分析方法),以主動識別及加強監察高詐騙風險的綜援個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政府現時如何核實綜援申請人在內地或海外的資產及收入狀況;有否計劃加強與內地及其他地區有關資料的互通機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除現有的措施外,政府會否考慮引入其他打擊詐騙綜援的措施,例如提高罰則、加強跨政府部門合作及優化資料核實機制等?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引進先進製造業的重點企業
嚴剛議員問:
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引進辦")於2022年12月投入運作,專責引進對香港有重要策略價值的產業(包括先進製造業)的重點企業來港發展。有分析指出,先進製造業的投資集中於技術和資本,創造職位有限,亦有意見認為,自動化和智能化雖然可能減少傳統製造業職位,但也創造了技術維護、研發和管理職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評估引進辦在2023年及去年的工作成效;
(二)
有否統計,先進製造業相關企業的投資額及聘用員工的數目;政府如何評估,在2023年和去年就引進先進製造業重點企業所實施的相關稅務、融資及人才等各方面政策的成效,以確保吸引投資和創造就業的目標得以實現;及
(三)
有否評估,本地大學培訓的人才是否切合未來先進製造業的發展需要;政府在引進相關重點企業時,會否因應企業發展需要推出支援培育人才的計劃,例如設立職業培訓基金,並鼓勵企業與大學和職業訓練學校合作提供與先進製造業相關的培訓課程,以培養企業所需的人才?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小學午膳供應商飯盒的質素
蘇長荣議員問:
據悉,香港大部分小學已實施全日制上課,其學生須在學校午膳,而不少學生都會進食由學校向午膳供應商預訂的午餐飯盒("預訂飯盒")。然而,有不少家長反映,預訂飯盒質素參差不齊,有學生感到難以下嚥,或只吃數口便將預訂飯盒丟棄,因此擔心學生未能吸收足夠營養。有意見認為,雖然衞生署編製的"學生午膳營養指引"要求午膳供應商提供營養午膳,但沒有對午膳的整體食物質素提出具體建議。另一方面,根據內地媒體報道,內地不少小學自設食堂,由廚師即場為學生製作有營養又可口的午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為預訂飯盒的整體食物質素制訂指引,以確保學生能享用有營養又可口的午膳;
(二)
過去3年,有否收到家長對預訂飯盒食物質素的投訴;如有,如何處理該等投訴;及
(三)
會否考慮仿效國家部分小學的做法,於津貼學校開設食堂,為學生提供即製、有營養及可口的午膳?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持公共小型巴士業的發展
陸頌雄議員問:
據悉,公共小型巴士("小巴")是香港重要的輔助接駁交通工具,平均每日載客量數以百萬計。然而,有業界人士指出,燃油開支上升及實施"三隧分流"令海底隧道("紅隧")的收費增加等因素,導致小巴營運成本增加,影響司機生計。就支持小巴業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紅隧在實施三隧分流的前兩年和後一年,每月使用紅隧的紅色小巴平均數目為何;紅隧在實施分流之後,每月使用紅隧的紅色小巴平均數目有否減少;
(二)
會否考慮業界的要求,即下調小巴的過海隧道收費至25元,使其與的士看齊;如會,有關調整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考慮開放隧道巴士專線及落客點供小巴使用;如會,有關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計劃推出其他措施,以支持小巴業的發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前彩虹道街市的規劃
楊永杰議員問:
據悉,政府於2022年關閉黃大仙彩虹道街市以騰出用地作其他長遠發展,惟至今仍未有任何規劃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考慮活化前彩虹道街市;若有,時間表及路線圖為何;
(二)
會否考慮短期內開放前彩虹道街市予青年團體或非牟利地區團體,以供打造音樂空間、藝術空間及文創市集,以善用閒置的空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長遠而言,會否考慮改建前彩虹道街市以提供牙科診所及文康設施(例如圖書館及自修室),以滿足居民所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