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5年5月21日

立法會

議程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項附屬法例及5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官員文件
政務司司長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八十三號(2025年2月)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附錄1第3項)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盧偉國議員 
(打擊店鋪阻街罪行)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2.陳永光議員 
(私營醫療機構的規管)

醫務衞生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3.黃俊碩議員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陳振英議員 
(公共圖書館的功能和服務)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5.田北辰議員 
(加快推展鐵路項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6.易志明議員 
(支援貨運物流業)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1.: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修正案動議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14日發出的立法會CB(2)912/2025(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5年5月19日發出的立法會CB(1)842/2025號文件)
2.: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修正案動議人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14日發出的立法會CB(2)914/2025(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5年5月19日發出的立法會CB(3)753/2025號文件)
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第1項延擱自2025年5月7日的會議)
1."積極配合國家以至全球趨勢,研究進行中小學課程架構改革"議案

動議人:田北辰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3

出席官員
:
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第2項延擱自2025年5月14日的會議)
2.
"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旅遊城市樞紐的角色,鞏固其作為世界級首選旅遊目的地的地位"議案

動議人:姚柏良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4

3位修正案動議人
:
陳月明議員、葛珮帆議員及陳穎欣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9日發出的立法會CB(1)782/2025號文件)

出席官員
: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5年5月21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202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例》2025年第79號

其他文件
2.資優教育基金
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教育局局長提交)
3.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八十三號(2025年2月)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4.《穩定幣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邱達根議員提交)
5.《2024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容海恩議員提交)
6.《商船(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嚴剛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5年5月21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盧偉國議員
打擊店鋪阻街罪行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2陳永光議員
私營醫療機構的規管
醫務衞生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3黃俊碩議員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陳振英議員
公共圖書館的功能和服務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5田北辰議員
加快推展鐵路項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6易志明議員
支援貨運物流業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書面質詢
7黃錦輝議員
疏導往來陸路口岸的人流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8陳穎欣議員
長者牙科服務
醫務衞生局局長
9林新強議員
石棉水泥管
發展局局長
10張欣宇議員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教育局局長
11江玉歡議員
公共行人天橋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2黃國議員
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執業資格試
醫務衞生局局長
13林順潮議員
長者到內地安老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4鄧飛議員
促進香港科研發展
教育局局長
15陳健波議員
小額錢債審裁處
政務司司長
16陳勇議員
抗戰勝利80周年紀念活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7狄志遠議員
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
醫務衞生局局長
18鄧家彪議員
前聖若瑟安老院用地的規劃
發展局局長
19何敬康議員
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0郭玲麗議員
"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21葛珮帆議員
促進學童精神健康
教育局局長
22吳永嘉議員
烈酒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打擊店鋪阻街罪行

盧偉國議員問:
店鋪阻街罪行的定額罰款於2023年提高至6,000‍元,但有市民反映,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未有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下稱"告票"),反而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以傳票檢控,若被告以書函認罪並獲法庭接納,在《裁判官條例》下所判罰款將不多於2,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提高定額罰款至今,政府就上述罪行發出的告票及傳票數目,以及所涉罰款金額分別為何;當中初犯和重犯的人數,以及各重犯者的違例次數及每次罰款額分別為何;有多少名被定罪人士被判處6,000元或以上罰款或監禁,以及相關罰款及刑期為何;
(二)
有否定期檢討執法人員發出告票和傳票的準則,包括如何行使酌情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研究,如何在上述罪行的執法和審判過程中,確保罪罰相稱和判罰一致,並進一步探討提高罰則以加強阻嚇性,包括引入累進式定額罰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私營醫療機構的規管

陳永光議員問:
據報,早前一間提供疫苗接種及健康檢查服務的私營醫療機構懷疑結業,令已購買預繳服務的顧客無法使用有關服務,亦未獲安排退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目前提供醫療相關服務的私營機構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間已經領有私營醫療機構牌照;
(二)
過去3年,政府接獲多少宗涉及提供醫療相關服務私營機構的投訴,以及該等投訴的主要內容和跟進情況分別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跟進上述私營醫療機構懷疑結業事件,而行政長官亦表示會檢討目前對私營醫療機構的監管,政府就有關檢討工作的具體詳情為何,以及有何措施加強規管,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

黃俊碩議員問:
取消以僱主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安排(下稱"取消對沖安排")於本月1日實施。政府早前表示不擔心有關安排會引發裁員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指出,現時營商環境大不如前,政府會否再全面評估取消對沖安排的影響(例如會否引發裁員潮);如會作出評估,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為期25年,政府計劃何時進行檢討,以確定該計劃的撥款足以應付長遠所需;會否考慮將有關撥款交予香港金融管理局投資,以賺取穩定回報,從而避免向本會申請追加撥款;及
(三)
鑒於據報,當局早前已就提高強積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進行諮詢,因應整體經營環境和取消對沖安排的影響,政府會否考慮暫緩調整有關入息水平;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共圖書館的功能和服務

陳振英議員問:
據悉,因數碼化盛行及市民閱讀習慣的改變,近年公共圖書館的到訪人次及外借資料數量均大幅減少,而不少外國圖書館也逐漸從傳統的藏書和借閱機構轉型為具備智慧服務和社區中心功能的多元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公共圖書館的以下資料:(i)實體書籍、電子書籍及多媒體項目的借閱量及同比變化率、(ii)購置該等項目的開支及其佔整體圖書館開支的百分比、(iii)到訪人次、(iv)新增登記使用者數目,以及(v)借閱實體資料人數;
(二)
有否檢討公共圖書館的功能及服務,以確保資源配置能配合社區需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參考其他城市的圖書館模式,以推動本港公共圖書館在創新設計、智慧科技應用及社區服務等方面的現代化轉型,並擴展其功能及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加快推展鐵路項目

田北辰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政府現時大力發展北部都會區,應加快推展各項鐵路項目,例如連接洪水橋至香港島的"洪港鐵路"及屯門沿岸至港島的新跨海鐵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早前表示,由單一機構統籌鐵路項目有助控制成本,而將部分鐵路工程分拆為政府工務工程未必能提升效益,但有意見認為,以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展鐵路項目(例如將佔整體工程約七成的基建部分交由政府興建,其餘約三成的機電部分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負責),可加快工程進度,而政府亦可透過發債融資,即使日後債務佔本地生產總值比率增至百分之十六,香港的債務比率仍於170多個經濟體中排名約160,政府就此會否積極研究及實行公私營合作方案;及
(二)
會否考慮為鐵路工程制訂專項輸入勞工計劃,輸入即日往返而不享有任何本地福利的內地勞工,並豁免薪酬不得少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的限制,以減低該等工程成本;如會,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貨運物流業

易志明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雖然近年美國作為香港的主要貿易夥伴的排名有所下降,但其向香港產品徵收高昂關稅及取消小額包裹豁免關稅政策,對本港貨運物流業仍影響甚大。有業界人士預計,美國向中國發動關稅貿易戰將導致香港的貨運量持續下跌,並有機會引致業界資金鏈斷裂的即時危機,而早前運輸及物流局局長表示循五大策略所採取的應對措施,亦難以在短期內見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美國掀起關稅貿易戰至今,對香港貨運物流業(包括海運、陸運及空運)的具體影響;
(二)
為彌補失去美國市場所造成的缺口,並鞏固香港作為區內物流樞紐的地位,當局短期內有何措施協助物流業界加速開拓新市場;及
(三)
針對物流企業因關稅貿易戰導致延遲發貨或取消發貨而出現的資金流問題,政府有何支援措施,例如會否考慮向該等企業提供低息貸款以解其燃眉之急?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疏導往來陸路口岸的人流

黃錦輝議員問:
據報,在本月2日的五一黃金周假期有大批內地旅客訪港,港鐵落馬洲站由於太多乘客同時透過手機啟動車票二維碼進出閘口,導致流動網絡及車站Wi-Fi系統癱瘓,大批旅客因而滯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本月2日因流動網絡及車站Wi-Fi系統癱瘓而滯留落馬洲站的人數為何;
(二)
本月2日出現旅客滯留落馬洲站的情況後,政府有否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以通知打算經落馬洲支線口岸入境香港的旅客轉用其他口岸;鑒於深圳市軌道交通4號線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負責營運,政府於當日有否敦促港鐵公司即時通知乘搭4號線的乘客有關落馬洲站人潮滯留的情況,並呼籲其選用其他口岸過關;
(三)
特區政府曾否與內地相關部門就口岸突發事故進行演習,並擬備各類應對方案;及
(四)
曾否在各個口岸進行模擬測試,以就人流高峰及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包括出入境系統故障、行李安檢系統癱瘓、鐵路運營中斷等緊急情況)擬定內地與香港的協調機制及聯動應對措施;如有,曾於何時進行測試;如否,會否於日後進行相關測試?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長者牙科服務

陳穎欣議員問:
本人近年不時接獲有關不同長者牙科支援服務未能有效銜接及協調的求助個案,包括有長者參與衞生署"長者牙科外展服務計劃"("外展計劃")接受免費口腔檢查後,因牙患性質未能即時實地治療而僅獲轉介至其他服務,但當他們其後申請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關愛基金項目")以進行鑲牙等治療時,卻因申請條件(即申請者須從未受惠於外展計劃)所限而被拒諸門外,令其陷入"檢查後無治療"的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認為,現時曾參與外展計劃但未獲實地治療的長者未能申請關愛基金項目的情況,有損長者權益,而關愛基金項目於去年逐步優化服務後仍未處理上述情況,政府會否推出進一步的優化措施,設立相關豁免機制,並按實際情況,批准特殊個案的申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現時外展計劃的監察機制為何,包括政府如何確保服務質素及跟進流程能有效回應長者實際需要,以及有否定期檢查外展團隊的服務紀錄(例如上門檢查後轉介項目的銜接和跟進情況、滿意度及投訴率等);
(三)
現時長者參與外展計劃時,相關政府部門會否明確告知其參與後將不能申請關愛基金,並讓其簽署書面聲明以確認其知悉;如否,會否增設措施確保參與外展計劃的長者充分掌握資訊,以免產生誤會;
(四)
長遠而言,政府會否推動衞生署、社會福利署及關愛基金的跨部門協作,以整合外展檢查與資助治療資源,例如建立從檢查、轉介至治療的一條龍服務,以做到無縫銜接及避免重複審查,從而提升政策效率及使用者體驗;及
(五)
鑒於有長者反映,雖然政府強調外展計劃的治療範圍比關愛基金項目更闊,但外展計劃的治療資源未必能及時滿足實地治療需求,政府會否調撥資源擴充外展團隊的治療服務範疇及增加可在實地處理的治療項目?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石棉水泥管

林新強議員問:
根據政府資料,香港於1986年1月開始已經停用石棉水泥管,但這類水管仍存在於現時的供水系統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本港的供水系統中,石棉水泥管所佔長度及其主要分布的區域為何;
(二)
鑒於石棉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險,當局會否考慮優先更換現存的石棉水泥管;如會,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當局需要按法例規定,安全地進行處理涉及石棉物料的工作,當局是否委聘外判承辦商處理涉及石棉水泥管的工作;過去3年,政府處理涉及石棉水泥管的工程費用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張欣宇議員問:
據悉,申請入讀可經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選報課程的申請人,應於入讀學年前一年約12月的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而錯過截止日期的申請人通常可於該年12月至翌年5月期間遞交逾期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及本年至今,JUPAS所處理的申請數目,以及當中屬逾期申請的數目為何(按申請人所持的證件類別(即LS1至LS9)以表列出)?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行人天橋

江玉歡議員問:
自60年代開始,隨着香港人口和經濟增長,政府利用行人天橋將車輛和行人交通分層隔開,以改善道路安全及交通流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全港公共行人天橋("天橋")的數量,以及當中設有升降機的天橋數量分別為何;當局未來有否計劃在尚未設有升降機的天橋安裝升降機,以便利市民使用;
(二)
現時興建天橋的基準為何;當局有否針對天橋的使用率設立恆常監察機制,例如安裝監測統計裝置,並將相關天橋的使用情況納入未來建造天橋的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近年許多專家和學者就行人天橋對社會影響進行研究,例如開放旺角行人天橋公共空間的效益;此外,據報迪拜的"Dubai Walk Master Plan"在行人通道設計中融入不同元素,使其成為聚會場所和社交互動空間,當局目前有否掌握相關數據和實證,以進一步善用天橋的公共空間;如有,當局計劃如何優化現有天橋;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執業資格試

黃國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舉行的執業資格試("執業試")的內容過於艱深,其考核範圍亦遠超臨床需要,導致該試的及格率偏低。但亦有意見指出,執業試的難度雖高,但可確保及格考生有能力應付香港的醫療環境。另外,有市民向本人反映,他曾向衞生署索取執業試的歷屆試卷及相關考試資料,惟署方指出該等資料由醫委會擁有,而醫委會拒絕披露該等資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當局是否有權力取用或要求醫委會呈交及公開執業試的試卷及評卷準則等資料;衞生署有否覆核執業試的試卷及完整備存相關的考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批評指出,執業試加入大量有關專科及罕見病的考題,是刻意刁難海外考生,當局在尊重醫委會專業自主下,如何確保執業試的試卷難度處於合理水平;衞生署署長或其代表作為醫委會的當然委員,有否參與設計執業試試卷(包括就考試範圍及試題等提出意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醫委會不公開執業試的歷屆試卷,並不利於考生的學習,亦令社會難以就試卷的難度作出公允評價,當局與醫委會會否研究公開或有限度公開執業試的試卷;如會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現時醫委會網站的"參考資料庫"過於簡單,而"試題範例"的題量太少,是否知悉,醫委會會否優化其網站及推出措施,以進一步便利海外考生預備執業試?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長者到內地安老的措施

林順潮議員問:
據悉,近年北上安老漸成風氣,政府亦積極推動跨境安老措施,便利香港長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安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入住廣東院舍試驗計劃"的最新參加人數分別為何;
(二)
現時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居住的香港長者領取(i)綜合社會保障援助、(ii)高齡津貼及(iii)長者生活津貼的人數分別為何;
(三)
有否考慮建設統一的跨境養老資訊平台,以便利有意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養老的長者及其家人獲取更全面和最新的政策資訊及服務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就香港中產長者到內地安老的需求進行調查(包括醫療和生活需求),以及研究如何為該等長者提供高質量的安老服務(例如智慧養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香港科研發展

鄧飛議員問: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於上月發布的一份研究刊物資料,香港每百萬人口的科研人員人數遠低於鄰近地區,而本地研究生的比例更持續下降。有意見認為,就讀研究課程的畢業生在就業和研究成果轉化上亦面對多重挑戰,若未能及時正視這些問題,將影響香港未來的創新發展和經濟轉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根據上述研究刊物資料,現時香港每百萬人口僅有4 809名研究人員,遠低於新加坡及南韓,政府在吸引及培育本地科研人才(特別是在STEM領域)有否制訂具體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未來3年,有否訂立增加本地科研人員人數的具體指標及制訂時間表;
(二)
鑒於根據上述研究刊物資料,於2022-2023學年,僅有63%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修讀研究課程的畢業生於畢業半年內找到全職工作,更只有11.6%的畢業生能從事與其學科直接相關的工作,政府有否針對研究生就業困難制訂專門支援措施,以協助他們發揮所長,以及對接本地科研產業需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香港的科研成果雖然具國際水平,但在商品化及產業化方面表現不足,政府會否加強推動產學研合作,提升科研成果產業化,以促進創新經濟發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小額錢債審裁處

陳健波議員問:
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於2018年由50,000‍元提高至75,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審裁處接獲入稟案件數目及其佔所有法庭案件數目的百分比為何,並按申索金額(即(i)50,000元或以下、(ii)50,001至74,999元,以及(iii)75,000元)列出分項資料;
(二)
鑒於司法機構就2025-2026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問題時表示,考慮調整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時會分析多項因素,包括市民對審裁處服務的需求及經濟指標變化,而據悉近年民事糾紛所涉金額大幅上升,部分入稟審裁處案件的申索金額已達到75,000元的上限,政府是否知悉,司法機構何時會調整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以及會否考慮調高有關的申索限額;及
(三)
鑒於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過去3年,審裁處案件由入稟至首次聆訊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5日至41日,優於所訂的目標時間(即60天),有意見認為,有關情況顯示即使調整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審裁處亦有足夠人手應付增加的案件數目,政府是否知悉,司法機構如何評估調整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對入稟案件平均輪候時間的影響?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抗戰勝利80周年紀念活動

陳勇議員問:
今年是抗戰勝利80周年,粵港澳三地亦將於今年共同承辦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十五運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於本年2月26日回覆本人質詢時表示,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會統籌協調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推出一系列抗戰勝利80周年紀念活動,現時政府籌備該等活動的進度為何;及
(二)
會否考慮把十五運會及抗戰勝利80周年紀念活動的宣傳工作相結合,以達致相輔相成的效果,從而廣泛營造愛國愛港的氣氛?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

狄志遠議員問:
政府於2016年底推出"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該計劃"),目的是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加強目前醫療專業以學會為本的註冊安排,並確保有關醫療人員的專業水平。然而,有意見指出,該計劃推行情況緩慢和透明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會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並就該計劃提交報告;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會否向有意申請該計劃的專業團體提供關於申請認證的具體參考資料,以增加該計劃的公正性及透明度;如會,詳情(包括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政府會否就該計劃設立正式的申訴渠道或重新申請機制,並向被拒申請的專業團體解釋原因,以及主動協助其完善有關標準,以在日後符合認證要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政府表示會以該計劃為基礎,研究如何為已獲認可的專業制訂法定註冊制度,相關工作的進展及時間表為何;及
(五)
鑒於據悉,英國醫療福利專業標準管理局將多個特定類別心理學家(例如輔導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及教育心理學家)歸類為同一專業(即"應用心理學家"(Practitioner Psychologist)),並制訂註冊制度,政府會否參考該模式,統一將本地心理學家歸類為應用心理學家進行專業註冊?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前聖若瑟安老院用地的規劃

鄧家彪議員問:
根據《牛池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12/18》,前聖若瑟安老院用地被規劃作綜合發展區用途。據報,屋宇署在去年7月就該用地批出建築圖則("該建築圖則"),批准興建5座54層高大廈("該項目"),涉及約137 000平方米的住宅總樓面面積及約63 000平方米的非住宅總樓面面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項目的住宅單位數目、可容納人口、停車位數目(按車種列出)、上落客貨車位(按車種列出)數目、商業樓面面積、社區設施樓面面積(按擬議用途列出)及休憩用地面積分別為何,以及該等住宅單位、車位及各項設施的預計入伙/啟用日期分別為何;
(二)
鑒於據報,該建築圖則的擬議平台層數、大廈層數及非住宅總樓面面積,與發展商在2021年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的A/K12/42號規劃許可申請上的資料有所不同,而根據城規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3"的資料,該規劃許可的申請人已撤回申請,屋宇署是根據哪一份規劃許可申請或其他文件批出該建築圖則;
(三)
鑒於該項目範圍內有3座二級歷史建築,是否知悉,該項目發展商就保育及活化該等建築有何計劃;
(四)
鑒於根據該項目發展商提交的A/K12/42號規劃許可申請,該項目內擬設置24小時無障礙行人通道連接港鐵彩虹站與彩雲邨,在該建築圖則下,是否仍計劃興建該行人通道;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該項目的新增人口將加重清水灣道、彩虹交匯處及港鐵彩虹站的負荷,考慮到牛池灣村公營房屋及彩虹邨重建項目的發展,當局在審批該項目時,有否評估該項目對附近交通的影響;如有,有何方案避免該項目附近交通及彩虹站的擠塞情況不會惡化,特別是如何避免為清水灣道帶來額外車流,以及會否考慮在清拆彩虹邨後,善用騰出的土地改善彩虹交匯處交通擠塞的情況;及
(六)
當局在審批該項目時,有否考慮東九龍智慧綠色運輸系統在該項目附近設置車站乃至須向西延伸而可能需要的土地空間,並要求發展商預留相關土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

何敬康議員問:
政府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特惠貸款"),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特惠貸款下,列為壞帳個案的準則為何;截至上月底,特惠貸款下的"八成信貸擔保產品"、"九成信貸擔保產品"和"百分百特別擔保產品"的累計壞帳率分別為何;
(二)
鑒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代表於本年2月3日在本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表示,金管局察悉特惠貸款的最新壞帳率有上升趨勢,並已向惡意不還款的企業採取追討行動,當局有何具體工作方案應對不還款的個案,以盡量減低出現壞帳的情況;有關追討行動的成功率為何;
(三)
就涉及未能還款的個案,當局確認有需要作出撥備覆蓋的預算為何;鑒於據悉,金管局聯同銀行與借款企業商討,在還款安排上協助開始未能還款的借款企業,以及達成債務重組,力求有關個案的貸款質素回復良好水平,是否知悉,成功個案宗數為何;及
(四)
鑒於據悉,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曾就可能涉及違法行為的個案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參與特惠貸款的貸款機構發出明確指引、透過貸款機構採取法律行動,以及向執法機構舉報,截至上月底,需向執法機構舉報的個案宗數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

郭玲麗議員問:
民政事務總署的"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該計劃")旨在提供資助予合資格機構成立或擴張社會企業("社企"),以協助弱勢社群自力更生。根據該計劃的指引,獲資助的社企須在資助期結束後能夠持續營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該計劃的以下資料:(i)批出資助金額、(ii)申請成立或擴張社企的機構或團體名稱、(iii)獲資助社企所提供的服務和服務對象及(iv)其聘請的弱勢社群類別、(v)獲批申請與(vi)不獲批申請的數目,以及(vii)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有否跟進獲資助社企在該計劃資助期結束後能否持續營運;如有,詳情(包括過去5年未能持續營運社企的數目及名稱)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有否定期評估獲該計劃資助社企項目的運作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學童精神健康

葛珮帆議員問:
據報,有調查顯示逾半受訪學生認為本港青少年精神健康不理想,更有約14%認為情況非常不理想。此外,2013年至2023‍年間,本港學生自殺死亡個案從每年約10宗攀升至32宗。關於促進學童精神健康,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研究指出,八成出現心理危機的學童並無精神科就診紀錄,當局有何計劃加強教師及學校人員的培訓,提升其敏感度以及早識別需要支援的學生;
(二)
鑒於教育界人士指出,不少學生對於死亡並沒有正確的認識,生死教育相關工作並不足夠,當局有何計劃加強學校的生命教育,以令學生珍惜生命及進一步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素質;
(三)
會否研究在學校增設校園生活統籌主任,以及"預防自殺"和"預防欺凌"兩個專責小組,並推行"一校一輔導員"措施,以配合現有駐校社工的工作,及早識別高風險學童個案並即時介入,以作出全面支援;
(四)
鑒於有調查指出,大部分學童面對負面情緒及困難時並不會主動尋求他人幫助,當局有何計劃加強推動"求助文化",減少對求助者的標籤,並鼓勵學生主動關懷別人和守望相助;
(五)
鑒於優質教育基金的"共建卓悅校園"主題網絡計劃旨在協助參與學校(包括中學、小學及幼兒學校)發展成為以學生的幸福感為優先考量的學校,並將精神健康教育融入課程,以培養學生的抗逆能力,當局有否評估該計劃成效,以及會否研究將類似計劃推行至全港學校;
(六)
鑒於有研究指出,過半數有情緒問題的學童來自單親或離異家庭,當局會否研究在校園加強對該類學童的支援,並建立社區協作機制,避免面對情緒問題的學童被邊緣化;及
(七)
鑒於有意見指出,升學壓力是影響學童精神健康的其中一個主要因素,當局會否研究改革職業專才教育體系及推廣有關課程,為學生提供多元出路,從而減輕升學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烈酒稅

吳永嘉議員問:
《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調低烈酒稅。有意見指出,調低烈酒稅有助帶動烈酒貿易,同時餐飲、酒店、物流、倉庫、拍賣、金融及專業服務等行業亦能受惠其中,令社會關注政府會否再調低烈酒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調低烈酒稅後業務與烈酒有關的公司,以及與烈酒相關行業職位的新增數目分別為何;
(二)
鑒於據報,政府會適時檢視是否再調低烈酒稅,相關工作的詳情(包括預計工作所需時間及涉及的人手編制)為何;及
(三)
會否參考取消葡萄酒稅的成功經驗,研究盡早全面取消烈酒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