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申领伤残津贴的长者到內地安老
李世荣议员问:
根据现时政策,领取伤残津贴的长者如到內地安老,他们于付款年度內须居港不少于60天,否则其津贴额将被扣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有多少名申领伤残津贴的长者收到"离港快将超出宽限通知书",以及有多少名收到该通知书的长者被扣取津贴;政府是否了解该等长者超出离港日数限制的原因;如是,有关原因的分类为何;
(二)
为协助申领伤残津贴的长者到內地安老,当局会否考虑豁免他们的离港日数限制,使他们在付款年度內无须居港不少于60天,或考虑完善现有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将申领伤残津贴的长者纳入该等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将会资助选择赴粵养老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长者入住指定在粵安老院,资助金额为每月5,000元,当局会否考虑让领取伤残津贴并选择赴粵养老的长者获得同等资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吴杰庄议员问:
政府于2022年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负责管理指定政府基金的投资活动,透过物色投资机遇,策略性推动目标产业发展,并赚取投资回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港投公司成立至今的投资情况,包括目前投资组合主要支持的行业,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物色到有助香港经济发展的投资对象;有否评估港投公司工作的效益;
(二)
鉴于在1974年创立的淡马锡控股的资产规模于2024年3月达3,890亿新加坡元(折合约2.3万亿港元),成为全球第11大主权财富基金,港投公司会否借镜淡马锡控股及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投资公司等成功经验,加强港投公司的投资力度,同时在适当时机调整投资方向;及
(三)
就香港长远经济发展而言,有否考虑在港投公司增设更多不同板块的投资,包括Web3.0等高增长行业,从而为香港构建未来的经济支柱,并吸引人才和创新企业落户香港?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北部都会区工程资讯的发放
陈月明议员问:
有北区居民反映,近期有不明身份人士在北区一带山上巡逻,并且在山上插上标有"香港北部都会新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的旗帜,令当区居民感到疑惑和不安。此外,据报有內地社交网络平台出现大量有关北部都会区(下称"北都")工程招募內地建筑工人的广告,当中涉及"黑中介"向应聘工人骗取中介费的非法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北都工程在新界的山上插上旗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就事件展开调查,以及调查的详情为何;
(二)
有否就北都发展项目在內地招聘工人;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就內地社交网络平台的招聘情况及黑中介问题展开调查;如会,调查的详情为何;及
(三)
政府部门在北都开展工程的项目和地址为何;有否透过正式渠道向內地发放北都规划及发展的资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公营医疗服务及收费
林哲玄议员问:
政府刚公布全面改革公营医疗服务收费。据悉,香港公营医疗政策的原则,是不容有市民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服务,但历次医疗服务收费检讨均忧虑医疗开支的可持续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推动广泛使用由医务卫生局制订的参考概览或临床路径,让化验、造影、用药、放射治疗和手术等医疗程序有所依循,以确保诊断和治疗的安全和提升效益;及
(二)
有否考虑为市民设立用于支付共付费用的个人或家庭医疗户口,并在公营医疗机构设立与自愿医保计划赔偿额挂钩的优等住院和日间收费服务,以给市民多一个选择,同时为昂贵治疗项目的收费封顶,避免市民因病致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资助出售房屋的设计
梁文广议员问:
据报,有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称"居屋")单位准业主在收楼后才获通知,其单位的厨房及厕所为"预制组件",不能改动间隔,他们因单位的实用性大减而决定挞订。有意见认为,居屋布局及设计未能切合市民的需要,以致不少业主弃置全新坐厕、洗手盆及锌盆等家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房屋署收到多少宗改动资助出售房屋单位间隔的申请,当中涉及改动厨房及厕所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
(二)
鉴于香港房屋协会的资助出售房屋提供开放式厨房户型单位供买家选择,香港房屋委员会有否考虑增加这类户型单位的供应;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房屋署是否知悉,公共房屋的租户及业主在收楼后弃置厨房的工作枱、水龙头及锌盆等单位原有家具造成浪费的情况;如知悉,房屋署会否就公共房屋的室內设施进行检讨,以减低弃用情况;如不会,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批地政策
洪雯议员问:
关于批地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政府用短期租约(下称"STT")批出的土地数目、涉及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情况(包括用途和实际租期)为何;
(二)
鉴于据悉,政府会把期满的STT土地收回并重新招标,或按季续租给同一租户,而有约四成STT租户经多次续租后已租用有关土地逾20年,最长达55年,有意见指出,不断续租予相同租客令STT变成长期租约,政府会否理顺目前的STT政策,减少不断为现有土地重新招标或不停按季续租的情况,为有需求、投资大、回本期长的产业,提供例如10至20年的中长期土地租约,以方便企业作出长远规划及投资,并为政府增加地租收入和潜在稅收;及
(三)
鉴于政府会在具备充分理据,并切合本港经济、社会和社区需要的个别情况下,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出较长期的土地作指定用途,因应目前推动产业多元化和再工业化的目标,政府会否增加以该方式批地,为有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具确定性的经营场地?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资讯保安
林健锋议员问:
上月,投资推广署发生电脑系统遭恶意勒索软件入侵的资讯保安事故,其內部客户管理系统、內联网、网站运作等均受到影响。就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发生网络安全的事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遭恶意勒索软件入侵的以下资料:(i)个案宗数、(ii)涉及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iii)涉及泄漏个人、客户或內部资料的个案宗数,以及(iv)涉案不法分子被拘捕的人数;
(二)
鉴于香港正积极招商引才,政府有否收到上述投资推广署资讯保安事故的公众投诉或查询;如有,数目为何;政府有否评估,该资讯保安事故有否影响投资者对投资推广署资讯保安的信心,甚至影响投资者来港投资的意向;及
(三)
政府有何措施提升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电脑及资讯系统的保安,以及预计何时会就有关措施的成效进行检讨,以持续确保该等部门及机构有关系统的安全?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美国向香港产品加征关稅
张宇人议员问:
美国政府针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加征关稅,香港的产品同样遭到美国政府加征关稅。截至本月4日,香港的产品被累计征收两成关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就事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以捍卫香港合法权益的进度为何;有否预计需时多久处理该申诉;
(二)
政府会否考虑配合国家进行反制措施,包括对部分美国产品加征关稅,以及将部分美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名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政府如何评估加征关稅对香港产品出口的影响,以及有何积极应对方法减少负面影响并寻找新机遇?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周浩鼎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进一步强化香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优化措施已由本月1日起生效。关于新计划的实施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新计划推出至今,当局分别收到及批准多少宗申请;
(二)
当局有否统计,新计划推出至今,获批申请者的综合金融资产投资类别,并按总投资金额(由高至低)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自去年10月16日起,新计划的投资范围扩展至成交价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单项住宅物业,当局有否统计,由该日起相关住宅物业买卖交易宗数为何;
(四)
由新计划实施至优化措施生效前,当局有否统计共有多少名申请人或其受养人于此期间在香港成立家族办公室;如有,详情为何;及
(五)
当局有否计划于何时检讨优化措施的成效,并在有需要时进一步优化新计划,例如把获许投资的单项住宅物业的成交价门槛由不少于5,000万元下调至不少于3,000万元,以提升新计划的吸引力?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基层医疗健康服务
邓家彪议员问:
关于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全港地区康健中心("康健中心")的以下资料(按全港18区分别列出):
(i)
目前服务承办商("承办商")的合约到期日;及
(ii)
新一轮承办商招标的计划时间表及安排;
(i)
评估方式、具体指标及评估标准;
(ii)
评估周期(即进行评估的平均相隔年数);
(iii)
过去有否出现承办商服务表现不达标的情况;如有,详情(包括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为何;及
(iv)
市民有否途径查阅各康健中心的服务表现评分;
(三)
过去观塘区及黃大仙区的康健中心/地区康健站的评估详情(包括该等康健中心/地区康健站的服务表现)分别为何;
(四)
鉴于医务卫生局局长于去年5月10日在本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将优先把长者健康中心和妇女健康中心的服务重整,有关服务重整安排的以下资料:
(i)
现时该等中心的会员人数,并按年龄层和性别列出分项数字;
(ii)
服务整合的时间表,并列出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和目标;及
(iii)
现时该等中心使用者的服务过渡安排,以及其间的支援措施详情;及
(五)
有否统计,目前全港社区药房(包括牟利和非牟利机构营运的药房)的数目,以及该等药房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区?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土地短期租约及补地价申请
陈恒镔议员问:
据报,现时以短期租约方式申请租用政府土地的手续繁复,而土地业权人申请补地价的程序亦需较长时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和政府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有否统计,过去3年,每宗土地短期租约及补地价申请程序从受理到完成所需的平均时间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
政府会否考虑整合长期空置的土地资源,例如将某区內数幅空置的政府土地以"打包"方式一并出租予法定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再由他们负责管理和安排招租,以加快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及
(三)
鉴于目前标准金额补地价安排已扩展至"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的新发展区项目,政府会否考虑将标准金额补地价安排扩展至全港;政府会否考虑简化土地批租流程,例如设立简易式批租和补地价程序,以缩短审批时间?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的就业支援
陈健波议员问:
根据政府于去年11月22日向本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的"就业支援服务"("支援服务")将于今年9月结束,社会福利署("社署")会推出为期两年的"失业受助人士支援计划"("支援计划")取代支援服务,以协助受助人提升受雇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及减少依赖综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2023年至今,每年因失业或低收入而领取综援的健全人士数目及其平均领取综援的时间为何;
(二)
鉴于政府于去年11月22日在本会福利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获社署委托营运支援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在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合约期內,须协助相关受助人成功就业或重返主流教育达1个月及3个月的百分比分别为25%及20%,但截至去年9月30日,该两项百分比分别只为22.8%及17.9%,暂时未能符合服务表现要求,政府就此采取了甚么应对措施,以及有否评估有关服务的成效;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支援服务为受助人提供辅导服务和要求其持续求职,而支援计划着重透过无偿工作协助参加者融入社会,两者在目标上存有差异,政府会否为支援计划订立服务表现要求,以令其有别于支援服务;及
(四)
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过去以"成功就业人次"衡量支援服务的成效,忽略对就业质量(例如工资、就业稳定性等)的评估,政府有否考虑于分析支援计划的长远成效时,纳入更具体的数据(例如就业后至少1个月、3个月及6个月仍维持工作的比例、工资水平、工作时数等数据),以确保未来政策能基于实证作出调整?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建设香港成为国际创科中心
廖长江议员问:
关于建设香港成为国际创科中心,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意见指出,初创企业在杭州有较充分的试错空间,包括在政策层面有包容失败的制度设计,在资金层面有政府研发的补贴及科创基金,市场有多元资本耐心"陪跑",特区政府设立的"创科产业引导基金"在引导耐心资本投资时,会否制订参考性指引以增加多元指标的权重,例如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及研发强度等;
(二)
鉴于有意见认为,杭州不断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是內地部门简政放权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结果,特区政府会否参考杭州政企经验,全面检讨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包括资助基金申请的审批速度、资源对接效率等),并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制订指引,以提高办事效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2025-2026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其中开拓应用场景是其重点工作之一,而有意见认为,行业垂直大模型能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各行各业,垂直类大模型须与行业数据及知识结合,政府有何计划发动企业的创新力量,以及引导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及数据服务商等,以强化高质量行业数据要素供给;及
(四)
鉴于据悉,杭州及其周边区域能够为初创企业提供完备的产业链支持(例如Deepseek的产业链全部来自杭州,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则依托杭州及义乌和上海两个邻近城市的资源),特区政府有何措施推动与粵港澳大湾区其他內地城市在人工智能产业资源上的合作,以完善人工智能产业链?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引入崭新科技医疗仪器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某商人早前向两间教学医院捐赠两部无创、无辐射、专治肝癌的超声波组织碎化("Histotripsy")仪器("该仪器"),惟疑因特区政府一直未把该仪器纳入市民可用服务范围而闲置,未能惠及病友。最终该仪器被安排转至私营医院,只有私营医院能用该仪器治疗肝癌病人。有意见指出,事件令基层病友失去以价亷高效方式使用崭新科技治癌机会。有本会议员直言,有关情况从病人角度而言观感欠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本港每年确诊肝癌新症及因肝癌离世个案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
私家医院就引入崭新科技医疗仪器及技术,需否向政府注册或报备;就私家医院引入或使用新科技医疗仪器,政府有何监管措施及制度,以确保病人安全;
(三)
鉴于获得该仪器的私营医院已就使用该仪器推出"收费套餐"并获保险公司纳入承保范围,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则指该仪器仍在临床研究/试验阶段,未符合资格用作临床服务,政府有否评估,上述私营医院做法是否安全,以及与公共医疗健康政策有否矛盾;及
(四)
鉴于一名医管局前总监在报章中指出,医管局引入新科技需时长短,须视乎有关科技复杂程度,就属崭新技术的Histotripsy而言,半年时间属略短,政府会否检讨,引入新科技医疗仪器所需时间是否过长;有否政策缩短引入新科技医疗仪器时间,藉以开拓高端医疗服务经济(特别因应大量內地人士拟来港利用崭新科技治疗肝癌庞大需求),以及鼓励更多社会有能之士投资引入及捐赠更多崭新科技医疗器械,从而惠及病友(特别基层病友);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可否从速研究?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外籍家庭佣工非法留港工作
顏汶羽议员问:
根据香港法例,如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合约提前终止,外佣获准在本港逗留至合约终止后的14日,或至获准逗留期限届满为止,两者以较早的日期为准。然而,近期本人的办事处收到多宗求助个案,涉及外佣被解雇后,涉嫌透过诬告雇主虐待外佣或虐儿等方式,藉此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申请以"访客身份"延长留港,并进行非法工作(俗称"黑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外佣被雇主解雇后,在何种情况下可获入境处接纳其以旅客身份延长留港逗留期限的申请;相关程序、要求、签证的限制及有效期为何(例如签证是否容许工作,以及出境后能否再次入境等);
(二)
过去3年,入境处接获以旅客身份延长留港逗留期限的申请宗数,并按申请人的类别、延期逗留理由,以及处理结果(包括批准及拒绝的个案宗数)列出分项数;当中多少宗涉及外佣;
(三)
过去3年,有关部门进行了多少次打击非法劳工的执法行动,以及相关执法成果分别为何;在该等执法行动中,有多少名非法劳工为外佣及以旅客身份延长留港的外佣,以及相关执法成果分别为何;及
(四)
政府有否考虑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打击外佣逾期留港及从事非法工作的情况,并检视现行外佣透过旅客身份延长留港逗留期限的机制和考虑修订相关政策,以防止外佣滥用该机制进行非法活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
林振升议员问:
政府于2022年9月23日推出为期3年的"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以协助工伤工友尽早康复及重投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负责推行先导计划的工伤复康办事处的人手编制和实际员额,以及该办事处每名个案经理平均跟进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
过去3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劳工处(i)接获的呈报工伤个案数目,以及当中(ii)获识别为合资格参加先导计划的个案数目(及其占比)和(iii)参加先导计划个案数目(及其占所有合资格参加先导计划个案数目的百分比)为何,并按(a)建造业(b)饮食及酒店业(由去年5月起涵盖的行业),以及(c)运输及物流业(由去年5月起涵盖的行业)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个案分类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本年至今 |
(a) | (b) | (c) | (a) | (b) | (c) | (a) | (b) | (c) | (a) | (b) | (c)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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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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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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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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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就第(二)(iii)项所述的参加先导计划个案,所涉工伤工友的(i)工伤类别,以及(ii)其同意参加先导计划后起计至接受个案医生首次诊治的所需时间为何,并按行业(即(i)建造业、(ii)饮食及酒店业及(iii)运输及物流业)列出分项资料;
(四)
鉴于政府就2024-2025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当局会(a)把先导计划参加者与(b)遭受类似工伤但未有参加先导计划的工伤雇员的资料数据作出分析和比较,以评估先导计划的成效,上述(a)及(b)雇员经治疗后已康复的个案数目和比率,以及康复所需的平均时间分别为何,并按行业(即(i)建造业、(ii)饮食及酒店业及(iii)运输及物流业)列出分项资料;
(五)
第(二)(iii)项所述的参加先导计划个案中,经治疗后已康复个案数目为何,并按其复工情况(即(i)担任同类工作、(ii)担任其他性质工作、(iii)复工情况仍在跟进及(iv)暂时未能在跟进期內重投工作)及所属行业(即(a)建造业、(b)饮食及酒店业及(c)运输及物流业)以表二列出分项数字及分别百分比;该等复工情况仍在跟进及暂时未能在跟进期內重投工作个案的主要原因为何;
表二
复工情况 | 行业 |
(a) | (b) | (c)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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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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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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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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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自先导计划实施至今,当局就该计划接获的查询和投诉数目和性质分别为何;及
(七)
会否考虑将先导计划扩展至更多行业,包括制造业及零售业等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以及将该计划延长或恒常化,让更多有需要的工伤工友能够受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境外开办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课程
黃锦辉议员问:
据悉,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广受认可,其多元出路吸引了不少境外学生报考。为满足学生的需要,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纳粵港澳大湾区区內4所內地学校为"与考学校",准许其保送合资格的考生以"学校考生"身份报考文凭试。该等与考学校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符合开办文凭试课程的要求。此外,其他合资格的学生亦能以自修生的身份报考文凭试。有意见认为,反观一些由境外非与考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所开办的文凭试课程,其质量和师资参差不齐,而一些挂靠境外机构经营的文凭试培训班更是问题频生,不但影响莘莘学子,更有损文凭试的形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境外人士以自修生身份报考文凭试被拒的宗数及原因为何;当中涉及的覆核申请及成功覆核申请宗数分别为何;
(二)
过去3年,当局接获与境外开办的文凭试培训课程有关的求助或投诉个案的以下资料:(i)接获的个案宗数、(ii)个案的主要內容、(iii)当局的具体跟进措施、(iv)已完成跟进的个案宗数,以及(v)当局完成跟进个案的所需时间;及
(三)
当局有否考虑为境外开办的文凭试课程设立教师、教材及课程的资格认证制度;如有,具体标准、程序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启德发展区
李慧琼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启德体育园("体育园")作为启德发展区最新落成的重要设施,具备国际级规模与多功能定位,社会期望当局能以体育园为"点",带动启德邮轮码头("邮轮码头")、"青年驿站"旅舍("青年驿站"),以至整个启德区的"片"状发展,并透过资源整合与跨领域协作,将启德转型为集体育、文化、旅游与青年发展于一体的多元枢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何具体规划以体育园为核心,带动邮轮码头、青年驿站及整个启德区的协同发展,例如在政策、资源分配及跨部门协作方面的具体措施;
(二)
有何计划改善青年驿站及邮轮码头的对外交通配套,以加强两者与体育园之间的连系,并便利旅客与市民的跨区流动;
(三)
有何措施促进体育园与邮轮码头、青年驿站的商业协作,吸引旅客与市民跨点消费,并带动启德区的整体经济效益;
(四)
有何规划利用科技整合体育园、邮轮码头及青年驿站等的资源,提供无缝导览与行程建议,提升旅客与市民的整体体验,并结合体育园的活动资讯,从而推动跨设施互动;及
(五)
有何策略以体育园为核心,结合邮轮码头的旅游流量及青年驿站的创意能量,打造启德特色文化品牌,强化区域的文化辨识度与国际吸引力?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及生活方式
林新强议员问:
《基本法》第五条订明,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国家主席亦多次赞扬"一国两制"是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此外,有意见认为,去年7月生效的《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第648章)确保香港绝大部分土地于2047年地契到期后,自动续期50年。然而,据悉国际社会和国际投资者一直担忧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有"2047年大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释除国际社会对2047年大限疑虑方面,做了甚么工作,以及未来会如何加强有关宣传工作?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卫生署在各口岸的健康筛检工作
霍启刚议员问:
社会上有意见认为,随着与出入境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放宽,卫生署现时在各口岸进行健康筛检的人手过多,而政府已在所有口岸安装红外线体溫检测仪,该署应积极探讨善用人工智能科技提升口岸的检疫效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有否检讨各口岸目前的健康筛检人手安排并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在各口岸调配的卫生署人员数目符合需要,从而避免潜在的人手及公帑浪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过去5年,每年卫生署平均每日安排多少名人员在各个口岸为旅客进行体溫检测,并按口岸以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据悉,政府已在所有口岸安装体溫检测设施(包括红外线体溫检测仪),过去5年,相关开支(包括购置设备、维修保养及运作等开支)为何;
(四)
有否评估,现时各口岸的体溫检测设施的运行状况(包括是否已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以及有否采取配套措施以减少依赖人手检测体溫;当局有否制订进一步提升各口岸体溫检测设施效益的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鉴于据悉,近年曾有本港科创公司研发的智能体溫探测移动机械人在政府部门进行测试和使用,当局有否计划在未来引入更多先进技术(包括智能体溫检测仪器),并应用于各出入境口岸,从而更有效地平衡人手配置及智能设备的使用,同时提升检测效率并改进健康筛检工作安排?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
管浩鸣议员问:
关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在医健通登记的医护服务提供者数目为何,并按机构类别(即公营医院、公营诊所、私家医院,以及私营医护机构(包括诊所、安老院舍及提供医疗服务的社福机构))列出分项数字;
(二)
至今在医健通登记的医护人员数目为何,并按专业(即西医、牙医、中医,以及其他医护人员)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医务卫生局局长就2024-2025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人的问题时表示,由于私营医护机构上载至医健通的电子健康纪录数量非常低,政府正推行"电子健康纪录资助先导计划",以使私家医生透过其临床医疗管理系统实现与医健通的无缝上载,并会逐步要求私营医护机构参与所有政府资助的医疗计划时,将使用相关服务的市民的医疗纪录上传至医健通,政府有否评估上述措施的成效;
(四)
鉴于政府去年表示,会考虑修订《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以要求医护提供者将指定的重要健康数据存放在市民的个人医健通户口,以及简化医健通的互通同意机制,有关修例工作的进展为何;及
(五)
鉴于据悉,现时有不少市民(尤其是长者)选择返回內地求医,政府会否进一步扩展电子健康纪录的跨境使用,例如优化医健通系统,以让市民把其非本地医疗纪录资料上载到医健通供本地医护专业人员参考,从而达致"双向互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兽医的监管
陆颂雄议员问:
据报,有团体发现现时香港兽医管理局("管理局")的纪律研讯制度并未完善,资讯透明度不足,而且对兽医诊所內一般销售和服务监管不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考虑,参考香港医务委员会网站登载自2008年7月2日举行的纪律研讯的判决,以及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网站登载自2009年9月17日纪律研讯的裁决,延长管理局研讯委员会纪律研讯的裁决,以及其所颁布的命令的可查询时间,并于相关案件摘要列明涉事兽医的姓名;如有,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根据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4-2025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管理局研讯委员会于2021年至2023年共完成36宗研讯个案,当中29宗被裁定投诉成立,涉及30名兽医,但仅有两名兽医被裁定"把有关兽医的姓名从名册分别删除3个月及6个月,并谴责及强制要求兽医报读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参与专业研讨会",据悉,有不少宠物主人认为相关处罚未具阻吓力,政府会否检视管理局现有纪律研讯的判决安排,并考虑加强罚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该条例")附表3第22项列明,《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第2条所界定的注册兽医为该条例的获豁免人士,惟据悉有宠物主人指出,其宠物在兽医诊所进行治疗期间,兽医助理往往会向他们推销营养补充品、宠物食品、非处方药物(例如杜虫药)及药用洗毛液等,更有兽医诊所在网上社交平台推销宠物用品,有意见认为,在兽医诊所內的一般销售行为应受该条例监管,政府有否考虑就兽医诊所內的一般销售行为和服务作出监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政府有否考虑与內地相关部门合作,使本地兽医可以通过《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的专业资格互认协议或专业资格考试获取內地的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