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 (会议议程) 2025年7月23日

立法会

议程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24项附属法例及9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向本会发言的议员文件
邵家辉议员政府帐目委员会
就审计署署长第八十四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25年7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八十四号报告书)

(附录1第30项)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张宇人议员 
(幼儿教育)

教育局局长
2.陈仲尼议员 
(增加政府的地价收入)

发展局局长
3.何君尧议员 
(乡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

发展局局长
4.谢伟铨议员 
(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5.黃英豪议员 
(烈酒稅)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张欣宇议员 
(高铁"灵活行")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追加拨款(2024-2025年度)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2.《202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5年7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CB(2)1450/2025(0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5年7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217/2025号文件)
3.《2025年立法会(权力及特权)(修订)条例草案》
:政务司司长
4.《2025年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修订)条例草案》
:医务卫生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医务卫生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5年7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CB(2)1451/2025(0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5年7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1168/2025号文件)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5年第141及142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林琳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3

V. 
议员提出的其他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2项议案,旨在优化立法会的运作)
1.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4
2.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5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5年7月11日发出的立法会CB(2)1413/2025号文件)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3."完善鼓励生育政策"议案

动议人:陈家珮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6

3位修正案动‍议人
:林琳议员、陆颂雄议员及梁毓伟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5年7月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198/2025号文件)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第3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4."关注中产养老需求,构建高质量康养生态体系"议案

动议人:陈沛良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7

3位修正案动‍议人
:李惟宏议员、李世荣议员及谭岳衡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5年7月17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199/2025号文件) 

出席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医务卫生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5年7月23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火器及弹药(火器标识)规例》2025年第156号
2.《消防(注册消防工程师)(费用)规例》2025年第157号
3.《2025年消防处(报告及证明书)(修订)规例》2025年第158号
4.《2025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2025年第159号
5.《2025年人类生殖科技(牌照)(修订)规例》2025年第160号
6.《2025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2025年第161号
7.《202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2025年第162号
8.《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2025年第163号
9.《202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例》2025年第164号
10.《2025年道路交通(泊车)(修订)规例》2025年第165号
11.《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2号)规例》2025年第166号
12.《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规例》2025年第167号
13.《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3号)规例》2025年第168号
14.《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4号)规例》2025年第169号
15.《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5号)规例》2025年第170号
16.《2025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第2号)规例》2025年第171号
17.《202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第2号)令》2025年第172号
18.《2025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2025年第173号
19.《2025年监狱(修订)规则》2025年第174号
20.《〈2025年火器及弹药(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25年第175号
21.《2025年〈2017年消防(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25年第176号
22.《2025年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连接路禁区(准许进入)(修订)(第2号)公告》2025年第177号
23.《2025年人类生殖科技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2025年第178号
24.《2025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第2号)规程》2025年第179号

其他文件
25.约瑟信托基金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报、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提交)
26.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报、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提交)
27.犯人福利基金
惩教署署长就基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管理情况提交的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保安局局长提交)
28.柏立基爵士信托基金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核数师报告及受托人基金管理报告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提交)
29.建造业议会
2024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发展局局长提交)
30.政府帐目委员会
就审计署署长第八十四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25年7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八十四号报告书)

(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邵家辉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31.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9/2025号报告
(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32.《202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刘国勋议员提交)
33.《2025年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邱达根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5年7月23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张宇人议员
幼儿教育
教育局局长
2陈仲尼议员
增加政府的地价收入
发展局局长
3何君尧议员
乡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
发展局局长
4谢伟铨议员
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5黃英豪议员
烈酒稅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张欣宇议员
高铁"灵活行"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书面质询
7梁子颖议员
科技与生活科课程
教育局局长
8尚海龙议员
打击不法租赁的行为
保安局局长
9周小松议员
优化输入劳工政策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易志明议员
街渡渡轮服务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1林顺潮议员
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机制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2郭玲丽议员
戒烟支援服务及控烟教育
医务卫生局局长
13周浩鼎议员
交通灯倒数计时器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4陈恒镔议员
医生人手及诊症效率
医务卫生局局长
15黃锦辉议员
校外STEAM课程
教育局局长
16李世荣议员
西贡地质公园的保育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17吴秋北议员
学生內地交流计划
教育局局长
18邓飞议员
推动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容海恩议员
打击交通违例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0陈绍雄议员
培育环境、社会及管治人才
教育局局长
21葛珮帆议员
吸引人才与资本来港的计划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2江玉欢议员
体育场馆的减废措施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幼儿教育

张宇人议员问:
政府一直致力提升幼儿教育的质素,并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然而,有意见指出目前教育局对私立独立幼稚园教师的培训支援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教育局为幼稚园教师所提供的专业交流活动(包括专业发展讲座、工作坊和研讨会等),该局有否开放予私立独立幼稚园教师报名;如有,教育局如何让包括私立独立幼稚园的幼稚园教师知悉该等专业交流活动的资讯;政府如何检讨该等培训活动成效,并就检讨结果作出跟进;
(二)
有否向私立独立幼稚园提供学与教资源和参考资料,以及校本支援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教育局透过甚么途径向该等幼稚园提供有关资源和参考资料;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私立独立幼稚园参加教育局由2023-2024学年起开展的"粵港姊妹幼稚园交流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增加政府的地价收入

陈仲尼议员问:
地价收入是政府的其中一个主要收入来源。然而,有意见指出目前私人住宅新盘库存高企,发展商入标投地、申请补地价及进行旧楼重建的意欲低迷,令公共财政收入波动很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考虑推出针对性措施以降低发展商项目发展的前期投资成本,例如优化卖地附加条款和拆细地皮出售等,并加强宣传吸引更多本地及境外发展商投地,从而增加地价收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重新推行勾地制度(即政府推售土地取决于有否发展商提出购买某幅土地),以平衡市场需求与政府主导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除降低旧楼重建强制售卖的申请门槛外,政府会否考虑调整各区地积比率上限,透过提高旧楼重建土地的地积比率,吸引发展商参与旧楼重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乡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

何君尧议员问:
《基本法》第四十条订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根据终审法院于2021年的裁决,小型屋宇政策的所有环节属于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然而,有意见认为现行的小型屋宇政策已实施超过50年,在执行和细则上已过时。关于乡村土地及小型屋宇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近期有否检讨新界原居民的小型屋宇政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根据政府于去年12月提交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政府已就整个北部都会区发展如何推动"城乡共融"展开顾问研究,并会就落实城乡共融制订指引,相关工作的进展为何,以及有何具体措施推动乡村参与发展,以释放土地活力;及
(三)
鉴于有社会人士提出"丁厦"概念,即集合乡村众新界原居民兴建小型屋宇的权益(俗称"丁权")合建为现代化大楼,政府会否考虑该建议?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

谢伟铨议员问:
有物业管理业界人士反映,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中,不少属清洁工及保安员的基层职位员工是按法定最低工资或略高于该水平的薪酬支薪,由于政府服务合约一般为期3年并属"全包制",在法定最低工资改为"一年一检"后,政府服务承办商或会因该工资在合约期內多次上调而出现亏蚀。此外,虽然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现已容许输入物管业劳工,但据悉相关政府服务合约却不容许承办商聘用外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多少名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是按法定最低工资或高于该工资水平不足百分之十的薪酬支薪;
(二)
会否考虑优化政府服务合约下受雇的非技术员工的支薪安排,改由政府承担因法定最低工资上调而增加的额外薪酬开支,而无须由承办商"包底"承担有关政策风险;及
(三)
会否考虑放宽政府服务合约不得聘用外劳的限制?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烈酒稅

黃英豪议员问:
政府自去年10月起将进口价高于200元的烈酒,200元以上部分的稅率由百分之一百降至百分之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调低烈酒稅率后,至今烈酒的进口及转口货值和货量的变化,以及该等数据与下调稅率前的比较为何,并按烈酒类别(例如中国白酒、威士忌和拔兰地)列出分项数字;
(二)
鉴于政府表示下调烈酒稅的目的是促进香港成为高价烈酒贸易中心,并带动餐饮、酒店、物流仓储等行业发展,政府有否评估政策实施后有否达到预期成效;会否研究进一步下调烈酒稅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卫生署有否在烈酒稅率下调后进行人口健康调查,统计饮用烈酒的15岁或以上人口比例数字;会否加强有关饮酒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以预防市民出现酒精依赖、酗酒和暴饮等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高铁"灵活行"

张欣宇议员问: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于2023年8月为往返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西九龙站与福田站的乘客推出"灵活行即日变更车次安排"(下称"灵活行"),并于去年3月18日起将该服务扩展至往来深圳北站班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适用于灵活行的班次数目及其占所有途经福田站及/或深圳北站班次的百分比,以及该等班次中,使用灵活行乘客的平均占比为何;
(二)
是否知悉在2023年8月至去年3月17日,以及去年3月18日至今,适用于灵活行的班次于平日、周末及公众假期的平均载客率分别为何;及
(三)
据悉广深城际铁路今年3月全面推行电子客票"当日一次有效"服务,旅客购票后可在乘车日全天乘坐同方向、同等级列车而无需办理改签,政府会否要求港铁公司研究将该票务模式套用至灵活行,以便利旅客出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科技与生活科课程

梁子颖议员问:
科技教育学习领域课程于2016-2017学年于初中级别全面实施,"科技与生活"是其中一个涵盖的知识范围。在初中阶段,不少学校以科本学习模式,透过包括家政科等学科实施有关学习元素单元。而在高中阶段,科技与生活科是选修科目之一,学生可选择修读关于"衣"(即"服装、成衣与纺织")或"食"(即"食品科学与科技")的学习范畴,该等学习范畴可作为学生终身学习的基础,为能力及性向不同的学生提供多种途径,切合他们不同阶段的需要,发展个人兴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个学年全港18区每区有于初中阶段(即中一至中三)开办家政科的中学的以下资料:(i)学校名称、(ii)资助模式(即官立、直资、私立及津贴)、(iii)类型(即男校、女校及男女校)、(iv)每年就读该学科学生人数(按性别列出)、(v)有否于高中阶段开办科技与生活科(服装、成衣与纺织学习范畴)及(vi)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学习范畴),以及(vii)是否设有家政室设施(以表一列出);
表一
区域(i)(ii)(iii)(iv)(v)(vi)(vii)
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
             
(二)
过去3个学年全港18区每区有于高中阶段(即中四至中六)开办科技与生活科(服装、成衣与纺织)和科技与生活科(食品科学与科技)的中学的以下资料:(i)学校名称、(ii)第(一)项所述的资助模式及(iii)类型、(iv)每年就读该等学科学生人数(按性别列出),以及(v)每年于香港中学文凭试应考该等学科的学生人数(按性别列出)(以表二列出);
表二
区域(i)(ii)(iii)(iv)(v)
2022-2023
学年
2023-2024
学年
2024-2025
学年
2023年2024年2025年
科技与生活科(服装、成衣与纺织)
                
科技与生活科(食品科学与科技)
                
(三)
现时于全港中学任教初中家政科或高中科技与生活科课程的教师的以下资料:(i)人数、(ii)年龄中位数、(iii)最小及(iv)最大年龄、(v)只任教初中家政科教师数目、(vi)只任教高中科技与生活科教师数目,以及(vii)同时任教该等学科的教师数目,并按职位(即科目主任及科目教师)列出分项资料(以表三列出);及
表三
职位(i)……(vii)
科目主任   
科目教师   
(四)
据悉部分学校不再开办初中家政科或高中科技与生活科课程,政府有否了解有学校维持开办和不再开办该等课程的原因分别为何;当局有否其他教育资源或计划,鼓励学生深入学习食物或衣饰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巩固其在初中时所掌握的共通能力,并助其建构新知识,从而培养他们终身学习的能力;如有,具体详情为何,以及学校对该等教育资源或计划的反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打击不法租赁的行为

尚海龙议员问:
据报警方在数月前瓦解一个租屋诈骗集团,涉及至少150名受害人及约1,300万港元的损失;该集团透过一间公寓管理公司,在网站或社交平台以高佣金方式招揽本地人士为代理人(俗称"二房东"),引诱人才入境计划下来港的人才及"港漂"学生预缴一年租金,并以假租约骗取受害人的租金。有意见认为有关事件反映现行楼宇租赁市场监管存在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因应上述有关二房东涉嫌以不法手段诈骗租客的个案,考虑完善现行租赁住宅的规管架构,以保障业主与租客的权益;
(二)
会否要求地产代理监管局加强抽查內地和本地社交平台上的楼宇出租广告,以杜绝带有诈骗和混淆成分的广告;
(三)
当局会否与內地相关部门及本港高等院校合作制订"本地租屋防骗指南",在入境事务处向相关人士批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签证后及学生来港前,向他们派发该指南;
(四)
警方会否加强与社交平台合作,即时下架和跟进涉及诈骗內容的住宅租赁广告;及
(五)
警方将如何加强打击不法分子以高佣金方式利诱学生参与租赁诈骗的行为;会否提高相关刑罚以作阻吓之用?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优化输入劳工政策

周小松议员问:
关于优化输入劳工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据报有雇主透过"假招聘"(例如在面试后以不符合要求拒绝聘用合适的本地求职者)营造"本地请不到人"的假象,以便其向政府申请输入劳工,亦有不良雇主透过各种方式剝削其聘请的输入劳工而出现"廉价外劳"问题,有意见指出该等违规做法严重影响本地工友就业,政府会否考虑设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查明属实违反输入劳工规定的公司资料(包括公司名称、所属行业、违规事项的性质和日期、涉及的输入劳工计划及当局的跟进行动等),以加强监察和提高阻吓力;
(二)
会否研究设立行政罚款制度的可行性,向违反输入劳工相关规定(包括聘用输入劳工后,便减少本地员工的工时或将其解雇等)的雇主处以严厉罚款,以增强阻吓力;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目前"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常见职位表內部分工种(特别是饮食业工种)的每月中位工资均低于市场水平,或会拖低从事相关工种的本地工友工资,甚至削弱雇主聘用本地工友的意欲,当局会否检视和优化厘定该职位表內工资中位数水平的方法,使有关水平更能贴近市场水平;
(四)
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统计处定期发布有关本地劳工市场的统计数字(包括劳动人口数目、失业率、就业不足率、就业人士的每月就业收入等)未有将输入劳工的数据分开处理,以致该等统计数字难以有效反映输入劳工政策对本地劳动市场(包括本地工友就业和薪酬)的影响,当局会否探讨定期统计并发布已撇除输入劳工因素的相关劳工市场数字;及
(五)
会否考虑定期主动公布输入劳工的数据(包括按输入劳工计划类别、行业和工种划分的申请、获批和已到港工作的输入劳工数目,以及聘用输入劳工的企业数目和其名称、所涉行业和聘请本地雇员与输入劳工人数等),以便社会更好地了解输入劳工政策的推行情况?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街渡渡轮服务

易志明议员问:
根据政府于本年6月提交本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渔农自然护理署正与海事处探讨允许领有第III类别牌照的渔船"一船两用"(即容许该类船只进行捕鱼活动之余,在符合特定条件及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亦可接载游客出海进行休闲渔业活动)的可行性。然而,有街渡服务营办商对此表示忧虑,指出港人北上消费已导致其乘客量持续下降,担心"一船两用"措施将进一步收窄其营运空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过去3年各条固定班次的街渡渡轮服务航线的载客量,以及同期新增或取消了多少条街渡渡轮服务航线;
(二)
政府如何确保"一船两用"措施不会对现时持有第I类别牌照的街渡服务营办商造成冲击;
(三)
鉴于有经营固定班次的街渡服务营办商反映,在面对乘客量持续下降,以及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及员工薪酬等营运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他们已陷入经营困境,当局有何措施支援街渡服务业界;及
(四)
为解决街渡服务面对的困境并促进其长远发展,当局会否设立专案小组跟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如何推动街渡服务的持续发展,并促进其配合政府发展海岛游?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机制

林顺潮议员问:
根据目前法例,持有"认可国家或地区"签发的海外驾驶执照的人士,可无须通过本地驾驶考试,获直接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免试签发驾驶执照")。据报近日有"排队党"公然在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该牌照处")附近及社交平台(例如小红书等)兜售免试签发驾驶执照代办服务,并有人清早在该牌照处轮候领取即日筹号后转让,怀疑滥用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代办服务是否违法;
(二)
有否检视现行法例是否足以打击上述怀疑滥用服务及转让筹号的行为;如有,详情为何;
(三)
政府将采用甚么方法打击上述怀疑滥用服务及转让筹号的行为,包括会否考虑在社交平台(例如小红书)或该牌照处进行"放蛇"行动;如会,详情为何;及
(四)
鉴于目前免试签发驾驶执照有庞大需求,当局会否考虑优化现行的派筹机制或申请流程(包括现时网上预约服务系统),以缩短申请者的等候时间并提升整体效率?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戒烟支援服务及控烟教育

郭玲丽议员问:
有意见指出政府近年推行多项控烟措施,其中的戒烟支援服务及教育工作相当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月医院管理局辖下戒烟诊所的服务人数,以及该等人士的成功戒烟率为何;
(二)
有否统计第(一)项所述的成功戒烟人士的复吸烟率为何,以及有否为他们提供跟进及支援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过去3年卫生署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社区为本戒烟服务的以下资料:该等非政府机构名称、服务类别、戒烟服务的参与人数,以及当中完成戒烟服务计划并成功戒烟和未能完成整个服务计划的人数为何;
(四)
有否调查戒烟服务使用者对各项戒烟支援服务(例如戒烟辅导服务、药物支援及中医针灸戒烟服务)的满意度和收集相关反馈意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有否统计现时本港不同戒烟治疗方法的使用比例为何;
(六)
有否统计及评估投入的公共资源与戒烟服务成效的关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
有否分别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士及成年人士吸烟的原因;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未来的控烟教育及宣传策略将如何配合有关研究结果;如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交通灯倒数计时器

周浩鼎议员问:
运输署于2023年在东涌达东路与美东街交界的灯控行人过路处装设新款行人交通灯倒数器("新款倒数器")以进行测试,当绿色人像灯号亮起时会开始倒数,让行人可以掌握整个绿色人像灯号的剩余时间。根据该署委托大学所进行的初步调查数据,在上述行人过路处安装新款倒数器后,有效减少行人在绿色人像灯闪动完结前仍未完成橫过马路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测试至今所得的数据是否足以支持当局在更多地点装设新款倒数器;如是,计划装设该倒数器的地点名单为何;如否,落实推展该倒数器的考虑准则及门槛为何;
(二)
除上述在东涌的试点外,政府曾在哪些灯控行人过路处进行其他行人倒数器测试;会否考虑在该等灯控行人过路处推展新款倒数器以加快收集数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于去年7月10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行车交通灯倒数计时器的效益在世界各地未有一致定论,或会因驾驶者对倒数器的反应不一而增加路口前后车辆相撞的风险,当局会否考虑仿效新款倒数器的测试方式,于适合地点测试行车交通灯倒数计时器,以获取有用数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医生人手及诊症效率

陈恒镔议员问:
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数据,全职医生数目由2013-2014年度的5 695人增至2023-2024年度的7 350人,升幅达29%;同期医管局专科门诊服务就诊人次增幅仅18.9%,普通科门诊服务的相关增幅则为3.34%,而急症室就诊人次更录得4.4%的跌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2013-2014年度和2023-2024年度医管局普通科门诊及专科门诊服务的医生数目,以及该等数目占医管局医生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
是否知悉2013-2014年度和2023-2024年度,医管局专科门诊新症、普通科门诊及急症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平均每位病人的诊症时间,以及平均每位医生的诊症数目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三)
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比较该局和其他地区医疗机构的平均每位医生诊症数目;如否,医管局如何评估医生的人手使用效率及诊症效率;及
(四)
鉴于有意见认为上述数据显示医管局医生数目在2013-2014年度至2023-2024年度显著增加,但各项门诊服务的就诊人次却未见明显上升,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研究箇中原因,以及该局会否考虑增设夜诊服务,以提升人手使用效率和服务覆盖率并纾缓日间压力?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校外STEAM课程

黃锦辉议员问:
据悉许多家长为子女报读校外的STEAM(即科学、科技、工程、艺术和数学)课程,希望培养子女对相关学科的兴趣。然而,有意见指出部分课程机构为了在同一节课多收学生,漠视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能力差异,让小一至小六的学生使用同一教材,教学成效成疑。此外,据报近日更有3岁幼童于校外机构参加STEAM兴趣班时,在实验过程中遭滾烫牛奶烫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当局接获有关校外STEAM课程/兴趣班的求助或投诉数目为何;该等求助或投诉的主要內容,以及当局的具体跟进措施为何;
(二)
当局会否以《小学科学科安全手册》、《科学实验室安全手册》等指引作参考,以制订校外STEAM课程的安全管理规范;如会,具体规范标准及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当局会否尽快展开研究,提高校外STEAM课程的安全水平,以免再有意外发生;及
(三)
当局是否已敲定为校外STEAM课程设立教师、教材及课程的认证制度,以及厘清学童参加该等课程的合适年龄;如是,具体认证标准及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当局会否尽快展开研究,为校外STEAM课程设立认证制度,以协助家长为子女选择合适课程?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西贡地质公园的保育

李世荣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西贡地质公园("地质公园")是香港珍贵的自然与地质遗产,兼具生态保育、科学研究及旅游教育价值。然而,据报近日随着游客量增加,地质公园的污染问题日渐加剧,对自然环境及景区的永续发展构成挑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地质公园內垃圾桶及垃圾分类设施的数目及分布,以及该等设施的清理和运送废物频率为何;针对游客量激增所带来的垃圾处理压力,政府有否具体计划增加临时清洁设施、优化废物运送路线或引入智能化垃圾监测设备以提升处理效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就保育地质公园推出宣传和教育措施(例如在园內设置宣传告示及制作导览手册);会否利用多媒体加强多语言的宣传,并增设互动式环保教育体验项目,以及透过旅行社及于景区入口宣传"无痕旅游"模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针对于地质公园內乱拋垃圾的行为,目前相关的执法人手及巡查频率,以及过去3年的相关检控数目为何;会否考虑在经常发现乱拋垃圾的重点区域加装监控设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政府会否成立跨部门(例如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环境保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等)工作小组,协调地质公园的垃圾管理;会否推动"政府"、"环保团体"及"当地村民/商户"三方合作处理地质公园的垃圾,例如鼓励周边商户参与清洁工作、招募社区志愿者前往地质公园定期清洁,或设立"环保贡献奖励计划"以吸引民间资源投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因应地质公园生态的敏感性,政府有否计划评估其游客承载量,并制订分时段预约或限流等措施以平衡游客需求与环境保育;长远而言,政府会否制订《香港地质公园发展策略》,并将垃圾管理纳入其中內容,同时结合生态修复、低碳旅游设施(例如设立可降解垃圾袋发放点)及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制订系统性的改善方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学生內地交流计划

吴秋北议员问:
早前有传媒报道,有香港学生在参加內地交流团("交流团")时出现不同情况的问题,引发市民对交流团质素的疑虑,亦可能影响家长及师生北上交流的意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学生內地交流计划开展以来,教育局共资助了多少间中小学校,以及有多少名中小学生参与;该计划的成效为何;
(二)
教育局有否向各学校提供挑选交流团的承办机构的招标准则;如有,详情为何;当局就交流团的卫生和住宿安全等范畴有何审查机制,以及有否制订指引,列明承办机构应对事故能力的要求;及
(三)
据悉教育局曾指出若交流团的质素欠佳,当局将不会再邀请相关承办机构入标,当局有否根据承办机构举办交流团的纪录作挑选准则,以及相关挑选机制的成效为何;当局有否机制定期检视和优化交流团的安排(例如行程安排和拣选爱国主义教育的行程);有否承办机构因其纪录欠佳而被教育局在可举办交流团的名单上剔除;如有,详情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动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

邓飞议员问:
据报新加坡政府积极发展"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MICE")产业,并订下明确目标,期望在2040年,相关旅游收益增加至现时的三倍,而当地政府更透过政策支持、财政资助及跨部门协作等措施,成功吸引大量国际活动举办方进驻,令其于全球会展市场的竞爭力大幅提升,但香港于MICE国际市场的排名相对落后,其于2023年举办MICE活动数量的全球排名仅为第33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本港现有的MICE政策进行全面及定期的成效评估,包括近年的国际排名、市场竞爭力、经济收益,以及对相关产业带动效益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将如何因应评估结果调整未来MICE产业的发展策略;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尽快展开相关评估工作,以更有效推动MICE产业的长远发展;
(二)
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现时国际会展活动的形象主要停留于传统商贸展览,较缺乏具全球影响力的高端国际峰会,政府会否考虑重新检视并调整现行推广MICE的策略,透过积极爭取举办具国际知名度及决策影响力的峰会,以提升香港的国际城市形象、吸引高端访客,以及带动经济增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MICE产业的资源分散,香港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政府在推动MICE发展上如何发挥主导角色;会否透过政策倡议、资源整合及跨城协作等方式,带领大湾区內地城市共同制订协调一致的会展发展策略,从而提升整个大湾区在国际MICE产业的竞爭力?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打击交通违例

容海恩议员问:
据报近日不少交通意外发生后,肇事司机选择不顾而去或拒绝提供司机个人资料。有意见认为肇事司机采取该等行为的原因是相关交通违例事项的罚则较轻,能藉以规避危险驾驶引致他人伤亡等较严重的罪行,反映当局在打击交通违例上存有法律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因涉及交通意外而(i)被捕、(ii)被起诉、(iii)经审讯后被定罪及认罪的人数分别为何,并按肇事司机所涉的违例事项列出分项数字(包括但不限于(a)不小心驾驶、(b)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c)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d)交通意外后沒有停车、(e)交通意外后沒有报案,以及(f)交通意外后拒绝提供司机资料等);
(二)
鉴于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条例》"),拒绝提供被怀疑曾犯《条例》所订罪行的司机的个人资料的最高罚则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罚则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10年,如属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5年,如属再次被定罪,则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10年或终身,有意见认为两项罪行的罚则差距极大,或间接鼓励肇事司机拒绝提供个人资料以规避严重罪行,政府有否计划提高拒绝提供司机个人资料的罚则和最高刑罚,以加强阻吓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据悉如涉事车辆的登记车主为有限公司,而相关人士在交通意外发生后拒绝提供司机个人资料,其罚则只限于罚款而无人须被监禁,政府有否计划检视有关车辆登记人在交通意外发生后的责任,例如会否要求涉事车辆的公司负责人(包括董事、总经理或公司秘书等)须就交通意外负责,以及会否研究赋权运输署署长拒绝发出车辆牌照予多次干犯《条例》第63(1)条的公司车主;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附表8列明罪行的罚款级数,但有意见认为该附表的上一次修订是在1994年,考虑到现时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变化,未能充分反映一些罪行(包括违反交通法例的行为)的严重性,政府有否计划检讨该附表和提高相应罚款金额;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鉴于根据《裁判官条例》(第227章),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一般为监禁2年和罚款10万元;而当法庭同时处理两项或以上的可公诉罪行时,由裁判官判处的监禁刑期合计最高为3年,政府会否同步检视该条例,研究扩大裁判官可判予监禁和罚款权力,以确保裁判官在审判较严重罪行(包括违反交通法例的行为)时可给予具阻吓性的刑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培育环境、社会及管治人才

陈绍雄议员问:
近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成为全球发展核心策略,香港亦积极推动《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蓝图》")及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据报有研究显示全港仅27%的中学在学校发展计划提及可持续发展、气候及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內容,反映本港培养ESG人才与公民意识方面仍有不足之处。而根据《2023年人力推算报告》,劳工及福利局亦预算ESG属于未来就业市场必备知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蓝图》表示当局会在学校层面提升教师对气候变化的知识,学校可在不同科目加强相关的学习內容,但上述研究结果显示该等工作的成效似乎未能达致,当局有否评估学校在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教育成效为何;
(二)
当局有否考虑再加强中学对ESG(例如气候行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并制订跨学科的教学指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蓝图》曾提及大专院校的课程需增润与气候变化、低碳技术和绿色金融等相关的学习內容,当局有否评估相关学院课程能否达到培训ESG人才的需求;如何确保学生具备ESG素养以迎合未来职场需求,助力香港发展为区域绿色金融中心;及
(四)
针对本港目前就业市场的劳动人口,当局有否计划推广ESG教育普及化,协助市民增加ESG方面的知识,以应付未来的就业市场需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吸引人才与资本来港的计划

葛珮帆议员问:
本港现行设有9项主要吸引人才与资本来港的计划,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通计划")、"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內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及"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该等人才入境计划")。此外,当局于去年6月1日起实施"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计划"("短期访客计划"),以提供入境便利予获认可主办机构邀请/保证来港参与有利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的指定短期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去年6月至上月,当局接获该等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及获批宗数,以及涉及的收入分别为何;
(二)
自高才通计划推行至今,每年获批来港的申请人的所属地区或国家的分布为何;
(三)
过去3年,每年透过该等人才入境计划获批来港的申请人中,从事创新科技范畴的人数分别为何,并按该等人才入境计划列出分项数字;
(四)
过去5年,每年透过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內地人才计划获批来港从事短期工作的人数,以及其行业/界别的分布分别为何;除该两项计划外,政府会否研究推出其他措施或计划,让非香港居民可申请来港从事短期工作(即逗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五)
自短期访客计划推行以来,获批来港的申请人数、所属地区或国家的分布,以及其指定界别的分布分别为何;
(六)
当局有否计划扩大短期访客计划中"认可主办机构"及/或"指定界别"的清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
据悉美国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新政策,包括收紧签证制度及大幅缩减研究经费等,导致大量当地科研人员(尤其是华人科学家)考虑离开美国,政府有何措施(包括会否推出具针对性的人才入境计划或措施)支援本地大学尽力吸引该等海外顶尖科学家来港发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体育场馆的减废措施

江玉欢议员问: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十五运会")将于本年11月在粵港澳三地举行,其一大亮点是深入践行绿色办赛理念,致力于打造全国运动会历史上首届碳中和赛事。然而,有意见认为启德体育园("体育园")作为新落成的国际级旗舰场馆,其减废措施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体育园过去以保安为由,禁止观众于体育赛事携带任何容器入场,并拒绝提供重用杯,但据报在多场于该园举行的大型体育赛事中,企业包厢及贵宾席却出现各种禁携容器,当局有否检视为何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以及未来会如何确保相关规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二)
鉴于有意见指出,体育园于本年4月举办演唱会期间容许观众携带塑料或硅胶水瓶及杯入场,但未有于举办体育活动期间实施有关安排,令本地及海外观众无所适从,(i)上述安排未有于不同类型活动统一实施的原因为何,以及(ii)政府会否要求体育园清晰界定实施上述安排的活动类别及具体理由;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本港在重用容器系统方面已有成熟经验,很多大型商场、连锁餐饮企业及多项大型活动(例如以往在香港大球场举行的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均成功实践"以重用代替即弃"的安排,有效减少废物量,而据悉体育园亦以"永续"(即致力融合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营运方案,并加强资源利用)作为其中一项核心价值,该园至今未推行重用容器系统的原因为何;及
(四)
在十五运会中,香港赛区场馆(包括体育园及其他赛事场地)将如何具体落实"绿色、共享、开放、廉洁"办赛理念中的"绿色"元素,以打造出粵港澳大湾区具示范作用的十五运会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