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香港為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
范駿華議員問:
2026至2027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明確指出政府將推動香港發展成為亞洲首個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而機場管理局(下稱"機管局")亦已準備開展飛機拆解、部件回收等專業服務,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及機管局會否成立專責小組,就打造香港成為亞洲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作出專項研究,以制訂適合的政策配套,其中會否考慮預留鄰近機場的土地作機庫或零件中心之用;
(二)
有否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爭取構建香港成為國產飛機的維護和維修中心,以支援國產飛機"出海";如否,會否盡快開展有關商討工作;及
(三)
當局有何策略及措施,主動招攬和吸引更多飛機零部件及相關交易買賣的公司落户香港,並積極推動更多本地公司參與,以打造整全和成熟的飛機部件拆解及交易生態圈?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啟德郵輪碼頭岸電設施
姚柏良議員問:
啟德發展區一直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當中啟德體育園獲得環保建築獎項,而"啟德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也即將動工。然而,有意見認為,啟德郵輪碼頭(下稱"郵輪碼頭")在推動岸電設施建設方面的步伐卻見滯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業界人士指出,國際海事組織不斷收緊碳排放標準,國際郵輪為滿足減排要求,在靠泊時使用岸電將成為必然趨勢與硬性要求,政府有否統計,2024年至2026年有多少艘曾經及計劃訪港,以及以香港作為母港的郵輪,已經具備使用岸電的條件;
(二)
有否掌握亞太區及內地主要郵輪碼頭的岸電發展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已全面配備及使用岸電系統的碼頭數目、岸電泊位的覆蓋率,以及有關設施投入運作的年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制訂措施,盡快在郵輪碼頭增設岸電設施,以滿足郵輪業未來需求,從而避免因本港缺乏岸電設施而降低國際郵輪來港的意欲;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培育人工智能人才
姚祖輝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全球對人工智能(下稱"AI")人才需求旺盛。關於提高本港AI人才儲備,以令國家在全球AI競爭中取得更大影響力,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報本港8所本地大學均位列亞洲大學前100名,其中5所在數據科學與AI學科領域更是躋身全球前50名,政府如何加強在內地及"一帶一路"沿線新興市場國家推廣香港AI教育的力度,以吸引更多相關人才來港深造AI;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AI是一門體系複雜的學科,涉及倫理、法律、治理等領域的多重挑戰,政府如何加強本地跨學科體系建設,推動人文學科與計算機科學融合創新,培養一批既掌握技術知識,又具備AI治理能力的複合型人才;及
(三)
會否參考新加坡和美國"AI學徒"計劃的經驗,為本地人才提供帶薪培訓和深度參與產業應用AI的實習機會,以培育他們成為AI專業人士?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改善大學畢業生就業環境
梁美芬議員問:
據報本港大學畢業生的全職職位空缺從2021年第四季約15 000個跌至去年同期約7 500個,大幅下降近五成,顯示現時大學畢業生的就業環境相較以前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悉過往由初級員工負責的基礎工作正逐漸被人工智能(下稱"AI")工具取代,當局有否分析AI工具對就業崗位數量的影響為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進行分析;
(二)
當局如何引導大學生投入職位空缺多但非傳統和熱門的行業;及
(三)
當局會否鼓勵企業負起企業培訓責任,增加聘請本地大學畢業生,以盡快改善大學畢業生的就業環境?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工業品牌旅遊
吳永嘉議員問:
政府發展旅遊熱點工作組於2025年5月公布9個旅遊熱點項目,當中的"香港工業品牌旅遊計劃"(下稱"計劃")旨在通過旅遊業界組團,向旅客展現香港的工業故事與獅子山奮鬥精神,社會和業界都關注計劃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計劃推出起,共收到多少間旅行代理商申請;當中涉及多少個參觀時段;
(二)
政府早前表示,計劃的執行機構正與有興趣加入計劃的品牌商討細節,有關詳情及推出時間為何;政府會否推出更多措施鼓勵工業品牌參與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借鑒"綠色生活本地旅遊鼓勵計劃"的成功經驗,推出"工業旅遊鼓勵計劃",按照參觀遊客人數向旅行代理商發放鼓勵金,以增強業界推動相關項目的誘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招商引資及協助企業開展國際業務
洪錦鉉議員問:
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招商引資,並透過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下稱"專班"),協助內地企業利用香港平台開展國際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政府推展的投資推廣活動及招商引資措施的整體成效為何,包括所吸引的外來投資金額、創造就業機會、引入重點企業的數目等;鑒於政府已成立"吸引產業和投資優惠政策督導委員會",以為企業制訂優惠政策包,有關工作的進展和時間表,以及相關措施預期達到的具體成效為何;
(二)
有否統計,專班成立至今共有多少家內地企業透過落户香港以開展國際業務,以及該等企業的行業分布為何;有否評估,專班的跨部門協作機制在支援企業方面的具體成效為何;及
(三)
會否參考專班的做法,強化政府角色,加強統籌和協調法定機構及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以一站式支援形式,牽頭為企業提供更多海內外市場拓展服務?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
林銘鋒議員問:
根據《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第548D章)規定,第IV類別船隻("遊樂船隻")船東如以船隻載客取酬,須事先獲當局批准。然而,有海上遊覽業界人士反映,近年維多利亞港("維港")有不少遊樂船隻涉嫌在沒有按照第548D章獲得批准的情況下,非法載客提供海上觀光服務以取得報酬("非法載客取酬"),該做法不但影響相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也對乘客構成安全隱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政府負責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的前線執法人手編制和實際人員數目分別為何;
(二)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i)針對遊樂船隻在維港非法載客取酬,每年當局進行實地巡查和喬裝乘客取證行動(俗稱"放蛇")的次數分別為何,並列出跨部門聯合行動的分項數字;(ii)在該等行動中,被檢控及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三)
在第(二)(ii)項所述被定罪個案的最低、最高及平均判罰為何,以及當局有否就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如有,詳情為何;會否研究提高相關罪行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
(四)
當局會否考慮加強宣傳推廣,提醒市民和旅客參加維港海上觀光遊前,確認有關船隻已獲當局批准載客取酬;
(五)
鑒於有意見反映,部分船隻長期佔用位於尖沙咀的公眾碼頭和公眾登岸梯台,當局會否加強執法力度,避免有船隻違規佔用該等設施,以免影響其他使用者;及
(六)
鑒於有意見反映,懷疑有人在尖沙咀海濱及公眾碼頭附近一帶兜售未經批准載客取酬的遊樂船隻船票,而據悉該等地方的日常運作管理涉及不同部門或單位,當局會否考慮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以統籌和協調打擊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的活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的配套設施
邱達根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反映,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西九龍站站內部分配套設施有欠完善,包括離港乘客候車大堂的座位不足、缺乏便捷的餐飲服務和零售設施(例如自動售賣機)等,未能滿足乘客的實際需要,亦影響他們的候車體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由2025年1月1日至本年4月底,高鐵香港段的每月總載客量、最高單日乘客量和日期,以及高峰期和非高峰期的日均乘客量分別為何;
(二)
有否統計,由2025年1月1日至本年4月底,在高峰期和非高峰期間,西九龍站候車大堂的平均候車人數分別為何;候車大堂現有座位數量為何;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有否計劃增加候車大堂的座位數量及其他設施;如有,具體詳情(包括擬增加座位的數量及當中附設USB充電接口的座位佔比)和時間表分別為何;
(三)
鑒於運輸及物流局於2025年6月4日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政府將與港鐵公司細化在設於內地口岸區範圍的候車大堂提供餐飲服務和商鋪的安排,並已經與內地單位初步商討有關商鋪營運和規管的安排,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包括已增加和將會增加的餐飲服務和設施、涉及商鋪的數量、位置和規管安排等);及
(四)
過去3個財政年度,港鐵公司營運西九龍站及高鐵香港段的營運收入及開支分別為何;當中每年用於車站便民設施的維護、優化、升級及管理的費用佔該年度的營運開支的百分比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措施
李惟宏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雖然近期新股市場暢旺,但零售投資者認購新股的中籤率偏低,並認為新股上市定價及分配機制有進一步改善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於2025年8月實施一系列關於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優化措施,當中包括調整公開認購部分的回撥比例,當局是否知悉,港交所有否在新規定實施前後,對新股上市後的股價波幅表現和零售投資者獲分配新股的比例進行比較分析;如否,原因為何;
(二)
當局會否促請港交所檢討新股回撥機制優化後的成效,以及研究提供新股公開競價機制,讓所有投資者(除基石投資者以外)在新股上市前參與競價,以改善新股分配的公平性;如否,原因為何;
(三)
當局於2023年11月15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建議香港會計師公會,在有需要時就新股認購的會計入帳方式及計算速動資金為其會員提供指引,當局其後有否協調證監會和會計專業組織,為業界提供清晰和統一化的指引;如有,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及
(四)
是否知悉,相關監管機構會否比對其他市場的監管制度,檢視《上市規則》中針對保薦人盡職審查的《第21項應用指引》,避免相關法規過度嚴苛,以減少不必要的盡職審查工作,從而降低企業的上市成本;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縮短股票現貨市場結算周期
李廣宇議員問: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已就香港股票現貨市場結算周期由"T+2"過渡至"T+1"發表諮詢文件。有關建議旨在讓交易後活動可於交易日(T日)提前完成,以便市場參與者有更充裕時間預備於下一個營業日(T+1)順利交收。鑒於全球主要證券市場正逐步採用更短結算周期,有意見關注香港如何藉此契機提升結算效率及維持市場基建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及港交所有否就由"T+2"改為"T+1"的實質效益進行量化分析,包括對(i)市場及結算風險管理;(ii)資金使用效率;及(iii)對市場投資者以及特定產品的影響;如有,其評估結果為何(包括按上述三方面列出評估結果);如否,原因為何;
(二)
在全球證券市場逐步邁向更短結算周期的背景下,當局會否以"T+1"結算周期改革作為契機,鼓勵香港股票市場簡化和自動化相關流程;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縮短結算周期對整體香港股票市場將產生深遠影響,而目前亦有多項市場改革措施正在積極籌備中或陸續實施(包括優化每手買賣單位框架及推動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當局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協同效應,以提升其對證券市場的綜合效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加強監管外傭中介公司
樓家強議員問:
據報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的最新公布,自2023年起消委會共接獲391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投訴,包括外傭未能如期到任和能力不符合預期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就中介公司的以下資料(以表列出):
(i)
接獲有關中介公司的投訴宗數及同比變化率(按投訴性質列出);及
(ii)
涉嫌違法、被檢控及定罪的個案宗數及同比變化率;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在出現外傭未能如期到任或能力不符等情況時,有中介公司利用合約內的免責或豁免條款拒絕退款或只提供有限度的替補選項,當局有何措施防止中介公司在合約中加入例如上述對消費者不公平的免責條款,以加強對僱主的保障;
(三)
會否研究要求中介公司採取以下措施,以加強對僱主的保障:(i)在安排外傭進行視像面試時須採取合理措施防止造假,並在發現造假時承擔相應責任、(ii)規定中介公司必須在合約中就未能如期到任等情況設立明確的退款機制(例如超過若干替補次數便須退款),以及(iii)明確規定中介公司須核實外傭的關鍵資料(例如工作經驗和語言能力等),並向僱主提供相關證明;如會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研究引入更嚴厲的罰則或建立"黑名單"制度,撤銷屢次違規和接獲大量投訴等的中介公司牌照,並禁止其負責人重新開辦類似服務的安排,以加強監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何措施進一步加強公眾教育,例如會否與消委會合作提醒市民在聘請外傭上的權利和挑選中介公司的注意事項?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非法銷售受管制抗肥胖症藥物
林琳議員問:
據報近期社交平台、網上購物渠道及通訊軟件群組持續出現非法售賣俗稱"減肥針"藥物(GLP-1類處方注射藥物)的情況,據悉不少市民在未經醫生專業評估或沒有有效醫生處方的情況下,透過非法渠道購買相關未經註冊藥物或水貨藥物,對身體健康構成極大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2個月,當局接獲有關網上非法銷售或供應減肥針類處方藥物的舉報、拘捕及檢控數字分別為何;衞生署、海關及警方就該等非法行為展開的執法行動次數、檢獲的非法藥物數量、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及被定罪個案的判罰情況分別為何;
(二)
政府有否就目前網上非法銷售減肥針類處方藥物的流通模式、跨境運輸渠道及主要銷售平台進行跨部門聯合監管及執法,包括全面巡查並堵截社交平台及網上的非法銷售行為,並打擊跨境非法入口相關藥物的活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當局會否檢討現行藥物監管的相關法例,加強非法銷售及供應處方藥物的罰則以增加阻嚇力,以及加強相關執法工作;如有,詳情及執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會否加強向市民宣傳擅自使用未經註冊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的減肥針類藥物的健康風險,並呼籲市民切勿透過非法渠道購買及使用處方藥物;如會,詳情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對燃油價格上升的措施
何敬康議員問:
鑒於中東局勢仍然緊張,國際油價持續處於高位。有意見認為,本港油價持續高企,已為物流貨運業、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以至社會民生帶來沉重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其他國家的政府近月均分別就國際油價作出應對措施,以及中東局勢緊張對燃油供應和價格造成的影響並非屬於短期性,當局會否因應情況,檢討及部署下一步對運輸業界的支援措施和油價管控措施;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本港油公司的經營成本和銷售數據透明度一直不足,導致市場難以受到有效監察,長遠而言,當局會否加強檢視本港燃油市場發展,並且訂立可適時啟動的油價調控機制,作為穩定本港油價水平的恆常措施;
(三)
會否進一步賦權予相關部門或機構,以加強監察油價變動的合理性和需要性,提高油價調整透明度,確保市場公平競爭;及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為應對油價持續高企,長遠而言政府應加強鼓勵市民節約能源,當局會否推行具體措施以推動社會節約能源的生活習慣;如會,詳情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偏遠地區的光纖網絡服務
譚鎮國議員問:
北部都會區的規劃會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為主軸,有意見認為,流動網絡建設亦是重要基建之一。政府分別於2018年及2025年推出"擴展光纖網絡至偏遠地區鄉村資助計劃"("光纖網絡資助計劃")及"擴展5G網絡至鄉郊及偏遠地區資助計劃"("5G網絡資助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截至目前為止,本港郊野公園及主要政府行山徑的流動網絡覆蓋率分別為何;未被流動網絡覆蓋的位置分布為何;
(二)
"5G網絡資助計劃"至今收到多少宗流動網絡營辦商的申請,以及已批出的申請數目為何;有關申請至今涉及設置的無線電基站數目及覆蓋的鄉郊地區分別為何;
(三)
據悉"光纖網絡資助計劃"下6個中標的固網商預計於2026年內全部完成光纖網絡鋪設工程,截至本年4月有關工程的最新進度為何,以及預計能否按時完成所有工程;目前光纖網絡鋪設涵蓋多少條鄉村、覆蓋率及受惠人數分別為何,以及當局會否評估目前進度是否符合當年估算;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政府有否收到有關"已鋪設光纖但未能使用"的查詢或投訴;如有,有關查詢或投訴數目及主要涉及的地區分別為何;政府有何措施確保網絡的穩定性?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寵物往返內地後的檢疫安排
李梓敬議員問:
據悉近年不少港人會攜同寵物往返內地。有意見認為,縱然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自去年6月3日起已將貓狗抵港後的檢疫期由以往的120天縮短至30天,但仍存在手續繁複和輪候時間較長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進一步優化現時動物申請特別/進口許可證的程序,例如簡化申請流程和增設電子支付功能,以縮短審批時間;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港人因攜帶貓狗前往內地後回港而須申請進口許可證的申請和獲批宗數,以及平均審批日數分別為何;及
(三)
為便利港人攜帶寵物前往內地後回港的檢疫程序,漁護署有否計劃推出針對性措施,例如在指定口岸增設"港人寵物入境快速檢疫通道"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非法捕魚的執法行動
陳博智議員問:
鑒於有本地漁民反映,不時有人在香港水域內使用法例禁止的方式捕魚,並屢次發生漁船險些碰撞的情況,不但影響海上安全,亦破壞本港漁業資源及海洋生態,長遠影響本地漁民生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本年1月至4月,水警、海事處、漁農自然護理署針對非法捕魚活動採取聯合行動次數、巡邏時數、截獲船隻數目,以及檢控和定罪數字分別為何,並按地區(如南丫島、長洲、索罟群島等)及月份列出分項資料;當局會否考慮研究將現時由跨部門協作打擊非法捕魚的模式常態化,並設立專責協調機制;
(二)
針對夜間及黃昏時段非法捕魚活動頻發、取證困難、巡邏船船速不足等問題,當局會否考慮研究增調夜間執法人手、提升巡邏船性能及優化巡邏路線,並重點覆蓋非法捕魚活動的黑點;
(三)
當局會否考慮全面檢討《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的罰則(例如提高罰款上限、加強監禁刑期及減少緩刑適用情況),以提升阻嚇力;
(四)
針對無船名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的"三無"船隻的非法捕魚活動,當局會否研究加強船隻充公、銷毀及檢控機制,以杜絕重犯;
(五)
當局會否積極採用無人機、夜視設備、電子圍欄、染色劑追蹤等科技手段,在重點水域遠程取證、監測與溯源,以減少執法人員面對的危險並提升執法效能;及
(六)
當局會否考慮優化針對非法捕魚的舉報機制,在漁民及市民舉報後快速轉介個案予執法人員跟進,以提升部門即時應對能力?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長者使用醫健通
陳曼琪議員問:
"醫健通+"5年計劃旨在將電子健康系統("醫健通")提升為綜合醫療資訊基建,惠及全港市民。有意見認為,長者既是醫療服務的主要使用者,亦最容易面對數碼障礙及數據安全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有否統計現時65歲或以上長者登記醫健通的人數,及已下載並啟動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長者人數及佔該年齡段人群的比例;如有,有關數據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醫健通提供跨境醫療數據互通等功能,政府有否統計現時使用"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的長者數字為何;有否計劃上門協助長者登記使用醫健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為確保數據安全,政府目前有否計劃引入更嚴格的異常登入警告(如手機短訊通知家屬),以防止長者數據被未經授權取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政府現時有否制訂針對醫健通"系統斷線"或"伺服器故障"的應急方案(例如預先為患有慢性疾病的長者製作紙本核心病歷摘要,或設立線下備份方案)?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公屋住户的滋擾個案
梁文廣議員問:
根據現行政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住户不得在單位門外或公眾走廊安裝閉路電視,違者可能會被警告或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被扣分。然而,據悉有不少住户為保障治安或防範鄰里滋擾,而擅自在單位門外或公眾走廊安裝攝錄設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房屋署接獲涉及公屋住户投訴鄰居在門外作出滋擾行為的個案數目為何,當中因"證據不足"而無法跟進的數目及比例為何;
(二)
過去3年,房屋署接獲涉及公屋住户擅自於門外加裝閉路電視的投訴數目為何,當中分別有多少宗個案被房屋署發出警告信或被扣分;及
(三)
為了保障公屋住户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房屋署會否考慮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容許住户在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確保鏡頭不拍攝公眾走廊的前提下,合規安裝門外攝錄設備?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善用盛事效應帶動地區經濟發展
鄭泳舜議員問:
近年,香港舉辦多項國際體育及文化的盛事,為本地帶來大量人流及經濟活力。有意見認為,政府應以策略方式研究將盛事帶來的人流轉化為可持續的消費動力,促使餐飲、零售、酒店、運輸及文創等不同行業和商鋪一併受惠,為地區經濟注入動力,讓市民更能分享盛事帶來的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M"品牌計劃優化後,活動的主辦單位需要就活動參加者(包括旅客)進行調查,並提交報告,以更有效評估活動的成效(包括入場人次和經濟效益),政府會如何運用所收集的數據,制訂更精準的旅遊配套規劃及地區經濟推廣策略;以及會否將類似的數據收集機制推廣至非"M"品牌的盛事活動上,以用作統計;
(二)
政府會否積極協調盛事活動的主辦單位與全港商户,推出"票尾優惠",範圍涵蓋酒店、交通、其他旅遊景點等,增加遊客留港消費的誘因,擴大盛事效益的覆蓋面,使更多食肆和商户受惠;
(三)
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推出"香港.大城小區"推廣項目多年,鼓勵旅客深度體驗香港地道特色,自計劃推出後所舉辦的主題導賞團或活動數目、總參與人數、旅客所佔的百分比為何(以表列出);當局有否評估計劃推出後對促進地區經濟的成效;如有,成效如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據悉旅發局將重塑"香港.大城小區"推廣,推出不同主題的旅遊攻略,相關工作的具體方向、時間表以及預計覆蓋的地區為何;當局會否先優化現有的"深水埗"、"西九龍"宣傳項目,例如在"深水埗"項目宣傳中加入介紹前深水埗配水庫和嘉頓山的旅遊路線;及
(五)
政府會否考慮整合現有的政策措施及推廣項目(如"香港.大城小區"、旅遊熱點推廣等),與盛事活動聯乘結合,以更系統化地推廣香港旅遊和帶動地區經濟,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處理樓宇僭建個案
郭芙蓉議員問:
政府近年表示會加強打擊違例建築物("僭建物"),然而據悉新界西南地區(包括葵青區及荃灣區)的僭建情況依然普遍,且不少個案涉及嚴重的結構或防火安全風險。有意見認為,如大量涉及嚴重安全隱患的僭建物長期未獲處理,不僅威脅公眾安全,亦會對大廈整體的維修與管理構成重大障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屋宇署接獲的僭建物舉報及主動巡查個案中,被評定為"具安全風險"或"對公眾構成即時危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分區及大廈樓齡列出分項數字;
(二)
當局有否統計因個別單位存在嚴重僭建問題,(i)導致全幢大廈的強制驗樓或維修工程受到拖延的大廈數目為何;及(ii)導致需申請延長強制驗樓期限的個案數目為何;
(三)
過去3年,當局就新界西南地區內僭建物(i)主動介入進行代辦工程(即先清拆後向業主追討工程費用)的個案數目為何,以及由發出清拆令到正式動工清拆平均需時多久;(ii)針對不遵從清拆令的業主提出刑事檢控的個案數目、定罪數目及平均罰款額為何;
(四)
當局就僭建物有否設立明確的"強制清拆限期";有否統計至今在新界西南地區內已發出清拆令但未獲遵從的"高風險違建"個案數目及平均積壓時間為何,並列出當中耗時最久處理(由接獲清拆令至完成清拆)的10宗個案資料;
(五)
就積壓已久且具風險的僭建個案,當局有否評估在未來3年的清拆進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針對在雨季及極端天氣下容易出現危險的違建位置(如外牆鬆脫的僭建物或斜坡上的違規建築),當局有否設立重點監察名單;有否評估當局過去1年主動進行大規模執法行動的成效為何(包括檢控及定罪個案數目)?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確保外置充電器的安全
植潔鈴議員問:
近年涉及外置充電器(俗稱"尿袋"或"充電寶")起火或爆炸的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家居及公共安全。國家於本年4月發布強制性標準《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進一步提升安全要求及產品追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消防處每年接獲涉及外置充電器起火的報案宗數為何,以及有否按起火時的狀態(例如充電中、使用中、閒置中)或成因(例如短路、老化、劣質電池)作出分類統計;如否,當局現時如何評估外置充電器產品老化的風險;
(二)
鑒於內地已實施外置充電器強制性3C認證及新標準,當局會否檢討有關法例,要求銷售產品符合相關標準,以及當局會否引入產品唯一編碼供市民追溯;如否,當局如何確保不合規產品不在市面流通;
(三)
過去3年,香港海關就外置充電器進行的安全測試數目、不合格比例及檢控宗數分別為何;當局有否評估不合規產品在本港市場流通的風險;如否,原因為何;
(四)
針對內地新標準實施後,舊庫存可能經電商或跨境渠道轉售本港,當局有否進行專項監測、風險評估或加強口岸執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過去3年,當局有否統計因不當棄置外置充電器或鋰電池而導致垃圾車、轉運站或堆填區起火的個案宗數及分析起火成因;當局會否就外置充電器訂定產品建議使用年期或更換指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當局會否考慮透過提供回收誘因(如以舊換新、"綠在區區"獎勵),鼓勵市民交回舊外置充電器;當局會否研究與業界合作設立零售回收點,或參考由環境保護署推行的生產者責任計劃,要求外置充電器生產者負起處理和棄置的責任;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來港受訓或實習的簽證安排
陳祖恒議員問:
據報內地有超過5 000萬家中小企業,有意見指在"十五五"規劃機遇下不少內地中小企需要香港作為"出海"平台,希望派員來港接受培訓,但現時"來港受訓"入境簽證只限總部設於香港的跨國大型公司的內地僱員及業務伙伴申請。此外,有意見指香港不少機構提供面向全球或予非本地大學生申請的實習機會,但現行入境簽證機制中缺乏專設的簽證申請途徑可供內地頂尖高校的內地學生來港實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加強與"內地企業出海專班"溝通合作,盡快檢視及放寬"來港受訓"入境簽證的申請資格,以涵蓋內地中小企的內地僱員及業務伙伴,為他們來港接受培訓提供更便利的簽證申請機制;及
(二)
入境事務處會否加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溝通合作,汲取"灣區專上學生金融科技雙向實習計劃"的推行經驗,研究為更多行業提供面向內地頂尖高校的內地學生的實習簽證機制,以精準壯大香港的高端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