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香港電影產業的措施
黃永威議員問:
根據《香港電影業資料彙編2025》,去年共有275部電影在港上映,僅有41部為香港電影,而全年總票房(首輪電影)為約10.5億元,按年下跌約百分之十七。就支援香港電影產業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近年多間戲院結業及票房下跌對本港電影產業鏈及從業員的影響,以及"電影發展基金"和其他支援措施的成效;會否研究為戲院營運商提供短期支援,包括租金寬減或税務減免等,以維持本港電影放映網絡及產業可持續發展;
(二)
會否考慮增加"全港戲院日"舉辦次數、聯同商界推出觀影優惠和票尾經濟活動,以及制訂更具系統性的文化消費推廣策略,結合旅遊、餐飲、夜經濟及大型盛事,推動電影與其他文化創意產業協同發展,以擴大本地觀影市場;及
(三)
有何長遠策略協助香港電影拓展粵港澳大灣區及海外市場,並與內地研究優化港產片發行及審批安排,推動香港電影"走出去"?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監管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
邱達根議員問:
近年全球多國相繼立法禁止或限制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考慮制訂類似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就立法禁止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的可行性,以及立法對青少年、本地互聯網產業、數字經濟及社交媒體生態的潛在影響進行全面評估;如會,詳情為何;
(二)
有否研究如何運用科技(包括年齡驗證技術、實名認證等),在不窒礙業界正常運作的前提下,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士接觸社交媒體的不良內容;如有,研究結果為何,以及會否就相關技術方案的可行性諮詢科技創新業界;及
(三)
據報海外經驗顯示,一刀切禁令可能令青少年轉用難以監管的替代媒體,政府有否研究一套適合香港社會環境的分齡或分層社交媒體規管模式(例如按年齡分級開放功能、限制特定時段使用等),以減低社交媒體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如有,詳情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提升勞動人口參與率
周小松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下稱"統計處")數據,本港今年第一季勞動人口參與率(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為百分之五十四,創超過三十年以來的新低,其中本港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更只有百分之四十七點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近年本地勞動參與率變化的趨勢及原因,以及各項針對釋放潛在勞動人口的就業支援政策對提升勞動參與率的具體成效;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否,會否進行相關研究;
(二)
隨着近年輸入外勞人數持續急增,為全面反映本地勞工的實際就業情況,統計處會否考慮在日後公布與勞工與工資相關的調查中,加入"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及輸入勞工"的統計項目;及
(三)
為進一步釋放潛在勞動力,政府會否考慮在現有措施上,加強投放資源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並參考外國經驗,研究透過立法推行彈性工作制度?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行車道路的清潔工作
梁子穎議員問:
據悉現時清潔行車道路及維護渠道等工作分別由路政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渠務署等部門和外判承辦商負責。有意見指出相關部門或承辦商未能因應季節性惡劣天氣情況,例如颱風季、雨季和落葉季,及時調整行車道路的清潔及維護策略,此外部門間的協調亦有待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當局就清潔行車道路所投放的資源(包括所涉人手及清潔次數),以及接獲行車道路上有垃圾、落葉及沙石堆積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
(二)
現時有多少間外判承辦商參與行車道路的清潔工作,以及相關部門與外判承辦商所負責的道路數量和佔比分別為何;如何協調部門與外判承辦商的分工;及
(三)
當局採取甚麼措施監測行車道路,防止落葉和沙石等垃圾淤塞行車道路的渠道,以確保該等垃圾會被及時清理,降低因渠道淤塞而引致水浸的風險?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監察審計質素及企業管治水平
吳錦華議員問:
據報近年有部分會計服務中介公司以異常低價承接審計業務,亦有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下稱"獨董")年度薪酬明顯偏低。有意見指出,上述情況或反映相關工作所投放的人手、時間及資源不足,影響審計質素及企業管治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政府或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有否就市場上以異常低價承接審計業務,以及獨董薪酬明顯偏低的情況,分別進行調查、評估或統計;如有,詳情為何;
(二)
政府現時有何機制監察會計服務中介公司的審計服務收費水平,以及上市公司的獨董薪酬水平,確保其與所需人手、工作量及專業程序相稱;及
(三)
政府會否聯同相關持份者研究制訂措施,打擊以不合理低價提供審計服務的做法,以及檢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出的《企業管治守則》中有關獨董薪酬的指引,避免偏低報酬可能影響企業的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的管治水平?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智慧校園建設
伍煥杰議員問:
有教育界人士反映,上月公布的《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下稱"《藍圖》")有助全港中小學推動教育數字化轉型,但學界仍面對"硬件易買、落實偏難"的挑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確保全港中小學教育數字化轉型的步伐一致,教育局會否建立標準化的"智慧校園基建參考模型",或統一採購高安全性的雲端服務與人工智能(下稱"AI")語言大模型供全港中小學使用以收窄學校間的數字鴻溝;
(二)
據悉目前各學校內部系統與教育局的行政平台無法無縫對接和數據互通,當局在推動校園智慧化的同時,有否就數字化升級其行政平台和推動一站式數據互通制訂具體時間表;及
(三)
有否制訂具體關鍵績效指標,定時評估《藍圖》下各項撥款的成效;會否建立跨校共享平台,分享由學校開發的優良AI教學與行政工具,以達致共享最佳做法的目標?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旅遊業聘用中高齡人士
江旻憓議員問:
據悉隨着訪港旅客逐步恢復,本港旅遊業正加快轉型升級。然而,業界在酒店、導遊、景點營運、旅遊交通配套及後勤支援等多個環節仍面對不同程度的人手短缺,影響接待旅客能力。另一方面,本港不少中高齡及已退休人士具備豐富工作經驗,當中有人願意以全職、兼職或彈性模式重投職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按年齡組別(即40-44歲、45-49歲、50-54歲、55-59歲、60-64歲及65歲或以上人士)劃分的就業人數及就業率分別為何;當中受僱於旅遊業的人數及比例分別為何;
(二)
過去兩年,第(一)項所述的各年齡組別人士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及"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下提出的申請、獲批及成功就業個案數目分別為何;當中有多少個案涉及旅遊業(包括酒店、航空、旅行社、導遊、景點營運及旅遊交通配套等)的職位;
(三)
政府會否檢視"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的主要申請門檻(在登記參加計劃前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以充分鼓勵並釋放勞動力重投市場;
(四)
政府會否因應銀髮旅遊、深度文化遊、工業旅遊、綠色生態及可持續旅遊等新興主題旅遊,鼓勵旅遊業界、職訓機構及相關部門合作,為中高齡及退休人士開設針對性培訓課程,並研究提高或優化在職培訓津貼,以協助他們取得所需技能及專業資格;
(五)
政府會否考慮進一步簡化"中高齡就業計劃"的申請及審批流程,特別是為中小型旅行社、景點營運者及旅遊相關企業減少行政負擔,以提升業界聘用中高齡人士的誘因;及
(六)
政府會否聯同勞工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香港旅遊發展局、職業訓練局及旅遊業界,縮短目前每4年定期進行旅遊業人力需求及缺口調查的規定至每1至2年,並按酒店、航空、旅行社、導遊、景點營運、交通及後勤等工種的人手缺口,制訂專屬的旅遊業人力發展策略,將中高齡人士再就業納入旅遊業長遠人力規劃之中?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應用人工智能
鍾奇峰議員問: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人工智能(AI)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涵蓋提升公營服務、構建行業生態圈等領域。數字政策辦公室早前公布了《人工智能道德框架》、《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等應用指南,並在資訊安全層面制訂了相關指引,為AI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提供治理基礎。有意見認為,為AI技術提供穩健的基礎設施及規範其使用,是協助AI技術健康長遠發展的關鍵因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兩年本地日均詞元(Token)調用量增長趨勢;有否預測未來3年日均詞元調用量的預計增長幅度及需求,以及本地AI基礎設施的詞元產能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和會否進行相關統計;
(二)
有否為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就應用AI技術制訂具體的操作標準,包括帳户註冊程序、AI應用工具的能力評估及測試、AI應用工具白名單,以及內容審核與問責機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內部有否就使用AI工具所生成的宣傳影片而制訂審核準則及問責機制,包括驗證內容真實性、確保內容符合版權,以及與敏感信息及價值觀相關的篩查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
林偉江議員問:
香港近年面對多次惡劣天氣狀況,對於在户外工作中和上下班途中的僱員安全構成嚴重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自2024年至今,每年因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而令僱員在工作期間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傷和死亡的個案分別為何,以及因該等個案導致勞資爭議的數字為何;如否,政府日後會否收集上述統計數據;
(二)
勞工處會否考慮於《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工作守則》")中加入指引,建議僱主對有需要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上班的僱員事先進行安全風險的評估;如會,計劃何時修訂有關工作守則;如否,原因為何;
(三)
勞工處會否考慮於《工作守則》中建議僱主在安排"指定人員"於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當值後,應向有關"指定人員"提供以直接路線由工作地點返回居所的交通津貼;如會,計劃何時修訂有關工作守則;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部分僱主或會濫用《工作守則》中"指定人員"的安排,透過僱員補償保險把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導致保險公司調高整個行業的僱員保費,成本最終由行業內所有僱主承擔,政府會否考慮要求僱主為"指定人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作額外投保,從而避免保險公司提高整個行業的僱員保費,減輕僱主的整體保費負擔?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落馬洲管制站及相關設施
林銘鋒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因應深港貨運"東進東出、西進西出"的優化格局,新皇崗口岸("新口岸")將不設跨境貨檢設施,並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令落馬洲管制站的功能及相關設施用途將有所轉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現時落馬洲管制站仍然保留6個連接福田保稅區的貨車檢查亭,在新口岸開始運作後,當局會否繼續保留該等檢查亭;若會,會否設有保留時限,以及有關的貨物清關服務人手安排分別為何;
(二)
鑒於在新口岸啟用並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後,用作接駁落馬洲管制站及原皇崗口岸之間的"皇巴"將無需維持服務,當局會否協助皇巴營辦商轉型;若會,詳細計劃和時間表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在皇巴不再維持服務後,新田公共運輸交匯處未來的用途為何;會否繼續用作往返新口岸和未來新田科技城的主要交通運輸接駁樞紐;
(四)
鑒於當局於今年3月27日向本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新口岸的聯檢大樓不會設有公眾停車場,政府會在條件許可下,在口岸周邊地區物色合適的地方,適量設置公眾停車場與泊車轉乘設施,相關工作的最新進度為何;會否在新田公共運輸交匯處或靠近新口岸的位置設立多層公眾停車場,供跨境旅客停泊車輛,並轉乘接駁車前往新口岸;及
(五)
提供原皇崗口岸與市區接駁服務的非專營跨境巴士能否使用新口岸港方口岸區的公共運輸交匯處;若否,當局會否協助該等專營商轉型?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規管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
鄧銘心議員問:
隨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迅速發展,借助AI生成合成文本、圖像、音頻、視頻、虛擬場景等,逐漸成為重要的信息生產模式,但同時也衍生虛假信息、深度偽造、惡意輸出等安全問題。一些國家與地區已就AI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立法或推進標準規範,例如內地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明確生成合成內容製作傳播各主體的責任義務,規定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標識方法提示用户,並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網絡安全技術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歐盟也啟動了《標示與標籤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行為準則》的制訂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25年至今,當局接獲涉及借助AI生成合成文本、圖像、音頻、視頻等深偽信息進行勒索的舉報宗數、涉及的損失款額,以及破案比率分別為何;
(二)
鑒於利用深偽技術行騙的不法之徒往往偽冒社會知名人士以增加可信性,當局會否考慮立法保障肖像權,限制任何人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利用AI技術偽造其聲音、相片或影片的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會否參照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立法規範AI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以明確生成合成內容製作傳播各主體的責任義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界北水浸問題的改善措施
姚銘議員問:
據報新界北部(特別是打鼓嶺、上水、粉嶺、元朗一帶)於2026年5月20日晚上至5月21日凌晨期間,受暴雨影響出現多處嚴重水浸,甚至令數十户停電,且天文台於6月18日更兩度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渠務署需出動緊急應變隊伍及"龍吸水"抽水設備處理新界北的水浸個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政府接獲新界北的水浸個案數目、收到的市民求助和投訴數目分別為何,以及當局如何跟進相關水浸個案;
(二)
政府有否評估上述新界北(包括打鼓嶺)水浸事件的黑點位置及成因,例如棕地平整後路面高於道路路面、排水系統接駁和鄉郊渠道容量不足或淤塞問題等;
(三)
政府有否評估現時新界北的雨水排放系統及防洪設施是否足以應對極端暴雨情況(例如每小時超過100毫米雨量);政府有何具體中期及長期工程計劃以提升打鼓嶺、坪輋、上水及粉嶺等地區的排水能力;
(四)
就鄉郊及棕地發展引致的排水問題,政府會否訂立更嚴格的排水標準及規管措施(例如要求棕地營運者提供獨立排水系統及定期維修等),以避免雨水倒灌至道路上及村屋內;
(五)
政府有何措施加強新界北水浸的預警系統、居民疏散安排及災後支援,包括會否檢討發出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的門檻及資訊發放效率等;及
(六)
政府會否藉着北部都會區發展的契機,將新界北(包括打鼓嶺)水浸及排水問題一併納入整體發展及基建改善計劃,包括會否在新發展區的規劃階段,同步提升雨水排放系統、渠道容量及防洪設施,以確保新發展項目不會加劇現有水浸風險,並同時解決原有水浸黑點問題?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法律服務業的發展及培訓
陳曉峰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法律界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對本地生產總值(GDP)、整體就業以及專業服務輸出均發揮關鍵作用。全面掌握本港法律界的發展態勢及人才培育情況,將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過去5年法律服務業整體對GDP的貢獻(包括其服務總值及其佔GDP的比例),並按訴訟服務、非訴訟法律服務、仲裁、調解及其他法律專業服務等,分別列出該等服務的總值及其佔GDP的比例;
(二)
就專業培訓方面,政府會否推出具體措施,加強法律服務業界對六大新興支柱產業(即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生物醫藥、低空經濟、新型儲能、智能機器人)及六大未來前沿產業(即量子科技、生物製造、綠色氫能和核聚變能、腦機接口、6G通訊、具身智能)的認識,以便利業界日後對該等產業提供法律服務;
(三)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i)本港法律服務業的整體就業人數,並分別列出執業律師、法律助理及法律行政人員的人數;(ii)本港企業法律顧問的人數,並按不同行業(如金融、科技、跨國企業等)列出有關人數;(iii)本港仲裁員及調解員的人數,以及他們的案件處理量和參與國際案件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四)
鑒於提供法律服務的模式不斷轉變,而法律科技的應用亦逐步取代部分人手工序,政府有否統計過去5年,從事法律界的人員離開業界,轉投其他行業發展的人員數目;如有,他們主要轉投哪些行業?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針對網購的規管及執法工作
李家駒議員問: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於年初公布,於2025年接獲的整體投訴數字結束連續3年升勢,回落至38 187宗,較2024年減少6%。然而,同年的網購投訴共有18 913宗,按年上升12%,佔整體投訴約50%,較前一年的42%為高,涉及總金額大幅上升45%至近9,300萬元。此外,香港消費者對內地商户的網購及非網購投訴也分別升逾4成,情況令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2024年及2025年,當局接獲涉及網購不良營商手法的舉報及相關執法數字為何,以及相關數字按年升幅為何;當局會否推出進一步措施,就網購不良營商手法加強檢查與執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當局會否就不良營商手法的舉報和投訴進行專項研究,以掌握增加的舉報和投訴主要是涉及哪些類別商品或行業;當局會否進一步檢視《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及《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等現行法例是否足夠規管網購服務,以及會否考慮訂立專門法例以加強規管(特別是針對跨境網購);如會,詳情及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消委會已加入由中國消費協會成立的"電商消費維權直通車平台"計劃,並與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簽署"深化粵港區域市場一體化消費維權合作協議",是否知悉,消委會有否評估近年該等機制在處理涉及內地電商的投訴方面發揮的成效,以及消委會會否向公眾加強推廣投訴跨境網購服務的渠道;及
(四)
有意見指出,消費者對跨境網購的產品標準差異及法律責任認識不足;政府會否加強公眾教育,例如透過不同媒體宣傳網購"防騙貼士"及跨境消費風險提示,以提高市民的警覺性?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吸引"一帶一路"國家學生來港升學就業
莊家彬議員問:
近年政府積極推廣"留學香港"品牌,為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合作,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下的"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中增設"一帶一路獎學金",授予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特定國家的學生,以吸引更多傑出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個學年,按"一帶一路獎學金"下的三個類別(即"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 "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及"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劃分,列出每個學年在每個類別下的(i)獲發獎學金的總額及(ii)獲獎學生就讀學科或學系的分布;
(二)
鑒於本港的專上院校一直有透過不同渠道協助非本地學生(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留港工作,包括提供就業相關資訊及支援服務,當局會否與該等院校商討,進一步設立專門的工作配對機制,以協助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在完成課程後留港就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有否計劃聯同企業為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設立工作配對機制,協助他們在完成課程後留港就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姚祖輝議員問: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首次明確提出支持香港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據報本港目前有15個獲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旗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認可的倉庫,總存儲量為2.5萬噸,但僅為亞洲其他地區同類倉庫平均存儲量的十分之一。有意見認為,政府應進一步拓展大宗商品市場,全面提升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15個LME認可倉庫的(i)位置、(ii)儲存面積及(iii)各倉庫目前分別存放的金屬種類;
(二)
據報LME允許銅、鋁、鋅、鉛、錫、鎳及鋁合金7種金屬在香港進行交割,政府有否統計,(i)上述7種金屬在港的儲存量分別為何,如有,列出相關數據;(ii)哪一類金屬在港的交割最為活躍,以及相關詳情;(iii)政府會否與港交所及LME進一步協調,定期發布大宗商品倉儲與交易數據,以協助業界精準掌握市場需求及產業鏈動向;
(三)
據報LME或將批准在香港境內任何地點設立倉庫,不局限於靠近港口的地點,政府會否提前物色和規劃更多非港口土地作為大宗商品儲存用地;政府有否掌握倉儲設施的特定要求,包括保安、樓層、運輸物流配套等;如有,詳情為何;
(四)
鑒於大宗商品(尤其有色金屬)對倉庫的承重能力要求極高,面對目前土地用途的限制,政府會否為大宗商品貨倉用地拆牆鬆綁,放寬地契條款,並簡化審批流程;
(五)
據報當局計劃預留洪水橋產業園以南約32公頃土地作發展現代物流圈,有關土地也可考慮作大宗商品倉庫,當局會否就於北都設置大宗商品倉庫及協助業界拓展其他高價值貴金屬業務(例如白銀、鉑金等)設立階段性目標;及
(六)
政府在推動相關大宗商品龍頭企業(如國企、央企及國際金屬巨頭)來港設立總部或辦事處的招商引資進度為何;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向倉庫營運商提供支持和協助?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管浩鳴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1997年6月推行"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讓現居公共租住房屋住户和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可選購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等資助房屋單位。其後房委會於2018年實施"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計劃"),讓符合白表資格及獲配額的人士,在未補地價情況下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資助房屋單位。然而有意見認為,"白居二計劃"在名額和申請資格上未能完全回應市場的需求與變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期"白居二計劃"按家庭申請者及一人申請者分類的(i)申請數目、(ii)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的數目和其佔整體申請者的百分比、(iii)批出"提名信"的數目和其佔整體申請者的百分比,以及(iv)隨後成功購入單位的交易數目和其佔整體申請者的百分比;
(二)
過去一年及由本年至今,房委會每年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數目,以及綠表和白表買家在居屋第二市場的交易數目;
(三)
過去5年,成功交易單位的實際成交價與業主最初購入單位價格的倍數(反映單位升值幅度)的平均數及中位數為何;
(四)
鑒於近年"白居二計劃"屢次出現超額認購數十倍的情況,為進一步激活居屋第二市場的活力,房委會會否考慮進一步擴大和放寬合資格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以涵蓋更多"夾心階層"的市民(例如年輕家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在2025年推出"白居二計劃"的7 000個總配額中,給予單身人士的配額只佔總配額的一成,房委會日後會否考慮調高單身人士的配額,以增加單身申請者購買居屋單位的機會;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現行制訂每年"白居二計劃"各項配額(包括家庭、一人申請者及青年計劃等配額)的具體準則為何;房委會有否考慮檢討機制,並因應市場需求(例如申請反應、樓價變動等)動態調整各項購買配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樓宇復修及舊區重建
楊永杰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樓宇老化問題日益嚴峻,政府應積極推動樓宇復修及加快舊區重建步伐,藉此對舊區進行重新規劃,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以"動態管理"的策略,因應市場情況和樓宇狀況適度調整不同項目的規劃和推展步伐,政府是否知悉,市建局為維持其財務穩健而進行財務壓力測試時的具體假設,以及在評估是否延緩項目或縮減規模時的客觀量化指標(例如預計虧損金額、現金流底線或樓價指數跌幅)分別為何;
(二)
就土瓜灣"十三街"等收購成本高昂的大型重建項目,政府是否知悉,市建局會否考慮聯合發展商共同出資參與,並靈活調整招標條款(包括降低前期費用、優化利潤分攤比例),以及會否加快落實並擴大"地積比率轉移"的新規劃指引至市區大型重建項目,以增加市場參與重建的誘因;
(三)
鑒於目前政府依賴多項非經常性的計劃推動樓宇維修,當局會否研究設立一個由政府注資、可持續運作的常設樓宇復修基金,推動由糾正性維修過渡至預防性維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當局會否更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配合舊區重建,包括更新住宅和零售設施的泊車位及電動車輛充電設施等要求、規定在大型重建項目中按比例增加長者社區照顧設施及公共綠化空間,以應對人口老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推動智慧社區及一地多用等模式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程序繁複,政府會否考慮設立更高層次、由司長級官員領導的跨部門督導委員會,專責理順舊區重建及復修的審批流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建設電動商用車充電基礎設施
嚴剛議員問:
特區政府於2026年2月公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更新版》,提出建立以高速充電樁為骨幹的電動車充電網絡。此外,鑒於北部都會區("北都")將規劃和建設現代物流圈及智慧跨境交通運輸物流樞紐,據悉業界十分關注電動商用車的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更新版》中提及的各項建設電動商用車高速充電設施的措施,政府的具體規劃和建設計劃為何,包括會否公布推進細節和落實時間表;
(二)
本港的電動車普及化工作是否已開始涵蓋物流企業常用的輕型、中型及重型客貨車;電動商用車高速充電設施的建設將如何與北都的現代物流圈及智慧跨境交通運輸物流樞紐聯動,以結合北都智慧城市及基礎設施總體規劃;及
(三)
政府將採用何種模式發展公共商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包括會否考慮通過公私營合作,吸引企業投資建設相關設施?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優化藥物標籤
文頴怡議員問:
本港現時規定,由藥房或醫生配發的藥物需貼上標籤,藥劑製品亦需在包裝盒上印上資料,以標示藥物名稱、用量及用法等重要資訊,從而讓病人跟隨標籤上的指示服藥。有意見指出,現時的藥物標籤因為字體太小,長者難以閱讀,容易出現未能依據醫囑服藥,或誤服過期藥物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制訂藥物標籤字體大小的相關指引,確保長者可清晰閱讀標籤;如有,詳情為何;
(二)
現時藥物標籤多以純文字方式標示資訊,政府會否考慮規定藥物標籤須加入統一藥用圖標,如服藥時間、飯前或飯後服用提示等,作輔助說明,減低長者或少數族裔人士誤服風險;及
(三)
有否研究市場是否有相關的樂齡科技,以協助長者管理用藥;如有,詳情為何;政府有否計劃資助長者使用相關科技?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發展區的交通配套服務
周浩鼎議員問:
近年香港多個新發展區(如屯門掃管笏及屯門第54區)的人口持續高速增長,據悉該等新發展區的居民均十分期盼對外交通配套能得到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條往返掃管笏的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路線(包括但不限於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252號線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巴士K53號線)的每年載客人次,並以表列方式提供有關資料;
(二)
鑒於掃管笏一帶人口不斷上升,當局有否計劃開辦主要接駁掃管笏至荃灣或其他九龍地區的巴士路線;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屯門第54區將有新公營房屋(包括大型簡約公屋)落成,當局有否計劃開辦全新的專營巴士路線,接駁屯門第54區至九龍或香港各區,以應付新屋邨落成後帶來新增人口所產生的交通需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提升1823聯絡中心的服務
陳穎欣議員問:
政府正積極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和推動"人工智能+"發展,持續推動人工智能於政務方面的應用,以支持經濟及社會轉型升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1823聯絡中心採用人工智能技術,主要用於處理市民的查詢、投訴或服務要求,政府會否考慮利用人工智能作個案後續整理,歸納及分析數據,例如引入"每月一題"制度,定期聚焦高頻投訴,以及"每區一題"制度,聚焦高頻地區意見,定期向各區議會及各區民政事務處反映各地區民情熱點,深入了解問題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政府會否考慮推行有關建議;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第十三章第三節提到"提高政府治理數智化水平",政府會否借鑒內地"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經驗,透過1823的大數據主動識別長期困擾市民的問題,並將此納入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中,制訂改革目標;
(三)
今年1月至5月期間,1823處理有關"要求服務/投訴處理"的個案中,涉及多個部門的個案比率為3%,有關個案的以下資料:(i)由接收至完成處理後回應客户的最短及最長時間;(ii)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門;(iii)個案類型和內容;及(iv)客户滿意程度(滿分為5分);就個案的跟進情況,政府會否加強實地核實和進行持續監察;如會,詳情為何;
(四)
政府於去年6月11日回應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會進一步加強1823個案分類、分流及轉介等機制,在不同環節界面更廣泛使用或試行人工智能技術,以及加強聊天機械人的解答能力等,至今相關技術的改善地方、推行成效和處理個案數量的變化為何;
(五)
內地"12345政府服務熱線"服務範圍廣泛,包括提供手語視頻服務照顧聽障人士、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提供外語服務協助解答外籍人士的查詢,政府會否參考該熱線的服務範圍以提升1823服務,照顧不同群體需求;如會,詳細計劃及方向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香港不時出現突發緊急事故,市民需要各類緊急支援,如臨時避寒中心,物資補給等,政府會否考慮提升1823處理緊急個案的後勤支援能力,如將各政府部門熱線整合至1823,並利用人工智能縮短處理時間、加快發放資訊等;如有,詳細計劃及方向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