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29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及 財政司辦公廳
分目001 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布政司辦公室轄下 行政署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



問題

為改善政府內部在處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統籌工作,並加 強政府與立法局之間的聯繫,我們需要一名職級恰當的人 員執行有關職務。

建議

2. 行政署長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 點)常額職位,以改善政府內部在處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 統籌工作,並加強政府與立法局之間的聯繫。

理由

有需要加強政府與立法局之間 的聯繫

3. 布政司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負責統籌政府內部在處理立 法局事務方面的工作,並且是政府與立法局之間互相聯繫 的橋樑。總督在一九九五年的施政報告中,特別強調政府 與立法局通力合作的重要性。行政署長亦在其政策大綱內 ,表明會加強布政司辦公室的人手,以改善政府內部在處 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統籌工作,並加強政府與立法局之間 的溝通和聯繫。

4. 有鑑於此,行政署長遂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運用獲授 權力,開設了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職銜為助 理行政署長(3)。在過去九個月,助理行政署長(3)所執行的 主要職務包括-

  1. 與立法局議員聯絡;
  2. 整理有關立法局事務的資料,並分發予各有關決策科;
  3. 就立法局的事務向各決策科提供意見;及
  4. 處理其他有關立法局的事宜,例如立法局的辦公地方 及立法局議員的酬金等事宜。

5. 行政署長在審慎檢討助理行政署長(3)的工作後,認為有需 要在常額編制內開設上述職位,以便能有效率地執行這些工 作。 下文各段會說明這項建議的理由。

與立法局議員的聯繫

6. 行政署長負責處理與立法局有關的各項內務政策,並統籌 整理涉及立法局事務的資料。因此,儘管各決策科也經常就 職責範圍內的事務與立法局接觸,但行政署仍需與立法局保 持密切聯繫。

7. 在行政署內,聯絡立法局議員和立法局秘書處的工作,目 前是由行政署長、兩名副行政署長的其中一人,以及助理行 政署長(3)負責。由於前兩者均要執行其他職務,所以只有助 理行政署長(3)能專職處理立法局的事務。自一九九五年十月 以來,他已跟多位立法局議員和立法局秘書處建立聯繫,並 取得有用的成果,有助雙方交換意見和加深了解,使政府和 立法局之間的事務得以更妥善處理。假如助理行政署長(3)這 個職位不是長期設立,行政署便會缺乏富經驗的人員專責處 理有關事務,以致削弱該署和立法局之間的溝通。

就立法局事務向決策科提供意見

8. 由於行政署為政府統籌立法局的所有事務,該署可就各 項涉及立法局的事宜(例如立法局會議常規的解釋及向立法 局提交條例草案和建議的程序),向決策科提供意見,而這 項職務正是由助理行政署長(3)負責。此外,由於立法局要 求政府將重要的立法和財務建議,先行提交該局有關的事 務委員會,然後才正式提交立法局或財務委員會,因此, 助理行政署長(3)亦會向各決策科提供意見,說明哪一項建 議屬於「重要」,應先行提交立法局有關的事務委員會。

9. 行政署必須與立法局秘書處的高層人員及提問或提出動 議的立法局議員密切聯絡,確保提出的問題和動議用字明 確,而擬稿亦符合立法局會議常規的規定。該署也負責決 定由哪個決策科回應議員的提問和動議;假如決策科之間 無法就個別事項,議定應由哪科統籌答覆立法局的問題和 動議,該署須就此向布政司提供意見。在執行這些職責時 ,行政署必須和決策科的高層人員緊密合作。由於這方面 的職務涉及高層聯絡工作,而且執行這些職務的人員需要 認識政府的運作和具備分析能力,所以行政署長認為這些 職務宜由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級別的人員擔任。

其他立法局內務事宜

10. 行政署也負責政府與立法局之間的其他有關事務,例如 立法局議員的酬金、立法局的辦公地方及就程序事宜與立 法局秘書處聯絡的工作。

11. 助理行政署長(3)負責為立法局議員薪津委員會擬備討論 文件,他須諮詢有關決策科,然後分析各項問題,並作出 明確扼要的建議,供該委員會考慮。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以 來,他擬備了六份文件,供該委員會在四次會議上審議。 此外,他亦負責擬備有關的行政局和財務委員會文件,以 推行薪津委員會的建議。

12. 助理行政署長(3)也負責統籌政府的有關工作,為立法局 提供更多辦公地方,以解決立法局地方不足的問題,以及 減低立法局設施分布不同地點所帶來的不便。雖然政府現 時已為立法局增購辦公地方,仍未能完全補足立法局的需 求。因此,助理行政署長(3)仍需繼續與有關政府部門和立 法局商討,研究可否再購置辦公地方,以補不足。此外, 他也須與有關工務部門和立法局秘書處保持緊密聯繫,確 保新樓宇的裝修和現有立法局辦事處的搬遷工作可順利進
行。

13. 助理行政署長(3)亦會就程序事宜,例如修訂立法局會議 常規和實施立法局所通過的新程序等事宜,與立法局秘書 處聯絡,以確保各決策科得悉和遵守最新的程序。

新增的工作

14. 行政署長亦預算倘若開設這個助理行政署長(3)的職位, 則應由出任該職的人員管理政府的立法議程。由於決策科 每年提出的立法建議數目,通常都超越立法局所編訂的審 議檔期,因此由布政司擔任主席的立法次序事務委員會須 定期開會,審議每項建議的緩急及重要程度,並為決策科 編配立法局的審議檔期。行政署負責統籌決策科提交該委 員會審議的建議,隨後並確保這些建議能順序提交立法局 。這項工作現時由一名高級政務主任(總薪級表第45至49 點)負責。經驗顯示,由於執行這項工作時,須與有關決策 科的高層人員、法律草擬專員及立法局秘書處聯絡,並須 運用判斷力,為競爭激烈的申請定出緩急次序,因此,這 項工作比較適合由經驗豐富的首長級人員執行。

15. 如各委員批准開設建議中的助理行政署長(3)職位,行政 署長會將上述高級政務主任職位降為政務主任(總薪級表第 27至44點)的級別。

總結

16. 根據過去九個月助理行政署長(3)在任期間的經驗,行政署 長認為確有需要加強政府內部處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統籌能 力,以及加強政府與立法局議員之間的聯繫。假如現有的助 理行政署長(3)職位於期滿時撤銷,政府就不可能維持現時在 這方面的工作。

17.助理行政署長(3)的建議職責表及行政署的建議組織圖,分 別載於附件1附件2.

財政影響

18.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因實施這項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支如下-


$

職位數目

新設常額職位

1,182,600

1

上述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2,128,680元,其中包括 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

19. 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開設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年薪開支為239,880元,而每 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347,826元。鑑於建議中的助理 行政署長(3)須處理的聯絡工作極為繁重,行政署長認為必 須開設這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

20. 此外,正如上文第15段所述,在開設建議中的助理行政 署長(3)職位後,行政署長會將一個高級政務主任職位降為政 務主任的級別。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這項降級建議可節省 266,520元的年薪開支,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亦可節省856, 464元。

21. 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以 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22. 行政署長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運用獲授權力,開設了一 個職級屬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的助理行政署長(3)編外職位,為 期六個月。當這個職位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到期撤銷時, 公務員事務司借調了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予行政署, 直至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為止,以便能就一九九五至九 六年度整個立法局會期的情況,全面檢討是否需要設立這個 職位。正如上文所解釋,這項試驗安排的檢討顯示,我們仍 需要開設一個屬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級別的助理行政署長(3)常 額職位,以改善政府內部在處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統籌工作 ,並加強政府與立法局之間的聯繫。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23. 公務員事務科支持這項建議,並同意將建議中的職位定為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的級別。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建議

24.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位 ,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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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辦公室及財政司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六月
(E4790/WIN80)


EC(96-97)29附件1

助理行政署長(3)(首長級丙級 政務官)建議職責表

  1. 與立法局議員聯絡,並經常保持接觸。
  2. 管理有關立法局事務的中央資訊系統,並確保有關決 策科和部門能及時獲得這些資料,以便採取所需的行
    動。
  3. 就所有關乎立法局的事務,向各決策科提供意見。
  4. 管理按緩急次序編訂的立法議程,以確保公共條例草 案能順序提交立法局。
  5. 處理其他有關立法局的事務,包括立法局議員的酬金 、立法局的辦公地方和立法局會議常規的修訂等事宜。
  6. 制訂有關政策,以處理涉及立法局與政府關係的事務。


EC(96-97)29附件2

建議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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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