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9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分目977醫院管理局-機器、車輛及設備(整體撥款)
分目978醫院管理局-資訊系統(整體撥款)
請各委員批准由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起,將以下分目在
每個財政年度的核准撥款的超額承擔限額提高 --
- 將分目977醫院管理局 -- 機器、車輛及設備(整體撥款)的超額承擔限額,由
50%增至90%;及
- 將分目978醫院管理局 -- 資訊系統(整體撥款)的超額承擔限額,由50%增至
70%。
非經常帳整體撥款分目項下的核准撥款,其超額承擔標準
限額訂為50%,並不足以讓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用罄分目
977項下供購置機器、車輛及設備的核准撥款,或分目978
項下供購置資訊系統的核准撥款。
2.生福利司建議由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起,將分目977及978
在每個財政年度的超額承擔限額,分別由50%增至90%及由
50%增至70%。
3.為配合購置醫療設備及策劃電腦化計劃所需時間,在過去
三年,委員批准將分目977及978的超額承擔限額提高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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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目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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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目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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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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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撥款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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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承 擔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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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撥款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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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承 擔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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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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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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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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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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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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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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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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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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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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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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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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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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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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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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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4. 提高超額承擔的限額經證實有用,醫管局可藉此充分利
用有關的核准撥款。在過去三年,醫管局用去分目977及
978項下逾99%的核准撥款。與過去比較,情況有很大的改
善。舉例說,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醫管局只分別用去分
目977及978項下核准撥款的46%及73%。
5.在計及以往的採購經驗和過去三年提高超額承擔限額所得
的效益後,我們認為現已確定有需要把分目977的超額承擔
限額增至90%,及把分目978的超額承擔限額增至70%。
6. 由於建議提高分目977及978的超額承擔限額,旨在使醫管
局得以充分利用有關的核准撥款,這項建議不會增加政府的
開支。
7.非經常帳整體撥款分目項下的核准撥款,在承擔額及開支
方面均訂有限額。由於在這些分目項下採購機器及設備,通
常需要一段時間,因此,委員於一九八一年批准政府就核准
撥款作超額承擔,標準限額訂為50%,以便充分利用有關年
度的核准撥款。對於一些經證實有需要的個別情況,我們曾
獲各委員批准提高超額承擔的限額。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1
各委員於一九九三年七月(編號FCR(93-94)47的文件),批准為分目977追加撥款7,710萬元,以及
為分目978追加撥款1,890萬元,以支付一九九二年至九三年度醫管局尚未繳清的費用。這兩個
分目的修訂預算費分別為2億5,710萬元及1億2,690萬元。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