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37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6-公路
運輸-道路
541TH-小欖與掃管灘之間青山公路改 善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541TH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以便進行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3億7,924萬元。



問題

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已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車 輛及行人交通流量。

建議

2.路政署署長建議將541TH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 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3億7,924萬元。這項建議獲運輸 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1. 為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長2.5公里的青山公路進行改 線及擴闊工程,使之由雙程單線(闊7.3米)改為雙程雙 線(闊14.6米),並在路的兩旁築建闊3.5米的行人徑;
  2. 在掃管笏河上興建一座闊7.3米的行車橋;
  3. 在富安新邨附近興建一座行人天橋;
  4. 進行相關的斜坡工程、護土牆、排水設施及環境美化 工程;
  5. 重建現有的行車道和行人徑;及
  6. 裝置隔聲屏障和實施間接的減輕噪音措施。

理由

4.現時小欖與掃管灘之間的青山公路是一條闊7.3米的雙程單 線行車道。一九九四年十月,路政署署長進行一項區內交通 研究,以取得這段青山公路的交通預測。當時繁忙時間的來 往交通流量為每小時 1 200架次,超過了每小時800架次的來 往交通設計流量。由於青山公路沿路的發展,到了二零零六 和二零一一年,繁忙時間的來往交通流量分別會增至每小時
2 550和2 850架次。因此,我們須改良該段道路,使之成為雙 程雙線行車道。雙程雙線行車道來往交通的標準設計流量為 每小時5 600架次,足可應付未來的交通需求。

財政影響

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3 億7,924萬元(見下文第6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a) 道路工程,包括護土牆、斜坡及排水設施工程

106.77

(b) 行車橋

9.61

(c) 行人天橋

9.70

(d) 環境美化及輸水管改移工程

26.11

(e) 設計檢討、標書評估和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5.93

(f) 駐地盤員工費用

29.78

(g) 隔聲屏障

69.21

(h) 間接的減輕噪音措施

11.45

(i) 應急費用

26.80

小計
(按1995年12月價格計算)

295.36

(j) 通脹準備金

83.88

總計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379.24

有關顧問費(包括駐地盤員工費用)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6. 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1996 - 97

15.77

1.07500

16.95

1997 - 98

95.70

1.18250

113.17

1998 - 99

114.60

1.30075

149.07

1999 - 2000

61.47

1.43083

87.95

2000 - 01

7.82

1.54708

12.10


295.36


379.24

7.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 橋樑和隔聲屏障地基工程的範圍,以及土方工程和護坡工程 的數量,均須視乎實地情況而定,故我們會按重新計算工程 數量的標準合約為有關工程招標。又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 ,合約亦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

8.估計建議工程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多350萬元。

公眾諮詢

9.我們曾分別於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 八日,諮詢屯門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和環境改善及 地區發展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均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10.我們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八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 償)條例在憲報公布這項道路改善工程,其後接獲七份反對 書,詳情如下 -

  1. 一名反對者聲稱道路改善工程會影響農作物,所以要 求補償;另又要求當局重置現有的圍欄,以免外人擅 闖其土地。我們已告訴她,一俟工程獲准進行,她便 可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29條的規定, 向當局申請補償。路政署署長已答應替她重置現有的 圍欄。其後她撤消反對;
  2. 一名反對者的店舖將要清拆,故要求政府予以保留。 該店舖位於一幅以短期租約租出的土地上。我們已向 他解釋,待道路和斜坡鞏固工程完成後,他可向政府 申請重批該幅土地其中一部分。其後他撤消反對;
  3. 兩名反對者要求政府收回不受工程計劃影響的地段。 由於收回並不需要的土地,是違反政府的政策,所以 我們沒有答應其要求。他們拒絕撤消反對;
  4. 一名反對者的物業是建於領有政府土地牌照的政府土 地上,她要求當局補償她的物業。我們已告訴她,除 了受影響的農作物外,搬遷政府土地上的物業均不會 獲得補償。她拒絕撤消反對;
  5. 一名反對者因拆除/搬遷位於風水地的祖墳,要求政 府補償約200萬元。由於補償數額遠遠超過屋宇署署 長認為恰當的水平,所以我們不答應其要求。他拒絕 撤消反對;
  6. 青山別墅的業主立案法團提出一些建議,以修改這項 工程計劃。我們已將部分建議納入計劃之內。關於這 方面,仍有一份反對書未獲解決。有關的反對者不同 意在青山別墅前面一段已改善道路進行建議的間接減 輕噪音措施,並提出設置隔聲屏障的反建議。不過, 顧問進行的噪音影響評估研究(見下文第12段)顯示, 由於青山別墅接近屯門公路,即使裝設隔聲屏障,受 影響人士承受的整體噪音水平,仍超過香港規劃標準 與準則所定的規限。該項研究建議應為居民提供隔音 設備,作為補救措施(見第13和14段)。雖然我們已向 反對者解釋採用有關建議的原因,但他仍拒絕撤消反 對。

11.一九九六年六月,總督會同行政局基於公眾利益,否決 上文第10段(c)至(f)項所述的反對書。

環境影響

12.我們已委聘顧問進行噪音影響評估,以研究工程在施工及 通車時可能造成的噪音影響。該項噪音影響評估顯示,由於 實施道路改善計劃,到了二零一一年,青山公路沿路大部分 現有居民,都會受到交通噪音影響,程度超過香港規劃標準 與準則所定的規限。該項評估建議,應在已改善道路的西段 沿路(由掃管灘至大欖村)五個地點,豎立610米長5米高的隔 聲屏障及250米長的半封閉式隔音罩,以減輕噪音影響。環 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通過這項噪音影響評估

13.至於道路東段(大欖村至小欖交匯處)及西段沿路一些樓宇 ,由於該處地形特別,且十分接近屯門公路,所以裝設隔聲 屏障和半封閉式隔音罩等直接技術補救方法,均無助減低整 體的噪音水平。

14.由於無法利用直接技術補救方法去減低交通噪音水平,故 由小欖至掃管灘之間整段青山公路沿路約600個住宅均合資 格獲提供合理的補救措施。路政署署長建議提供間接技術補 救方法,即裝設隔音窗和冷氣機。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總督 會同行政局批准這項建議。我們估計,實行所有直接和間接 的減輕噪音措施需要約8,100萬元的非經常費用。

15.在短期影響方面,路政署署長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減輕 污染措施及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 噪音及地盤徑流滋擾,使其符合既定的準則/標準。

土地徵用

16.我們將收回11 601平方米的農地及801平方米的屋地和住 宅用地。清拆工作將影響87個家庭。房屋署署長會按照現 行政策,編配這些家庭入住公共屋邨或臨時房屋區。我們 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支付徵用土地和清拆的費用, 估計金額為6,700萬元。

背景資料

17.我們在一九九四年將這項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18.由於在施工期間,青山公路會維持雙程行車,所以工程不 會對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19.我們已運用內部資源,完成詳細設計和擬備招標文件。我 們將委聘顧問,負責監督工程。工程預定於一九九六年十一 月動工,以期於一九九九年二月竣工。


PWSC(96-97)37附件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人員的費用


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

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檢討設計及標書評估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

12

40

16

3.0

3.0

0.62

0.62

(b) 合約管理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1

28

40

16

3.0

3.0

3.24

1.45

(c) 由顧問聘用的
駐地盤員工所
進行的地盤監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5

687

40

16

2.1

2.1

4.86

24.92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35.71

  1. 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 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 第40點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 270元)。對於由顧問提供的地盤人員,則採用倍數 2.1來計算費用。
  2. 上述數字乃根據路政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我 們必須透過一般的費用總價競投方式選出顧問後,才 知道實際所需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