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OP 95/96-34(1)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1996年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 (修訂)規例》 280/96
2. 《稅務(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令》 293/96
3. 《1996年公眾假期令》 294/96
4. 《1996年婚姻訴訟(修訂)(第2號)規則》 295/96
5. 《1996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 規則》 296/96
6. 《1996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 (1996年第37號)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297/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提交的文件

1. 第93號 ─ 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底 對已獲巿政局批准的建設工程的開支預算 作出更改的報告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2. 第94號 ─ 區域巿政局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修訂開支預算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3. 第95號 ─ 香港扶輪社貸款助學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經審核周年帳目

(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4. 第96號 ─ 星島基金貸款助學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經審核周年帳目

(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5. 第97號 ─ 醫院管理局年報 1994 -1995

(由衞生福利司提交)

6. 第98號 ─ 撒瑪利亞基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支帳目

(由衞生福利司提交)

7. 第99號 ─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年報

(由工商司提交)

8. 第100號 ─ 約瑟信託基金年報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卅一日

(由經濟司提交)

9. 第101號 ─ 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年報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卅一日

(由經濟司提交)

10. 第102號 ─ 懲教署署長就犯人福利基金在截至 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 一年內的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司提交)

11. 第103號 ─ 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編訂的 人民入境管理隊福利基金管理報告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司提交)

12. 第104號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年報1995/1996

(由財政司提交)

13. 第105號 ─ 肺塵埃沉著病補償基金委員會 一九九五年度年報

(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II. 質詢

1. 楊森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檢討現行公共醫療收費政策時,會否 考慮更改現行政策,引入“入息審查”制度?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2. 詹培忠議員問:

行政局日前通過將中環兩幅政府土地(即拱北行及花園道多 層停車場大廈)以換地方式批予財團重建,而當中涉及補地 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由於上述物業業權全部屬於政府,為何不公開拍賣該 兩幅土地,而以換地方式將重建權批出;及
  2. 於簽立換地文件時,政府所收取的地價會否計算在本 年度賣地收入內;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3. 陳榮燦議員問: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基金”)近期就兩宗個案分別支付逾 千萬元的賠償,以致現時基金結餘只有五千多萬元,令人擔 心若再有數宗巨額申索個案,可能會導致基金破產。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由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管理局”)處理 的索償個案有多少宗,其中有多少宗個案涉及僱主並 未有替僱員購買勞工保險;當局有否估計現時基金餘 款是否足以應付管理局處理中個案的賠償額;
  2. 會否考慮檢討基金的運作;及當基金結餘不足以應付 有關索償時,會否對基金增加注資;及
  3. 會否增加勞工處巡查人手,以加強對僱主沒有替僱員 購買勞工保險的檢控工作,藉以減少管理局處理的個 案數目,以避免基金破產的危機?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4. 李華明議員問:

就政府最近檢討已實行了41年的食米管制方案,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曾否就開放食米入口巿場對食米價格的影響進行評估 ;若然,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2. 政府在二月份發表的諮詢文件中,指出維持一個月的 食米儲存量已經足夠,為何在五月份提交本局的文件 中,改為建議食米儲存量應維持在足以應付45天的耗 用量;及
  3. 現時本港約有80%的食米來自泰國,政府有何措施增 加食米的來源地,以減少過分倚賴單一巿場可能帶來 的風險?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商司

5. 顏錦全議員問:

新界有很多以丁屋地權興建的私人屋苑,缺乏規劃興建連接 公路的行車通道,以供居民及緊急車輛使用,以致曾多次有 屋苑居民與鄉村村民就行車通道發生糾紛。有見及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規定此類屋苑必須提供行車通道;若然,詳情為
    何;
  2. 若(a)項的答案為否定,會否修訂現時的土地規劃和建 屋條款,要求以丁屋地權興建的屋苑必須有行車通道
    ;及
  3. 如何處理現時已落成屋苑的行車通道問題?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6. 羅叔清議員問:

本人曾接獲一名居住在寮屋區的巿民投訴。據他所稱,他以 白表申請“自置居所貸款計劃”,但卻因為與同一宗族數個 家庭共同擁有一間祖傳石屋,而被房屋署(“房署”)指為 違反現行政策,即在申請書登記前的24個月內及直至獲簽發 “原則上批准”函件前的期間,與人共同擁有住宅樓宇,所 以房署認為他不符合申請資格。同時,房署亦指根據現行有 關遷拆寮屋的政策,該名巿民目前居住的寮屋區在將來清拆 時,他會因擁有該物業部分業權而不能獲編配公共房屋。有 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房署在處理有關申請時,有否考慮該石屋的面積是否 足以容納數個家庭共數十名的成員共同居住;及
  2. 房署可否因應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運用酌情權處理有 關申請?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 7. 鄭耀棠議員問:

鑑於最近工業意外頻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會否考慮修訂現行有關工業安全的條例及守則,制訂 更嚴謹的工業安全標準及罰則;
  2. 目前勞工處執行巡查工廠及地盤安全的編制及實際人 手為何;又為確保僱主及僱員遵守有關工業安全條例 及守則,有否規定每年巡查每間工廠及地盤的次數; 若有,詳情為何;及
  3. 除巡查外,有何措施確保僱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予僱 員及提高工人的工業安全意識?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 8. 涂謹申議員問:

本局於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一日通過議案,促請政府成立獨 立機構,接受投訴警察事宜,並負責調查該等投訴。政府亦 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及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立法議程中 把擬議的《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列為重點項 目,但至今政府仍未將有關條例草案提交本局審議。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為何至今仍未將該條例草案提交本局;是否要待“對 海外的投訴警察制度作比較性研究”及投訴警察課的 程序檢討完成後,才會提交該條例草案;若然,當局 將於何時完成該兩項工作,並向本局匯報所得結果;
  2. 該條例草案的草擬工作進度如何;政府會否於本年度 會期完結前把條例草案提交本局審議;若否,政府打 算何時才把該條例草案提交本局;及
  3. 政府在草擬該條例草案時,會否考慮擴大投訴警方獨 立監察委員會可調查的範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 9.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在很多先進國家,住宅廢物會按不同性質,如紙張、玻璃、 鋁、塑膠物料等類別,分開棄置,始行收集,以利便循環再 造。鑑於公眾亦逐漸意識到循環再造的重要性,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1. 有否制訂長遠計劃將廢物循環再造;
  2. 有否資料顯示“地球之友會”在將軍澳部分公共屋邨 推行試驗計劃將住宅廢物分開棄置的結果;及
  3. 會否評估在所有其他公共屋邨,甚至全港推行類似活 動的可行性?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0. 單仲偕議員問:

就近期兩家新上巿公司所公布的業績,未能符合其招股書內 的預測,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知悉:

  1. 過去三年,在其招股書內有列載其盈利預測的新上巿 公司,其中有多少家上巿公司所公布上巿後首年的業 績,低於其招股書內的盈利預測,請列出該等公司名 稱,以及每間公司的實際與預測盈利的差距;
  2. 就(a)項後半部答案所述的公司,該等公司及其保薦人 有否受到處分;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3. 聯交所就新上巿公司盈利預測失準的個案進行調查, 平均需時多久,聯交所會否就每個個案的調查結果向 公眾交代;若然,如何交代;若否,原因為何;及
  4. 目前證券上巿規則並沒有規定上巿公司必需在招股書 內列載盈利預測,有關當局會否考慮禁止上巿公司列 載盈利預測;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11. 張文光議員問:

就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專院校,為新收取的學生進行註 冊時所收取的預繳學費的政策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 知悉:

  1. 過去三年,各所院校收取預繳學費的政策(包括預繳 的款額)為何;
  2. 各所院校如何釐定預繳學費的款額,又該款額會否全 部或部分退還予在學期開始前退學的學生;
  3. 過去三年,各所院校分別收取了多少不獲退還的預繳 學費的款額,有關款項作何用途,以及涉及多少名學 生;及
  4. 過去三年,各所院校有否收到預繳學費的款額訂得過 高的投訴,若有,共接獲多少宗投訴,當局會否促請 院校檢討目前的預繳學費政策及預繳的款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12. 蔡根培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過去三年,每年分別有多少人持雙程證自國內來港 ;其中有多少人逾期居留;
  2. 逾期居留者之中,未成年人士、成年男性及女性的比 例又如何;
  3. 在過去三年內,政府有沒有發現持雙程證的人士在港 逗留期間進行工作;若然,參與哪類工作為主;及
  4. 鑑於有報道稱不少持雙程證來港人士逾期居留,並匿 藏起來等候九七特赦,政府會否與中方就此項問題進 行商討,及會否採取其他措施以防止持雙程證人士逾 期居港?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13.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曾接獲多宗有關公屋居民要求協助申請調遷或分戶的投 訴個案。當事人聲稱雖經獲社會福利署(“社署”)的專業 社工接見及評核,而他們的申請亦獲社署推薦,但房屋署( “房署”)卻拒絕他們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房署基於甚麼理由決定不接納社署的推薦;及
  2. 既然房署可以決定是否接納社署的推薦,為何房署會 不直接調查該等申請人的家庭資料,而要求申請人先 向社署尋求協助?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14. 黃秉槐議員問:

據報道,西區海底隧道(“西隧”)將會提前在明年初完工 通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西隧開始服務時的收費,會否仍是原先定下的30元一 程;及
  2. 在西隧投入服務前,會否考慮調整目前東區海底隧道及 海底隧道的收費,使三條隧道的收費接近?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15. 李家祥議員問:(譯文)

本港“專業會計師”的訓練及評審工作現正進行重大的改革 ,將專業會計師的知識範圍擴闊、提高其水準及國際地位, 以及將要求其能勝任的領域擴大。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會否檢討公務員職位的職級審訂標準,特別是部門首 長及決策科首長的職位,以便持有“專業會計師”資格的人 士可以被考慮擔任該等職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16. 梁耀忠議員問:

有僱主及僱員投訴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專員在對申索進行仲裁 時,經常責罵申索人及被告人。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現時在聆訊中,倘若申索人或被告人不滿審裁專員的態 度,有否渠道可供他們即時提出投訴;若否,原因為何
    ;及
  2. 在過去五年,曾否收到任何對勞資審裁專員的投訴;若 然,這些投訴類別為何;如何處理這些投訴及會否考慮 採取措施,改善目前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布政司

*17.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據報道,約有15名政務主任將獲派往美國安阿伯巿密芝根 大學修讀一項試驗性質的培訓課程。該課程將取代以往由 牛津大學舉辦的課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用以揀選合適大學舉辦培訓課程的準則為何;
  2. 安排一名政務主任修讀密芝根大學所辦課程的費用總 額,與安排其修讀牛津大學所辦課程的費用比較為何
    ;及
  3. 會否考慮派送政務主任往中國的特選大學修讀類似課
    程?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18. 黃偉賢議員問:

目前,政府向專利公共運輸機構提供了不少優惠計劃,以協 助該等機構降低成本及發展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向各專利巴士公司提供的具體優惠計劃為何;
  2. 政府向各專利渡輪公司提供的具體優惠計劃為何;及
  3. 政府以甚麼準則來決定向上述專利機構提供優惠計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19. 羅祥國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由政府進行的基礎建設及建築工程項目中 ,有多少項曾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這些工程的主要類 別為何;
  2. 上述的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所列出,有關保護環境的 重要建議為何;及有哪些建議被政府採納;及
  3. 上述的環境影響評估中,有多少項由私營顧問公司負 責進行;政府在此方面共付出多少顧問費?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20. 謝永齡議員問:

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擬發出指引,以管制地庫停 車場內的空氣質素,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環保署有否定期監察地庫停車場的空氣質素;若有, 該署在過去三年各次巡查所得的結果為何;
  2. 在評估該等停車場的空氣質素時,有否評估汽油車及 柴油車所排放的苯、懸浮粒子和臭氧等污染物的影響 ;若否,原因為何;及
  3. 對於空氣質素低於指標的停車場,政府有何方法使管 理公司改善該等停車場的空氣質素;及政府會否考慮 引進法例,監管地庫停車場的空氣質素?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附件所載決議案)

2.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勞工處處長於1996年5月31日訂立的《1996年工廠 及工業經營(修訂)規例》。

3.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勞工處處長於1996年5月31日訂立的《1996年建築 地盤(安全)(修訂)規例》。

4. 《性別歧視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

將《性別歧視條例》修訂,在第57(3)條中,廢除“1”而 代以“2”。


IV. 條例草案

首讀

  1. 《證人保護條例草案》
  2. 《199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 《證人保護條例草案》

:

保安司

2. 《199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

:

規劃環境地政司

恢復辯論

3. 《1996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

衞生福利司

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996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

衞生福利司


V. 議員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謝永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將於1996年5月29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污水處理 服務(排污費)(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 199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公職人員 : 工務司
庫務司

2. 《釋義及通則條例》

謝永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將於1996年5月29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污水處理 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修訂)規例》(即刊 登於憲報
的1996年第200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公職人員 : 工務司
庫務司

3.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將於1996年6月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地方法院平 等機會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236號法律公告) 修訂,在第2條之後加入 ─

  “2A. 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所有由官方提出或針對官方的法律程序。”。

4. 西部走廊鐵路

顏錦全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九廣鐵路公司公布的西部走廊鐵路造價連收地費用高達 800億港元,成本昂貴,本局促請政府積極爭取早日建成西 部走廊鐵路,加緊與中方商討有關事宜,並以高度負責的態 度,審慎處理造價問題,確保整項計劃符合成本效益,避免 出現不合理的開支,令巿民日後承受高昂的票價。

修正顏錦全議員的議案

黃偉賢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鑑於”之後的所有文字,並以下列取代:

“政府拖延興建西部走廊鐵路,漠視新界西北地區八十多萬 居民長期受交通擠塞問題困擾,本局予以強烈譴責;並促請 政府從速興建西部走廊鐵路,而在工程的規劃、成本和財務 安排方面都必須充分諮詢和尊重立法局意見,將來鐵路票價 的釐定也必須受到本局的監管,以確保其票價合理和被市民 接受”。

出席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5. 修改《基本法》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促請中國政府修改《基本法》如下:

  1. 取消《基本法》第七十四條有關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法 律草案,若涉及政府政策時,必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 同意的規定;及
  2. 取消《基本法》附件(二)有關特區立法會對立法會 議員個人提出的法案和議案分開兩組議員表決的規定,

以達致《聯合聲明》內訂明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 法機關負責的目標。

修正楊森議員的議案

1. 廖成利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局促請中國政府修改《基本法》如下:”,並以 “鑑於修改《基本法》的程序在九七年後才生效,以及為 了體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精神,本局認為《基本 法》的修訂應在九七年後進行,而修改議案應由香港特別 行政區提出;本局並建議在九七年後對《基本法》作出以 下的修改:”取代。

2.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局”之後的所有文字,並以下列取代:

“支持《基本法》的整體內容,包括其中條文容許對這份富 生命力的文件,在其正式執行後,隨着“香港特別行政區” 發展進步,按實際情況需要,經過向港人及中國政府作廣泛 性的諮詢,而進行修改”取代。

出席的公職人員:憲制事務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