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OP95/96-19(1)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6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公司) (收費決定)(修訂)(第2號)令》

68/96

2. 《1996年電車條例(修訂車費) (修訂)公告》

69/96

3. 《1996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7) 公告》

70/96

4. 《1996年香港機場(交通) (修訂)規例》

72/96

5. 《1996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令》

73/96

6. 《1996年人民入境(越南難民中心) (指定)(綜合)(修訂)令》

74/96

7. 《1996年人民入境(越南難民中心) (開放中心)(修訂)規則》

75/96

8. 《1995年司法(雜項規定) (第2號)條例(1995年第68號)1996年 (生效日期)公告》

76/96

9.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465章) 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77/96

10. 《1995年香港中文大規程(修訂) (第3號)規程:勘誤》

78/96

11.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令》

(C)13/96

12.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商品交易所(禁止經營)條例)令》

(C)14/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提交省覽的文件

1. 第57號 ─ 市政局

1996至97財政年度收支預算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2. 第58號 ─ 區域市政局

一九九六/九七年度收支預算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3. 第59號 ─ 一九九五至九六財政年度

第三季由市政局通過的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財政預算修訂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4. 第60號 ─ 香港演藝學院年報

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5. 第61號 ─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報

(由政務司提交)

6. 第62號 ─ 教育獎學基金受託人

就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全年管理情況所撰寫的報告

(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雜項

修訂管制指定範圍的建築工程噪音技術備忘錄

(由規劃環境地政司提交)

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至16條提交有關 香港的第三次定期報告

(由政務司提交)

II. 質詢

1. 葉國謙議員問:

鑑於目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入職薪酬與警員的入職薪酬接近 ,而高於其他紀律部隊職級相若的人員,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時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入職條件及入職薪酬為何;
  2. 當局根據何種準則釐定該等條件及入職薪酬;及
  3. 會否考慮於短期內檢討小販管理隊及警隊以外紀律部 隊人員的入職條件及入職薪酬?

負責答覆的官員:公務員事務司

2. 鄭家富議員問:

南區區議會屬下交通事務委員會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禁止中 巴及城巴的車輛通宵停泊在南區的公共屋邨及私人屋邨的巴 士總站內,以免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是否會在南區落實上述措施;若然,是否會在其他地區 的公共屋邨及私人屋邨的巴士總站實施此項措施?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3. 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本港三間巴士公司(九巴、中巴及城巴) 的冷氣巴士與非冷氣巴士的數目及比例為何;
  2. 現時三間巴士公司各路線的冷氣及非冷氣巴士的數目 為何,以及在過去三年,三間巴士公司所增加的冷氣 巴士的數目為何;
  3. 冷氣巴士與非冷氣巴士票價的平均差距;及
  4. 巴士公司如何釐定同一路線的冷氣巴士與非冷氣巴士 的數目及票價的差距?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4. 劉慧卿議員問:

最近有中國官員聲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主 權移交後可能會“即捕即解”抵港的越南船民。關於此事,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時處理難民及非法入境者的政策由哪些法例規管;
  2. 當局如何執行該等政策;及
  3. 在何種情況下會執行現行的“即捕即解”政策?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5. 劉健儀議員問:

鑑於本港現時進行多項填海工程,令海港航道收窄,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在本港水域發生的交通意外有多少宗;其中 有多少宗引致人命傷亡;及
  2. 本港水域內有多少個意外黑點;有何措施減少意外在此 等黑點發生?

負責答覆的官員:經濟司

6. 謝永齡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本港的商業樓宇、工廠及住宅,通常發現的室內空氣 污染物主要為何,這些污染物對公眾健康有何影響;
  2. 本港建築物的設計及設施的運作是否可為每幢建築物內 所有單位提供足夠的室外空氣;若然,是否訂有指引, 列明建築物內須提供的最低清新空氣量,以及倘建築物 提供的清新空氣低於指定水平,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
  3. 政府有否進行研究,收集有關室內空氣質素的數據、資 料及其與健康有關的危險;若有,本港現時有多少幢建 築物受室內空氣污染物所影響,以及有多少人因室內空 氣污染物以致健康受損;
  4. 除印製教育市民的宣傳物品外,當局有否採取其他措施 ,以防止與建築物有關的疾病(例如退伍軍人病)發生 ;及
  5. 當局是否已制定策略及計劃,以改善室內空氣質素;若 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 7.吳靄儀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五年,在本港使用催淚彈的時間、情況及地點, 以及每次使用數量為何;
  2. 政府有否制訂關於使用催淚彈的政策及指引,如有的 話,有關政策及指引詳情如何;及
  3. 是否有就使用催淚彈對人類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進行 測試,特別是在被局限的地方內使用時所產生的影響 ;若然,結果如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 8. 羅致光議員問:

綜合社會援助(“綜援”)計劃指引規定,獨居、傷殘或有 特殊需要的老人才會獲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安裝電 話,而其他老人則須向某些福利基金申請。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現時領取綜援金的老人中,有多少是獨居旳,又有多 少是非獨居的;
  2. (a)項所指的兩類老人中,各有多少獲社署資助安裝電 話,又有多少不獲資助?
  3. 社署批准資助非獨居老人安裝電話的準則為何;及
  4. 社署有否考慮資助所有領取綜援金的老人安裝電話; 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衞生福利司

* 9.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是何種情況致令去年聖誕節前須在啟德機場實行向航 空公司分配燃料的特別安排;
  2. 機場的燃料供應量的規定最低指標為何;如新油庫早 日投入服務,是否會增加供應量;及
  3. 建造額外的油庫碼頭設施迄今進度為何;此項工程是 否受到耽誤;若然,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經濟司

*10. 廖成利議員問:(譯文)

根據法院於一九九五年九月就雜項法律程序1994年第3630號 案件(Chan Chi Hung及Law Lai Wan訴Tse Ying Piu及 Wong Yin
Lai Flavia)所作出的判決(“該判決”),法官 把《房屋條
例》(第283章)的附表第(a)段解釋為居者有其屋物業(“居 屋物業”)業主須在出售其物業予新買主的交易完成前,“先 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繳付補價”。換言之,該等業 主不能從售樓收益中撥出款項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當局是否會接受實際情況,即居屋物業業主會在完成售 樓交易的同時,從售樓收益中撥出款項向房委會繳付補 價;及
  2. 若然,會否修訂《房屋條例》的附表,以免除該判決所 引起的任何疑問?

負責答覆的官員:房屋司

*11. 單仲偕議員問:(譯文)

根據財政科於一九九五年三月發表的《政府財政管理人員實 務守則》,開支準則預測的參考年份為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 ,而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的開支上限,已用於推算其後各年 度的開支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根據何種標準,決定開支準則預測的“參考年份”為 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及
  2.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開支準則預測是否會採用新的 參考年份;若然,有多少個財政年度的開支準則預測 會被此新的參考基準所涵蓋?

負責答覆的官員:庫務司

*12. 劉千石議員問: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三十多名受僱於建築運輸公司的外勞向 警方投訴其中國護照被勞務公司扣留不獲發還;對於有關投 訴,在警方未通知工人調查結果之前,有關的勞務公司最近 聲稱已將該批工人的護照送往廣州存放。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1. 警方在接到外勞投訴被勞務公司(包括由中國大陸外派 及本港人士開辦者)扣留護照時,如何處理該等投訴;
  2. 在調查後,若警方確知勞務公司或個人扣留了外勞的護 照,是否會提出起訴;及
  3. 上述外勞的護照被扣押在中國大陸,當局如何協助他們 ,使其能早日回鄉?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13. 李鵬飛議員問:

本港與中國廣東省地區,尤其深圳和珠海兩個經濟特區,在 經濟和民生方面的聯繫日趨緊密,目前更有報道指出,深圳 市官員已經完成了一份有關深圳和香港經濟合作的方案,提出 所謂“深港銜接”的概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是否知悉上述合作方案的內容,以及有關“深港 銜接”的建議;若然,政府有否就此項方案與中方官 員磋商;及
  2. 政府是否有就本港與深圳、珠海兩地廣泛及長遠的經 濟合作,與深圳市、珠海市官員或其他中方官員磋商 ;若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財政司

*14. 陳鑑林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由政府部門提供的“電話錄音”諮詢服務,除廣 東話及英語外,是否會以普通話提供,以方便市民, 尤其是老年人及新移民使用;
  2. 是否會考慮訓練接線生或負責處理電話諮詢的人員以 普通話提供此項服務;及
  3. 估計提供上述普通話服務,每年額外開支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布政司

*15.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實施一項試驗計劃,發出共1 000個工 作簽證,由中國輸入專才,以填補本港非中資公司的專業人 員和管理級人員空缺。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衡量此項試驗計劃會否窒礙培訓本地專才的工作及 他們的事業發展;
  2. 自實施試驗計劃以來,有否制訂任何相應的短期和長期 政策,培訓本地專才,以便日後取消此項試驗計劃;及
  3. 會否考慮待發出的簽證數目超過配額的50%,便即時檢 討此試驗計劃?

負責答覆的官員:教育統籌司

*16. 黃錢其濂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是否由本年四月一日起,政府部門發出的所有信件均 須貼上郵票;若然,此項新安排會否引致政府各部門職 員須承擔額外的工作;及
  2. 若(a)項的答案為肯定,政府可否因應上述(a)項的新安 排,列出每個部門於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職員成 本開支的估計增加數額?

負責答覆的官員:經濟司

*17. 劉漢銓議員問:(譯文)

政府在去年的《政策大綱》內曾提及會向區議員發放每月4, 500元的實報實銷辦事處租金津貼,以協助他們在選區內開 設區議員會見市民辦事處,使他們更有效地履行職能。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開始發放該項津貼的確實日期為何;
  2. 當局是否同意區議員認為津貼數額不足以達致原本的 目的這個普遍觀點;
  3. 當局會否考慮提高該項津貼至較合理的水平,以達致 原本的目的;
  4. 會否讓區議員運用該項津貼時有最大的彈性,以達致 原本的目的;及
  5. 會否將發放津貼的手續減至最少?

負責答覆的官員:政務司

*18. 黃震遐議員問:

鑑於西區海底隧道將會在一九九七年竣工並開放通車,屆時 將會導致中西區的狹窄道路的交通負荷急劇增加,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西隧通車後,中西區的道路交通及行人流量預計會增加 多少;及
  2. 政府是否有任何道路及行人路改善計劃配合西隧通車; 若然,該等計劃的進展如何,有關工程能否及時完成?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19.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為鼓勵更多市民參觀香港藝術館(“藝術館”),以及提高 他們對館內珍藏品的鑑賞力,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參觀藝術館的人次;
  2. 政府會否考慮准許團體免費入場參觀;
  3. 會否增撥款項作宣傳館內活動之用;及
  4. 藝術館會否與海外的藝術館(例如紐約大都會美術博 物館)建立較緊密的聯繫,以便安排向其借用展品, 令館內的展品更琳瑯滿目,多采多姿?

負責答覆的官員:文康廣播司

*20. 黃秉槐議員問:(譯文)

有關運輸署現正進行多項涉及交通運輸研究(例如巴士專用 線研究、整體貨運研究及停車位需求研究)所需的人力資源,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運輸署內專業人員的現行編制是否足以應付該等研究所 帶來的額外工作量;
  2. 若(a)項答案為否定,是否會為此增聘職員;若然,詳情 為何;及
  3. 是否曾就實施各項研究所提出的建議,預測所需的額外 人力資源;若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公司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公司(費用 及百分率)(修訂)令》

2.《註冊受託人法團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庫務司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註冊受託人法團 條例(修訂附表2)令》

3.《破產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破產(費用 及百分率)(修訂)令》

4.《破產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破產(修訂) 規則》

5.《公司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公司(費用及 百分率)(修訂)(第2號)令》

6.《公司條例》

財經事務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1月23日訂立的《1996年公司(清盤) (修訂)規則》


IV. 條例草案

首讀

  1. 《1996年執業律師(修訂)條例草案》
  2. 《1996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3. 《1996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4. 《1996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押後辯論

1.1996年執業律師(修訂)條例草案》

:

律政司

2.1996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司

3.1996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

規劃環境地政司

4.1996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

庫務司


V. 議員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見附件所載決議)

2.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商船(海員)(費用) 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9號法律公告)修訂 ─

  1. 廢除第8條
  2. 在附表中 ─
    1. 在第I部中,廢除“第I部”之後的所有字句;
    2. 在第II部中,廢除第1至5、6(a)至(f)及(h) 、7、9、10及11項;
    3. 廢除第III部。

列席的官員:經濟司
庫務司

3.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商船(費用) (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0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經濟司
庫務司

.

4.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公司條例(修 訂附表8)令(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1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財經事務司
庫務司

5.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有限責任合 夥條例(修訂附表)令(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2號法 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財經事務司
庫務司

6.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公司條例(監 理誓章、宣誓或聲明的費用(修訂)公告(即刊登於憲 報的1996年第13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財經事務司
庫務司

7.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受託人條例 (修訂附表1)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4號法律 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財經事務司
庫務司

8.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會社(房產安 全)(費用)(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 16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政務司
庫務司

9.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7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鍋爐及壓力 容器(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33號法律公 告)廢除。

列席的官員:教育統籌司
庫務司

10. 《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6年1月17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職業介紹所 (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34號法律公告) 廢除。

列席的官員:教育統籌司
庫務司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涂謹申議員動議的議案

(現已撤回)

11. 房委會公屋住戶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問題專責小組
的建議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反對房屋委員會公屋住戶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問題專責小組 委員會要求公屋住戶申報資產的建議。

修正李永達議員的議案

何承天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反對”,並以“支持公屋資源應該按需要分配,並促 請”代替;在“房屋委員會”後加上“修訂”;刪除“要求 公屋住戶申報資產”;並在“建議”後加上“,以提高成本 效益,及盡量減低其擾民程度”。

列席的官員:房屋司


VI. 議員條例草案

首讀

《1996年公共巴士服務(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押後辯論

1.1996年公共巴士服務(修訂)條例草案》

:

劉千石議員

恢復辯論

2. 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 條例草案》

列席的官員 :

:

:

何敏嘉議員

教育統籌司
保安司

3. 《東京三菱銀行 條例草案》

:

李國寶議員

4. 《東京三菱銀行 (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

李國寶議員

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 條例草案》

列席的官員

:

:

何敏嘉議員

教育統籌司
保安司

2. 《東京三菱銀行 條例草案》

:

李國寶議員

3. 《東京三菱銀行 (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

李國寶議員


Last Updated on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