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5/96 - 31(1)

立法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
下午二時三十分

質詢總督時間

總督根據《會議常規》第4AA條向本局發表講話,並讓議員提出 質詢,由他答覆。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