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574/95-9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當局審閱)
檔號:CB1/PL/TP/1

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

    劉健儀議員(主席)
    黃偉賢議員(副主席)
    陳偉業議員
    陳榮燦議員
    羅祥國議員
    曾健成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周梁淑怡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敏嘉議員
    李永達議員
    黃宜弘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
    何俊仁議員
    劉千石議員
    李啟明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黃秉槐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運輸司
蕭炯柱先生
副運輸司
梁世華先生
副運輸司
鄒耀南先生

運輸科
署理總鐵路視察主任
胡建明先生
運輸署署長
任關佩英女士

應邀出席人士:

地下鐵路公司代表
車務總監
唐偉林先生
車務工程設計經理
麥國琛先生
公司事務經理
梁陳智明女士

列席秘書:

總主任(1)2
甘伍麗文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4
譚鴻標先生



地下鐵路公司(以下簡稱「地鐵公司」) 講述近日發生的多宗服務中斷事故

主席表示,由於議員對地下鐵路(以下簡稱「地鐵」)發生 一連串服務中斷事故表示關注,故召開這次特別會議。 地鐵最近一次事故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發生。由 於運輸司宣布有意邀請一名英國專家進行調查,事務委 員會遂邀請當局及地鐵公司代表出席是次特別會議,向 議員講述服務中斷的原因,以及避免發生類似事故的計
劃。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的事故

2. 地鐵公司的唐偉林先生應主席所請,根據在會議上提 交的簡報,講述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發生事故的始 末。簡言之,一名車長在當日上午九時二十二分向控制 中心報告,他懷疑荃灣線的路軌出現問題,上午九時三 十五分起,地鐵公司在該段路軌暫時實施列車限速行駛。 經檢視路軌後,地鐵公司決定進行臨時搶修,於是服務 在上午十時四十二分暫停。斷裂的路軌在下午十二時十 三分搶修完畢,列車服務在下午十二時四十分恢復正常。 地鐵公司正調查事故的成因,並已安排在出事的路軌進
行精密金屬分析。

(會後補註: 該份簡報已隨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1)1923號文件送交缺席議員。)

3. 任關佩英女士補充,運輸署在上午十時二十四分接獲 地鐵公司發出的黃色警告後,已立即通知九龍汽車(1933) 有限公司(九巴)及香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運輸署 其後在上午十時四十八分接獲紅色警告。九巴增派巴士, 提供56班額外班次,接載約7,200名乘客。渡輪的班次 亦增加五班,但只接載了387名乘客。事故發生期間,運 輸署與地鐵公司密切聯絡,以了解事態發展。

4. 蕭炯柱先生表示,地鐵上次發生類似事故是在四年前 左右,但當時列車服務並無受到影響;影響列車服務的 類似路軌問題,約在十五年前發生過。他又記起,一名 英國專家在一九九三年曾應邀到港,檢查鐵路系統。他 已經與政府內負責監察鐵路的人員討論近日的事故,而 且認為這次路軌斷裂與其他事故不同,故決定有需要再 請該名專家到港。因此,他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去信該名專家。

5. 議員一方面讚揚有關車長表現出眾,避免了一場大災 難,另一方面仍提出連串問題:如何發現路軌斷裂、路 基搶修組多久才抵達現場,以及為何在晚間的檢查中沒 有發現路軌斷裂。唐偉林先生回應如下:

  1. 該名車長駕駛列車經過肇事路段時,聽見異 響。地鐵公司員工所接受訓練的其中一環, 是報告不尋常事故,這名人員正是學以致用;

  2. 路基搶修組須帶備所需儀器,從九龍灣車廠 運往現場,進行搶修。當日早上那個時間, 路面非常阻塞。此外,路軌搶修妥當後,該 組須安排列車試行該段路軌,觀察行車情況, 然後才可全面恢復服務。因此,該組確已盡 速進行搶修,無論如何是值得表揚的;及

  3. 地鐵公司的保養維修制度包括每晚檢查路軌、 每月檢查交叉口及道岔,以及每月用超聲波 測試車輛檢查整個系統。此外,每半年亦會 在道岔進行染料滲透試驗。經理級及經驗豐 富的監督人員每晚均進行結構維修、路軌翻 新及其他保養工作。事發前一晚的檢查中並 無發現路軌斷裂,可能是因為當時路軌的裂 縫尚未明顯至可以看見;裂縫存在,但不能 察覺的情況是可能存在的。這次事故的調查, 須待精密的金屬測試完成後,才會有結果。

唐偉林先生證實,香港城市大學正進行實驗,分析肇事
路軌,一個月內應有結果。

6. 有人批評地鐵公司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事故發 生期間,並無通知乘客究竟發生何事。唐偉林先生回應 這項批評時承認,在這方面很難做到十全十美,但地鐵 公司一向致力改善向乘客發放資料的方法。他向議員保
證,每宗投訴均會獨立處理。

7. 陳榮燦議員代表香港工會聯合會及民主建港聯盟,亦 表示關注這次事故,他又問到避免類似事故重演的計劃 為何。唐偉林先生指出,地鐵系統使用頻繁,無論是嚴 重或輕微的毛病引起的事故,地鐵公司均逐宗詳細調查。 在今次事故中,並無證據顯示保養維修制度不妥。麥國 琛先生補充,地鐵公司正逐步裝置新訊號器材,工程完
成後,鐵路的可靠程度會更高。

8. 陳偉業議員批評當局的應變計劃欠周,導致受影響的 地鐵站出現混亂情況。他注意到,列車服務恢復後,運 輸署人員才抵達美孚站。任關佩英女士回應時重申,該 署接獲地鐵公司的黃色警告後,已立即與九巴聯絡,美 孚巴士總站的站長亦與九巴的緊急情況控制中心保持密 切聯系。同時,該署亦派員到各個地鐵站視察情況。她 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些措施是最恰當的。然而, 該署仍會檢討應變過程,看看是否可以精益求精。

地鐵公司的保養維修制度

9. 議員提出關於晚間檢查系統及超聲波儀器的問題,唐 偉林先生回應時表示,地鐵公司每晚進行的巡視非常仔 細,與國際間任何系統相比,肯定屬高水準之列。地鐵 共有100公里路軌,另有40公里在車廠內。地鐵公司每晚 檢查五公里路軌,每年翻新12公里路軌。關於超聲波設 備,唐偉林先生強調,事實證明這是個第一流的系統, 地鐵公司對其充滿信心。這種儀器不單可檢查路軌駁口, 亦可全盤檢查路軌。為進一步改善這個系統,地鐵公司 已訂購一部新的超聲波測試車輛,以便提高視察率。

10. 關於地鐵公司是否有足夠的專款,進行保養維修計 劃,以防患未然,檢查的次數又可否增加的問題,唐偉 林先生表示,目前並無證據顯示現行的制度欠佳,但鑑 於發生這次事件,地鐵公司會作出檢討。保養維修預算 從未試過不足或受到財政方面的限制。地鐵公司一向有 定期檢討,必要時更會增加款項,務求維持保養維修工
作的水準。

表現紀錄

11. 陳偉業議員認為,一連串事故反映出地鐵公司存在 一個嚴重錯誤,並非純粹是個別事件。他表示,地鐵公 司兼營地產發展業務,同時又興建機場鐵路(機鐵),令 基本的地鐵服務受到影響。他主張檢討地鐵公司的架構。 羅祥國議員更建議削減地鐵公司高級人員的薪酬,以反 映他們對一連串事故須負的責任。曾健成議員亦質疑是 否有其他方法可探測這些裂縫。

12. 唐偉林先生回應時承認,列車內並無裝置探測裂縫 的儀器,其他國家的集體運輸系統亦然;探測路軌出現 問題的方法,全賴晚間檢查制度。他強調,一九九五年 的78宗路軌問題中,只有一宗無法在晚間檢查時發現。 地鐵公司人員訓練有素,一向把安全意識放在首位。唐 偉林先生又反駁上述批評,否認地鐵公司將注意力分散 到其他業務。他表示,各個新項目均由專責員工分別處 理。他又請議員參閱在會議上提交的「歷時五分鐘或以 上的延誤: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六年(六月)」圖表。該 圖表顯示一九九六年每月平均有16.5宗儀器故障事故, 引致五分鐘或以上的延誤;一九九六年七月(截至七月二 十六日)因各類事故而引起的延誤則有二十九宗。由於後 者影響大量乘客,值得關注,但從該表可見,以一個月 而言,上述數字並非特別高。唐偉林先生總結時表示, 觀乎表現紀錄,地鐵公司在一九九六年至今的表現並非 特別差;與過去任何一年比較,即使不是更好,也絕不
遜色。

(會後補註: 該圖表已隨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1)1923號文件送交缺席議員。)

13. 蕭先生談到陳偉業議員建議檢討地鐵公司的架構時 表示,地鐵公司全日24小時為香港服務,在現階段將事 故歸咎於公司架構出現問題,未免過於草率。他強調他 會要求地鐵公司主席回應該名專家的報告。

14. 至於在訊號系統保養維修方面具豐富經驗的地鐵公 司人員,是否已調往機鐵工作,唐偉林先生表示,確實 有幾名人員調往機鐵工作,原因是兩個系統十分類似。 他補充,地鐵公司一方面聘用新人手,一方面調派舊員 工往機鐵工作,而且已擬備接辦機鐵的詳細計劃。他強 調,重新調配人手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及員工的事業發展 著想,絕不會削弱車務人員的人力,亦不會影響地鐵公 司提供列車服務的能力。唐偉林先生保證,地鐵公司會 善用資源,營辦兩個系統。他答應議員的要求,以書面 回覆由地鐵調往機鐵的人員數目。

專家研究的範圍

15. 蕭先生回應議員時證實會請該名專家,全面檢查整 個地鐵系統。他表示,雖然邀請該名專家到港的首要目 的,是調查近日的連串事故,以及找出可改善之處,但 他也會請該名專家研究所有相關問題,以便得出一個有 具體數據、技術化及科學化的結論。陳偉業議員表示, 除英國以外,當局也應該從其他擁有先進鐵路系統的國 家,邀請專家檢查本港的地鐵系統。

16. 黃偉賢議員建議,當局應考慮設立一個賠償機制, 規定地鐵公司向受到該公司出錯影響的乘客賠償,此擧 大有可能迫使地鐵公司加強系統的保養維修。蕭先生答 應考慮這項建議。

17. 經主席要求,當局答應安排該名英國專家在完成研 究後,與事務委員會討論他的研究結果。

18. 議事完畢,會議在下午十二時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