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540/96-97(01)號文件

政府對設計與香港
提出的關注事項的回應

條款/議題 關注事項 政府的回應
本條例草
註冊外觀設計 條例草案與版 權條例草案之 間存有灰色地
帶。
我們現正考慮修訂版 權條例草案,刪除對 已註冊外觀設計的版 權保護,並把可予註 冊但並未註冊的外觀 設計的版權保護期縮 短至15年,以維持現
行法例的做法。
第27條: 形式方面 的審查 關注到外觀設 計的註冊須進 行形式方面審 查這項規定會 局限創作的空
間。
對外觀設計的註冊進 行形式方面的審查是 國際間的趨勢,例子 包括歐盟及中國。
一般事項 提議制訂一份 經選輯並簡化 的版本,作為 業內人士的指
引。
在通過條例草案後, 當局會擬備一份資料 小冊子,以簡潔易明 的文字介紹註冊外觀 設計的制度,以供派
發。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