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662/96-97(01)號文件

有關團體對公眾假期
(1997年特別假期)
條例草案的意見

I. 業已接獲的書面答覆

團體/公共機構 接獲日期 回應
1. 香港總商會
CB(1)1627/96-97(02)
號文件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三日
總商會支持就《假期 條例》(第149章)及 《僱傭條例》(第57 章)而言的此條例草 案
2. 司法機構
CB(1)1627/96-97(03)
號文件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五日
此事屬政府當局及立 法機構的負責範圍
3. 香港銀行公會
CB(1)1627/96-97(04)
號文件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六日
公會對此條例草案並
無意見
4.港九工團聯合總會
CB(1)1662/96-97(02)
號文件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日
總會支持此條例草案

II. 業已接獲的口頭答覆

團體/公共機構 接獲日期 回應
1. 香港工業總會 一九九七年
五月十九日
沒有意見。
2. 香港工會聯合會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日
沒有意見。
3. 香港僱主聯合會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沒有意見。
4. 香港職工會聯盟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沒有意見。應盡快
制定此條例草案。
5.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沒有意見。
6. 香港教育專業
人員協會
一九九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沒有意見。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