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46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總目153-布政司署:運輸科
總目60-路政署
總目186-運輸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調撥運輸科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4點)去掌管一個新設的運輸
    基建部,為期五年;

  2. 開設下述編外職位,為期五年-

    運輸科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
    (119,650元至126,80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02,900元至109,250元)

    路政署 1個總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86,650元至91,950元);及

  3. 提高下列決策科/部門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常額編制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
    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

運輸科 由20,104,000元提高至24,647,920元,增幅為4,543,920元

路政署 由477,695,000元提高至479,117,540元,增幅為1,422,540元

運輸署 由332,189,000元提高至334,960,370元,增幅為2,771,370元。


問題

運輸科、路政署及運輸署需要額外人手資源,為實施鐵路
發展策略所建議的三項優先鐵路計劃進行規劃工作。

建議

2.我們建議-

  1. 調派運輸科現時的副運輸司(運輸管理)(首長
    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4點)去掌管
    一個新設的運輸基建部,為期五年,負責
    多項工作,其中包括為實施鐵路發展策略
    所建議的三項優先鐵路計劃進行規劃工作

  2. 在運輸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為期五年,以掌管運
    輸管理部,負責有關運輸管理事宜;

  3.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為期五年,以便就鐵路發展策
    略的規劃及實施向運輸基建部主管提供額外
    的輔助;

  4. 在路政署的鐵路拓展處開設一個總工程師編
    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五年,負責
    掌管一個新設的西部走廊鐵路部;及

  5. 提高下列決策科/部門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上限-

    1. 運輸科:由20,104,000元提高至
      24,647,920元,增幅為4,543,920元

    2. 路政署:由477,695,000元提高至
      479,117,540元,增幅為1,422,540元

    3. 運輸署:由332,189,000元提高至
      334,960,370元,增幅為2,771,370元

    以便增設22個非首長級職位,為擬設的首長級職位提供輔
    助,以及加強現有的人手。

理由

3.鐵路發展策略定出三項優先鐵路計劃,計有:西部走廊
鐵路(下稱「西鐵」)、地下鐵路將軍澳/鰂魚涌支線(下稱
「將軍澳支線」),以及連接馬鞍山與大圍的鐵路線/九廣
鐵路由紅磡伸延至尖沙咀的支線(下稱「馬鞍山鐵路」)。
鐵路發展策略亦建議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實施這些計劃,
根據現時的建議,我們預計這三項計劃的開支,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會超過1,000億元。在直至二零零一年的五年
內,運輸科、路政署和運輸署均需要額外的人手資源,以
推展這些計劃,惟在這段期間完結前會再作檢討。

運輸科

4.目前,運輸科設有兩名副司級人員。副運輸司(運輸管理)
的職位較高,他負責一切有關運輸管理及基建的政策事宜
,包括鐵路,以及運輸政策範圍內的資源管理工作。在運
輸策劃及基建事宜方面,他有兩名首席助理司級人員(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協助工作,職銜分別為首
席助理運輸司(4)和首席助理運輸司(5);在運輸管理事宜方
面,則有兩名首席助理司級人員協助,職銜分別為首席助
理運輸司(3)和首席助理運輸司(6),並有一名首席行政主任
協助資源管理的工作。另一名副司級人員,職級為首長級
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負責公共交通服務的政策
事宜。他有兩名首席助理司級人員及一名總鐵路視察主任
(首長級薪級第1點)協助工作。運輸科的現行組織圖及副運
輸司(運輸管理)的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1和附件2

5.上述三項鐵路計劃在規劃和籌備方面的工作量急劇增加
,令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轄下現有人手無法應付。九廣鐵
路公司和地下鐵路公司已分別就西鐵及將軍澳支線提交建
議書。我們已成立工程計劃策導委員會、工程計劃工作小
組,以及專責小組,審閱兩間公司所提交的建議書;與我
們所委聘的顧問(正協助我們進行評估工作)緊密聯繫;以
及研究和解決互相配合的問題。我們必須向立法局提交《
鐵路條例草案》,以便為各項鐵路計劃徵收土地和進行工
程。我們亦須策導涉及這些計劃(特別是西鐵)的收地程序
、資源需求、安置和清拆等事宜。

6.關於馬鞍山鐵路,我們須審閱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後所
製備的大批工作文件。我們亦會監察我們所委聘的財務顧
問的工作,包括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結果、評估這項計
劃在財政上是否可行,以及研究選擇由哪一個機構實施這
項計劃。稍後我們須決定如何推展計劃,並進行所需的籌
備工作。

7.為增加計劃的透明度,我們將要經常向中方、公共團體
(例如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和各區議會
),以及其他有關方面簡報,使他們能夠了解上述三項優先
計劃的最新發展。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前所作出的任何決定
,如會令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所承擔,我們都須先向中
方提供資料,最終亦須徵詢中方的意見。

8.中國當局與香港政府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成立基建協調
委員會,以協助邊境基礎建設的討論。在一九九五年十二
月舉行的會議上,基建協調委員會贊成需要在落馬洲增設
一條邊境通道,以紓緩羅湖的擠塞情況。基建協調委員會
轄下的落馬洲工作小組是由深圳當局和香港政府人員組成
,現正為落馬洲/黃崗新鐵路客運總站物色合適的地點,
並考慮改善現有設施的可行方法,以增加邊境通道可處理
的客運量。

9.副運輸司(運輸管理)的工作壓力極之沉重,他要按照一個
非常緊密的時間表去推動這三項鐵路計劃的規劃和實施工
作。為免對其他同樣緊急的職務造成延誤,我們建議開設
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分
擔他在運輸管理事宜方面的職責。主要的運輸管理事宜包
括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其可行性研究將於一九九七年年初展
開);實施泊車位需求研究和貨運研究的建議,包括推行
「停泊及轉乘」試驗計劃;制訂《青馬管制區條例草案》
,並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前招商承辦青馬管制區的管理
、營運和保養工作;改善交通安全,包括醉酒駕駛規例、
安全帶規定和褓姆車設施;以及在全港劃定巴士專用線。

10.我們建議將擬設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3點)的職銜定為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而新設的運
輸基建部主管,則稱為副運輸司(運輸基建)。副運輸司(運
輸基建)將負責就所有運輸基礎建設(包括鐵路計劃),制訂
政策和進行規劃。他亦會繼續監督運輸政策範圍內的資源
管理工作。新的副運輸司(運輸管理)會接掌所有運輸管理
事宜,並由首席助理運輸司(3)和首席助理運輸司(6)提供協
助。副運輸司(運輸基建)和新設的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職位
的建議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3附件4

11.目前,首席助理運輸司(4)輔助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規劃
和實施鐵路發展策略所建議的計劃,並協助檢討這項策略
。她亦為基建協調委員會服務。除上述三項優先計劃外,
鐵路發展策略亦建議實施多項長遠的鐵路計劃,以應付未
來的需求和發展需要。我們需要資源去規劃和檢討這些長
遠的計劃,並審核私營機構或兩間鐵路公司各自提出的建
議。我們又打算在一九九七年展開鐵路發展研究第III期的
工作,以檢討鐵路發展策略所建議計劃的實施時間,並探
討是否有需要進一步擴展全港的鐵路網。鑑於上述三項鐵
路計劃的規模、範圍和複雜程度,以及有需要檢討鐵路發
展策略,首席助理運輸司(4)已無法獨力應付有關的工作量

12.首席助理運輸司(5)負責規劃和實施所有陸上運輸計劃;
在工務計劃下取得所需資源,以實施工程計劃;解決工程
計劃實施問題;並統籌和參與策略研究,包括主要研究、
區域和分區規劃及交通研究。在未來數年需要他統籌及參
與的主要研究包括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全港發展策略檢
討研究和二十一世紀可持續性發展研究;以及多項重大工
程計劃的研究工作,例如西岸公路(東九龍至將軍澳)和中
九龍幹線。他亦須參與多項由私營機構推動的新基礎建設
計劃。他已全時間忙於執行其職務,不能再承擔額外的工
作量。

13.我們建議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職銜定
為首席助理運輸司(7),負責接替首席助理運輸司(4)一切有
關將軍澳支線和馬鞍山鐵路的事宜,並管理負責鐵路計劃
的財務顧問。首席助理運輸 司(4)今後會處理有關西鐵的
事宜和檢討鐵路發展策略,並為基建協調委員會轄下的工
作小組提供服務。首席助理運輸司(7)會協助副運輸司(運
輸基建)詳細審核地下鐵路公司就將軍澳支線所提交的建
議;與地下鐵路公司和有關部門聯絡,以解決將軍澳支
線與其他基建工程計劃之間各項互相配合的問題;並徵
詢公眾和中方的意見。他會審閱馬鞍山鐵路工程可行性
研究的報告,並就建議的鐵路方案徵詢公眾意見,以決
定這項計劃是否可行。他亦會就上述三項優先鐵路計劃
,監督財務顧問的工作。首席助理運輸司(4)的修訂職責
說明和首席助理運輸司(7)的建議職責說明,分別載於
件5
附件6。我們建議副運輸司(運輸管理)和首席助理運
輸司(7)兩個職位開設五年,直至二零零一年為止,並在
這兩個職位開設期限行將屆滿時予以檢討。屆時若刪除
建議的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職位,則調派現有副運輸司
(運輸管理)去掌管新設運輸基建部的建議安排將會終止
。運輸科的建議組織圖則載於附件7。

14.為向首席助理運輸司(4)和首席助理運輸司(7)提供足夠輔
助,我們須加強運輸基建部現有的非首長級人手編制。除
現有的高級工程師職位外,我們須增設一個高級政務主任
、兩個政務主任、一個高級庫務會計師、一個高級中文主
任、一個一級中文主任、一個一級私人秘書、三個二級私
人秘書和一個二級文員職位。我們建議調整運輸科按薪級
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限額,將上限提高4,543,920元,即由
20,104,000元增至24,647,920元,以支付開設這些職位所需的
費用。

路政署

15.根據路政署現行結構,鐵路拓展處由路政署助理署長(鐵
路拓展)(首長級薪級第2點)掌管,負責所有鐵路拓展的事宜
。鐵路拓展處轄下設有兩個部別:鐵路部和機場鐵路部。
鐵路部負責有關實施優先鐵路計劃的規劃及統籌工作,以
及鐵路發展策略所引致的一切有關事宜。機場鐵路部負責
監督機場鐵路的規劃、統籌及啟用工作。鐵路拓展處現行
組織圖及掌管上述兩個部別的總工程師(鐵路)和總工程師
(機場鐵路)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8,910

16.隨著上述三項優先鐵路計劃的推展,總工程師(鐵路)的
工作量已大幅增加。單是西鐵計劃已令他忙得不可開交。
有關計劃的規劃和實施包括下述工作-

  1. 審閱技術報告(合共2 000頁以上)及跟進報告

  2. 監督將於未來數月內進行的技術研究,以便
    制訂有關計劃;

  3. 製備一套約80張A1大小的鐵路綱領圖則,以
    便在來年或之後刋登憲報;

  4. 製備收回400公頃土地的圖則;

  5. 解決眾多互相配合的問題,至目前為止,這
    些問題已超過200項,還有更多會陸續出現;

  6. 處理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及其轄下負責監
    察這項計劃實施情況的西部走廊鐵路小組委
    員會進行審議時所提出的事項。

17.由於同時要負責另外兩項優先鐵路計劃,即將軍澳支線
和馬鞍山鐵路的規劃和實施工作,總工程師(鐵路)須處理
下述工作-

  1. 審核地下鐵路公司就將軍澳支線提交的所有
    技術意見書;

  2. 監督馬鞍山鐵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

  3. 統籌有關馬鞍山鐵路徵求技術意見書事宜,
    邀請外界提交技術意見書,並其後審核所有
    意見書;

  4. 為上述兩項計劃,擬訂工程合約內涉及技術
    的部分;及

  5. 就上述兩項計劃向運輸科提供技術方面的意
    見。

除了監督鐵路計劃的技術事宜外,總工程師(鐵路)亦須在
當局就該三項計劃向中方進行簡報及諮詢時,協助提供技
術意見。此外,他須參與所有其他與鐵路有關的事務,包
括鐵路發展策略的修訂工作。

18.總工程師(機場鐵路)的職位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
日撤銷。現時,總工程師正全力忙於解決與其他機場核心
計劃項目及中環商業區大規模交通改道有關的眾多互相配
合問題。這些問題全須在施工階段解決,以確保機場鐵路
計劃如期完成。因此,他無法承擔額外的職責。為應付工
作量的激增,我們建議重組現有的鐵路部,並成立一個新
的西部走廊鐵路部,由一名新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掌管,其職銜定為總工程師(西部走廊)。我們建議開設這
個總工程師職位五年,其後再作檢討。這個新的西部走廊
鐵路部將負責所有與西鐵計劃有關的事宜。重組後的鐵路
部,將由總工程師(鐵路)掌管,負責實施鐵路發展策略的
其餘兩項優先計劃,即將軍澳支線及馬鞍山鐵路,以及規
劃其他長遠的鐵路計劃。鐵路拓展處的建議組織圖,包括
不受是次改組影響的機場鐵路部、重組後的鐵路部及新設
的西部走廊鐵路部,載於附件11。總工程師(西部走廊)職
位的建議職責說明及總工程師(鐵路)職位的修訂職責說明
,分別載於附件12附件13。西部走廊鐵路部成立時,我
們會調撥鐵路部兩個高級工程師和五個工程師職位往西部
走廊鐵路部,協助規劃和實施西鐵計劃。

19.鑑於所涉及的工作複雜繁多,我們需要在西部走廊鐵路
部增設多個職位,包括一個高級工程師、兩個技術員(土木
工程)/見習技術員(土木工程)、一個二級文員及一個二級
私人秘書等職位,以便為總工程師(西部走廊)提供足夠輔助
。我們建議調整路政署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限額,
將上限提高1,422,540元,即由477,695,000元增至479,117,540
元,以支付開設這些職位所需的費用。

運輸署

20.在三項鐵路計劃的規劃及實施階段,我們需要運輸署在
交通及運輸方面大力協助,因為有關計劃在實施期間和完
成後,均會改變全港市民乘搭交通的模式,並對各條建議
鐵路沿線的交通有重大的影響。運輸署須審閱鐵路公司所
提交的建議書,其中包括研究鐵路系統的設計,以確保載
客量足以應付預測需求;就車站及毗連公共運輸交匯處地
點的規劃提供意見;以及審查這些鐵路計劃連帶的建議發
展項目對交通的影響。

21.鑑於這些鐵路計劃的規模和複雜程度,運輸署現有的人
手實不足以應付所有工作量。目前,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
及策劃)(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在工程計劃策導委員會的層
面,統籌與三項鐵路計劃有關的籌備工作,並由總工程師
(整體運輸策劃)(首長級薪級第1點)提供技術協助。至於有關
分區交通工程部的多名高級工程師,則除了處理本身所負
責的區內交通管理和工程事宜外,亦暫時以兼任形式,在
工程計劃工作小組的層面統籌有關工作。隨着有關計劃的
推展,這項工作安排將不能應付需求,因此,我們需要在
運輸署的港口及機場發展科設立一個由六名工作人員組成
的鐵路發展組,成員包括一名高級工程師、兩名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一名高級運輸主任、一名高級技術員(交通)
,以及一名技術員(交通)/見習技術員(交通)。發展組會向
政府工程師(港口及機場發展)負責。我們建議調整運輸署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限額,將上限提高2,771,370元
,即由332,189,000元增至334,960,370元,以支付開設這些
職位所需的費用。

財政影響

22.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因開設我們所建議的首長級職位
而增加的年薪開支為3,822,000元。建議的首長級職位的每
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為6,843,804
元。此外,實施我們的建議亦導致要增設22個非首長級職
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年薪開支為8,737,830元
,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16,240,956元。

23.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
以支付這些建議所需的費用。

背景資料

24.我們於一九九一年委託進行鐵路發展研究,以審議可否
擴展全港的鐵路系統,以切合日後的需要。繼這項研究於
一九九三年完成後,我們在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七月期間進
行一次公眾諮詢。考慮過所接獲的公眾意見,以及其後進
一步研究的結果,我們制訂了鐵路發展策略,並於一九九
四年十二月公布策略的詳情。正如上文第3段所述,這項策
略將三項鐵路計劃的實施定為優先處理項目。

25.由於運輸科工作量劇增,我們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在該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3點),為期六個月,以監督電子道路收費建議和全港劃定
巴士專用線的可行性研究、泊車位需求研究及貨運研究、
青馬管制區在管理、營運及保養方面的招商承辦事宜,以
及制訂各項交通管理及中港運輸連繫的政策。

26.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我們在運輸科再開設一個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六個月,
負責處理與地下鐵路公司就將軍澳支線所提出的建議有關
的迫切事務。有關工作包括審核技術建議、解決迫切的互
相配合問題,以及協助向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立法局
、有關區議會和其他有關方面簡報這項計劃。出任該職位
的人員亦負責監察有關馬鞍山鐵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而
這項研究將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底前完成。

27.若財務委員會批准開設建議的副運輸司(運輸管理)和首
席助理運輸司(7)職位,我們便會刪除上述首長級乙級政務
官和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28.公務員事務科認為,就有所增加的工作量、涉及的職責
範圍和水平,以及所需參與的專業工作而言,擬設編外職
位的職級、職系安排和開設期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
意見

29.由於擬設的三個首長級職位均屬編外性質,故若獲准開
設,當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
會報告。


運輸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EC(96-97)46附件2

副運輸司(運輸管理)
現時的職責說明

職位 : 副運輸司(運輸管理)
職級 : 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 : 運輸司
主要職務 :

1.制訂運輸政策及策略,並監察其實施情況;

2.策導主要策略及基建研究,並監督在其他對運輸有重大
影響的研究中運輸科所參與的工作;

3.策導鐵路發展策略的實施;

4.制訂和監督運輸科的整體立法計劃及政策大綱;監督運
輸科在資源分配工作上的參與;就基本工程計劃訂定緩急
次序;以及監察這些工程計劃的實施;

5.監督運輸基建計劃和與港口機場發展策略有關的運輸計
劃的規劃及進度;及

6.監督運輸科的行政工作,並在有需要時,代表運輸司執
行工作。


EC(96-97)46附件3

副運輸司(運輸基建)
建議的職責說明

職位:副運輸司(運輸基建)
職級: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司
主要職務

1.監督鐵路發展策略的策劃及實施事宜,以及該策略的檢
討工作;

2.策導西部走廊鐵路計劃的規劃及實施事宜;

3.策導將軍澳/鰂魚涌支線及連接馬鞍山與大圍的鐵路線
/九廣鐵路由紅磡伸延至尖沙咀支線的規劃及實施事宜;

4.就建議的鐵路計劃與現有基礎建設的互相配合問題,提
供整體的政策指引;

5.檢討鐵路發展策略;

6.監督交通基建計劃(鐵路計劃除外)的進展,包括專營權,
並進行有關規劃工作;

7.策導主要的運輸研究,包括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

8.制訂和監督運輸科的整體立法計劃及政策大綱;

9.監督運輸科在資源分配工作上的參與;就基本工程計劃
訂定緩急次序;以及監察這些工程計劃的實施;及

10.監督運輸科的行政工作,並在有需要時,代表運輸司執
行工作。


EC(96-97)46附件4

副運輸司(運輸管理)
建議的職責說明

職位:副運輸司(運輸管理)
職級: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司
主要職務:

1.制訂運輸管理政策及策略(公共交通除外),包括電子道
路收費及全港巴士專用線,並監察其實施情況;

2.策導有關泊車位需求及貨運的主要策略及基建研究,並
監督在其他對運輸有重大影響的研究中運輸科所參與的
工作;

3.監督與港口機場發展策略有關的運輸計劃的規劃及進度;

4.監督有關青馬管制區管理工作的招商承辦事宜;及

5.就交通管理及中港運輸連繫提供整體的政策指引。


EC(96-97)46附件5

首席助理運輸司(4)
修訂的職責說明

職位 :首席助理運輸司(4)
職級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副運輸司(運輸基建)
主要職務:

1.監督鐵路發展策略的實施;因應最新發展情況及其他規
劃和運輸研究的結果,檢討上述策略;處理有關該策略的
一切事宜;策劃及監督鐵路發展研究第III期的工作;以及
處理附屬鐵路的事宜,如電車及輕便鐵路支線;

2.監督西部走廊鐵路的實施;與鐵路公司商討法律、財政
、用地及工程等事宜;進行擬訂工程合約及制訂賦權法例
;以及向中方、立法局及市民進行一切所需的諮詢工作;

3.制訂鐵路條例草案;及

4.出任基建協調委員會轄下鐵路專家小組的成員;出任落
馬洲工作小組的成員;以及處理與擬建的落馬洲鐵路過境
通道有關的一切事宜。


EC(96-97)46附件6

首席助理運輸司(7)
建議的職責說明

職位:首席助理運輸司(7)
職級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副運輸司(運輸基建)
主要職務

1.監督地下鐵路將軍澳/鰂魚涌支線的實施;與鐵路公司商
討法律、財政、用地及工程等事宜;進行擬訂工程合約及
制訂賦權法例;以及向中方、立法局及市民進行一切所需
的諮詢工作;

2.監督連接馬鞍山與大圍的鐵路線及九廣鐵路尖沙咀支線
的實施;監督有關計劃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就實施計劃而
執行所建議的架構安排;與準營辦商商討法律、財政、用
地及工程等事宜;進行擬訂工程合約及制訂賦權法例;以
及向中方、立法局及市民進行一切所需的諮詢工作;及

3.管理負責鐵路計劃的財務顧問。


EC(96-97)46附件9

總工程師(鐵路)
現時的職責說明

職位:總工程師(鐵路)
職級 :總工程師
直屬上司: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主要職務
1.協助策劃鐵路發展策略,包括按需要修訂及管理其他有
關研究;

2.協助監管鐵路發展計劃,該計劃是路政署四個主要目標
項目之一;

3.管理有關實施三項優先鐵路計劃的規劃工作。該三項計
劃為西部走廊鐵路(下稱「西鐵」)、地下鐵路將軍澳/鰂魚
涌支線(下稱「將軍澳支線」)及連接馬鞍山與大圍的鐵路
線和九廣鐵路由紅磡伸延至尖沙咀的支線(下稱「馬鞍山
鐵路」);

4.為上述三項優先計劃擬訂工程簡介及邀請外界提交建議
,並在當局評估工程計劃建議及其後磋商時,提供技術輔
助;

5.審核準鐵路營辦商所提交的技術建議,並協助當局與營
辦商進行磋商;

6.管理獨立評審顧問審核有關西鐵和將軍澳支線建議的工
作;

7.監督有關馬鞍山鐵路可行性研究的顧問工作;

8.就鐵路計劃的財政和法律問題提供技術意見和資料;

9.確定詳細的鐵路路線及鐵路分區規劃方案,以確定土地
的需求和法定城市規劃圖則須作出的修訂;

10.就所有鐵路的事宜,包括邊境基礎建設的協調,向運輸
科提供技術意見;

11.監察個別計劃的工作編排和進度;

12.與其他政府部門協調,確保鐵路計劃順利進行;

13.監督就所擬鐵路計劃與其他發展計劃互相配合的各項事
宜所作的解決辦法;

14.協助擬訂工程合約內涉及技術的部分;

15.參與其他策略研究,以確保鐵路發展得到適當的考慮。
這些研究包括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和
港口發展策略;

16.為現有及建議的路線執行路線預留工作;

17.監察及分析鄰近地區的鐵路發展資料,供修訂有關鐵路
策劃事務的資料庫,以便策劃本港鐵路系統未來的發展計
劃;及

18.為羅湖管制站大樓擴展計劃進行規劃工作,並控制開支
、執行合約、監管顧問工作及決算未清的合約帳項和費用
事宜。


EC(96-97)46附件10

總工程師(機場鐵路)
現時的職責說明

職位:總工程師(機場鐵路)
職級 :總工程師
直屬上司: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主要職務

1.與地下鐵路公司聯絡,確保政府能適時為機場鐵路工程
項目提供協助及服務;

2.就制定機場鐵路所需法例的工作,與地下鐵路公司聯絡
,並提供技術意見和資料,以便擬訂須列入有關法例的條
款及附表;

3.就機場鐵路的磋商工作提供技術輔助,並檢討機場鐵路
計劃的編排和修訂其費用預算;

4.在需要時向區議會、有關的政府諮詢委員會及其他私人
和公共機構,講解及簡報有關事項;

5.查核詳細的鐵路分區規劃方案和相關的物業發展計劃,
以確定土地需求和法定城市規劃圖則須作出的所有修訂;

6.就新機場的土地開拓和徵用,以及其他基礎建設事宜,
與其他部門聯絡;

7.統籌和協定地下鐵路公司與政府之間的工程委託範圍,
並監察有關工程的進度;

8.就有關機場鐵路的實施事宜,向其他政府部門/決策科提
供意見,並統籌有關機場鐵路事宜的報表;

9.評估及審閱有關機場鐵路的技術和發展建議;

10.就影響機場鐵路的事宜,與公用事業公司聯絡;及

11.在需要時,進行其他有關的工程研究和勘測工作。


EC(96-97)46 附件12

總工程師(西部走廊)
建議的職責說明

職位:總工程師(西部走廊)
職級 :總工程師
直屬上司: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主要職務

1.監督西部走廊鐵路(下稱「西鐵」)的規劃及實施;

2.審核九廣鐵路公司的技術建議,並協助當局與營辦商進
行磋商;

3.協助審核九廣鐵路公司的策略、程序及顧問工作編排,
以及合約管理工作;

4.統籌獨立評審顧問審核有關西鐵建議的工作;

5.就西鐵的事宜,包括統籌邊境基礎建設,向運輸科提供
技術意見;

6.監察西鐵的工作編排和進度;

7.就西鐵的財政和法律問題提供技術意見和資料;

8.協助擬訂西鐵工程合約內涉及技術的部分;

9.確定西鐵的詳細鐵路路線及鐵路分區規劃方案,以確定
土地需求和法定城市規劃圖則須作出的修訂;

10.與其他政府部門協調,以確保西鐵計劃順利進行;

11.監督就西鐵與其他發展計劃互相配合的各項事宜所作出
的解決辦法;

12.為西鐵的路線執行路線預留工作;及

13.為羅湖管制站大樓擴展計劃進行規劃工作,並控制開支
、執行合約、監管顧問工作及決算未清的合約帳項和費用
事宜。


EC(96-97)46 附件13

總工程師(鐵路)
修訂的職責說明

職位:總工程師(鐵路)
職級 :總工程師
直屬上司: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主要職務

1.協助策劃鐵路發展策略,包括按需要修訂及管理其他有關
研究;

2.協助監管鐵路發展計劃,該計劃是路政署四個主要目標項
目之一;

3.管理有關實施地下鐵路將軍澳/鰂魚涌支線(下稱「將軍澳
支線」)及連接馬鞍山與大圍的鐵路線/九廣鐵路由紅磡伸
延至尖沙咀的支線(下稱「馬鞍山鐵路」)的工作;

4.管理獨立評審顧問審核有關將軍澳支線建議的工作;

5.管理有關馬鞍山鐵路可行性研究的顧問工作;

6.為馬鞍山鐵路擬訂工程簡介及邀請外界提交建議,並在
當局評估工程計劃建議及其後磋商時,提供技術輔助;

7.審核準鐵路營辦商所提交有關馬鞍山鐵路的技術建議,
並協助當局與營辦商進行磋商;

8.確定詳細的鐵路路線及鐵路分區規劃方案,以確定土地
的需求和法定城市規劃圖則須作出的修訂;

9.就鐵路計劃的財政和法律問題提供技術意見和資料;

10.就鐵路的事宜,包括統籌邊境基礎建設,向運輸科提供
技術意見;

11.監察個別計劃的工作編排和進度;

12.與其他政府部門協調,確保鐵路計劃順利進行;

13.監督就所擬鐵路計劃與其他發展計劃互相配合的各項事
宜所作出的解決辦法;

14.協助擬訂工程合約內涉及技術的部分;

15.參與其他策略研究,以確保鐵路發展得到適當的考慮。
這些研究包括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和
港口發展策略;

16.為建議的路線執行路線預留工作;及

17.監察及分析鄰近地區的鐵路發展資料,供修訂有關鐵路
規劃事務的資料庫,以便規劃本港鐵路系統未來的發展計
劃。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