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58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總目186-運輸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運輸署牌照部開設下述常額
職位-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86,650元至91,950元)


問題

我們需要一名首長級常額人員,以應付運輸署牌照部日益繁
複的職務。

建議

2.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
點),負責主管牌照部。

理由

3.牌照部負責規管、管理及控制有關車輛及司機的發牌事宜
。該部的現行組織圖載於附件1。一九九五年六月,在獲得
財務委員會的批准後,我們開設了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
位,職銜定為首席行政主任(牌照),負責管理牌照部。

4.作為牌照部的主管,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須就所有牌照事
宜向助理署長(管理及牌照)負責,所負責職務包括-

  1. 簽發司機及車輛牌照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
    法例獲轉授所有關於發牌職能的法定權力,全面負責
    執行牌照政策,並處理司機和車輛的日常發牌工作。
    有關職責和工作量十分繁重,每年處理的牌照數量達
    200萬個以上,從牌照費及車輛稅收方面所得收益超過
    600億元。牌照服務由牌照部四個組別提供,即牌照組
    、車輛檢驗紀錄組、公共車輛組及駕駛考試組。

  2. 員工管理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須監督四個辦事處和14個戶外中
    心的工作,所僱用的一般及部門職系人員共386名。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須確保屬下員工在牌照部各項工
    作中提供效率與效益兼備的服務,並且待人有禮。這
    項工作需要一位有相當經驗、領導能力強、個性成熟
    和有充分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

  3. 過境聯繫

    近年來,由於香港與中國之間的經濟活動和道路交通
    不斷迅速增長,運輸署就香港交通規例的釋義和適用
    範圍、過境車輛配額、封閉道路通行證、車輛登記及
    發牌、中國司機的訓練和考試,以及互相承認駕駛執
    照等方面,與中方官員的接觸日增。首席行政主任(
    牌照)須就與中方定期舉行的過境聯絡會議上所提出
    的問題作出回應,並就這些問題制定長遠策略。這項
    工作需要一位具有政治觸覺、分析能力和遠見的首長
    級人員擔任。

  4. 與傳媒及有關行業的聯會聯絡

    由於市民的期望不斷提高,而政府亦日趨開放,首席
    行政主任(牌照)須經常面對傳媒、政治組織和超過20
    個有關行業的聯會。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除要主持定
    期舉行的聯絡會議外,還須與不同的組織和聯會,特
    別是駕駛教授和校巴同業,維持緊密的接觸。由於涉
    及不同利益,故他亦須平衡這些經常互有衝突的利益
    ,因此,決策工作愈來愈複雜。

  5. 處理投訴/上訴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須負責處理直接收到,或從既定
    渠道收到公眾對駕駛考試及牌照事項所提出的投訴。
    該署必須以不偏不倚、公平、徹底、迅速和鍥而不捨
    的態度對投訴進行調查。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須指導
    這些投訴的調查工作,並經常要親自進行較敏感和複
    雜的調查工作。

  6. 有關牌照事務的改善

    為確保以更具效益和效率的方法提供牌照服務,管理
    參議署已完成有關運輸署現時各項發牌職能的全面檢
    討。檢討建議在若干方面作出改善,包括郵遞申請程
    序、處理學習駕駛執照的申請和編配駕駛考試時間、
    使用方便的付款辦法,以及駕駛執照和車輛牌照的有
    效期。管理參議署亦曾研究把部分發牌職能批予承辦
    商執行的可行性,但結果認為這些職能仍應由政府負
    責。上述檢討為首席行政主任(牌照)帶來額外的工作
    量,因為他須監督各項建議分期實施的情況、與有關
    方面聯絡、尋求所需的法例修訂及資源,並要不斷檢
    討這些事宜。有關改善牌照服務方面,首席行政主任
    (牌照)須監督改善現有校巴發牌制度措施的實施情況
    ,這些措施是經跨部門全面檢討後所通過的。此外,
    他還要向屬下人員作出指引,確保他們遵守《個人資
    料(私隱)條例》和《公開資料守則》的規定。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2

5.牌照部責任日重,工作亦愈趨複雜,必須有首長級人員的
領導。我們認為牌照部必須繼續由首席行政主任主管,特別
要監督各種改善措施的推行,並就着當前情況不時檢討這些
措施。

6.我們亦考慮過由助理署長(管理及牌照)分擔部分職責的可
行性。由於助理署長(管理及牌照)現時的工作已十分繁重,
包括車輛檢驗、隧道規劃及管理、運輸基礎設施的投標及合
約管理,其中包括青馬管制區、過境運輸服務和泊車服務。
因此,助理署長(管理及牌照)不可能接掌上文所述首席行政
主任(牌照)負責的部分職能。

財政影響

7.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所需的額外年薪開支
為1,070,400元。實施上述建議所需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包
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為1,821,912元。我們已在一九九七
至九八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
開支。這項建議對財政及人手編制並無其他影響。

背景資料

8.一九九五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開設一個首席行政主任
編外職位,以應付牌照部日益繁重的工作,開設期至一九九
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並刪除一個總行政主任常額職位,以
作抵銷。委員會同意我們應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終結時,
按照管理參議署對運輸署的發牌職能所作檢討的結果和建議
,重新審定該職位的職級。管理參議署的檢討完成後,我們
已重新審定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的職級,並認為須長期保留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一職,負責主管牌照部。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9.公務員事務科在考慮過出任上述建議職位的人員須肩負的
職責及參與的管理工作後,認為該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安排均
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意見

10.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首席
行政主任職位,建議的職系是恰當的。

運輸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


EC(96-97)58附件2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現有和建議職責
說明

職  銜:首席行政主任(牌照)
部  別:牌照部
直屬上司:助理署長(管理及牌照)(首長級薪級第2點)
職  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1. 策劃及統籌牌照部的工作;

  2. 行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條例和規例獲
    轉授的權力;

  3. 因應不斷轉變的需要及情況,檢討有關車輛登記及車
    輛和司機發牌事宜的政策及制度;

  4. 監督有關車輛登記及車輛和司機發牌事宜的電腦化運
    作及紀錄;

  5. 就共同關注事項,與傳播媒介及有關行業的聯會聯絡;
  6. 指導,以及在有需要時,處理投訴的調查工作;
  7. 監督及推廣在運輸署內推行的服務承諾計劃,包括顧
    客聯絡小組的活動;

  8. 就中國車輛的登記及有關中國車輛和司機的發牌事宜
    ,協助中港兩地聯絡工作;以及

  9. 執行在發牌職能檢討中所提出的建議,並不斷檢討改
    善措施。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