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FC122/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立法局
財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
時 間 :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楊 森議員(主席)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李鵬飛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司徒華議員
    何承天議員
    夏佳理議員
    劉健儀議員
    梁智鴻議員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
    黃秉槐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田北俊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委員:

    李柱銘議員
    李國寶議員
    倪少傑議員
    劉皇發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宜弘議員
    陸恭蕙議員
    李卓人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蔡根培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廖成利議員
    顏錦全議員
    任善寧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鄺其志先生
    庫務司

    何鑄明先生
    副庫務司

    李麗儀女士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伍國全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學)

    林永聰先生
    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

    黎劉瑞娟女士
    教育署首席教育主任
    譚鎮傑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

列席秘書:

    甘伍麗文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卓永椿先生
    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2


項目1--FCR(97-98)1

工務小組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所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FCR(97-98)2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300 小學資助則例
分目834 電腦科設備

2.在提及在每個小學校舍裝設15部電腦的建議時,對於有
關建議是否足以推廣電腦知識,以及學生是否有充分的機
會實際使用電腦的問題,議員表示關注。教育署助理署長
(總督學)解釋,有關建議是向小學生介紹電腦知識的第一
步,學校方面亦需把此項計劃配合其他可用的資源,包括
教師的培訓。學生預計將分為兩至三人一組學習。在建議
推行後,教育署將進行一項檢討,並將在有需要時要求當
局撥出額外資源。關於學生可實際使用電腦的時間,他估
計,在小一至小三階段,將不會少於30小時,小四至小六
階段則不會少於40小時。這個數字已較英國的學生佔優,
該國兩個組別學生實際使用電腦進行學習的時間分別為27
及36小時。至於學生在下課後可否繼續操作電腦的問題,
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學)表示,此問題可由個別學校自行
作出安排。

3.關於為每位學生提供一部電腦的目標,教育署助理署長
(總督學)證實,政府當局會跟進議員的此項關注。當局會
諮詢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和課程發展議會的意見,
藉透過資訊科技提高學生的學習(包括語文訓練)能力。

4.一位議員指出,估計購置一部電腦約需30,000元,費用
頗高昂,並要求當局澄清所包括的設備類型;對於當局
每年向每所小學提供一筆14,000元的經常補助金,讓校
方購買消耗品和電腦助套裝學習教材,另一位議員懷
疑有關款項是否足夠。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在答覆時
表示,硬件連同基本軟件將需款約10,000元,其餘款項
會用作其他開支,如套裝的教育軟件和接駁互聯網的費
用。關於14,000元的經常補助金,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
學)表示,由於競爭的結果,電腦軟件的價格下降,他認
為有關款額應已足夠。此外,該金額會按照乙類消費物
格指數每年調整。

5.部分議員就接通互聯網的事宜提出問題。教育署助理署
長(總督學)在回應時表示,當局已建議在一開始時為每所
小學的兩部電腦接駁互聯網,但政府當局會密切監察有關
的需要。他補充,互聯網的收費,即使是公共非專利服務
聯網的國際系統收費,均十分低廉。一位議員建議,當局
應發展一個學校之間的網絡,他對此建議表示察悉,並答
允作出跟進。

6.議員對招標程序及規格表示關注,並詢問招標文件會否
包括中標者須供應最新型號的規定,以及設備的質素會否
有保證。總系統經理在答覆時表示,有關建議會涉及約
8 000部電腦,而這批電腦會透過公開招標程序購置。政府
當局相信可以合理的價格,取得最新的科技設備,而有關
合約內將有條文,使政府可與供應商磋商,以取得最新的
科技產品。關於質素方面的保證,總系統經理向議員保證
,當局會清楚列明對硬件及軟件的要求。一位議員認為,
當局應購置保護屏幕及抗病毒的軟件。教育署助理署長(總
督學)對此表示察悉。

7.有關由投標程序至裝置電腦所需的時間,總系統經理表
示,投標程序一般需時約兩至四個月,而裝置可分階段進
行。總系統經理補充說,由於有關電腦屬多媒體的獨立電
腦,並無接駁網絡,裝置工作應簡單快捷。教育署助理署
長(總督學)在回應一位議員時亦證實,若確實有此需要,
一個課室可放置多過15部電腦。

8.一位議員引述最近一項調查的結果,對電腦枱椅的高度
表達關注。他特別提出,由於小一至小六的學生的高度不
同,當局有需要提供一些可調校高度的枱椅。教育署助理
署長(總督學)察悉此項關注。教育署已向中學發出指引,
以確保有關設備符合有關的專業意見,他亦會就高度調校
的問題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確保該等枱椅配合為小學
生而訂定的健康標準。

9.關於為教師所提供的電腦訓練,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學)
在回應一位議員就此提出的問題時表示,當局會為教師提
供三類主要的訓練,包括電腦操作、電腦助學習教材及
高級課程。應主席的要求,他答允提供更詳細的書面資料
。至於估計教師所增加的工作量,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學)
認為,教師只會增加數小時的額外工作。在現階段毋須增
加人手支援,但當局會檢討有關需要。

10.在總結討論時,主席要求政府當局在適當時候就計劃進
行一項整體研究,他並重申,當局的長遠目標應為向每個
學生提供一部電腦。

11.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FCR(97-98)3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700 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

12.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FCR(97-98)4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700 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

13.一位議員要求當局闡釋,對於已加入學校管理新措施的
學校和新加入該計劃的學校,在開展計劃方面因何有不同
的待遇。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表示,由於已參加該
項計劃的學校數目較少,教育署可擧辦研討會和工作坊,
並為個別學校開辦校本訓練。在未來三年,當局的目標是
約有900間學校參加該計劃,教育署已不可能再作出有關
的承擔。因此,當局已建議向新加入計劃的學校提供一筆
過的津貼,以支付專業及學術界人士擔任導師的費用,以
及與計劃現行參加者交流經驗有關的必需開支。關於為計
劃現行及新參加者所提供訓練的單位成本比較,教育署助
理署長(學校行政)表示,由於計劃第一階段只有20間學校
參加,單位成本自然較高,有關比較不能作為指標。他特
別指出,多間已參加計劃的學校已證實計劃相當成功,他
們的訓練和經驗會十分值得分享。

14.由於當局是根據在一九九四年發表的報告書上所作出的
建議,提供2,000元的津貼,一位議員質疑,有關數額是否
需要顧及多年來的通脹而作出調整。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
行政)表示,作為展開費用,此數額應已足夠。由於當局
會為每班提供2,000元,以一間有30班的學校來說,會獲得
60,000元的津貼額。除該項津貼以外,學校亦可利用其他
類型的津貼,如行政津貼及班級雜項津貼等。

15.至於至今為止,在1 117間資助學校中,因何只有208間
參加計劃的問題,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解釋,除
資源影響以外,學校方面有很多其他的考慮。這些考慮包
括需要為教師提供訓練、擬備文件,以及發動教師,家長
和校友以改組校董會。關於就學校管理措施的效用進行的
檢討,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表示,該計劃由一個常
設的諮詢委員會定期監察。此外,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七號
報告書的諮詢文件亦證實了該計劃在提高教育質素方面的
效用,並已建議所有學校應最遲在二零零零年實行校本管
理。

16.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17.會議於下午三時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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