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18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請各委員-
- 批准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調整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
標準金額;
- 批准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調整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以及
- 注意上文(a)項和(b)項所涉及的財政負擔,估
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6億8,950萬元。
問題
我們須調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以及綜援家庭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以維持這些款項於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購買力。
建議
2.社會福利署署長建議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
- 依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測增幅,將
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
額調高6.5%;以及
- 依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關私營房屋租金指
數的變動,將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
高限額調高8%。
3.如委員批准上述建議,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
放的標準金額,以及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會釐定如下-
綜援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
類別 | 現行金額 (元) | 建議金額 (元)
|
---|
| 單身人士 | 家庭成員 | 單身人士 | 家庭成員
|
---|
每月標準金額
|
60歲或以上 老人 | 1,935 | 1,805 | 2,060 | 1,920
|
殘疾成人
|
50%殘疾 | 1,935 | 1,760 | 2,060 | 1,875
|
100%殘疾 | 2,420 | 2,095 | 2,575 | 2,230
|
需要經常照 顧者 | 3,545 | 3,215 | 3,775 | 3,425
|
殘疾兒童
|
50%殘疾 | 2,580 | 2,250 | 2,750 | 2,395
|
100%殘疾 | 3,065 | 2,735 | 3,265 | 2,915
|
需要經常照 顧者 | 4,185 | 3,865 | 4,455 | 4,115
|
健全兒童 | 1,935 | 1,610 | 2,060 | 1,715
|
健全成人
|
單親人士 | - | 1,760 | -
| 1,875
|
須照顧家庭 人士 | - | 1,760 | - | 1,875
|
其他成人 | 1,615 | 1,440 | 1,720 | 1,535
|
健康欠佳 成人 | 1,935 | 1,760 | 2,060 | 1,875
|
類別 | 現行金額 (元) | 建議金額 (元)
|
---|
| 單身 人士 | 家庭 成員 | 單身 人士 | 家庭 成員
|
---|
按年發放的長期個案
補助金(適用於已領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達
12個月或以上的家庭)
|
單身人士 | 1,435 | 1,530
|
有兩至四名成 員的家庭 | 2,870
| 3,060
|
有五名或以上 成員的家庭 | 4,305
| 4,305
|
單親家庭補 助金 | 230
| 245
|
每月膳食津貼(適用於
就讀於全日制學校並
須離家午膳的學生) | 195 | 210
|
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
類別 | 現行金額 (元) | 建議金額 (元)
|
---|
高齡津貼
|
普通津貼金額
(適用於65至69歲人士) | 560 | 595
|
高額津貼金額
(適用於70歲或以上人士) | 635 | 675
|
傷殘津貼
|
普通津貼金額 | 1,125 | 1,200
|
高額津貼金額
(適用於需要經常照顧者) | 2,250 | 2,400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合資格家庭 的成員人數 | 現行每月租金 津貼的最高 限額 (元)
| 建議每月租金 津貼的最高 限額 (元)
|
---|
1 | 1,314 | 1,420
|
2 | 2,647 | 2,860
|
3 | 3,452 | 3,730
|
4 | 3,676 | 3,970
|
5 | 3,682 | 3,975
|
6或以上 | 4,603 | 4,970
|
理由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
的標準金額
4.為維持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標準金額的購買力,
我們每年均按照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測增幅,調整
這些金額。如指數的預測增幅經證實與實際增幅不同,我
們應在計算來年的調整幅度時,計及上述差額。
5.委員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和四月分別批准現行的援助金額
,有關的金額是根據一九九五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六個月到
一九九六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六個月期間,社會保障援助物
價指數的預測增幅7%來釐定的(見文件編號FCR(95-96)127
和FCR(96-97)3)。由於實際增幅是3.4%,因此,我們把通
脹率高估了3.6個百分點。
6.政府經濟顧問在考慮過往的趨勢和可能影響日後價格變
動的因素後,預測由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到一九九七年下半
年,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會上升6.5%。假如我們嚴格遵
守原則,在計算來年的調整幅度時,把預測增幅和實際增
幅的差額計算在內,並因此在本年度的預測增幅6.5%扣除
上年度所高估的3.6個百分點,則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調
整幅度應為2.9%。
7.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所高估的通脹率幅度較過去四年為
大,意味着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在發放標準金額方面的總開支,較需用以維持這些津貼
的購買力的數額,高出3億元以上。假如我們不考慮這個
高估因素,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在發放標準金額方面的額外經常開支,則估計為3億6,400
萬元。
8.社會福利署署長就此事經過深思熟慮後,建議我們在調
整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標準
金額時,完全按照預測的6.5%增幅計算;但每年發放給五
人或以上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則不包括在內。我們不
會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測增幅中扣除前一年高估的
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藉以向受助人給予兩年累積增幅
的福利金額;這項金額較因應通脹而作出的調整為高。
9.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遭高估的幅
度是前所未見的,顯示出我們有需要覆檢社會保障援助物
價指數的預測方法,解決一個明顯是系統上出現的偏差問
題。我們已展開有關覆檢。
10.在長期個案補助金方面,一九九六年三月完成的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檢討報告書指出,成員眾多的家庭(五人或
以上的家庭)每年用於更換主要耐用品的開支,遠低於每年
發放給他們用以購買這些用品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實際上
,這類成員眾多的家庭和二至四人家庭在這方面的開支差
距不大。上述檢討的結論是,成員眾多的家庭所領取的長
期個案補助金,應凍結在最近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修訂
的水平,直至二至四人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增至與其相
同為止。因此,我們建議無須調整現時按年發放給五人或
以上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11.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委員批准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
日起,調高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所領取的租金津貼最
高限額,增幅由17%至52%不等1(見文件編號FCR(96-97)3)。
社會福利署署長最近就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所繳交的
租金,進行一項分析研究。社會福利署署長以一九九六年
批准的水平為基準,釐定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並考慮到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關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他建議
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把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調高8%
。
財政影響
12.社會福利署署長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會導致經常開支每
年增加6億8,95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調高綜援的標準金額6.5% | 388.2
|
(b)調高公共福利金的標準金額6.5% | 269.7
|
(c)調高綜援計劃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8.0% | 31.6
|
總計 | 689.5
|
13.我們沒有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預算草案中的綜援計劃
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有關分目,預留款項應付按物價變動
以所作的金額調整。跟慣常做法一樣,我們在該年度總目
106「雜項服務」分目251「額外承擔」項下預留款項,以
便因價格調整而增撥所需款項。如委員批准修訂的金額,
我們會透過追加撥款的方式,應付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
可能需要的任何額外撥款淨額,其中包括用以支付非標準
金額的任何額外款項。
背景資料
14.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兩項計劃: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有關這兩個計劃的摘要說明載於附件。
15.委員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考慮援助金額的每年調整
時(見文件編號FCR(93-94)147),已知悉當局因應通脹調整
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標準金額的方法,該計算方法
的要點如下-
- 我們採用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而非消費
物價指數,是因為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所
量度的通脹率,是根據綜援受助人的消費模
式而釐定,除租金這一類項目外,該指數所
包括的項目與消費物價指數相同;租金項目
是以特別補助金形式,在綜援計劃下支付。
政府統計處按月編製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
;
- 我們會繼續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
測增幅,因應通脹調整援助金額,這可避免
綜援受助人所獲的援助金只能追上過去的通
脹額,別無得益;以及
- 我們在計算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增幅時
,會把上一年七月至十二月這六個月期間的
平均指數,與本年同期的預測指數作一比較
。
16.至於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方面,是一種
特別津貼發放給綜援受助人以支付住屋費用。津貼額為實
際繳交的租金,或綜援計劃規定的最高限額,兩者以較低
者為準。目前,在公共屋邨居住的受助人所獲發放的租金
津貼,足以支付他們實際所需繳交的租金。社會福利署署
長有權酌情批准超過最高限額的租金津貼發放給租住私營
房屋的受助人,以支付實際所需繳交的租金。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三月
1--我們定出這些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水平,是希望這些津貼能支付大部分這類綜援家庭實
際繳交的租金。釐定這些津貼最高限額水平時,我們也參考了當時九成家庭所繳交的租
金。
FCR(96-97)118 附件
社會保障制度
引言
社會保障制度為那些因各種原因,例如年老、殘疾、患病
、失業、入息微薄等,而遭遇經濟困難的人士或家庭提供
保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目的,是要使這些人士或
家庭的入息達到足以應付基本和特別需要的指定水平。至
於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目的,則是要幫助嚴重殘疾和高齡人
士應付因殘疾和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有關人士可接受
根據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所提供的援助,或領取根據公
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其中一項津貼。
申請資格
2.這兩項計劃均無須受助人供款,但申請人須符合居港年
期的規定。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人士須接受經濟狀況
審查。此外,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綜援申請人,如屬健康
正常的失業人士,必須向勞工處登記求職,積極找尋工作
。
3.申請公共福利金的人士,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但申
領高齡津貼而年齡介乎65至69歲的人士,則須申明其入息
和資產並無超越指定的水平。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4.援助金額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和需要而釐定。所發
放的援助金額,是根據某些指定水平而釐定的各項需要總
和,減去申請人可評定的入息而得出的數額。
5.這項計劃包括不同的標準援助金,以應付廣泛類別的受
助人的基本需要。此外,每年並會發給連續領取援助超過
12個月的受助人一筆長期個案補助金,供他們更換家居用
品和耐用品。政府又考慮到單親人士沒有配偶支持,獨力
照顧家庭所面對的特別困難,因此給予每月發放一筆補助
金。除了這些標準援助金外,還有各類以特別補助金形式
發放的非標準援助金,另行發給個別受助人或家庭,以應
付其特定需要。這些款項包括支付租金、學費和其他教育
開支、醫務人員建議的特別飲食、眼鏡和假牙等項目的開
支。
公共福利金計劃
6.這項計劃發放下列四類津貼-
- 普通傷殘津貼
發給嚴重殘疾的人士。廣義來說,這些人士喪失
謀生能力達100%,或聽覺極度受損。
- 高額傷殘津貼
發給嚴重殘疾人士。這些人士須經常由其他人士
照顧其日常生活,但沒有接受政府或資助機構或
醫院管理局轄下醫療機構照顧。
- 普通高齡津貼
發給年齡介乎65至69歲而入息和資產並未超過規
定限額的人士。
- 高額高齡津貼
發給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人士。
文件編號FCR(96-97)118的補充資料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
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告知各委員,由一九九七
年四月一日起,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發放給租
住私營房屋的受助家庭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應調高8%,以
維持這項津貼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購買力。在提出這
項建議時,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參考了近期一項關於
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受助家庭所繳交租金的分析和甲類消
費物價指數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委員提議政府提供
給財務委員會有關這項近期由社會福利署署長進行的分析
的資料。
詳情
2.每年十二月左右,當局會對綜援受助人進行一年一度的
調查,以便更新社會福利署記錄綜援受助人概況和特點的
資料庫。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所完成的有關一九九五年綜援
受助人的調查顯示,租住私營房屋的九成綜援家庭所支付
的租金如下--
| 租住私營房屋的 九成綜援家庭所 支付的租金 | |
|
---|
合資格 家庭成 員人數 | 一九九 五年十 二月底 (a) (元) | 一九九 六年四 月底的 估計 (b) (元) | 一九九 六至九 七年度 租金津 貼最高 限額 (元) |
須繳付住屋租金
的家庭中,領取
租金津貼最高限
額足以支付租金
的家庭百分率(截
至一九九六年四
月底止) (%)
|
---|
1 | 1,263 | 1,305 | 1,314 | 90
|
2 | 2,456 | 2,538 | 2,647 | 92
|
3 | 3,199 | 3,306 | 3,452 | 91
|
4 | 3,983 | 4,116 | 3,676 | 87
|
5 | 3,503 | 3,620 | 3,682 | 90
|
6或以上 | 3,349 | 3,461 | 4,603 | 94
|
整體 | | | | 91
|
註:
- 根據一九九五年綜援受助人概況的研究所得資料。
- 綜援家庭所繳付的租金,均調高至一九九六年四月
的水平,方法是把綜援家庭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所繳付的租金,乘以該段期間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中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增幅(即3.3%)。
分析與結論
3.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比大部分受
助家庭實際繳交的租金為高。整體來說,在須繳交租金的
家庭當中,91%的家庭所得的津貼,均完全足夠繳交實際
租金。
4.從家庭人數方面分析,現行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足夠1人
、3人或5人家庭繳交租金。至於2人和6人或以上家庭,他
們所得的津貼額看來更為充裕。唯一例外是4人家庭所得
的津貼額。這個類別的家庭繳交的租金,比5人和6人或以
上家庭繳交的租金高出很多。出現這個「異常」現象,可
能部分原因是基於抽樣調查一般均有的局限。我們是抽樣
調查約4 400宗個案後得出上文的調查結果,所以抽樣的波
動會影響我們的估計。此外,我們是每9宗家庭個案(即多
過一名合資格成員的家庭個案)抽查1宗個案,因抽樣誤差
關係,亦會造成異常的現象。因此,我們無須拘泥於調查
結果,可彈性加以處理。
5.鑑於現時租金津貼最高限額的水平,整體上足以支付大
部分(即91%)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以及人數不同的家
庭(4人家庭除外)實際繳付的租金,因此,我們建議以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的水平,作為釐定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租
金津貼最高限額的基準。社會福利署署長考慮到甲類消費
物價指數中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建議由一九九七年
四月一日起,把租金津貼最高限額的水平調高8%,詳情如
下--
| 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
---|
合資格家 庭成員 人數 | 現行每月租金津貼 的最高限額
| 建議每月租金津貼 的最高限額
|
---|
1 | 1,314 | 1,420
|
2 | 2,647 | 2,860
|
3 | 3,452 | 3,730
|
4 | 3,676 | 3,970
|
5 | 3,682 | 3,975
|
6或以上 | 4,603 | 4,970
|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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