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77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庫務署
新分目「更換政府收款系統」

請各委員批准在總目710「電腦化計劃」項下開立一個新分
目「更換政府收款系統」,以及一筆為數2,500萬元的承擔
額。



問題

現有的政府收款系統已經過時,且難以保養維修,以致經
常發生故障。

建議

2.庫務署署長建議採用一套新系統,以取代現有的政府收
款系統,所需的非經常費用為2,500萬元。

理由

目前的運作模式

3.政府收款系統是一套安裝於35個收款中心的電腦化系統,
用以收取市民向政府繳付的款項、就櫃台或透過郵匯所收
取的款項發出收據,以及在有關的政府帳目內記錄詳細的
收款資料。

4.庫務署署長於一九八八年安裝這套政府收款系統。經過
多年使用所造成的正常耗損令這套系統經常發生故障。由
於系統老化,加上收款終端機在收款中心辦公時間內的使
用率甚高,故發生故障的次數越來越多。一九九五年,庫
務署署長按終端機操作的時間計算,記錄得3512小時的故
障時間,較一九九四年記錄所得的故障數字增加了33%。
在一九九六年首八個月,終端機的故障數字已達到2692小
時,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9%。由於經常發生故障,減少了
各收款中心的服務時間,繳款人士在櫃台輪候的時間亦因
而增加。庫務署署長預計,隨着政府收款系統的老化,這
套系統的功能將會進一步減退。

5.由於這套系統的軟件和硬件已經過時,故越來越難以進
行保養維修。此外,市面上的新款終端機和收款中心所使
用的舊款伺服器不能互相配合,故增設新的收款終端機極
為困難。另一方面,根據現有系統的設計,其功能已到了
極限,故不可能再作出大改善。

6.鑑於上述限制和缺點,庫務署署長建議在現有系統的使
用年限在大約兩年後屆滿前,發展一套新系統。

擬設系統的好處

7.新系統以現今的科技為基礎,具有更易於操作和改良的
功能及特性,簡化運作程序。其中包括更容易操作的資料
顯示螢幕,更全面的查詢、報告及分析設施,以改善整體
的操作。此外,新系統有助日後擴展和改善服務,以應付
市民對櫃台或郵匯服務需求的增加。

8.有了新系統,我們可立即解決收款終端機經常發生故障
的問題,因而可以盡量減低對市民的不便。運作程序簡化
後,將有助我們為公眾提供更具效率的服務。不過,我們
能否進一步縮短市民在收款中心的輪候時間,須視乎市民
到櫃台繳款的個案有多少而定。為了改善為公眾提供的收
款服務和使其合乎經濟效益,庫務署署長會繼續鼓勵市民
以自動轉帳及其他電子媒介繳交款項。

財政影響

非經常費用

9.庫務署署長估計,推行擬設的新系統所需的非經常費用
為25,000,000元。分項數字如下-

現金流量(港幣千元)
1997-981998-99總計
(a)電腦硬件3,1458,85512,000
(b)電腦軟件及系統
推行服務
1,1408,695 9,835
(c)場地整理、敷設
導線、運送及安裝
工作
4751,5001,975
(d)應急費用(5%)2409501,190
總計5,00020,000 25,000

10.關於上文第9段(a)項,12,000,000元的開支是用來購買208
台連掃描器及打印機的收款終端機,以及74個伺服器,供
35間收款中心使用(港島12間、九龍9間及新界14間)。

11.關於上文第9段(b)項,9,835,000元的開支是用作購置軟
件及支付系統發展、系統推行和訓練所需服務的費用。

12.關於上文第9段(c)項,1,975,000元是用來整理場地,包
括電力裝置、敷設導線、運送工作及裝設新系統。

13.關於上文第9段(d)項,1,190,000元是作應急之用,為第9
段(a)、(b)及(c)項開支項目的5%。

14.庫務署將會調配現有人手,以管理和支援承辦商發展和
推行擬設系統的工作。

經常費用

15.在推行該擬設新系統後,估計用於保養維修及支援新系
統的每年經常費用為4,488,000元,分項數字如下-

經常費用(港幣千元)
(a)電腦硬件和軟件的保養維修2,616
(b)通訊線路的租金 1,140
(c)庫務署員工開支 732
總計4,488

16.預計的每年經常費用為4,488,000元,比現有系統所需的
每年經常費用增多1,392,000元。這是由於預計新系統的保
養維修費用較現有系統為高。在預計新系統的保養維修費
時,我們已因應現時的市場常規,假設這項保養維修費用
會是電腦硬件及軟件費用總額的12%左右。

推行計劃

17.庫務署署長計劃依照下述時間表推行擬設系統-

進行的工作目標完成日期
招標工作一九九七年十月
使用部門驗收軟件一九九八年九月
場地整理一九九八年十月
裝置有關的硬件及軟件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推行新系統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背景資料

18.政府收款系統為庫務署、稅務局、政務總署、水務署及
司法機構轄下的收款中心提供設施,以便收取市民繳付的
水費、差餉、稅項、地稅及交通違例的定額罸款等。

19.庫務署署長於一九八八年裝設現有系統;舊的系統則於
一九七八年裝設。在一九八八年,當局設有21間收款中心
共141部收款終端機。多年來,由於各裁判法院亦陸續使用
該系統,收款中心遂增至35間,而收款終端機則增至208部
。政府收款系統每年處理大約1 600萬宗收款。處理一宗收
款平均需時15秒,工作包括掃視繳費通知書的資料和列印
兩行收款資料;由於以人手輸入資料和處理現金/支票需
時25秒,故每宗收款平均需時40秒。不過,該系統的效率
近年因機器故障而受到影響。

20.雖然當局積極推廣自動轉帳和繳費聆等其他繳費方法,
但到櫃台繳費的人數仍然保持穩定,並無減少的迹象。因
此,政府須為到櫃台繳費的市民繼續提供水準令人滿意的
服務。此外,另一種市民慣常使用的繳費方法,是以郵匯
方式繳費,亦由政府收款系統收款終端機處理。因此,一
個具效率的政府收款系統對收集政府收入非常重要。


財政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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