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7-98)15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
貸款基金
新總目「貸款予地產代理監管局」
請各委員批准在貸款基金項下開立新總目「貸款
予地產代理監管局」,並設立為數4,000萬元的承
擔額,以便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供貸款,資助該
局支付開設和初期運作所需的費用。
問題
《地產代理條例》就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監管局」)的設
立訂定條文,以便推行有關地產代理的規管和發牌制度。監
管局需要經費,以支付該局開設和初期運作所需的費用。
建議
2.我們建議根據下述條款貸款4,000萬元予監管局,用以支
付該局開設和初期運作所需的費用-
貸款額 | :4,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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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
:年息5厘,按尚未還清的貸款餘額單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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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方法 | :以分期繳付均等款額的方式,分10年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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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 |
:24個月(自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首次提取
貸款日期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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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貸款 |
:貸款分二次提取;首次於一九九七至九八
年度提取;第二次,亦即最後一次,則於一
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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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利息 |
:在首次提取貸款日期一周年起,每年須繳
付利息一次,但於寬限期內累積的利息則於
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與最後一期還款額一併
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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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監管局的職能
3.《地產代理條例》旨在對地產代理的操守和運作,制訂
一個規管架構,以改善該行業的水準,並加強對消費者
的保障。該條例就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設立訂定條文,以
推行規管和發牌制度。監管局的主要職能和權力如下-
- 規管與管制地產代理的營業,以確保他們遵從該
條例的規定;
- 促使地產代理行事持正和稱職,藉此提高他們的
地位;
- 就提供訓練課程與教育機構聯絡,以確保業內人
士能夠稱職和確立操守標準;
- 制訂執業指引,並依據該條例訂立其他規例和規
則;
- 釐定發牌條件和處理牌照申請;
- 在接到投訴後或主動對涉嫌觸犯該條例規定的行
為,進行調查或研訊;
- 對任何觸犯該條例的人採取紀律制裁行動;以及
- 應有關方面的要求,就佣金方面的爭議,協助作
出仲裁。
監管局所需的資源
4. 在估計監管局所需的資源時,我們已考慮該局的職能、規
管工作的性質、本港地產代理的估計數目和本港類似法定機
構的運作經驗。我們假設監管局的職員編制為26人(編制人數
須獲監管局同意),作出有關該局的現金流量推算分析
(見
附件1)。
給予監管局的建議貸款
5. 建議貸款予監管局的條款,與貸款給土地發展公司和房屋
協會等其他法定機構的條款大致相若。我們估計,監管局由
運作的第二年開始,將可取得經營盈餘。因此,監管局在償
還貸款方面理應沒有困難。另一方面,監管局必須有足夠的
現金儲備,以便監管局的收入因地產代理數目減少而出現波
動時,有備用款項可供動用。因此,我們建議給予監管局兩
年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後監管局才須開始償還貸款和利息。
我們又建議首兩年的利息可予累積,直至二零零八至零九年
度與末期本金一併償還。
財政影響
6. 監管局日後須自負盈虧,我們預期該局從發牌和其他服務
所收取的費用應可足以支付運作開支,但在設立發牌監管制
度前,監管局需要一筆營運資金,支付運作初期所需的費用
。我們估計監管局每年的運作費用約為3,200萬元,主要用以
支付員工開支、辦公室租金和行政間接費用。
7.我們建議給予監管局貸款4,000萬元,其中-
- 2,200萬元用以支付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餘下日
子的運作費用;
- 1,300萬元用以支付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首數個月的
運作費用,直至該局設立發牌監管制度後,從牌照
費獲得現金收入為止;以及
- 500萬元用以進行辦公室內部裝置工程和購置辦公室
傢具和設備。
8.監管局的開設費用和運作費用預算詳情載於
附件2。
9.該筆貸款是貸款基金項下一次過批撥的承擔額。由於預
期監管局日後會自負盈虧,因此不會帶來經常的財政負擔
。如委員批准建議的貸款,政府會與監管局簽訂貸款協議。
背景資料
10.議員於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通過地產代理條例草案
,該條例草案訂立條文,以便設立一個法定的地產代理監
管局。我們的目標,是在三個月內設立地產代理監管局。
估計該局可於一年內,根據該條例訂立各項所需的規例和
規則,並開始向業內人士簽發臨時牌照。
房屋科
一九九七年六月
FCR(97-98)15
附件1
地產代理監管局辦事處
現金流量推算分析一覽表
(以百萬元計)
貸款額為4,000萬元,年息五厘,利息分十年每年等額償還
|
---|
| 1997-98l | 1998-99 | 1999-2000 | 2000-2001 | 2001-02 | 2002-03 | 2003-04 | 2004-05 | 2005-06 | 2006-07 | 2007-08 | 2008-09
|
---|
收入
|
貸款 | 30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牌照費 | 0 | 48 | 48 | 52 | 52 | 56 | 56 | 60 | 60 | 67 | 67 | 75
|
其他收費 | 0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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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30 | 59 | 49 | 53 | 53 | 57 | 57 | 61 | 61 | 68 | 68 | 76
|
開支
|
運作開支 | 22 | 35 | 38 | 41 | 44 | 48 | 52 | 56 | 60 | 65 | 70 | 76
|
開設費用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償還貸款本金 | 0 | 0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利息 | 0 | 0 | 2 | 1.8 | 1.6 | 1.4 | 1.2 | 1 | 0.8 | 0.6 | 0.4 | 4.2
|
總計 | 27 | 35 | 44 | 46.8 | 49.6 | 53.4 | 57.2 | 61 | 64.8 | 69.6 | 74.4 | 84.2
|
承前收入 | 0 | 3 | 27 | 32 | 38.2 | 41.6 | 45.2 | 45 | 45 | 41.2 | 39.6 | 33.2
|
結餘 | 3 | 27 | 32 | 38.2 | 41.6 | 45.2 | 45 | 45 | 41.2 | 39.6 | 33.2 | 25
|
附件2
預計地產代理監管局每年所需的運作
費用和開設費用
- 每年經常費用
1.員工開支 | 1,900萬元 |
|
2.辦公室租金 | 3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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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費 | 9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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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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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經常開設費用
1.辦公室家具/設備 | 200萬元 |
|
2.辦公室內部裝置工程 | 290萬元 |
|
| | ~ 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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