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70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皇家香港天文台
新分目「大帽山氣象雷達系統」

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2,77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便天文台
台長購置一個取代舊有系統的氣象雷達系統。



問題

大老山的一個氣象雷達系統到一九九八年便不能再用。

建議

2.我們建議撥款2,770萬元,以便天文台台長在大帽山裝設
一個新的氣象雷達系統,以取代大老山的數字雷達系統。

理由

3.皇家香港天文台(以下簡稱「天文台」)借助氣象雷達,
提供有關熱帶氣旋、暴雨、雷暴、水浸和山泥傾瀉的天
氣警報服務。天文台的兩個氣象雷達均位於大老山,分
別裝設於一九八三年和一九九四年。它們將探測到的氣
象資料傳送到天文台總部的天氣預測總部和機場氣象所
。裝設兩個雷達是確保在其中一個因進行定期維修而停
用時,另一個也可隨時提供雷達圖片作天氣預測之用。

4.在一九八三年裝設的氣象雷達已使用了13年,將不能再
用。供應商已不再生產這種雷達的零件,所以到了一九九
八年便很有可能不再有這種零件的存貨。因此,在這個雷
達失效之前,我們需要一個新的氣象雷達來取代它,確保
天文台提供可靠和具有成效的天氣警報服務。

5.經驗顯示,雷達系統西北面的探測範圍受大帽山所阻,
可能探測不到從該方向而來的暴雨。因此,天文台利用是
次更換雷達的機會,檢討目前將兩個雷達一起設於大老山
的安排。為克服這個障礙,天文台台長建議將新的雷達設
於大帽山,而不是大老山。

財政影響

6.天文台台長估計擬設的氣象雷達系統需費2,770萬元。分
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氣象雷達系統
(i)氣象雷達設備14.0
(ii)電腦及通訊設施9.0
(iii)裝設和驗收系統、訓練及其他服務 2.4
小計25.4
(b)系統運作初期所需的零件及消耗品0.5
(c)拆除舊氣象雷達0.5
(d)應急費用(5%)1.3
總計27.7

7.關於上文第6段(a)(i)項,有關費用包括微波氣象雷達連天
線、雷達天線防護罩、雷達收發器,以及遙距監測及操控
設施所需的費用。

8.關於上文第6段(a)(ii)項,有關費用包括處理、顯示和貯存
資料數據所需的電腦硬件和軟件,以及供大帽山、天文台
總部及機場氣象所互通資料數據的設施所需的費用。

9.關於上文第6段(a)(iii)項,有關費用用於裝設、測試和驗
收系統,備辦文件及訓練等各項服務。

10.關於上文第6段(b)項,有關費用用於購置操作擬設雷達
系統所需的首批備用零件和消耗品。

11.關於上文第6段(c)項,有關費用用於拆除和丟棄舊氣象
雷達系統,以及修復大老山、天文台總部及機場氣象所受
影響的地方所需進行的土木工程。

12.關於上文第6段(d)項,5%的應急費用是用以應付不能預
見的開支,這些開支可能因操作需要和實地環境出現變異
而引致。

13.天文台台長估計實施這項建議不需額外人手。不過,他
每年需要額外550,000元的經常開支來支付有關設備較高的
維修保養和運作費用。

14.估計現金流量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7-988.3
1998-9916.4
1999-2000 3.0
總計27.7

15.如各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我們會在預算內預留所需的款
項。

16.天文台台長一向免費為公眾提供氣象服務。這項建議不
會影響天文台提供服務所收的各項費用。

背景資料

17.大帽山雷達站的土木工程屬工務計劃項目(工程計劃編
號147GK)。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
委員批准把大帽山雷達站的土木工程提升為甲級。當時我
們已知會各委員,我們會在適當時候,為裝設雷達站氣象
雷達設備一事,申請所需的2,800萬元預計費用和55萬元經
常開支。


經濟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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