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91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請各委員批准在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項下
追加撥款13億9,000萬元。



問題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核准撥款不足以應付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增加了的開支。

建議

2.社會福利署署長建議在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項下追加撥款13億9,000萬元。

理由

3.根據一九九六年四月至十一月八個月內的實際開支,社
會福利署署長估計,綜援計劃在整個財政年度的開支會超
出核准撥款13億9,000萬元,計算方法如下--

百萬元
(a)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十一月
三十日的開支
4,578.7
(b)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至一九
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預算開支
2,721.3
(c)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開
支總額[(a)+(b)]
7,300.0
減去(d)核准撥款5,910.0
(e)預計的不足之數[(c)-(d)]1,390.0

4.需要追加撥款的主要原因是--

  1. 政府因應通脹的情況,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
    日起把標準援助金全面調高7%;

  2. 由於一般價格上漲,以及發放非標準援助金
    的個案增加了,發放非標準援助金的數額因
    而增加;

  3. 委員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批准社會福利
    署根據綜援檢討所提出的建議,實施一系列
    的改善措施(見編號FCR(96-97)3的文件),加
    上最近涉及較多家庭成員的大家庭的綜援個
    案數字顯著上升,以致每宗個案的平均援助
    額增加;以及

  4. 綜援受助人數的增幅較預期為大。在估計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所需的撥款時,我們
    假設發放綜援金的平均個案數目會一年增
    加12%至13%。不過,發放綜援金的實際
    個案數目已上升了21%,即由一九九六年
    三月的121 600宗增至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的
    147 600宗。

財政影響

5.如各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我們會在總目106「雜項服務」
分目251「額外承擔」項下刪除一筆數額相等的款項,以抵
銷所需的追加撥款。

背景資料

6.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是社會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一環,
有關的摘要說明載於附件

7.一九九六年二月九日,委員批准因應通脹的情況,把綜
援計劃的標準援助金全面調高7%,並接納這項計劃每年
為數3億3,100萬元的財政承擔。委員獲悉,有關的財政承
擔額是根據當時須處理的個案數目所計算出來的估計數字
。我們已告知各委員,在年內較後時間,我們會要求追加
撥款,包括支付非標準援助金所需的任何額外款項。

8.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委員亦批准綜援計劃的一系列
的改善措施,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並接納這項
計劃每年為數4億7,500萬元的財政負擔。我們已告知各委
員,我們會在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將近結束時,在分
目179項下申請所需的追加撥款總額。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


FCR(96-97)91附件

社會保障制度--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引言

社會保障制度為那些因各種原因,例如年老、傷殘、患病
、失業、入息微薄等,而遭遇經濟困難的人士或家庭提供
保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目的,是要使這些人士或
家庭的入息達到足以應付基本和特別需要的指定水平。

申請資格

2.這項計劃無須受助人供款,但申請人須接受經濟狀況審
查和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此外,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綜
援計劃申請人,如屬失業人士而健康正常,必須向勞工處
登記求職,積極找尋工作。

計劃內容

3.援助金額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和需要而釐定。所發
放的援助金額,是根據某些指定水平而釐定的各項需要總
和,減去申請人可評定的入息而得出的數額。

4.這項計劃提供不同的標準援助金,以應付廣泛類別的受
助人的基本需要。此外,每年並會發給連續領取援助超過
12個月的受助人一筆長期個案補助金,供他們更換家居用
品和耐用品;政府又考慮到單親人士沒有配偶支持,獨力
照顧家庭所面對的特別困難,因此給予每月發放一筆補助
金。除了這些標準援助金外,還有各類以特別補助金形式
發放的非標準援助金,另行發給個別受助人或家庭,以應
付其特定需要。這些款項包括支付租金、學費和其他教育
開支、醫務人員建議的特別飲食、眼鏡和假牙等項目的開
支。


FCR(96-97)91的補充資料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十日的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
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告知各委員,總目170分目
179項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的59億1,000
萬元核准撥款,不足以應付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增加了的
開支。委員建議政府向財務委員會提供資料,詳列所申請
的13億9,000萬元追加撥款的分項數字。

詳情

2.現按文件編號FCR(96-97)91第4段所載的四個主要原因,
把該筆13億9,000萬元追加撥款的分項數字詳列如下 -

  1. 關於該筆59億1,000萬元的核准撥款,自一九
    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標準援助金全面調高7%
    ,發放的非標準援助金亦因應一般價格上漲
    而有所增加,因此,政府須根據通脹作出調
    整,增撥4億1,400萬元;

  2. 由於發放非標準援助金的個案增加,涉及較
    多家庭成員的大家庭綜援個案數字也上升了
    ,以致每宗個案的平均援助額增加,因而需
    要增撥3億700萬元;

  3. 除了委員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批准社會
    福利署根據綜援檢討建議而實施一系列改善
    措施所需的核准撥款額(見文件編號FCR(96-
    97)3)外,現還需要增撥1億5,900萬元;

  4. 綜援受助人數增幅較預期為大,因而需要增
    撥5億1,000萬元。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六日


FCR(96-97)91的補充資料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十日的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
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告知各委員,總目170分目
179項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的59億1,000
萬元核准撥款,不足以應付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增加了的
開支。委員建議政府向財務委員會提供資料,詳列所申請
的13億9,000萬元追加撥款的分項數字。

詳情

2.該筆13億9,000萬元追加撥款的分項數字詳列如下 -

  1. 關於該筆59億1,000萬元的核准撥款,自一九
    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標準援助金額全面調高
    7%,發放的非標準援助金額亦因應一般價格
    上漲而有所增加,因此,政府須根據通脹作
    出調整,增撥4億1,400萬元;

  2. 由於發放非標準援助金的個案增加,而且涉
    及更多家庭成員的較大家庭綜援個案數字也
    上升了,以致每宗個案的平均援助金額增加
    ,因而需要增撥3億700萬元;

  3. 除了核准撥款外,現還需要增撥1億5,900萬
    元以實施委員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批
    准社會福利署根據綜援檢討所建議的一系
    列改善措施(見文件編號FCR(96-97)3);

  4. 綜援受助人數增幅較預期為大,因而需要增
    撥5億1,000萬元。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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