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61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收集設施及污水處理系統
278DS-污泥調節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
甲級,改稱為「沙田污水處理廠污泥調節設施」;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60萬元。



問題

沙田污水處理廠現有的污泥脫水設施未能在污泥運往策略
性堆填區棄置前,將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30%。

建議

2.渠務署署長建議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為沙
田污水處理廠提供新的污泥脫水設施。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6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
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包括-

  1. 供應及安裝下列污泥脫水設施-

    1. 四座離心機;
    2. 四個污泥輸送泵及附屬設備;
    3. 高分子電解質化學物料投配系統;
    4. 電力供應及自動控制系統;

  2. 建造污泥混合池及管道;
  3. 更改部分現有構築物;及
  4. 拆卸現有污泥脫水設施。

理由

4.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1 (倫敦公約)於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決議通過多個事項,其中一項決議是海
上傾倒工業廢料的做法必須由一九九六年一月起停止。因
此,我們自一九九六年年初起,已停止在海上傾倒混合污
泥,轉而把污泥棄置於策略性堆填區。

5.同時,根據環境保護署署長進行的綜合污泥處理策略研
究所得的結論,我們須先行把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
30%,才將污泥棄置於策略性堆填區。原因是,倘若濕污
泥大量增加,而污泥的濕度又維持在高的水平,是會令填
堆區在運作上出現問題的,而且滲出的污水會造成環境問
題,亦可能染污地面水。沙田污水處理廠和沙田濾水廠在
運作期間所產生的所有污泥,均是由沙田污水處理廠處理
的。該處理廠現有的脫水設施只能令污泥脫水後的乾固量
佔重10%。我們已經以每年2,620萬元的費用,將一九九五
至九六年度及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脫水服務,以合約方
式批予承辦商承辦,作為權宜的措施。合約承辦商能夠將
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30%。我們須提供能夠長久達
致這個標準的污泥脫水設施。

6.為了改善沙田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脫水設施,我們需要提
供高效能的離心機,使過濾污水的水質較高,以確保污水
處理過程的效果維持穩定。此外,我們需要更改部分現有
構築物,包括增建分水牆、混凝土基座及電線槽,並為受
影響的構築物進行結構改良工程,以令該等構築物能承受
更大重量。受影響的構築物包括為海上傾倒廢物而設的泵
房、污泥輸送泵房、均衡池及離心機房。

財政影響

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擬議工程的建設費用為1億
260萬元(見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供應及安裝污泥
脫水設施
64.7
(i)污泥脫水離心機27.7
(ii)污泥輸送泵及附
屬設備
9.0
(iii)高分子電解質化
學物料投配系統
18.0
(iv)電力供應及自動
控制系統
10.0
(b)土木工程5.0
(i)建造污泥混合池
及管道
3.5
(ii)更改現有構築物 1.5
(c)拆卸現有污泥脫
水設施
1.5
(d)海外視察20.2
(e)應急費用4.0
小計75.4(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f)通脹準備金27.2
總計102.6(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8.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5年12月)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1997-9818.51.1825021.9
1998-9920.21.30075 26.3
1999-200020.71.4308329.6
2000-0116.01.54708 24.8
75.4102.6

9.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建議工程進行招標,採用這
種合約形式,是因為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機電設備的供應和
安裝,而這方面的工程範圍是清楚界定的。

10.我們估計每年經常開支為2,080萬元3 。這筆開支將會悉
數在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項下支付。若將現時2,620萬元
的脫水服務合約費用(這筆費用亦在該基金項下支付)計算
在內,我們預算新的設施開始運作後,營運基金每年所節
省的開支淨額為540萬元。倘若立法局通過有關向營運基金
撥發資產的決議案,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工程竣工後,將
按成本計算撥作該基金的資產。

11.根據現時的排污收費水平,建議的工程計劃會使排污費
下降約0.8%。

公眾諮詢

12.由於這項工程計劃只涉及改善及更換污水處理廠內的設
備,因此,我們認為無須進行公眾諮詢。

環境影響

13.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一九九五年三月完成這項建議工程
計劃的環境檢討,所得的結論是,擬建的新設施會產生較
乾的污泥及減低沙田污水處理廠內的噪音和氣味,故無須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渠務署署長會提供及維修控制氣味設
備,以確保盡量減輕沙田污水處理廠範圍內的氣味。脫水
後的污泥將運送往策略性堆填區。在運送過程中,我們會
有適當安排,以避免氣味對工地以外的地方構成滋擾。

14.至於短期的影響方面,我們會在工程合約內加訂環境影
響管制條文,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氣味、噪音及地盤
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5.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現已利用內部人手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詳細設計及圖則
,並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展開擬議的工程,以便在一九
九八年十月完成。

1--英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這條公約的立約國。英國自一九七五年已在香港引用
該公約,所以香港必須遵守公約的決定;另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亦同意公約於一九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繼續適用於香港。由於濾水廠污泥被列為工業廢物,我們須
停止將沙田污水處理廠在運作過程中產生的混合污泥傾倒入海。

2--由於本地市場並無供應第6段所述的高效能離心機,故這筆費用是供有關人員前
往海外視察這種離心機之用。我們須在離心機付運前,前赴海外供應商的廠房,
觀察離心機的精確度測試。

3--2,080萬元的經常開支是用作擬議設施的運作及維修費用(752萬元),以及招商承辦
將脫水後的污泥運往堆填區的服務合約的費用(1,328萬元)。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