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64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東部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324CL-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餘下的土木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324CL號工程計劃「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
    期 - 將D6號道路延長至第137區」其中一
    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9,510萬元;及

  2. 324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現時並無道路通往將軍澳第137區。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將324CL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
級,以便將D6號道路延長至將軍澳第137區。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9,51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
地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324CL號工程計劃整個範圍包括與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
有關的工程。有關的項目如下-

  1. 百勝角的地盤平整工程,包括道路、排水
    渠和配水庫等工程的地盤;

  2. 市中心擴展區-填海工程和主要水渠延展
    工程;

  3. 興建指形碼頭和防波堤;

  4. 市中心擴展區-道路、排水渠和污水渠、
    渡輪及公眾碼頭工程,以及環境美化工程;

  5. 建造P2號道路,由D1號道路伸展至西岸公
    路;

  6. 建造西岸公路;

  7. 一條跨灣大橋和P2/D9號道路交界處的天
    橋;

  8. 為坑口道進行分隔車道建造工程;

  9. 在P2/D1號道路迴旋處、P2/D4號道路交界
    處和P2/D8號道路交界處興建天橋;及

  10. 建造一段D6號道路,連接P1號與D3號道路
    ,並將D6號道路延展至第137區。

4.我們在一九九三年六月、一九九五年七月及一九九六年
七月將上文第3段(b)及(i)項所述工程的其中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部分工程包括第3段(j)項所述
工程的其中一部分,範圍如下-

  1. 興建一條雙程雙線分隔車道,把現有的D6
    號道路延長至第137區;

  2. 進行相關的排水渠及污水渠工程;及

  3. 進行相關的美化環境工程。

理由

5.「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研究」已把將軍澳第137區確定為
發展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和深水海旁工業的適當地點。「
將軍澳第137區發展計劃工程可行性研究」在一九九三年完
成。該項研究包括一項土地用途調查,而該項調查的結果
顯示,確有提供用地以發展上述設施及工業的需求。因此
,我們已決定進行所需的填海工程,以提供土地進行此項
發展計劃。

6.501CL「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第137區(佛堂澳)第1階段填
海工程」已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展開,預定在一九九八年四
月完成。我們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九月為第137區展開餘下
的填海及基礎建設工程,以便在二零零零年底前完成。由
於現時只能從海路前往第137區,我們有需要建造一條1.4
公里長的雙程雙線分隔車道,以便延長現有的D6號道路,
目的是能及時為建築工程車輛提供通往第137區的陸上道
路,並為該區日後的發展地帶提供通路。

財政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
9,510萬元(見下文第9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道路工程42.1
(b)排水渠工程13.8
(c)污水渠工程3.6
(d)美化環境工程3.2
(e)地盤人員開支5.5
(f)應急費用6.8
小計75.0(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g)通脹準備金20.1
總計95.1(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我們建議透過顧問公司聘請地盤員工,因為我們並無足夠
的內部人手去監督工程。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的駐地盤
人員開支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9.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5年12月)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1997-98321.1825037.8
1998-99321.3007541.6
1999-2000111.43083 15.7
7595.1

10.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已知道大部分工程的確實數量,所以我們會以總
價合約為建議的工程招標。由於合約期是21個月,故合約
內不會附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

11.我們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84萬5,000元
,其中56,000元(關於污水渠工程)會由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
金支付。倘立法局通過有關向營運基金撥發資產的決議案
,工程計劃項下的污水渠工程竣工後,將按成本計算撥作
該基金的資產。

12.納入這項工程計劃內的相關污水渠工程不會影響排污費

公眾諮詢

13.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我們曾就建議的工程諮詢西貢區議
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各委員均支持有關建議。我們在一
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於憲報刊登有關建議,其後並無收到任何反對的意見。

環境影響

14.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完成一項環境檢討
,所得結論是,建議的工程不會造成任何長遠的環境影響
,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我們會實施合約文件
內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防止在施工期間對環境造
成的短期影響。

土地徵用

15.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將324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
級。一九九三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324CL號工程計
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整理海床和為市中心擴展
區建造永久的海堤。一九九五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
324CL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這項工程包括
為P2/D8號道路交界處擬建的天橋進行地基打樁工程。一
九九六年七月,財務委員會進一步批准將324CL號工程計
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市中心擴展區餘下填
海工程第1階段工程。

17.土木工程署署長已運用內部人手,為建議的工程完成詳
細設計及有關圖則。我們擬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展開工程,
以便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完成。

18.324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會由一九九九年七月起分
階段實施,以便於二零零二年八月月底完成。


PWSC(96-97)64附件

324CL-- 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
餘下的土木工程

估計的駐地盤人員開支分項數字

顧問人員
的費用
按每
人計
的預計
工作
月數

薪級
平均
薪點
倍數估計
費用
(百萬
元)
(a)由顧問聘請
的駐地盤人員
進行地盤監督
工作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51
--
16
--
2.1
--
5.5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5.5

註:

1.土木工程署署長屬下署內人員將會提供專業人員服務。

2.採用倍數2.1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開支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由顧
問提供(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
17,270元)。

3.上述數字乃根據土木工程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聘請駐地盤人員後,才能知道實際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