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67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總目703-建築物

教育-中學
206ES-粉嶺第40區的一所中學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206E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
甲級,以便在粉嶺第40區興建一所中學;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6,700萬元。



問題

到一九九八年,全港中學班級將欠缺148班。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將206E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在
粉嶺第40區興建一所中學;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
用為6,700萬元。這項建議獲教育統籌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擬建的中學屬標準設計,設有--

(a)26間課室;
(b)14間特別室;
(c)三間輔導教學室;
(d)一間輔導活動/會談室;
(e)兩間會談室;
(f)一間教員休息室;
(g)一個學生活動中心;及
(h)一個禮堂和附屬設施。

理由

4.教育署署長預測,到一九九八年,全港中學班級將欠缺
148班。待207ES「柴灣小西灣的第三所中學」及210ES「將
軍澳第25區的一所中學」1 兩項工程計劃於一九九八年完成
後,全港中學學位的供應將會增多60班,因而尚缺88班。
我們現時在中學採用浮動班制,作為解決學校班級不足問
題的臨時措施。政府的政策是要逐步取消中一至中五的浮
動班。按照此項政策,我們建議在粉嶺第40區興建一所中
學,以紓緩學校班級不足的問題。我們現正計劃在全港增
建學校,以補足其餘的缺額。

財政影響

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
6,700萬元(見下文第6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打樁工程7.3
(b)建築工程26.5
(c)屋宇裝備7.6
(d)渠務及外部工程6.9
(e)應急費用4.8
小計53.1(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f)通脹準備金13.9
總計67.0(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

一所中學的標準建校費用與這項建校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
較載於附件

6.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5年12月)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
價格)
1996-970.11.075000.1
1997-9825.61.1825030.3
1998-9920.51.3007526.7
1999-20006.91.430839.9
53.167.0
7.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可預先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甚
微,故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這項工程計劃招標。

8.估計擬建的學校每年經常開支為3,320萬元。由於新建學
校屬資助學校,故有關辦學團體會負責傢具及設備的費用
,估計需費500萬元。

公眾諮詢

9.我們曾於一九九六年九月徵詢北區區議會轄下文化康樂
及社會服務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0.初步環境檢討已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由建築署署長所委
聘的顧問完成,環境保護署署長亦已審核檢討的結果。從
初步環境檢討所得的結論是,擬建的學校會受到交通噪音
所影響,而受影響程度會超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
訂的標準。

11.我們會實施下列減低噪音的措施--

  1. 為特別課室大樓所有向東臨街一面的課室及
    工人宿舍安裝空氣調節設備和第I類可開啟並
    妥善圍上防漏膠邊的窗;及

  2. 將面向開放式走廊且受噪音影響的課室改為
    安裝密封的窗,以代替百葉窗。

我們已將實施這些措施所需的預算費用80萬元,加入工程
計劃預算費內。

12.對於短期的建築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紓減
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
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準則/標準。

土地徵用

13.建議的建校工程計劃須徵用土地。徵用土地的費用估計
為1,040萬元,將在總目701分目1100CA「就工務計劃工程
而支付的補償金及特惠津貼」項下支付。

背景資料

14.我們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將206ES號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15.這項工程計劃的地盤平整工程估計需費390萬元,這筆
費用將會在333CL號工程計劃「粉嶺發展計劃第7組第IV期
:粉嶺南的地盤開拓及敷設附屬設施工程」項下支付。

16.我們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地盤勘測工作,現正利用內
部人手進行有關製備施工圖則和擬備招標文件的最後階段
的工作。我們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展開建築工程,以便
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完成工程。

1--工務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會議上,建議將207ES及210ES兩項工程計劃提
升為甲級。財務委員會將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會議上審議這項建議。


PWSC(96-97)67 附件

一所中學的標準建校費用
與206ES號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較


標準費用*206ES

百萬元

(按1995年12月價格計算)
(a)打樁工程8.27.3(見註A)
(b)建築工程26.526.5
(c)屋宇裝備6.87.6(見註B)
(d)渠務及外部工程 6.96.9
(e)應急費用4.84.8
總計53.253.10

*標準費用所假設的事項

1.無須進行地盤平整工程/土力工程,因為這些工程通常
是由另一項工程撥款支付的。

2.打樁費用是根據需要130枝平均深度為30米的鋼製工字樁
計算出來。

3.渠務及外部工程費用是按一所建於平地上地盤面積為6950
平方米的標準學校所需的費用計算。無須改移現有公用設
施或實施減低噪音措施。

4.無須聘用顧問服務。

5.不包括傢具和設備費用,因為這筆費用通常是由辦學團體
負責的。


A.由於這項工程計劃只須將130枝鋼製工字樁打至平均25米
的深度,故打樁費用較低。

B.由於要安裝空氣調節設備,作為減低噪音的措施,故屋宇
裝備費用較高。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