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I


與現行各
事務委員會有關
的政府諮詢組織一覽表


事務
委員會
具諮詢
職能
的組織
委任
權力
提供
意見
的範圍
14. 文康廣播
事務委員

古物諮詢
委員會

香港法例
第53章第
17(1)條

就有關古物及古
蹟的事宜向文康
廣播司提供意見

廣播事務
管理局

香港法例
第391章
第4(1)條

就電視及其他廣
播機構的發牌事
宜向總督會同行
政局提交建議。

郊野公園
及海岸公
園委員會

香港法例
第208章
第5(1)條

就有關郊野公園
、特別地區、海
岸公園及海岸保
護區的事宜向漁
農處處長提供意
見。

香港康體
發展局

香港法例
第1149章
第3(2)條

就香港康樂體育
活動的發展事宜
向政府、任何公
共團體或任何公
職人員提供意見

戴麟趾爵
士基金委
員會

總督

就戴麟趾爵士基
金的款項分配事
宜,向文康廣播
司提供意見。該
基金的目的是提
供或協助提供康
樂、體育、文化
及社交活動的設
施。

香港藝術
發展局

總督

策劃及推廣藝術
的廣泛發展及對
藝術的欣賞和參
與,以期改善整
體社會的生活質
素,並特別著重
文學藝術、表演
藝術、視覺及電
影藝術方面。


備註:此一覽表並不包括該等由公職人員擔任當然主席
及副主席的諮詢組織。

此表所載乃截至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的情況
立法局秘書處





Last Updated on 13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