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96/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PL/ED/1

立法局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九時十五分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

    張文光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

    張炳良議員(主席)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司徒華議員
    唐英年議員
    楊 森議員

列席委員 :

    李華明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教育統籌司
王永平先生
副教育統籌司
羅智光先生
署理教育署署長
關定輝先生
署理教育署副署長
徐思明先生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范能知先生
學生資助辦事處
黃偉健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李麗儀小姐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5
司徒少華小姐



I. 政府當局就總督施政報告作出簡介

(教育統籌司的演辭摘要已於會後隨立法局CB(1)90/96-97
號文件送交議員)

鑑於主席及副主席均不在本港,按照事務委員會於一九 九六年十月二日上次會議通過的安排,張文光議員擔任 會議的主席。

2. 應事務委員會邀請,王永平先生向議員簡介其演辭摘 要所載述有關教育的主要工作範疇內政府的政策大綱。

3. 議員就多個事項提出問題,下文撮述議員的商議過程。

特殊教育

4. 一位議員提到教育委員會特殊教育小組作出的建議。 建議的內容是推行試驗計劃,將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 童融入在普通學校。該名議員詢問當局有否撥出所需資 源,使計劃得以盡早實行,當局對取錄此等學生的普通 學校曾給予何種協助。主席備悉特殊學校的學生的單位 成本遠較普通學校的學生的單位成本為高。他關注到倘 當局對取錄有特殊需要學童的普通學校未能提供額外的 資源,則該等學童可能會因為資源及服務不足而受到不
良影響。

5. 政府當局回應議員提出的詢問及關注事項時解釋如下:

  1. 政府當局贊同學童家長及教育專家的意見, 即應撥出更多資源,改善特殊教育的質素, 並達致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融入普通學 校的目標。政府現正積極考慮小組委員會的 報告書內的各項建議。教育統籌科在尋求一 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資源時,會對此工作範 疇給予優先考慮。

  2. 應該留意的是入讀普通學校而具有特殊教育 需要的學童並不是有嚴重弱能的學童。因為 有嚴重弱能的學童早已安排入讀特殊學校。 因此,倘提出論點謂就讀普通學校的有特殊 教育需要的學童應獲給與特殊學校一樣的人 均津貼水平,這是不公平的。

  3. 現時當局已有為有需要的學童,提供各種校 內及校外的支援服務,例如啟導班等。在不 影響現時對不同教育服務項目的資源分配的 情況下,政府當局會研究不同方法,為就讀 普通學校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加強各
    種的支援服務。

為來自中國的兒童提供教育

6. 一位議員詢問有關教育署為中國移民兒童提供的安排 入學方面的協助。該位議員特別關注到部分學校經常拒 絕取錄中國移民兒童,他並促請當局對該等學校作出適 當的制裁。

7. 關定輝先生回應該位議員的關注事項時提到以下幾點:

  1. 當局已在各入境站向中國移民兒童的家長派 發資料單張,說明政府提供的各種教育服務。 此外,當局亦藉著各區的教育署分區辦事處 提供安排入學方面的協助;當局亦設立中央 安排入學小組,以處理在安排入學方面遇到
    重大困難的個案。

  2. 津貼學校的《資助則例》訂明,教育署署長 可發出命令,直接安排學生入讀學校。然而, 至今有關中國移民學童的安排入學方面的事 宜,在有關的教育署分區辦事處向校方提出 意見及進行游說後,得以成功獲得解決,無 需轉交中央安排入學小組提供協助。此外, 教育署亦能履行其服務承諾,在21個工作日 內協助中國移民兒童尋找學位。

小學的普通話教育

8. 一位議員關注到現行的小學普通話課程太過艱深,他 詢問新近成立的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會否解決此 問題。他亦詢問當局有否協助家長幫助其子女學習普通 話。主席贊同該位議員的意見,他表示曾有公眾人士認
為課程不切實際。

9. 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在推動普通話的角色方 面,王先生解釋說,該常務委員會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 研究在學校課程中普通話與中國語文科兩者間的關係, 並就合適的課程及課本進行研究。關先生補充謂,小學 的普通話課程是適合的,而學生已從中得益。就對家長 提供的協助方面,關先生稱,學童的家長可報讀由各間 公共及私人機構舉辦的成人普通話課程,但教授普通話 便需要接受有系統的專業訓練。就此方面,他表示,香 港教育學院為普通話教師而設的培訓課程包括為時66小
時提高普通話水平方面的訓練,及為時24小時的教學法
訓練。

高等教育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的成本效益

10. 一位議員指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教資 會」)資助院校每名學生現時的單位成本較海外大學的 單位成本為高。他詢問當局有何措施減低單位成本並 改善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成本效益。

11. 王先生回應議員的關注事項時解釋,為達致在一九 九四至九五年度為百分之十八在17至20歲的年齡組別的 學生提供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香港的高等教育自 一九八九年起便以高速發展。但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 一年的三年期間,香港的高等教育體制便會踏入鞏固期。 預期當局會更著重提高教育質素及改進成本效益。稍後 時間,教資會會向政府當局提交一份報告,檢討高等教 育的發展,預期報告會提到各項減低單位成本的措施。

12. 就減低單位成本及提高各院校的成本效益的前景方 面,范能知先生提到下列幾點:

  1. 有關香港高等教育的單位成本與其他地區比 較,屬不正常地偏高或過高的說法,全屬誤 解。教資會最近進行過一項調查研究,發現 與教資會資助的院校情況相若的41間美國大 學,其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的學生的平均單 位成本額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數額高出甚多。

  2. 近數年來,香港院校的單位成本大幅上升, 原因如下:研究撥款的增加、學生人數的增 加(特別是本科生及研究生,其中尤以理科及 工程科目為甚)、院校升格方面的開支,以及 新辦及擴充院校涉及的預付款項等。此外, 香港處於高開支環境,無論商業、政府以及 高等教育機構,均須面對龐大開支。這個原 因亦促使單位成本上漲。現時本港高等教育 體制已踏入鞏固期,預期開支的增長率會放 緩,而教資會亦持樂觀態度,認為各院校能 在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的三年期間達致在 單位成本方面的實質縮減。

  3. 教資會或政府不宜就尋求削減成本的方法向 各院發出指示。然而,教資會已與各院校展 開討論,探討各種減低成本的方法,包括: 改組及重新策劃院校的各項措施、提倡院校 校內及與其他院校之間合作共同使用設施及 資源,以及檢討教師與學生比率及空間使用
    情況等。

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教學人員從事校外工作

13. 一位議員問及現時有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教學人員 從事校外工作的情況以及教資會就監察此等活動方面擔 任的角色。

14. 范能知先生回應時提到下面幾點。據他所知,他並 未發覺院校教學人員從事校外工作的情況有增加的趨勢。 他指出:

  1. 教學人員,特別是屬於醫學及法律等專業學 科的人員,在履行教學及研究等職務的同時, 亦需要積極從事專業工作,以保持其專業技 能及追上最新的發展。此外,有關方面亦可 能希望法律及商業等學科的教學人員從事顧 問工作,為教授個案研究取得教材。

  2. 各間院校均設有措施及指引,規管其教學人 員在其合約條款容許的情況下,從事校外工 作的程度,並該等人員應如何與有關院校、 學系/學院分配從該等活動取得的收入。通 常由合約研究或為商業機構進行的顧問工作 所賺取的收入,有關院校會取去其中的大部
    分。

  3. 各間院校對違犯校方訂立有關監管校外工作 的規則的行為均極為重視,並會對違犯規則 的員工採取紀律行動。教資會認為不宜要求 各間院校就此類事宜提交詳盡報告。教資會 亦認為各間院均已設立有關規則及程序,能 有效監管校外工作。至於有關由校外工作及 顧問工作所得收入的資料,則由各院校列入 其週年帳目及其他財政及統計報告,向教資
    會匯報。

15. 會議於上午十時十五分結束。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