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17/96-97號文件
檔 號:CB1/PL/FA/1


立法局
財經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九時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

    黃震遐議員(主 席)
    李家祥議員(副主席)
    李柱銘議員
    夏佳理議員
    詹培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宜弘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劉漢銓議員
    羅祥國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委員:

    李國寶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6
    薛鳳鳴小姐

    高級主任(1)7
    許兆廣先生



I.選舉正副主席

黃震遐議員提及與事務委員會職權範圍有關的政府諮詢團
體名單,並請各委員注意,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
的規定,該等諮詢團體的正副主席並無資格參選。

2.黃震遐議員及李家祥議員分別獲選為一九九六至九七年
度會期的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議員同意無需修改事務司現時的職權範圍。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時間表

4.議員同意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分舉行事務
委員會的例會。

5.議員察悉,財經司及庫務司就總督一九九六年施政報告
召開的簡報會將訂於一九 九六年十月七日(星期一)上午
八時三十分舉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進行。鑑於多名議
員表示不能於當日出席會議,議員同意倘獲政府當局同意
,該次會議將改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舉行。

(會後補註:秘書處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發出立法局
第CB(1)5/96-97號文件,告知議員就施政報告召開的簡報
會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舉行。)

6.議員亦同意在施政報告簡報會後舉行的下次事務委員會
會議,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
分舉行。

IV.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7.議員察悉尚待討論事項一覽表的內容,並同意於施政報
告簡報會後舉行的下次會議席上討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籌
備工作的進度。

(會後補註:應政府當局的要求,並經主席同意,上述會
議將押後至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
分舉行。)

8.議員同意於日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討論證券及期貨
條例草案草擬工作的進度。

9.部分議員建議事務委員會應研究投機買賣港元的問題,
近日傳媒曾廣泛報導此事。雖然議員同意上述問題屬事務
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內的事項,並廣為市民關注,但他們注
意到,由於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披露其穩定港元匯率的策略
方面受到限制,以公開會議形式在事務委員會討論此問題
未必收到成效。主席答應聯絡香港金融管理局,研究以何
種形式討論此問題會較為恰當。

V.其他事項

提供資料文件

10.經主席建議,議員同意就提供資料文件供事務委員會於
會議席上討論一事,向財經事務司及庫務司提出下列意見

  1. 有關文件的中英文本需同時於會議舉行前
    一星期送交事務委員會;

  2. 倘會議屬只可於短時間內發出預告的緊急
    會議,有關文件亦需盡早送交事務委員會
    ;及

  3. 應盡量避免在會議席上提交文件。

11.會議於上午九時三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